時間:2022-09-22 14:05:14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法院督察報告,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人民法院要始終把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不斷探索依法獨立審判與自覺接受監督的新途徑,建立起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法律尊嚴,真正樹立起公正公平司法形象。
一是要構筑接受監督的平臺,暢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群眾監督的渠道。為了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要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刑事案件進行監督,確保刑事案件的質量。要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特邀陪審員,參與有關案件的審理,使他們充分了解在關案件情況,參與案件的決策。與人大政協聯合成立保護成年人合法權益聯合會,建立起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社會聯動機制,有效地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為杜絕審判人員吃當事人飯、喝當事人酒現象的發生,要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凡發現干警吃請,一經查證屬實,都應該嚴肅處理。
二是明確監督內容,把自覺接受監督貫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中,全方位進行。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廣泛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見,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要成立專門的聯絡督察領導小組,配備專職人員,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及時處理有關意見和建議。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運轉程序。實行重大活動向人大報告制度;重大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制度;院領導親自督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責令限期完成制度。在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上,本著“抓重點、保全面、求實效、促公正”的要求進行;在接受監督的目標上,以實現案件公正和高效為根本;在監督對象上,以院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審判員為主,也不排除書記員、后勤服務等人員;在監督內容上,以監督法院是否嚴格執行法律為主,對具體案件反映的情況均給予足夠的重視;在監督形式上,以法定的監督形式和手段為主,同時采用取座談會、口頭匯報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無論隊伍管理、干部作用、基礎建設,還是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工作,均實施陽光工程,將有關程序、內容全部公開。鼓勵并誠懇請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大膽使用批評、受理申訴等手段對審判人員違法、失職進行處理、糾正。
三是完善有關措施,確保監督實效。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有關提案和意見,安排專人處理。采取調查、院領導重點督辦、限期完成等方法,確保貫徹落實。將法院信息、院務通報、總結、文件等材料,及時向人大、政協報送,征求意見和建議。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放征求意見表,對所反饋的問題認真進行研究,及時作出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反饋處理結果。
人民法院要通過自覺接受監督,使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識、公正與效率意識明顯增強,有力促進干警的整體素質的提高。人民法院通過自覺接受監督,還會拉近與人民群眾的距離,群眾有冤敢于向法院領導說,有苦愿意向法官訴,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的就會明顯最多,只有這樣才會有效地樹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人民法院要始終把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不斷探索依法獨立審判與自覺接受監督的新途徑,建立起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只有這樣,才能維護法律尊嚴,真正樹立起公正公平司法形象。
一是要構筑接受監督的平臺,暢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群眾監督的渠道。為了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要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刑事案件進行監督,確保刑事案件的質量。要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特邀陪審員,參與有關案件的審理,使他們充分了解在關案件情況,參與案件的決策。與人大政協聯合成立保護成年人合法權益聯合會,建立起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社會聯動機制,有效地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為杜絕審判人員吃當事人飯、喝當事人酒現象的發生,要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設置舉報信箱,凡發現干警吃請,一經查證屬實,都應該嚴肅處理。
二是明確監督內容,把自覺接受監督貫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中,全方位進行。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廣泛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見,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要成立專門的聯絡督察領導小組,配備專職人員,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及時處理有關意見和建議。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運轉程序。實行重大活動向人大報告制度;重大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制度;院領導親自督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責令限期完成制度。在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上,本著“抓重點、保全面、求實效、促公正”的要求進行;在接受監督的目標上,以實現案件公正和高效為根本;在監督對象上,以院班子成員、中層干部、審判員為主,也不排除書記員、后勤服務等人員;在監督內容上,以監督法院是否嚴格執行法律為主,對具體案件反映的情況均給予足夠的重視;在監督形式上,以法定的監督形式和手段為主,同時采用取座談會、口頭匯報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無論隊伍管理、干部作用、基礎建設,還是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工作,均實施陽光工程,將有關程序、內容全部公開。鼓勵并誠懇請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大膽使用批評、受理申訴等手段對審判人員違法、失職進行處理、糾正。
三是完善有關措施,確保監督實效。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有關提案和意見,安排專人處理。采取調查、院領導重點督辦、限期完成等方法,確保貫徹落實。將法院信息、院務通報、總結、文件等材料,及時向人大、政協報送,征求意見和建議。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放征求意見表,對所反饋的問題認真進行研究,及時作出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反饋處理結果。
人民法院要通過自覺接受監督,使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識、公正與效率意識明顯增強,有力促進干警的整體素質的提高。人民法院通過自覺接受監督,還會拉近與人民群眾的距離,群眾有冤敢于向法院領導說,有苦愿意向法官訴,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的就會明顯最多,只有這樣才會有效地樹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總體要求
以土地例行督察為契機,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提高依法合理利用土地水平,維護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積極推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提升土地調控政策的應變能力和效果,確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打造良好土地管理平臺,促進縣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督察內容
(一)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
1、耕地保護情況。耕地占補平衡及基本農田補劃落實情況;土地開發整理計劃落實情況,項目實施完成情況;實際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農田保護情況;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
2、建設用地審批情況。規劃、計劃執行情況,征地補償安置情況。
3、土地登記情況。土地登記“五不準”執行情況,依法確權登記情況。
4、土地執法檢查情況。違法用地情況,動態巡查責任制落實情況、案件查處整改情況。
5、土地供應利用情況。土地供應情況,建設用地批后監管情況,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情況,節約用地情況,閑置土地處置情況。
6、土地政策執行情況。國家耕地保護政策、產業政策和調控政策落實情況,房地產用地調控和監管情況,保障房用地落實情況,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土地政策執行情況。
7、稅費收繳使用情況。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出讓金等稅費的收繳使用情況。
8、其他。地方政府出臺相關政策的合規情況、反映問題解決情況等。
(二)土地管理共同責任落實情況
政府土地管理責任制建設和落實情況,政府及發展和改革部門的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財政、稅務、人力和社會資源保障部門的涉地資金管理,規劃部門的規劃許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建筑施工許可,公安部門對移交案件的處理情況,監察、人保部門對移送人員的處理情況,政府融資平臺及土地儲備機構土地抵押融資以及相關涉地部門執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調控政策情況、涉地事項履行職責和審批監管行為。
三、督察重點
土地管理共同責任落實情況,耕地占補平衡落實情況,年度計劃執行情況,違法用地情況,2009至2011年批次供地率情況,2011年和2012年保障房用地實際落實情況,交通、水利、能源等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情況,征地補償款落實情況,土地出讓金收繳情況,省、市、縣出臺的涉土法規政策是否違背國家有關規定等。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2年2月20日至3月31日)
認真準備耕地保護、土地規劃計劃管理、建設用地管理、土地登記等方面的資料、臺帳、卷宗以及縣委、縣政府關于嚴格土地管理、節約集約用地的相關文件和領導批示等。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問題,對清理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開展對衛星遙感監測圖斑的內外業核查,摸清監測時段內合法用地、違法用地、未變化等情況,認真匯總各類數據。采取邊核查邊處理的方法,對核查出的違法用地行為及時處理,確保整改到位。按照一宗地一個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裝訂工作,確保內容全面詳實、表格式樣規范。3月23日前,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報送自查清理總結報告。
準備的主要資料:
1、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相關報表、報告、臺賬;
2、2011年度土地利用計劃臺賬;
3、2011年度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土地管理工作總結;
4、城區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圖、基準地價圖、基準地價表及區片綜合地價資料;
5、2011年度城市(鄉鎮)批次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單獨選址建設項目、補充耕地、違法用地立案查處、土地登記(部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供地、2011年及2012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臺賬及檔案;
6、2011年度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收繳、使用臺賬及相關資料;
7、2011年度征地補償費支付臺賬、政府土地抵押資料;
8、2011年度閑置土地清理相關資料,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資料;
9、政府及相關部門出臺的有關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的政策文件。
(二)督察階段(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認真準備匯報材料,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地反映本地的主要工作、方法措施、工作進展等有關情況,同時準備好檢查現場以及其他相關工作。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在我市督察期間,我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定專人搞好協調配合、資料提供和相關服務工作,按照督察組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三)整改處理階段(2012年6月1日-8月31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的意見要求,對照例行督察發現的問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營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管理秩序。加大對違法用地嚴重區域的整改力度,對國家土地督察局確定的重點案件,進行全程跟蹤督察,確保整改到位。扎實開展2011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確保不發生新的違法占地。進一步提高供地效率,切實做好批而未用建設用地的清理工作,對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等情況分類調查,建立臺帳,分析原因,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快土地有效供應。加強土地規劃和計劃調控,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嚴格建設項目批地供地審查。加大違法違規用地的監管和查處力度,對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進一步做好穩定工作,針對可能引發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將其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8月31日前,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整改處理情況總結。
(四)驗收階段(2012年9月1日-9月20日)
全面總結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分析查找我縣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對督察組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照督察驗收標準進行自查自驗,扎實做好迎接督察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街道)對本轄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縣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協調、督促、檢查工作。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迎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調度,確保圓滿完成土地例行督察任務。
(二)強化分工配合。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基礎資料的收集匯總、案件查處、業務指導;監察、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負責移交土地違法案件的受理、審查、執行;宣傳部門負責例行督察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附表13、14、15中有填寫任務的建設、發改等部門,要嚴格按要求進行卷宗整理、表格填寫,并積極與國土部門進行溝通聯系,確保所有數據正確一致,經得住推敲。對由于卷宗數據等問題而導致對例行督察產生負面影響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聯席會議的組成。聯席會議由鎮政府和國土分局、紀委監察、派出所、司法所、村建站、財政所、農技服務中心、水利站、供電所等單位組成。聯席會議召集人由鎮政府人大主席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負責聯席會議信息通報、會議決定事項督辦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鎮黨政辦主任擔任。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需要臨時召開時由召集人決定或由成員單位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報聯席會議召集人批準。
(二)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通報各成員單位在涉及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查處中的有關情況,包括全鎮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上級督辦案件查處情況、土地執法專項檢查情況、鎮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情況和監察、國土、派出所、司法等部門對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執行情況;協調、督促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移送、查處工作;組織、部署在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及區域改造用地范圍內濫占耕地建設的查處,以及拆除違法建筑的聯合執法行動;研究制訂相應對策措施,解決全鎮土地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鎮政府作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責任主體,鎮政府的主要領導是本轄區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執行以及違法用地負總責。
國土分局負責通過巡查、新聞媒體披露、群眾舉報、網絡查詢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土地違法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有效遏制土地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違紀的相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建議監察部門追究行政責任,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時移送派出所、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土地違法違規的項目,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土地違法違規案件。
村建所負責對建筑施工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的單位進行查處,對職責范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并采取措施制止違法建設。
紀委監察部門負責追究土地違法案件相關責任人的政紀責任,并對涉及黨紀處分的提出意見。
派出所負責對國土資源部門移送違法用地案件的受理、立案、偵查、強制措施適用以及移送工作,并為相關部門的土地執法工作提供保障。
司法所負責及時受理派出所移送的案件并依法行使立案監督、批捕和的職能,同時,對相關部門移送或自行發現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依法進行查處。農技服務中心、水利站、供電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執法查處等工作。
二、完善部門聯動和協作監管制度
(一)土地執法監管信息網絡制度。構建縣、鎮、村(居)委會、組四級土地執法監管信息網絡,聘請專兼職執法監管信息員。鎮政府負責本轄區鎮、村(居)委會、組執法監管信息網絡的具體組織和信息員的管理工作。執法監管信息員負責協助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部門開展日常巡查,在收集到國土資源違法信息和發現違法行為后,要及時向國土分局報告。國土分局接到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制止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
(二)信息通報制度。各有關部門每月要書面交換有關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方面的信息。國土分局每月要向鎮政府通報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并提出整改建議;要向紀委監察、派出所機關等通報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紀委監察機關要及時向國土部門通報對移送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所涉及責任人紀律處分追究情況。派出所機關要定期向國土部門通報移送案件的受理及依法處理情況。
(三)土地違法行為報告制度。對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中的一般情況,各有關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鎮政府報告;對因受到阻力和干擾等原因難以制止、省市有關部門直接查處和督辦、群眾反映強烈的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上級有關部門對本地區開展土地督察、檢查等重要情況,要立即向鎮政府報告。國土部門對我鎮的土地違法狀況、違法數據和執法檢查等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四)部門聯動遏制制度。國土部門發現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后,應立即予以制止,并向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發出《違法用地告知函》,告知違法事實。鎮政府應自接到《告知函》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責成轄區內的國土、村建、城管、司法等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停止建設、限期改正。村建所應當在接到告知函后,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認定,對違法建設的用地單位和個人依法處理,并在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前暫停辦理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或規劃竣工驗收等手續。村建所負責違法建設的巡查、監控、調查取證以及拆除等工作,應自接到國土部門告知后5個工作日內,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制止,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處罰,并將制止和處罰結果告知國土部門。對未獲取用地批準但已開工的項目,村建所要下發停工通知書、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供水、供電所等單位停止供水、供電等服務事項。
對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項目用地范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采取以鄉鎮為主,國土、監察、派出所、司法等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進行集中整治。對涉黑或國家機關司法等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進行集中整治。工作人員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五)案件調查相互協助制度。國土部門在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時,可根據需要或有關部門的提議,商請紀檢監察機關提前介入調查;如案件可能涉嫌犯罪的,可以提請派出所、司法機關提前介入案件的調查;派出所、司法機關認為涉嫌犯罪的,可以視情況提前介入,國土部門應當配合派出所、司法機關調查取證。在查處重大土地案件中需要調查取證當事人法人資格、營業許可、有關項目開工許可、開發資質、規劃審批等信息資料的,村建規劃部門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六)案件移送制度。對涉及應追究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責任的土地違法違紀案件,紀檢監察機關應在接到國土部門移送案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國土部門,退回案卷資料;對立案調查的案件,無特殊原因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結案。
對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法院應當盡快審查,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強制執行的裁定;對裁定準予執行的,法院應當及時組織實施強制執行,并將執行結果書面通知國土資源部門;對實施強制執行中存在阻力和困難、難以繼續執行的,由法院提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在依法實施強制執行過程中,鎮政府和國土等部門應當配合法院做好相應工作。
對需將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實施的,由鎮政府具體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配合進行。
【導語】以下是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7年環保局個人工作總結》,供您查閱。
XX年,在局黨組的領導,全處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項工作目標。現將我處XX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及實施
制定了XX年局系統各執法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細則,并指導局系統各部門、單位制定責任制目標分解方案,目標任務落實到每個執法人員,保證了執法責任制得到有效貫徹實施。并于半年對局屬單位、各區、縣(市)環保局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了集中檢查,進行了通報。
二、立法協調工作
協助市人大開展了《哈爾濱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修改工作,在廣泛征求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并提報了該《條例》的征求意見稿,《條例》已經于5月16日公布并實施。起草并提報了《哈爾濱市生態功能保護區管理辦法》的草擬稿,配合市政府法制辦開展了立法調研。該《辦法》已于今年3月1日。《哈爾濱市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辦法》的立法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年內可公布。
加強了政策性、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對市政府有關部門轉來的25件立法項目提出了15條修改意見。
針對基層提出的法律問題,分別向省局、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辦提報請示,并及時向區局和基層單位轉發,對基層單位在環境管理和執法工作中正確理解和運用法律規定給予指導。
三、行政執法制度建設
1、年初制發了《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的有關規定》,對處罰案件辦理程序進行了相應的調整,使其在指導和規范全市環保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時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
2、為了增強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強化了責任機制,與監察室等部門聯合起草并實施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對預防和查處環境執法人員違法執法、作為不當等問題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3、結合“查處企業違法排污行為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制定了《環境違法案件移送轉辦規定》,
四、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
1、加大聯合、專項執法檢查力度
配合省、市人大組織開展了以水資源污染防治為重點的執法檢查。對全市建設項目和呼蘭、雙城等重點區、縣(市)所屬開發區進區項目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組織了兩次專項執法檢查。
2、對行政許可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重點檢查了我局駐市行政審批大廳工作窗口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管理中心在實施許可的過程中,執行許可公示、監督檢查、許可聽證等相關制度以及使用行政許可文書的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許可文書填寫不規范、檢查監督文書歸檔不及時等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整改。
3、嚴格行政處罰案件審查
審核局系統各執法單位提報的一般程序處罰案件83件,對其中12存在證據不充分、執法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的案件,退回辦案部門重新辦理。對部分案件存在處罰畸輕畸重、量裁不當等問題,經與辦案部門溝通后,按局的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另外,對立案后,要求銷案、變更處罰額度等問題嚴格把關,計劃明年完善相關處罰變更審查程序。
4、積極協調市、區法院,推進強制執行工作進展
為了給一線執法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我們積極與市法院、道理區及新成立的松北區法院溝通協調,取得支持。今年向法院共申請強制執行立案22件,其中已執行到位7件,執行金額7.5萬元;以往立案的案件執行到位5件,執行金額4.2萬元。
五、行政復議和執法投訴的應訴工作
依法辦理了3件行政復議、1件行政復議應訴案件和一件行政投訴案件。依據《行政復議法》有關規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根據3起復議案件的不同情況,對復議申請人提出的對相關區環保局行政審批中亂作為或不作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復議申請分別做出了不予受理、終止復議和復議維持的復議決定。對于哈爾濱市陽光數碼影像中心因不服我局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而提出的行政復議,已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省環保局提交了答辯書,省局已做出復議維持的決定。
六、環境法制宣傳、法律咨詢服務工作
組織開展了對新修訂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宣貫工作。邀請市人大法工室對《條例》進行了講解和現場答疑。
認真做好環境法律咨詢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全年共受理來自社會各界和基層環保部門的各類環境法律咨詢300余件次,每一件都給予耐心細致的解釋和回復,為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幫助基層單位解決環境管理和執法工作中的問題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
七、做好政研和調研綜合工作,為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服務
1、完成了XX年市委、市政府、局重點調研課題的申報及分解落實工作。
2、完成了XX年度全市環保系統優秀調研報告的篩選整理并開展了調研報告評選工作,共評出優秀調研報告37篇。
3、完成進行了全市環保系統優秀調研報告推薦工作,共向省局推薦14篇,并對5篇調研報告修改后向國家環保總局推薦。
4、參與了擾民噪聲污染防治成效機制法制調研工作,完成了王世華市長布置的擾民噪聲污染防治成效機制6項重點調研課題的協調工作。
5、完成了我市市區內農墾系統企業環境管理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了《關于在我市市區內農墾系統企業環境管理情況的調查與建議》調研報告,并與農墾總局環保局就環境管理問題進行了協調和對話。
八、創新性工作
1、針對集中式培訓的內容針對性不強的實際,今年采取了按需施訓方式,上門開展培訓。培訓采取典型案例講解、執法人員疑難問題問答的互動方式,增強了培訓的效果,對提高執法人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有較大幫助,受到基層環保部門的歡迎和好評。
2、針對執法薄弱區域重點督察
一、刑偵工作情況及特色
(一) 工作情況。20__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6491起,比20__年上升52.5%,破案3229起,破案率為49.7%。共抓獲刑事作案成員1889人,打擊處理1206人。刑事拘留718人,批捕率為99.6%,率為100%。2013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5616起,比20__年下降13.5%,破案2184起,破案率為38.9%。共抓獲刑事作案成員1315人,打擊處理876人,刑事拘留565人,率為100%,打掉黑惡團伙4個,發還贓物150余件,挽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妥善處理非正常死亡案件90起91人。
(二) 亮點特色。20__年以來,____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按照“以信息化為主導,以高效化為目標,以專業化為前提,以科技化為支撐”的工作思路,堅持黑惡必除、命案必破、逃犯必追,嚴打侵財犯罪,維護了全市治安秩序。
1、建立信息研判機制,確保打擊精準。抽調偵查經驗豐富的民警和業務素質較高的保安隊員組建打擊侵財犯罪專業隊,分成信息研判、視頻巡查、街面巡防、案件偵辦四個小組。專業隊對每日、每周、每月城區發案狀況進行深入分析研判,針對街面犯罪的案別、發案時間、發案地點、作案手段、損失物品及被侵害對象、嫌疑人特征和危害后果進行綜合研判,及時掌握案件的規律、特點,提出偵查思路、串并案條件、抓捕方法,為精確打擊、精確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持。
2、完善視頻偵查機制,提升打擊實效。全市現己建成A類探頭828個,B類探頭9200個,完善了全市所有出城卡口視頻監控系統,建成了抓行為、抓軌跡的普通視頻探頭控制面,抓特征、抓細節的高清視頻探頭控制點。專業隊確定了 “依托視頻監控,強化圖偵破案”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視頻巡查室與指揮中心視頻監控系統對接機制,工作人員24小時輪班進行值守,一方面通過對街面重點部位或區域的巡查,發現嫌疑打擊現行,震懾犯罪、壓制發案;另一方面,視頻偵查人員同步上案,同步勘察現場,及時提取資料,為案件偵查指明方向,“從像到人到案”的視頻偵查模式,有力地提升了打擊犯罪的實效。
3、實行“貓鼠同步”案偵機制,保持高壓態勢。專業隊以抓現行,破現案為主要目標,根據貓鼠同步的原理,民警打破常規工作時間,讓時間跟著案情走,有選擇性的在案件高發時段和部位進行全方位式巡邏。20名隊員采取錯時工作制,以清江河為界,分成河東、河西兩片,以步巡和車(摩托車)巡相結合的方式采取蹲(蹲坑守候)、跟(跟蹤抓現行)、控(控制行業場所發現贓物)、摸(根據線索進行摸排)等方式開展偵查、抓捕工作,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出現在打擊犯罪第一線,時刻呈現打擊犯罪的高壓態勢,有效地震懾犯罪。截止目前,該隊共巡邏抓獲現行83人,為老百姓挽回經濟損失70萬余元。“貓鼠同步”的案偵機制真正營造了一種“伸手必被捉”的打擊氛圍。
4、探索類案偵查機制,提升專業水平。緊緊圍繞高效研判、抓人破案等關鍵環節,強化類案技戰法的專門研究和具體實踐,切實把研判成果轉化為現實破案力。一是發揮信息優勢,優化“由案到人”破案。二是分析高危人群,拓展“由人到案”破案。20__年12月,民警通過對租車流竄作案的高危人群研判,成功破獲余先世等人租車長途奔襲流竄湖南、廣西、湖北三省境內瘋狂入室盜竊20余起價值10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三是信息串并比對,實現“由案到案”破案。20__年12月份,____城區多家便利店及煙酒商行被盜,涉案金額多達30余萬元,民警通過現場痕跡、足跡等物證串并該系列案件,比對案發現場視頻,追查贓物流向,還原嫌疑人逃跑軌跡,一舉抓獲6名嫌疑人,破案25起。
二、存在的問題
(一) 案件質量亟待提高。主要表現在部分辦案人員收集證據意識和能力不強,偏重于收集對嫌疑人不利的證據,不注重收集證明嫌疑人無罪或自首、立功、從犯等罪輕的證據,思想上存在“有罪推定” 的習慣思維模式。
(二) 程序意識有待強化。主要表現在部分辦案人員在辦案中重實體,缺乏程序意識,違反刑事訴訟法關于程序方面的規定。如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沒有通知家屬,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的訊問未在看守所進行,訊問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沒有通知其監護人到場,辦理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對嫌疑人父母情況、住址、聯系方式等掌握少,缺材料,影響民事部分的解決等等。
(三) 違規現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現在部分辦案人員在辦案中不嚴格執行取保候審的規定,如對于犯罪情節嚴重、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累犯、有兩個以上故意犯罪的被告人不得取保候審,但部分辦案人員在個別案件中不認真審查,對這些被告人仍然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從而造成這些被告人可能外逃、變更聯系方式和住所,導致審理時無法通知被告人到庭。
三、工作建議
(一)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實戰能力。一是在逐步增加總警力的情況下,切實保障刑警資源配置,按照全局警力總數的12%至15%配強刑偵民警,解決制約刑偵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充實刑事偵查技術人員,增加偵破刑事案件的力量。二是解決刑警職級待遇問題,優秀的刑警大隊副大隊長、中隊長經推薦考核,可高配為副科級或享受副主任科員待遇;解決刑事技術人員技術職稱與職級相匹配的問題,增強刑偵人員職業責任感、榮譽感,拴心留人,穩定隊伍,干事創業。三是多渠道引進刑偵人才,根據實戰需要向高等公安院校引進痕跡檢驗、計算機、心理學、語言學、法醫學等方面專業人才,?提高刑偵隊伍專業化水平。按照全國申報一級技術室標準,配置人員不少于20人,法醫檢驗、痕跡檢驗、影像技術三個專業,每個專業有3名以上的鑒定人。四是建立促使干警增強辦案質量意識、提高辦案水平的獎懲機制,其中,應明確規定不執行法院判決和 檢察院《糾正違法通知書》、《檢察建議》的責任追究辦法。
第二條執法職責分為:大隊長職責、中隊長職責、案件主辦人職責、案件協辦人員職責。
第三條大隊長的行政執法職責
(一)協助局分管領導抓好行政執法工作,對單位行政執法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組織起草職責范圍內的規范性文件,并對規范性文件草案進行審查,確保規范性文件草案合法、適當。
(三)對職權范圍內的各行政執法事項,認真組織調查取證,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向局分管領導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保證各項具體行政行為合法、適當。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行政執法事項。
第四條中隊長及案件協辦人職責
(一)起草職責范圍內的規范性文件。
(二)對處罰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進行審查,報大隊及公用事業局審批。對需要立案查處的行政處罰案件要嚴格依法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填寫《行政執法案件立案審批表》。
(三)表明身份責任。調查或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證件,表明身份。
(四)公開、公正、客觀、全面調查取證責任。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取得的證據材料符合法定條件有效。
(五)告知責任。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受的權利。
(六)聽取陳述和申辯責任。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七)依法送達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八)監督被處罰人依法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職責。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向大隊及公用事業局提出執行申請。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第一,到期不繳納罰款,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第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第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條案件主辦人職責
(一)擔任案件調查組組長。
(二)組織擬定案件調查方案和方法。
(三)根據調查工作進展臨時采取合法、有效的調查取證措施。
(四)依照法定權限并根據法定程序,帶領協辦人依法進行檢查,收集相關證據。
(五)案件查證終結,負責組織撰寫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提出具體處罰建議。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根據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部署安排,確定要以突出問題整治帶動面上問題整改、作風形象改觀,集中整治“六大頑瘴痼疾”:
1.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2.違規經商辦企業;3.違規參股借貸;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5.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6.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7.離職檢察人員違規擔任律師或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
二、“六大頑瘴痼疾”存在問題
通過深入學習教育提高檢察干警查糾問題的思想自覺和政治自覺,通過全面排查、深挖細查,共發現屬于“六大頑瘴痼疾”范疇的問題11個。其中,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問題1個,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4個,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問題6個。
(一)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問題
個別人員認識不清,對于不屬于填報的情況進行填報;個別人員填報內容不完整,沒有詳細記錄被記錄填報對象基本情況及簡要情況等主要內容,不能全面反映過問情況;記錄報告主體不全面,沒有做到全覆蓋。
(二)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
1.檢察機關對監獄報送減刑、假釋案件相關資料不全面、不及時問題,沒有通過正式方式及時糾正,審查不認真不細致。
2.檢察機關對監獄提供的減刑、假釋積分考核、獎勵審批表等減假依據停留在事后書面審查,忽視同步對罪犯考核得分客觀性、真實性的實質考察、審查;對罪犯的詢問沒有做到全覆蓋。
3.針對監獄重視勞動改造輕視思想改造、對罪犯認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問題,檢察監督不實不細。
4.對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檢察監督特別是事前監督、同步監督不到位;對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檢察機關審核不扎實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發面存在的問題
1.司法不規范導致數據錯誤、報表失真。檢察機關監督立案后長期無結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錄不完整,文書上傳不及時,導致公安機關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檢察統計報表中仍顯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機關已答復的案件在檢察統計報表中仍顯示未答復。
2.司法不嚴格造成監督不力。對部分立案監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機關是否答復上,未進一步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情形進行合法性審查;對公安機關接到檢察機關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后超過法定期限答復的情況未履行監督職責。
3.卷宗裝訂不規范。個別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檢察機關送達回證、公安機關答復文書,個別案件卷宗封面填寫不完整甚至填寫信息錯誤。
4.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管理不規范,專人管理制度落實不細。
5.職務犯罪案件調查取證工作存在短板,導致成案率較低、辦案效率不高、辦案效果不佳。
6.司法體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轄查處職務犯罪案件的基層檢察院對職務犯罪案件流轉程序掌握不夠,案卡填錄不規范,影響數據統計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頑瘴痼疾”整改成效
對發現的上述11個問題,我們認真落實“減存量、控增量、防變量”要求,建立臺賬,責任到人,措施到崗,具備條件的立查立改,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創造條件限期整改,一項一項抓落實;堅持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舉一反三,標本兼治,跟蹤問效,整改不到位不銷號,長效機制不建立不過關。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個,完成制度機制建設5項。
(一)違反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頑瘴痼疾整治情況
1.加強教育引導。組織學習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和典型案例通報,在辦公樓顯示屏滾動播放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相關內容,在微信公眾號、檢察局域網轉發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宣傳作品,制作開通防止過問案件手機彩鈴,印制《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應知應會50問》口袋書,開展多種形式教育,強化守規自覺。
2.督促個人填報。采取個人填報、組織補報、受理舉報等多種形式,制作專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報顧慮,最大限度地摸排有關違規問題。建立線上線下逐案記錄報告制度,督促辦案人員同步填寫統一業務應用系統記錄報告事項。
3.加大督察力度。實行月通報制度,每月對全體檢察人員填報情況匯總分析,查找問題和不足,印發通報,督促整改。對15個零報告部門,采取分管院領導參加部門會議、與部門負責人提醒談話等方式,幫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記錄。有2個部門的干警補報了符合要求的《報告表》。
4.建立長效機制。出臺《常態化推進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工作細則》,規范填報事項、填報程序及辦案人員線上線下填報要求,細化學習教育、責任分工、督導檢查、結果運用、追究問責等日常管理。
(二)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參股借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頑瘴痼疾整治情況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類檢察人員及其親屬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編干警、借調人員、書記員及聘用人員按要求認真填報個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個人信息1073條。
2.接受社會監督。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群眾投訴和舉報,多渠道排查違規經商辦企業情況。班子成員帶隊廣泛走訪,向群眾發放調查問卷,全面收集檢察人員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等方面的問題。
3.認真細致甄別。協調三門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檢察人員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情況,組成專班對收到的261條反饋信息認真甄別,經調查,2名聘用制書記員、3名聘用人員有經商辦企業情形,雖不違反禁止性規定,但也應從嚴管理,經談話提醒后,2名聘用制書記員主動注銷了名下企業,3名聘用人員書面承諾依法依規經營。
4.推行動態監督。出臺《檢察人員及其配偶、檢察人員子女及其配偶經商信息查詢通報制度》,加強動態信息監管。組織檢察人員及其親屬按人員類別分別向市院簽訂承諾書,就不違規經商辦企業、不違規參股借貸、不違規從事經營活動作出承諾。承諾書留存政治部備查。
5.探索協作機制。為從源頭上預防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發生,實時掌握檢察人員及其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參股、從事經營活動信息,目前正與 有關部門聯合建立經商辦企業信息查詢協作機制,定期查詢檢察人員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信息,規范檢察機關人員日常管理,杜絕違規問題發生,確保檢察隊伍的純潔性。
(三)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檢察官退休離職后違規擔任律師或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頑瘴痼疾整治工作情況
1.開展重點案件監督。對今年以來三門峽監獄辦理的16名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犯和12名社區矯正服刑人員“回頭看”。對正在提請減刑、假釋的102名罪犯的相關材料全面審查,建議并督促法院對10名重點罪犯開庭審理。對審判人員在提請前、開庭中與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監舍罪犯的談話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對5名罪犯建議從嚴掌握減刑幅度,對2名擬假釋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釋的書面意見。
2.加強部門協作聯動。協調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加強對監獄報請減刑、假釋報請程序和報請期限的日常監督;與三門峽監獄會簽《關于加強罪犯計分考核監督工作的規定》,強化對罪犯減刑、假釋的同步監督,從根本上解決監督不力問題。
3.強化檢察監督手段。針對保外就醫罪犯病情鑒定程序不嚴格、責任主體不明確現狀,督促4個基層社區矯正中心對6名因病保外就醫人員及時組織重新司法鑒定;針對暫外服刑人員“回頭看”中發現的社區矯正機構1名暫外人員再犯罪情形,發函督促基層檢察院監督糾正;針對監獄對罪犯教育改造重視程度不夠問題,向監獄發出加強監管干警培訓力度、重視對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檢察建議。
4.規范離職人員管理。組織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來離職的12名檢察人員中未發現違規擔任律師或法律顧問充當司法掮客情況。關口前移。出臺規定,在辦理檢察人員離職手續時,同步簽訂不擔任律師或法律顧問承諾書;與市司法局會簽《關于檢察人員親屬從事律師職業信息通報的九條措施》,實現信息共享、動態管控。
(四)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頑瘴痼疾整治工作情況
1.明晰查糾方向。重點排查“一部門(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兩環節(審查逮捕環節和審查起訴環節)”。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線索,同時閱卷評查基層院已辦結的21起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著力發現是否存在應立未立、立不及時以及調查不透或結論定不準等問題;逐案自查2019年以來辦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評查2017年以來辦理的不捕不訴、刑事申訴等案件,著力發現是否存在應捕未捕、應訴未訴、漏罪漏犯等問題。
2.強化規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門峽市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受理職務犯罪案件線索管理規定》,修訂完善《三門峽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線索備案管理規定(試行)》,統一制作《三門峽市檢察機關執檢部門查辦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情況統計表》《三門峽市檢察機關受理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線索臺賬》,規范案件線索管理,嚴格調查備案制度,加強對案件線索處理的統一把關。
近年來,檢察機關積極履行訴訟監督職責,堅決依法監督糾正各種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突出問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但是,與人民群眾的要求相比,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職能發揮還不夠充分,存在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到位等現象。有的檢察機關監督意識不強,把主要精力放在指控犯罪上,訴訟監督工作開展不夠有力;有的不敢碰硬,怕影響與其他司法機關的關系,怕抗訴后得不到改判;有的不善于發現問題和提出監督意見,監督工作質量不高,監督效果不好。
一、基層檢察機關開展訴訟監督工作的機制保障
檢察機關開展訴訟監督工作,應當注重完善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措施,提高監督能力。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在訴訟監督方面做了許多積極、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在實踐中我們還面臨著一些問題和障礙,有些是體制機制上的,有些是具體措施上的,有些則與檢察官自身素質密切相關。目前在監督機制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檢察機關與偵查、審判、刑罰執行機關的溝通協調機制和意見反饋機制不夠健全,信息交流不夠及時;二是檢察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和上下級檢察機關之間的銜接配合不夠順暢,沒有形成訴訟監督的整體合力;三是與訴訟監督有關的考評機制和激勵機制不夠完善。在監督措施方面,存在檢察機關調閱審判卷宗材料、調查違法的程序不明確、不規范,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的效果難以保障,查辦司法不公背后的職務犯罪的力度不夠等問題。在監督能力方面,部分檢察人員對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的審查把握能力不強,導致應當發現的問題未能發現,或所提監督意見質量不高,不能得到被監督單位的認可。基層檢察機關要認真查找訴訟監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探索訴訟監督工作的特點和規律,進一步加強機制建設,實現訴訟監督工作的規范化和長效化。
二、強化措施,努力提高監督水平
基層檢察院應積極探索建立以規范執法行為、確保執法公正為核心的刑事訴訟監督體系,創新監督理念,拓展監督方法,堅持做到辦理案件流程化、審查把關制度化、監控措施延伸化、評查案件機制化、隊伍管理人本化,實現“無錯捕、無漏捕、無錯訴、無漏訴、無超期”的“五無”目標。
(一)盤活內部職能,構建協作機制。在檢察機關內部建立偵監、控申、民行、、自偵等部門互通案件線索、互相配合工作機制。例如在審查批捕過程中,偵查監督部門對定性、證據分歧較大的案件,主動與公訴部門進行溝通,聽取意見,統一認識;或是在審查階段,公訴部門發現需要改變對批捕案件的事實的定性,擬作捕后不訴或捕后改變強制措施等處理時,事先聽取偵查監督部門的意見,共同研究,采取對策。
(二)加強外部聯系,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一是與公安機關建立重大復雜案件捕后介入偵查機制。對重大復雜案件作出批捕決定后,及時召開公安、檢察聯席會議,溝通辦案信息,適時介入偵查取證工作。二是與公安機關聯合出臺不定期走訪檢查和年底集中審查執法監督機制。偵監部門每季度至少對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辦理的案件進行一次檢查,看有無以罰代刑、降格處理的情況;年底集中清理本年度裁判文書,看有無漏捕漏訴情況。三是探索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四是與公安、法院共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堅持重大案件庭前會審制度,解決案件偵查失誤、補查補救等方面的問題,使一些重大疑難案件得到依法解決,對確保案件質量和訴訟順利進行起到積極作用。
(三)加大監督力度,打擊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農村外出打工人員的增多,眾多留守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家庭監護,處于安全少保障、權益受侵害的無序狀態。未成年人大多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猥褻等行為嚴重摧殘其身心健康,已成為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突出問題。由于留守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有限加之此類案件的特殊性,有些犯罪行為未能被公安機關立案。我院加大對此類案件的監督力度,從重、從嚴、從快打擊。
(四)強化監督意識,切實加強審判監督。通過庭前跟蹤、庭上監督、庭后審查等方式,強化對審判工作的監督。特別是通過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及時提出建議,最大限度地減少重罪輕判、輕罪重判、有罪判無罪等問題的發生。
三、完善監督機制,自覺接受監督
檢察機關既是監督者也是被監督者。自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理念,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設立紀檢組,推行檢務督察制度,繼續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不斷強化內部監督。同時,緊緊依靠上級院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密切與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相關部門的聯系。對重要監督工作的進展情況、有影響的重大案件及時向人大報告,積極爭取人大的監督支持,確保了檢察權的正確行使。
這次會議是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召開的,主要任務是回顧前段時間執法檢查工作,分析當前執法監察和工作形勢,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對下步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大執法監察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扎實做好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后的執法監察工作,切實把國土資源管住管好。
剛才各分局就前段執法監察和工作進行了認總結,可以肯定地說,今年以來我局各級在執法監察和工作方面,加強了領導,強化了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局黨組是滿意的,特別是今年集中治理國土資源秩序為契機,繼續加大了執法監察力度和辦理力度,截至目前,發現和制止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件,立案件,申請法院執行件,查封大型設備23臺共整治非法采礦點80余處,對*船廠村、*村的非法采礦點進行了查處,遣散了人員、查封了設備;對*礦區40余人次私開亂挖的小煤井,*6處非法開采的粘土礦進行填平夯實,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有力的震懾了違法者的囂張氣焰。1-5月份共受理84件,*60件、*19件、*3件、*2件,已處理76件,處結率達91%。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執法監察和人員辛勤付出、共同努力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局黨組對執法監察和工作人員付出的辛勤勞動表示衷心的感謝。我們在看到取得成績的同時,更要清醒認清當前執法監察和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結合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用地管理做好土地執法監察和工作的緊急通知》及省廳下發的20*年執法監察工作要點,以及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考核辦法,聯系我局下步工作實際,就扎實做好執法監察和工作,我講三點意見:
一、清醒看待形勢,進一步增強做好執法監察和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年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鞏固治理整頓成果的第一年。我們必須認清形勢,進一步增強做好執法監察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一)要正確把握國務院《決定》下發后土地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決定》重點是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核心是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當前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而且是長期的。省政府今年給我市的用地指標不到1000畝,而近幾年我市年新批用地平均三四千畝,省政府給我市的用地指標遠遠不足,而且我市正處在經濟建設及招商引資關鍵時期,用地需求量非常大。如果正常的用地批不下來,勢必讓許多違法者廷而走險,引發大量的違法用地,給執法監察工作帶來更大的壓力。近日,針對一些地方違法用地、未批先占、非法買賣租賃集體土地現象有所上升等實際情況,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嚴格用地管理做好土地執法監察和工作的緊急通知》,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二)要正確把握礦產資源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隨煤炭、鋼鐵、石油等資源價格的不斷攀升,資源開發利潤增加,許多不法之徒,受利益驅動,非法無證開采、非法轉讓、亂采濫挖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非常猖獗,其非法開采的形式、方法非常狡猾,查處困難。非法開采不但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和浪費,也給安全生產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帶來大量隱患。
(三)要正確把握《條例》實施給工作帶來的新情況。新修改的《條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實行。新修改的《條例》與舊的《條例》相比,內容發生了較大變化,對做好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當前我市國土資源形勢也不容樂觀,今年到日前為止全市國土資源案件44件,但反映市級以上受理的案件與去年同期(94件)相比,數量有所減少,但重復訪、越級訪有上升趨勢。今年進省訪15件(信9件、訪5件電話1件)起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起,到部訪3件(信2件、訪1件)。按
照集中處理突出問題及專項治理第二階段的要求,到了“事要解決”的階段,4月底中央和省集中處理突出問題及專項工作督察組要到各地督察上級交辦案件的處理情況,目前我市還有3起(“高接高”連接線、*反映*商品批發城、*村反映公路占地)上級交辦的案件沒有得到徹底處理,仍有可能引發重大。我們務必要認清形勢,加快處理進度,協調有關部門利用法律、經濟、思想教育等多種方式,深入扎實的做好工作,確保督察中不發生任何問題。
(四)要正確把握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后面臨的新形勢。體制改革后我們面臨的任務更重了,承擔的責任更大了,工作的要求更高了,特別是對區、鄉鎮實行垂直管理后,執法體制還需有待于進一步理順,工作職能有待于進一步加強。目前,我們執法監察隊伍自身還存在不少問題:依法行政的意識還不很強,存有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存有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報等問題,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執法的手段、方式、方法、措施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執法能力和效率需要進一步提升。
二、加大力度,認真做好執法監察和工作
(一)敢于碰硬,認真執法
總理指出“加強國土資源管理,根本要靠法制。”*副省長也強調“國土資源部門特別是執法監察隊伍要敢于碰硬嚴格履行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責,只有這樣才有地位才有權威”。實踐也證明,沒有嚴格的執法就沒有良好的秩序。尤其是當前,我市國土資源特別是土地違法呈現出點多、面廣等特點,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如果任其發展,將后患無窮。
(二)搞好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政策研究。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大眾媒體和“3·19”礦法宣傳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宣傳時機,進行廣泛性和經常性宣傳,真正使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抓好典型宣傳,對一些頂風而上,久拖不決,性質惡劣、危害嚴重、影響重大的典型案件,要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公開曝光,給違法者揭揭短,讓違法者現現眼、出出丑,杜絕類似問題發生;要切實搞好對各級干部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要搞好6.25之前的支部書記、村主任培訓班,提高各級干部依法管理、保護、利用資源的責任意識。
(三)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一是要堅定信心,下決心在今明兩年把國土資源違法氣勢打下去。(1)廣泛宣傳。(2)嚴肅查處。依法嚴查土地、礦產違法行為,加快處理,每月通報一次。(3)辦好支部書記、村主任培訓班。(4)法規科要加強政策調研,要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超前提出措施和政策。要加強對歷史遺留問題的研究,對山上、水邊和農村宅基地的違法問題盡快提出處理意見。使查處銜接順暢。要加強與監察、公安、法院、檢察院的溝通,制止村發包土地、礦產的問題。
二是深入扎實的搞好動態巡查。堅持“預防為主,事前防范與事后查處相結合”的方針,把工作重心前移,通過落實動態巡查制度,預防和制止國土資源違法苗頭,盡可能的減少執法成本。根據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科學劃分巡查防范等級和層次,針對不同情況提出不同要求,要普遍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動態檢查、全程監督的做法,對違法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對重點區域如城鄉結合部、公路干線兩側,村莊周圍和鄉鎮園區用地等,認真落實市每月不少于2次、區每月不少于3次、鄉鎮每周巡查1次的動態巡回檢查制度,市局每年組織2次以上重點抽查和互查。同時要建立完善巡查登記薄,填報好動態巡查記錄表,對新增建設用地以及在建項目要登記在冊,注明審批情況。
三是突出重點。(1)對各鄉鎮的園區要盯緊盯死。(2)對企業、機關干部上山下海的要盯死。一發現有動工的要堅決制止。(3)對山上水邊要盯死。要加強對山上、水邊、風景區等特殊區域的巡查。對已建成的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對在建的項目堅決制止,并將摸排調查情況于8月底之前報市局。(4)摸排重點違法戶,確定監控重點人。按區域列出現違法者。對重點監控人的動態要通過各種渠道掌握起來。(5)對繼續非法開采、采取游擊戰、夜襲戰的違法者,采取措施重點監控。四是嚴格建設用地批后的跟蹤管理,根據國務院28號文的有關規
定和局年度工作計劃要求,對于建設用地批后供而未用,閑置荒蕪以及補償不到位、欠交出讓金、擅自擴大容積率和投資強度達不到要求的均要納入執法監察范圍。五是健全和完善執法監察信息網絡,注重發揮鄉(鎮)土管所的前沿作用,快速及時制止各種違法行為。六是各分局要努力做工作取得區政府的支持,走與政府聯合執法的路子。同時積極做區政府的工作,對開采資源要疏堵結合,要針對萊蕪公路建設高峰期和萊鋼需要,要抓緊批部分沙石開采點。還有必須的建設用地,要把項目占國家、省的指標。七是適時搞好市局、分局聯合執法活動,由市局執法支隊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局、分局執法人員集體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要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在土地方面,對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征地補償不到位、改變土地用途、亂批亂劃宅基地、閑置荒蕪土地等各類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從嚴處理,對案件的處理不僅要處理事,而且要處理人。在礦產資源方面,要深入扎實地做好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采秩序工作的執法檢查工作,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越界開采、濫采亂挖等違法行為,一查到底,從重處罰,要讓違法者知道痛。
(四)、建立聯合辦案機制,完善辦案制度。建立國土資源與監察、公安等部門聯合辦案機制,公安、監察部門派駐人員到我局辦公,與我局執法人員一同執法,聯合辦案。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報告制度、備案制度、會審制度、督辦制度、錯案追究等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加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
(五)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一是進一步加大對區、鄉鎮政府的監管力度,將耕地和礦產資源保護作為各級干部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簽訂目標考核責任書,凡是發生重大土地和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的,要追究政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相應的扣減該區、鄉鎮的用地指標、土地整理項目資金、國土資源管理模范區評比指標等,切實加大基層政府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和工作的重視和支持。二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簽訂目標考核責任書。市局與分局,分局與鄉(鎮)土管所都要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完成目標考核任務的,要及時給予表彰,對沒有完成目標考核任務,要給予通報批評。三是從嚴執紀。要嚴格落實執法監察人員管理規定,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教育和監督,對有案不查,執紀不嚴,有吃、拿、卡、要、報等不良行為,嚴重損害執法隊伍形象的,一經發現,調查屬實,立即調離執法工作崗位,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公開處理,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做好工作,確保社會穩定。20*年1月至6月是集中處理突出問題及工作的“事要解決”階段,要狠抓案件的處理和核查。一是在排查摸底上下功夫。要把去年以來發生的越級上訪、重復上訪、集體上訪和省以上交辦的案件作為重點,進行反復排查,逐一登記,落實領導包案制度,加大解決力度。二是在集中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對第一階段處結的案件,認真組織核查,切實做好上訪人員的息訴罷訪工作,對尚未處結的案件,要抓緊處理,盡快解決。對今年新交辦的案件,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在初信初訪階段,其他的案件也要集中時間和精力,下大氣力集中解決。對一些處理難度比較大的“釘子案”,要逐一分析研究,逐案明確解決責任,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過、錯誤不糾正不放過、上訪不停止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三是在落實制度上下功夫。要嚴格落實工作日調度、周匯報和月通報制度,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再出現赴京、進省、來市和集體上訪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要嚴格落實逐級上訪和依法分流制度。案件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工作原則,對群眾的初次來信來訪實行“三見面”(與領導見面,與承辦單位見面,與寫信人見面)及案件回訪制度,切實把工作做細、做實。嚴格落實蹲點包案和領導接訪制度。對量大的鄉鎮和反映問題比較多的村莊,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積極配合各級政府,重心下移,下派工作人員,蹲點調查,包案到人,限期解決。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各級領導每
月至少一次到基層公開接訪。四是在做好貫徹實施《條例》各項準備工作上下功夫。認真抓好《條例》的學習,搞好專職工作人員的培訓,抓好《條例》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盡快健全工作責任制以及排查調處、公開聽證、案件終結、督促檢查、工作評價等方面的制度和辦法,全面清理、完善有關政策措施,該廢止的堅決廢止,該完善的盡快完善,切實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加強領導,強化認識,切實提高隊伍素質和工作能力
根據《××市綜治辦關于報送20__年度綜治維穩工作有關材料的通知》(保綜辦〔20__196號)要求,現將20__年開展綜治維穩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切實領導,把綜治維穩和創建平安單位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在市委綜治辦的指導和幫助下,切實加強了對綜治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文秘站:,局辦公室具體落實。市局機關、
五縣(區)司法局、昌寧監獄和勞教所均健全了機構,都由主要領導親自擔任綜治維穩領導小組組長,并把綜治工作納入單位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工作議事日程。年初對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貫徹,把綜治工作與司法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安排,并與五縣(區)、勞教所、機關各科室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把上級的精神與實際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年初有工作計劃,日常工作有督察、落實,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健全,能夠經常性專題分析綜治工作情況,研究解決綜治工作出現的問題。
二、充分發揮綜治成員單位職能作用,全面推進綜合治理工作
(一)切實加強對罪犯和勞教人員的管理,確保了監所安全穩定。××監獄、勞教所牢固樹立穩定第一的意識,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消除隱患,加強對各種罪犯、勞教人員教育改造規律的研究,加強分類教育和有針對性的個別教育,掌握思想動態,積極預防不穩定因素的產生,對重新犯罪傾向做到超前防范,及時化解。通過法制、道德、形勢、政策、前途等教育,努力把罪犯、勞教人員教育改造成遵紀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不斷提高教育改造和挽救質量。
(二)人民調解工作扎實開展,成效顯著。一是人民調解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社會公信力不斷提高。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創建標準化調委會的要求,全市已有85以上的人民調委會基本實現了“五有”(有人民調解委員會標識牌、有專門的“庭式”人民調解室、有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有調解文書和工作統計臺帳)、“四落實”(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工作落實、報酬落實)、“六統一”(人民調解委員會標牌、印章、人民調解工作標志、程序、制度、調解文書統一)。為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公信力,還專門制定了標準化調委會標準,每個標準化調委會的調解室都掛有人民調解的工作職責、程序、紀律、原則,糾紛當事人的權力、義務,調委會監督臺,調解受理范圍,工作流程圖等,建立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信息的傳遞與反饋和聯合調解、回訪、統計、文書檔案管理、值班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標準化調委會的創建,既方便群眾了解、監督調委會工作,又促進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的有效開展。二是夯實調解基礎,創新調解機制。人民調解網絡已由原來的鄉村兩級延伸到自然村、社區、企業,全市人民調解組織在鞏固中穩步發展,農村調委會得到加強,企業調委會逐步組建,城市社區調解組織逐步完善。在三級調解網絡中進行了明確分工,簡易的矛盾糾紛直接由村民小組調委會和調解員調處,較大的矛盾糾紛由村調委會調處,村一級無法調處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由鄉(鎮)一級調委會進行調處。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鎮)”。同時根據新形勢下社會矛盾糾紛大多牽涉面廣、復雜程度高、涉及部門多的新特點,在全市72個鄉(鎮)組建了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在調解主體的組織上,不僅整合了 共青團、婦聯、殘聯、工商聯、工會、消協等各種群眾性組織,還整合了法院、司法、公安、工商、國土、林業、環保、水利、建設、勞動、民政、、教育、武裝等部門力量。在矛盾糾紛發生時,司法行政機關及時有效協調相關組織和部門共同參與調解,解紛息爭,從機制上為人民調解工作注入了活力。今年,全市72個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共調處矛盾糾紛近20__件,調處群體性矛盾糾紛160余件。三是各級調解委員會積極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在做好傳統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城市建設、土地流轉、環境治理保護等社會難點、熱點糾紛的調解,同時更多地運用調解方法解決矛盾糾紛,寓法制宣傳教育于調解之中,做到解決一個矛盾和糾紛,宣傳教育一片群眾。注重理順群眾情緒,化解群眾怨氣,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市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9941件,調解成功9617件,成功率為96.8,防止“民轉刑”40余件,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20件20人。四是人民調解經費保障形式多樣。騰沖縣從20__年7月起,對全縣221個村(社區)調委會主任給予每人每月補助人民幣50元;隆陽區正在進行人民調解“一案一補”試點工作;施甸縣自20__年開始,將鄉(鎮)調委會主任每月500元、村(社區)調委會主任每月20元的補助,列入財政預算;隆陽區和施甸縣還分別爭取到13個和18個公益事業編制,作為鄉鎮專職人民調解員專門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五是建立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互銜接機制情況。由于受人力條件的限制,我局從糾紛較多的交警部門入手建立大調解格局,于今年7月草擬了《司法局在交警大隊設立“人民調解室”實施辦法(試行)》,該《辦法》已交市交警支隊征求意見,現正在協商中,人民調解進法院、檢察院的具體辦法也正在起草中。
(三)繼續抓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一是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會上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統一安排部署,定期督查,年底進行檢查、總結。二是刑滿釋放(五年)、解除勞教(三年)人員,底數清。對刑釋解教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教活動,幫教率達100。在幫教工作中,成員單位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認真履行職能。如:隆陽區板橋鎮青蓮村就充分依托私營企業(××市鑫焱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搭建安置平臺,建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基地,為本地刑釋解教人員謀出路,先后共安置兩勞人員××名。由于安置幫教工作開展得力,20__年共接收兩勞人員××人,重新犯罪率為0。
(四)社區矯正工作全面啟動。一是市級調整充實了××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各縣區也結合實際成立了領導小組。二是于6月10日召開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市委政法委書記葛平作了重要講話;市司法局趙偉局長代表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總結了我市社區矯正試點及前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分別作了交流發言。三是將社區矯正工作納入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四是制定出臺了《××市社區矯正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使 司法行政系統在具體工作中有操作規范、有規定依據和指導性文件。五是各縣(區)積極行動,組建本文來源:文秘站了由公、檢、法、司等部門業務骨干和專門招聘的專職工作者為主體的專業矯正隊伍以及由離退休干部、老教師、村干部、社區矯正對象家屬等為輔的志愿者隊伍,兩支隊伍共有892人。六是狠抓宣傳、擴大社會知曉率,提高社會認知度,取得理解和支持。如:施甸縣對由旺鎮一矯正對象的矯正工作特別制作了電視專題,在市電視臺《政法在線》連續播放。七是注重抓好業務培訓,搞好銜接,強化手段,狠抓社區矯正工作質量。全年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1107人,累計解除矯正182人,終止矯正2人。
(五)扎實推進法制宣傳教育。一是加強與維護社會和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重點抓好有關懲治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和反、禁毒、禁賭、防艾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好有關征地、拆遷、企業改制、林權制度改革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好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歸僑僑眷及殘疾人、下崗失業人員等困難群體的權益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公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權,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二是加強與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積極開展人口、資源、環境、金融、知識產權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市場經濟基本法律法規和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節能減排、生產安全、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認真組織開展縣(區)、鄉(鎮)、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三是加強新頒布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把《消防法》等十多部新頒布及修訂的法律、法規編寫成“五五”讀物《法制宣傳資料匯編》一書。四是積極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在《××日報》上刊登法制宣傳內容的文章60多篇。
(六)不斷提高法律服務水平。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工作服務社會能力不斷提高。律師事務所共受聘擔任法律顧問76家;承辦刑事訴訟辯護和623件;承辦民事和經濟訴訟業務541件;承辦行政訴訟業務24件;接待來訪2502人次,提供義務法律咨詢2402人次。公證處共受理各類公證事項3397件,較20__年增長33.2。其中:民事類公證事項1485件,經濟公證事項1720件,涉外公證事項156件,涉臺港澳公證事項31件。基層法律服務所共擔任法律顧問177家,辦理訴訟、非訴訟、糾紛調解、土地承包、解答法律咨詢等法律事務近6000件,辦理法律援助200余件,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60余萬元。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承辦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113件,其中:刑事案件448件,民事案件665件;接待法律咨詢15431人次。市局法律援助辦公室對法院指定的321件刑事案件、死刑二審刑事案件和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殘疾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100的援助辦理;對來電、來人、來訪熱情接待、細致解答,法律咨詢、接待的滿意率達到100,無一投訴。司法鑒定所共辦理司法鑒定業務803件。
一、實事求是展開調研,“三大制度”基本形成
*年*月,*市工商局按照上級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領導下,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從宣傳動員入手,拉開了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序幕。首先是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廣泛聽取商場、超市、食雜店等批發商、零售商的意見和建議;多次與各工商所(分局)領導以及各巡查組進行探討,認真分析整治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深入市場、社區、街道、鄉鎮和村組展開調研,總結過去三年落實《工作規范》的經驗,尋找落實《特別規定》的切入點和專項整治工作的突破口。經過實事求是的調查研究,工作思路逐漸清晰了起來,大家一致認為,要實現吳儀總理提出的可追溯的目標,就要調查清楚該市流通領域商品流通的整個環節鏈條,實現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管。一是要調查清楚流入商品源頭,管好批發企業,正本清源;二是要調查清楚零售企業,摸清經營現狀的底子,規范經營;三是要調查清楚流通環節存在的漏洞,特別是要調查清楚假冒偽劣商品流入的渠道和無照經營產生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彌補漏洞,實現所有商品*%可追溯,徹底解決無照經營問題,確保食品安全。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我們抓住批發、零售兩大環節,從制定制度入手,確保索證索票的有效性,制定批發環節管理制度、零售環節管理制度和索證索票順向及逆向追溯管理的“三大制度”。
通過廣泛宣傳動員和座談,在局、所、組以及經營者之間統一了思想,達成了共識,并且積極研究制定“三大制度”,完善具體落實辦法,直指監管目標。
二、建立健全三大制度,直接瞄準整治目標
國務院辦公廳《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確定了*大任務和*項工作目標。其中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牽頭,其它*大任務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配合相關部門來完成。*項工作目標中工商部門有*項,即從*月份開始到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場、超市*%建立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建立進貨臺帳制度;徹底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整治目標具有很大的挑戰性,要實現這些目標,需要摸清本地市場運行特點和管理現狀,有針對性的提出管理的思路。該局的“三大制度”,在實踐中總結,在總結中實踐,確立了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的基本框架。
第一大制度:批發企業備案制度
從兩個層面進行建設:一個層面是按照企業屬地管理原則,對*市轄區內的所有批發商進行登記造冊,摸清楚商品的來源和批發商品的走向,建立健全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做好索證索票工作;另一個層面是對進入*市從事商品批發和零售業務的流動送貨車進行摸底調查,與周邊縣市工商部門協調勾通,要求外縣市送貨車來我局進行備案。同時,要求所有從事批發業務的本地、外地經銷商到銷貨地轄區工商所進行備案,實行一戶多檔制度,對本地批發商,由工商部門統一設計了銷貨單的格式,要求使用由工商部門統一設計的批發票據,在票據上公示工商部門的舉報電話和有關提示。實行這一制度以來,商品源頭的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如以往比較難以管理的*水產批發商發來的水發產品,鮮活水產,冷凍生熟食品都較好地提供了索證索票的所有手續,從酒泉市、瓜州縣和嘉峪關市來*市進行批發的經銷商也納入了他們的監管,從而提高了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二大制度:零售企業“四對口”、“三統一”、“一認可”制度
在流通環節,要求城市所有商場、超市,鄉鎮、街道、社區的所有食雜店全部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和購銷臺帳制度,并要求落實“四對口制度”即:進銷貨發票、索取的證照及其它相關資料、進銷貨臺帳與購進銷售的商品一一對口,并且索取的票、證、照、檢驗報告等手續,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工商總局《關于證據若干問題的解釋》要求,一律由供貨商加蓋紅色印章,否則不予認可。“三統一”制度即:每一戶經銷商要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建立統一的索證索票檔案盒,使用統一的進貨、銷貨臺帳格式,按照統一的裝訂模式和裝訂順序進行裝訂,以期達到保存*年以上的目的。“一認可”制度即:經營者在每一批次的進貨或者銷貨業務發生后,要按照規定,進行索證索票和臺帳登記,這項工作由巡查人員和經營者在臺帳上簽字進行認可后,方可存檔。
第三大制度:索證索票順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
這項制度有順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兩層含義。索證索票順向索取制度即:商場、超市、食雜店以及批發企業,在購進商品時,必須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索取供貨商的相關票證,并在進貨臺帳中如實記錄。不準購進無照供貨商的商品,違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索證索票逆向索取制度即:本地批發商和外地送貨車在*市轄區內送貨時,必須索取銷貨對象的加蓋紅色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銷貨臺帳中如實進行記錄,并在轄區工商所進行備案。不準向無照經營者批發商品,違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索證索票順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以加固流通領域商品購銷鏈條機制為目的,有效杜絕了無照經營行為。
三、充實完善其它制度,確保三大制度有效運行
為確保三大制度有效運行,*市工商局又充實完善了十項制度做保證。
*、聯席會議制度。目的是解決索證索票鏈條中斷和責任不明確的問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以來,*市工商局已經與食藥局協調,解決了藥店在藥品經營中對保健食品的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的監管問題;與農牧局協調,解決了獸藥、飼料、農資經銷商的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的監管問題;與商務局協調,解決了市場內生豬銷售廠場掛鉤問題;與質監局協調,解決了本地生產加工企業檢驗報告的索取問題;與衛生局協調,解決了市場內鹵肉攤點索證索票銷售問題。
*、食品檢測制度。目的是掌握市場食品質量現狀,查處不合格食品,保證索證索票與食品抽檢工作相輔相成,“并駕齊驅”。
*、定期督察制度。制定了領導小組每月一督察制度,及時總結經驗,糾正錯誤,保證各項監管措施落實。
*、交叉巡查制度。市局定期不定期在各工商所(分局)之間,工商所(分局)定期不定期在內部各巡查組之間進行交叉巡查,及時發現工作不足,彌補工作漏洞。
*、典型引路制度。與商務局,食藥局配合,結合萬村千鄉工程,在各鄉鎮、街道,社區、市場內部樹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戶”,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促進索證索票工作。
*、“一會兩站”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一會兩站”在各鄉鎮、村組的市場監督作用,及時舉報經銷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和無照經營行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消費投訴分析制度。每月對*網絡投訴舉報和“一會兩站”受理的投訴舉報進行分析,尋找消費熱點和維權難點,確立消保維權工作重點,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信息工作獎勵制度。對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新聞報道和上報信息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實行獎勵,確保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家喻戶曉。
*、企業承諾制度。要求流通領域所有經營者,向社會做出兩方面的承諾:即商品質量承諾和杜絕與無照經營者進行商品購銷活動的承諾,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中徹底解決無照經營問題。
*、消保維權機構延伸制度。結合*綠色通道的建立,要求所有大型商場、超市建立消保維權機構,與工商所巡查人員緊密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商場、超市,在消費者出入口或店內醒目處公示本店消保維權機構人員相片、姓名和聯絡電話,及時調解消費糾紛,保證消費投訴不出店。
一、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堅持把維護穩定作為首要任務,正確履行審查批捕、審查等檢察職能,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777人,提起公訴1050人,分別比20__年上升23%和14%。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圍繞黨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加強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相互配合和制約,加大懲治各種刑事犯罪的力度,從重從快批捕、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的殺人、搶劫、盜竊等惡性案件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嚴重經濟犯罪案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懲處犯罪團伙38個,上呈市檢察院審查嚴重刑事犯罪分子52人。如:批捕了在市區公共場所瘋狂搶劫10余次的宋建鋒等八人犯罪團伙,在__市郊區采取麻醉方法實施搶劫的康金泉等四人犯罪團伙,在石橋鎮“非法控制客運線路”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賽超等人犯罪團伙。尤其是按照黨委的部署,積極開展了打擊“兩搶一盜”專項斗爭,共批準逮捕“兩搶一盜”犯罪分子314人,提起公訴425人,“百名干警批捕數”和“百名干警數”兩項指標始終處于全省前列。
立足職能積極化解社會矛盾。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增加社會和諧因素。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認真對待人民群眾每一份舉報、每一件申訴、每一次來訪,切實解決群眾告狀難、申訴難問題。尤其是預防和處置涉檢工作,去年在舉辦奧運會、慶祝改革開放30周年等國家重要活動的嚴峻壓力和形勢下,我們積極探索重大疑難案件息訴息訪工作機制,期間息訴罷訪涉檢上訪案件37起,確保了沒有發生來自我院涉檢上訪的干擾。如辦理的中政委交辦的裴世聚涉法上訪案,上訪時間長達11年,交由我院辦理后,我們僅用43天時間就徹底息訴,受到了上級領導機關的肯定,此案被評為20__年度全市檢察機關十大精品案件。
二、積極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努力維護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
一年來共辦理各類職務犯罪案件21人,所辦案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7人,、犯罪案件4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00余萬元。同時扎實推進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積極開展系統預防、專項預防、個案預防及預防調查,牢固構筑預防網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突出查辦重、特大案件。在去年辦理的案件中,大案15人,占立案總數的71%;科局級干部犯罪案件8人,占立案總數的38%。其中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案件9人,貪污受賄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2人,貪污受賄100萬元以上的1人。
著力查辦危害民生的貪污受賄犯罪案件和破壞環境資源的瀆職犯罪案件。去年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部署,開展了查辦“危害民生的貪污受賄犯罪案件和破壞環境資源的瀆職犯罪案件”專項活動。共辦理危害民生的貪污受賄犯罪案件8件,較好的體現了檢察機關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如辦理了__區縣鄉公路管理所所長__x等人涉嫌貪污涉農資金56萬元案等。
加快訴訟進程,注重反腐敗成果轉化。去年所立案件,全部都偵查終結并移送,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決。如:辦理的__x市郵政局郵政儲蓄所押運員__x貪污押運款60萬元案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我院辦理的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數居全市之首。在去年8月份的全市檢察長座談會上,我院作了查辦貪污受賄職務犯罪大案經驗發言。辦理的__x環保局環境監測站黨支部書記__x貪污88萬元案先后被評為20__年度全省和全市檢察機關十大精品案件。
三、加大訴訟監督力度,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統一。
強化偵查監督。共對不構成犯罪的不批準逮捕2人;糾正漏捕28人,現已作出有罪判決20人;決定不1人,追訴漏犯7人。如我院在審查犯罪嫌疑人__x涉嫌搶劫一案時,發現漏犯,遂要求公安機關追捕該犯罪嫌疑人__,該案被提起公訴后__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同時以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為重點,強化對刑事立案的監督,要求偵查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13人,偵查機關研究后全部立案,現已作出有罪判決5人,其中判處10年以上的1人。
認真開展審判監督。對量刑畸輕的刑事判決抗訴3案。受理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 行政判決、裁定申訴39件,經審查對確有錯誤的提請市院抗訴29件;發出再審檢察建議10件。
強化執行活動監督。以確保公安機關、審判機關、執行機關各種活動的合法性為重點,不斷加強對執行活動的監督,及時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43份,提出改進工作的檢察建議230份,較好的促進了執行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認真開展“公共形象建設”,努力提升檢察機關的執法水平和社會公信力。
去年以來,我們按照市檢察院的部署,認真組織開展了“公共形象建設”活動,通過案件質量評查,促進了案件質量的提高;通過品牌成果運用競賽,對我院所創新的三個品牌往更高層次進行了宣傳推介,擴大了影響;通過推行說理制度、實行公開聽證制度、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等互動機制建設,進一步促進了“執法活動向社會開放”;通過開展公共利益維護,加強了對權益易受侵害群體利益的保護,也為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提供了有效的預防服務;通過建立干警崗位說明書制度,進一步激發了干警干事創業的熱情。去年以來我院辦理的所有案件中沒有出現重大瑕疵,也沒有因執法不規范而出現嚴重的涉法上訪。我院創新的“未成年人全景式特殊司法保護辦法”和“老病殘罪犯減刑、假釋、保外就醫聽證制度”被中央媒體報道,“逮捕必要性證明制度”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以文件形式轉發在全國進行推廣。
五、始終圍繞隊伍建設的主題,努力提高檢察干警的整體素質。
積極開展各項教育活動。去年以來,我們深入開展了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和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的“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討論活動,并按照省、市檢察院的部署開展了“改進執法作風,樹立良好形象”活動、“傾聽群眾意見,提高執法水平”大走訪活動,這些活動的開展,為進一步統一執法思想,轉變執法作風,振奮工作精神,提高工作水平,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繼續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落實機關作風管理的長效機制,用制度規范約束全體干警的行為,經常性地開展檢風檢紀督察,認真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對黨組成員和中層干部實行“一崗雙責”,進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去年以來干警隊伍未發生重大違法違紀案事件。
積極開展檢察文化建設。我們貼近檢察實際,貼近檢察生活,開展檢察文化建設,活躍豐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營造了健康向上的工作學習氛圍。采取組織春節聯歡會、文體比賽、外出參觀學習、革命傳統教育等形式陶冶干警情操,提升思想境界。通過大力宣傳檢察實踐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充分展示檢察干警的精神風貌。去年我院5名干警通過了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兩名干警被授予市級勞動模范榮譽稱號,我院檢察官__x同志,繼07年被區委、市委政法委號召學習的基礎上,去年又被授予河南省第五屆優秀青年衛士榮譽稱號,還有一批干警受到了不同層次的表彰和獎勵。
通過上述學習教育活動的開展,干警的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進一步提高,組織紀律性進一步增強,干事創業、爭先創優的氛圍進一步濃厚。在去年的全市檢察系統業務評比中,我院也繼續保持了優秀檢察院的稱號。
六、緊緊圍繞全區工作大局,不斷提高全面接受監督的自覺性。
堅持黨的領導。檢察事業要發展,必須依靠黨的領導。一年來,我們始終堅持把檢察工作置于黨委的絕對領導之下,始終堅持把檢察工作納入黨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總體部署之中,始終堅持把為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始終堅持向黨委請示匯報的各項制度,對檢察工作的總體安排、重大事項、重大案件等都及時向區委請示報告,從而贏得了黨委的信任,區委不僅對檢察工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同時也給檢察機關提供了有力的經費、物質、組織保障,為檢察工作營造了良好的執法環境。
自覺接受人大的全面監督。一年來,我們把檢察工作置于人大的全面監督之下,主動向人大報告工作,對檢察工作的開展情況、重大事項都專題向人大作了書面報告,并切實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聯絡,主動邀請各級人大代表視察監督檢察工作,去年4月,__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市首次確認了我院提請的7名人民監督員,12月__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專門聽取我院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這都體現了人民代表、人大常委會對檢察工作的關心、支持和愛護。
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接受黨委領導和人大全面監督的同時,我們還主動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的輿論監督,通過邀請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視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對檢察業務、隊伍、管理等各環節的監督 制約,促進了我們工作水平、管理水平、隊伍形象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七、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把檢察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機統一起來,使檢察工作與大局工作同頻共振。
一是加大反腐敗力度,力查職務犯罪大案要案,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鋪路清障,保駕護航。我們配合政府的工作部署,制訂了檢察機關為項目建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的實施意見以及執法為民服務十二條。在查案中做到優先辦理黨委、人大交辦的案件,優先辦理破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案件,優先辦理影響大局穩定的案件。此外,還加強了對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由過去的側重打擊走向打擊與預防并重,并建議區委成立了由區委牽頭,各部門、各系統、各行業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社會大預防網絡,并積極開展行業預防、專項預防、個案預防等工作,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堅持嚴打斗爭,著力維護社會穩定,為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還積極參加檢察環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抽調干警參加駐村工作和混亂村的治安整治,在協助農村抗擊非典、發展經濟、維護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切實做好涉法舉報、控告申訴工作,認真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積極辦理控告申訴案件,做好疏導教育和息訪息訴工作,平息群眾上訪案、事件,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派駐鄉鎮檢察室,積極配合鄉鎮辦黨委、政府開展綜合治理工作,拓寬了檢察工作的層面,延伸了服務觸角。
八、其他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