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6 21:05:55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房屋買賣合同書,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CONTRACT
合同持有人:
甲方(賣
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所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
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
第一款
出售房屋基本情況
第1條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權屬:產權(甲方是在________尚未下發房屋產權證的情況下將此房賣給乙方的)。
第3條
條件: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筑年代:________年
第二款
出售房屋成交價格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第三款
出售房屋交易費用
契稅、印花稅、調檔費等房屋過戶所需要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包括差旅費)。
第四款
出售房屋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并于
年月
日乙方付給甲方剩余購房款________元整。
第五款
出售房屋遵守事項與責任
第1條
甲方出售的房屋已經經過共有人同意,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
第2條
甲方與甲方委托人負同等責任。
第3條
出售房屋前甲方負責結清煤、水、電、物業管理費,并開出結款票據,交付對方。
第4條
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5條
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單方反悔應做如下賠償:
第1項
如甲方反悔中途不賣,則甲方向乙方退回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并額外賠償乙方購房定金款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第2項
如乙方反悔中途不買,則甲方不退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第六款
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第1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保證該房屋在
年
月
日后屬于乙方所有,且不存在甲方配偶及子女等對該房的遺產繼承問題。
第2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保證一旦學校向職工發放房屋產權證,將按照學校要求及時辦理領取手續,并優先地將該房屋更名給乙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更名手續。如果甲方不給予積極配合,則必須退回全部購房款給乙方,并交付給乙方購房款的20%作為辦理手續費、裝修損失費、購房款利息和對乙方的精神損失費等費用的賠償。
第3條
甲、乙雙方約定:如在更名前房屋需要動遷,甲方應該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動遷手續,所得動遷款及回遷房歸乙方所有,且配合乙方辦理回遷房的更名手續。如果甲方不給予積極配合,則必須退回全部購房款給乙方,并交付給乙方購房款的20%作為辦理手續費、裝修損失費、購房款利息和對乙方的精神損失費等費用的賠償。
第4條
甲、乙雙方約定:房款全部到位后,甲方將交付該房屋、《出售公有住房協議書》等相關手續給乙方。
第5條
甲、乙雙方約定:出售房屋后,與該房屋相關的類似煤、水、電等安全問題及鄰里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款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甲方委托人、乙方及證明人代表各執一份。以上各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第八款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在房屋所在地協商解決。必要時申請執行法律程序。
第九款
本合同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
甲方(包括房主、房主配偶及房主子女)簽字、按手印:
通訊號碼(請按人員分別注明手機號和家庭電話):
手機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簽字、按手印:
通訊號碼:手機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簽字、按手印:
通訊號碼:手機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按手印:
通訊號碼:手機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按手印:
通訊號碼:手機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按手印:
通訊號碼:手機
家庭電話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按手印:
通訊號碼:手機
家庭電話
年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共有人: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余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房地產公司與12名住戶簽訂了《拆遷補助協議》,約定為他們安置住房,隨后住戶與房產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所安置房屋。入住后,才得知房屋為辦公用房,不得用作住宅。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僅用10天時間就快速審結了這12件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上訴案,并判令北京房開置業公司給付12名住戶每人違約金一萬元,共計十二萬元。
北京房開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批準,對宣武區大川淀、平原里等地區進行拆遷。在1995年11月先后與12名住戶簽定《拆遷補助協議書》,約定為他們安置半地下層一居室住房一套,同日,12住戶與房開置業公司簽定房屋買賣合同,購買了上述房屋并交納購房款。
12名住戶領取的住房準住證和臨時產權證明中,均載明所購樓房為半地下室,入住后,他們與房開置業公司簽定了《物業管理協議》。但北京市規劃委員會2003年對此處勘驗后認定,該住房使用性質為辦公用房,不得用作住宅。
因此,12名住戶將房開置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給付違約金一萬元。原審法院支持了他們的訴訟請求。判決后,房開置業公司不服,上訴至北京市一中院。
北京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房開置業公司與12名住戶簽有拆遷安置補助協議書及購房合同書,雙方均應按約定履行。拆遷協議中認定12戶為被拆遷人,并為他們安置半地下房屋一套,對此為房開置業公司自愿行為,現房開置業公司未按購房合同書內容為12戶進行安置,其行為已構成違約。
在法庭上,當法官宣判后,其中一名女住戶接過判決書,二話沒說,向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感激地說“非常感謝法院的公正審判,解決了困擾我們家多年的問題!”,其他當事人也對法院表示感謝。房開置業公司最終也表示服判。
被告(上訴人):符祝浪,男,1963年2月生,漢族,瓊海市人。
原告黃酒公司訴稱:符祝浪在合同簽訂后交付人民幣30萬元給黃酒公司,余下的30萬元以按揭貸款方式給黃酒公司。同年4月10日,黃酒公司將房屋交付給符祝浪管理使用,符將該房屋使用。同年10月4日,黃酒公司辦好符祝浪的房屋產權證。同年11月4日,符祝浪夫婦同黃酒公司一道申請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合同手續。由于國家政策的原因,建行貸款及申請未獲批準,按揭貸款無法辦妥,符祝浪所拖欠的購房款30萬元未能支付,經原告多次索付未果。原告要求被告付清房款30萬元及利息2萬元、逾期付款滯納金和訴訟費。
本案經審理查明:原告瓊海萬泉河黃酒實業有限公司與被告符祝浪于1996年3月9日簽訂《興建房屋合同書》一份。約定的主要內容有:1、房屋建筑面積272平方米,價值人民幣60萬元;2、符祝浪須在4月10日前交款人民幣30萬元,余下的30萬元以按揭貸款方式付給黃酒公司,但原告必須在交房后一個月將房屋產權證交被告,由被告符祝浪用此房產證等作為抵押物,向建行貸款,原告協助辦理。3、房屋移交時所應辦理的產權契證等手續費用由黃酒公司負責承擔。4、符祝浪交齊按揭手續,超過30天后,黃酒公司應無條件將房屋交給符祝浪。同年4月10日,黃酒公司將房屋交付給符祝浪管理使用,符將該房屋使用。同年10月4日,黃酒公司辦好符祝浪的房屋產權證。同年11月4日,符祝浪夫婦同黃酒公司一道申請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合同手續。由于國家政策的原因,建行貸款及申請未獲批準,按揭貸款此事無法辦妥。符祝浪所拖欠的購房款30萬元未能支付。經原告多次索付未果。
以上事實,有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法庭質證的有關材料證實,足以認定。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瓊海萬泉河黃酒實業有限公司與被告符祝浪于1996年3月9日所簽訂的興建房屋的合同,名為建筑工程合同,實為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合同,按無效合同的規定處理,雙方所取得的財物應互相返還,根據雙方的責任的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但是原告與被告的購房糾紛,被告所取得原告的房屋所有權證辦理至被告符祝浪的名下,雙方也并沒有要求互相返還該房屋的要求,所以被告尚欠原告的購房款30萬元應還本付息(利息從1996年7月1日起至還清之日止按中國建設銀行同期建房貸款利息率計付利息)。
依照《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判決如下:1、雙方簽訂的興建房屋合同是無效的。
2、被告符祝浪應在本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給付原告欠購房款30萬元及1996年7月1日起至判決還清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按中國建設銀行同期建房貸款利息率計算),逾期未給付,則處雙倍利息計付。
3、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7610元,由被告負擔,原告預付的不予退還,由被告償付原告。
上訴人符祝浪稱:雙方簽訂的建房合同實為房屋買賣合同。我已付30萬元購房款,余下30萬元雙方約定由被上訴人為我辦理按揭貸款來解決。如因被上訴人協助辦理貸款審批手續不能時,超過三十天后被上訴人無條件將房屋交給我。被上訴人訴我欠購房款30萬元是不成立的,原判不當,請求二審改判返還。
被上訴人辯稱:雙方簽訂代建房屋合同實為購房合同。上訴人已實際占有使用房屋,辦理了產權證,而我方已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未果屬銀行原因。其建房屋合同也是無效的。上訴人占有我方房屋應支付完畢購房余額30萬元及利息。上訴人上訴無理,應駁回。
經審理查明:1996年3月9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興建房屋合同書》一份。約定房屋造價60萬元,上訴人須在訂立合同后一個月內付30萬元(包括定金8萬元),余下30萬元以按揭貸款方式付給被上訴人。被上訴人須在交付房屋后一個月內將房產證辦好給上訴人。由上訴人憑房產證向建行貸款,被上訴人協助辦理貸款審批手續。如因被上訴人原因不能辦妥按揭手續,超過三十天被上訴人應將房屋交給上訴人。訂立合同后,上訴人已付給被上訴人購房款30萬元。同年4月10日,被上訴人將房屋交付給上訴人使用。同年10月4日,被上訴人將房屋所有權證辦至上訴人名下。同年11月14日,被上訴人協助上訴人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由于建行貸款尚未批準,上訴人拖欠30萬元購房余款至今未付,被上訴人追索未果訴至法院。
本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興建房屋合同實為房屋買賣合同。被上訴人已將房屋交付給上訴人使用占有兩年多,并已辦理了房屋權證的有效憑證,上訴人應支付完畢購房余款及利息。上訴人以被上訴人未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而拒付尚欠購房余款為由提起上訴,其理由不成立,應予駁回。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訴訟費7610元,由上訴人負擔。
符祝浪對本院二審判決不服,申請再審稱:一、二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基本清楚,但判決結果適用法律政策錯誤,既然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那么為何還繼續判決我付清所拖欠的購房款人民幣30萬元及利息,這不是自相矛盾?合同無效后,應是雙方各自相互返還財產,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我本人沒有得到財產,不能繼續付款。我和黃酒公司實際上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價款人民幣60萬元,30萬元已按合同約定付清,所剩下的30萬元按合同約定應由黃酒公司辦理銀行按揭方式支付,我不能再繼續付款。現要求法院提起再審,依法確認合同無效,雙方互相返還財產,即房屋歸回黃酒公司所有,黃酒公司返還購買房款人民幣30萬元給本人,訴訟費由黃酒公司負擔。
經二審再審查明:一、二審法院所認定的本案事實和證據充分,在本案的事實和證據方面再審與一、二審無出入,與一、二審認定事實相一致。
本院認為:黃酒公司與符祝浪所簽訂的合同,雖然名為興建房屋合同,但從該合同的內容、性質及雙方履行的情況看應屬于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的標的物在雙方沒有發生糾紛之前已交付使用兩年多,購房款也已支付50%,并且雙方已辦理了房屋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故應按房屋買賣合同有效處理,即該房屋歸屬符祝浪所有,符祝浪應付清所拖欠的購房款人民幣30萬元。至于30萬元貸款逾期利息問題,考慮到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清楚,而且黃酒公司沒有按合同約定辦好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其行為本身有過錯,應承擔違約責任,符祝浪不需給付利息。一、二審認定事實清楚,但處理結果不當,應予糾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第一百零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1、撤銷本院(1998)海南經終字第100號民事判決;2、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1998)瓊海經初字第45號民事判決。
3、本合同按房屋買賣合同有效處理,房屋(座落瓊海加積鎮紀綱街,瓊海市房證字第3378號)歸符祝浪所有;符祝浪應付清所拖欠的購房款人民幣30萬元給黃酒公司,限符祝浪在接到本判決書之日起十天內付清該款,逾期則中國建設銀行按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付利息至付清欠款之日止。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人民幣7610元,均由符祝浪負擔。
當你需要購買或者出售二手房時,當然少不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可二手房買賣合同是什么樣子的呢?一般要注意些什么?不清楚的話,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房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簡單版二手房買賣合同1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版二手房買賣合同2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各方承諾及保證
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承諾并保證: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第二條 標的物
甲方自愿轉讓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并不再另外計價。
第三條 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凈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簽訂(并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后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后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于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雜項規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于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準)。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版二手房買賣合同3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_______市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_______字第_______號,房屋結構為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___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_______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
第四條 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A.乙方為非貸款客戶,應在簽定本合同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C.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戶,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于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
乙方應于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準,乙方應于銀行不予批準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 產權過戶
A.乙方為非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B.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戶或公積金貸款客戶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第六條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戶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
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并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
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筑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并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戶之后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準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戶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雙方依據合同法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售價萬元。
第二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零天,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所有權證書或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依法享有處置權的其他證明。
2、甲方不是產權人的,應出具產權人的書面委托書。
3、甲方對所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4、甲方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月內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甲方的要求尋找承購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并為承購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3、乙方收取必要費用、傭金的,應向甲方開具收費票據。
第五條 傭金及其他費用
1、傭金標準按照甲方與承購人實際成交房款總額的%計算。
2、甲方與承購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即向乙方支付傭金。
3、委托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傭金。
4、委托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必要費用或者與乙方介紹的承購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上述售價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故意隱瞞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應退還已收取的傭金,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獨家,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間自行出售或通過其他中介機構(含個人)出售此房屋。否則,應向乙方上述售價的5%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需要補充協議、確認書、委托書等附件的,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附件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并詳細填寫,當您的權益受到侵害或對我們的服務有不滿之處時,請您在第一時間撥打監督投訴電話:64475928,我們將及時為您協調解決。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代 理 人:經 紀 人:
聯系方式:地址: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南寧市瑞和家園5號樓2單元1703號,建筑面積94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條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伍拾貳萬元整(¥520000.00)。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該房屋原《房屋買賣合同備案證明》備案號為 ,原購房款肆拾伍萬元整,甲方已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完畢,轉讓乙方另加轉讓費柒萬元整,合計房屋轉讓總價款項為人民幣伍拾貳萬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自行完成該房屋撤案手續,并協助乙方與房地產開發商(按原購房款肆拾伍萬元整)簽訂購房合同書(實為更名),待房地產開發商將該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通過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購房款伍拾貳萬元整給甲方,乙方不再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購房款。
第四條 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購房款、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需遵守本合同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有權通過仲裁、法律等途徑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單方終止合同協議書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 年 月 日,乙方與 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賃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甲方與 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甲方
成為房屋產權人,并同意代替 繼續履行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現由于甲方經營需要,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共同恪守: 1.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關系,原租賃合同對雙方不再
具有約束力。
2. 本協議簽署當天,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以
下稱保證金)共人民幣 元(¥ ),并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相當于一倍保證金的補償金,即人民幣 元(¥ )。
3. 乙方收到甲方退還的保證金及補償金三天內應及時向甲方開具收據。 4. 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應全額償還尚未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未滿整期
租金的按天折算)。
5. 雙方均同意在該終止協議簽訂后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
方式以原租賃關系為由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要求的權利。
6.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解決;協商不成
的,雙方均有權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差旅費)。
7.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
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方終止合同協議書二
甲方:XX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XXX
㈠協議起因
甲方負責人(XX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于20XX年7月12日午休時間單方要求乙方與其簽訂終止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單方終止合同協議書
㈡協議目的
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當事人應依照勞動法相關各項條例與之產生的矛盾,解決產生的各項爭議問題而設立,以期通過調解手段最終達成共識,維護雙方利益,盡快履行協議為目的。
㈢協議相關說明
①乙方入職程序
乙方XXX于20XX年7月初兩次經過中國通用機械工程總公司(本協議甲方直屬上級公司)人事部負責人梁女士面試,最終總公司根據乙方以往工作經驗,決定第一年以實習名義安排在其控股公司XX有限責任公司(本協議甲方)任職。
②乙方工作內容總公司經過面試看重乙方具有負責市場類工作潛力,決定第一年工作內容以協助甲方公司開拓市場類業務為主并約定一年后根據乙方意愿決定是否繼續就職于甲方公司;或將個人檔案提交甲方直屬上級總公司正式入職。
㈣協議事由
①甲方于乙方任職期間多次出現違反國家勞動合同法之行為,并單方要求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乙方據此要求甲方給予相應賠償單方終止合同協議書合同范本。(詳見下雙方勞動爭議表)
②乙方要求甲方在其任職期間就其發生一切經營管理不當行為向乙方以其家庭以道歉書形式予以書面告知。
③乙方要求甲方以其直屬上級公司繼續履行乙方入職程序,根據乙方專業及自身優勢為其安排合適崗位。
第三組《催收貸款公函》及郵件詳情單,證明國通支行向鐘輝麟主張權利的證據材料。
第四組是證明國通支行向華信公司主張權利的證據材料。1、20xx年4月10日和20xx年8月22日國通支行向華信公司發出《要求履行擔保責任函》、《武漢廣場業主欠息清單》及郵件查詢單;2、華信公司向國通支行發出回購清單的傳真;3、1998年12月17日華信公司收到國通支行催款公函回執。
第五組是證明鐘輝麟已還和未還本息的憑證。1、《中國工商銀行貸款對帳單》表明,未還本金港幣461,826.03元;2、《國際業務部按揭貸款卡片帳》表明,已還本金145,506.97港元。
被告鐘輝麟提交4份證據材料:1、中電德信發展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據,證明鐘輝麟還貸本息港幣222,017.41元。2、《武漢廣場工程風險承包合同書》,證明房屋竣工時間遲于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而貸款人未予審查;3、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鄂民四初字第3號民事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終字第24號民事判決書,證明華信公司逾期交房,房屋買賣合同解除;4、國通支行工商登記資料。
被告華信公司提交2份證據:20xx年11月14日《企業登記信息表》、《情況說明報告》,證明國通支行與國際業務部之間沒有法律關系。
原告國通支行、被告鐘輝麟、被告華信公司提交的上述證據材料,經庭前交換、庭審質證,雙方當事人發表質證意見如下:
鐘輝麟對國通支行提交的第二組證據材料中房產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借據的真實性不持異議,但認為不能證明貸款已劃至華信公司帳上;第一組證據不能證明國通支行與國際業務部的關系;第三組證據催款通知書,沒有說明國通支行與國際業務部的關系,且鐘輝麟未收到催款通知書;第五組證據對帳單及按揭貸款卡片帳計算的還款金額有誤,不予認可,應以答辯狀為準。
華信公司對國通支行提交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除第四組證據“傳真” 外均不持異議,但認為第一組證據即便能夠證明國通支行的設立與其承接國際業務部債權債務的行為屬于債權轉移法律行為,但因未通知保證人華信公司,因而債權轉移無效;第二組證據不能證明放貸主體合法有效;第三組證據與華信公司無關;第四組中的郵件證據,郵件查詢單“華信管理收發章收”,不能證明華信公司收到此郵件,即便收到也不能證明郵件內容就是《要求履行擔保責任函》;第五組證據確定的利率不符合法律規定,不予認可。
國通支行對鐘輝麟提交的4份證據材料真實性不持異議。但認為其證據1已印證了國通支行已履行貸款義務,國通支行委托中電德信發展有限公司代收還款并不違反合同和法律規定;證據2《武漢廣場工程風險承包合同書》是開發商與承包商之間的文件,與銀行貸款無關。銀行在按揭貸款前,根據中國工商銀行外匯貸款暫行辦法有關審查范圍規定,對開發商的審查,主要對是否具備開發資質、是否取得相關房產開發證照、開發項目是否真實進行審查,而無義務審查開發商與承包商之間承包關系;證據3民事判決書所確認的事實及判決結果,與國通支行無關
華信公司對鐘輝麟證據真實性不持異議,但認為證據3與本案無關。
國通支行對華信公司證據真實性不持異議,并認為華信公司提交的《情況說明報告》已印證了國際業務部與國通支行主體之間的名稱變更。
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歸屬是各種紛爭和矛盾的核心所在。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不明,將令房地產開發商和置業者的合法利益處于不確定……
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是指其房地產權。房地產權包含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兩方面的財產權利。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物權立法的缺位,忽視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共有財產的確定和權利邊界經常處于含糊不清的尷尬狀態。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歸到底屬于誰?在現有的條文中,人們似乎無法直接找到答案,其產權歸屬似乎仍處于混沌狀態。
對于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的認識,現行有以下幾種通說:一是合同確定論。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由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置業者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依合同約定確定其產權歸屬。二是推定歸屬論。當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置業者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對小區停車位產權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推定小區停車位的產權屬于買方置業者共有,或由房地產開發商所有。三是銷售成本收益歸屬論。當房地產開發商未將小區停車位建設成本及利潤計入其計劃的房屋銷售收益時,小區停車位的產權屬于房地產開發商,反之,其產權屬于買方置業者共有。四是登記憑證確權論。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依買賣合同約定,經房地產登記機關登記確權,由房地產權證持有者所有;否則,其產權處于不明狀態。本人認為,上述的登記憑證確權論相對恰當,登記憑證確權論中的“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依買賣合同約定,經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登記確權,由房地產權證持者所有”的認識是正確的。但是,登記憑證確權論中“否則,其產權處于不明狀態”的認識有失偏頗,其忽視了我國現行房地產登記制度的現實和缺陷,以致認識上出現以偏概全的狀況。
以上所述的四種不同認識均不能全面、恰當、準確地解答有關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的問題。
本人試圖在現行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和有關房地產權法律制度的特征、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存在形式、商品房住宅小區土地使用權的取得與房地產權的產權登記等過程,從所有權(物權)法和債權法兩個角度,分析土地使用權與上蓋建筑物、附屬物之間的法律關系,計入建筑容積率的建筑面積和不計入建筑容積率的建筑面積與土地使用權之間的法律關系,運用邏輯推理的,探討和研究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房地產權的歸屬。
一、現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房地產法律制度的形式、房地產權的內涵和特征。
1、房地產法律制度的形式。
在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有關房地產行業的法律規范構成了現行的房地產法律制度。房地產的法律制度涵蓋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房地產開發和轉讓、房地產行業行政管理五大方面的,其各方面的內容都有可能涉及到房地產權這個重要問題。
2、房地產權法律制度的具體內涵與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四十八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第六十條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第六十二條規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上蓋的建筑物、附屬物同時轉讓。第二十四條規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2003年9月1日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建設部的《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第六條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應當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廣東省城鎮房地產權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依法核準登記的房地產受法律保護。房地產證是房地產權利人依法經營、使用或者處分該房地產的憑證。
《深圳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第五條規定:房地產建筑物、附屬物轉讓時,該建筑物、附屬物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移,不得分割。
《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登記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房地產,是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著物。本條例所稱的權利人,是指權利人對土地的使用權和土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人,以及由上述權利產生的他項權利。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依法登記的房地產權受法律保護。第五條規定:房地產權利證書是權利人依法管理、經營、使用和處分房地產的憑證。
1994年9月實施的《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積細則》第一條第(二)款第2項規定:公用面積分為應分攤公用面積和不能分攤公用面積兩部份。應分攤的公用面積包括室外樓梯、樓梯懸挑平臺、內外平臺、門廳、電梯房、多層建筑中突出屋面結構的樓梯間等。不能分攤的公用面積除前款所列之外,建筑報建時未計入容積率的公共面積和在關文件規定不進行分割的公共面積,包括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消防避難層、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用房、梁底標高不高于2米的架空結構轉換層和架空作為公眾休憩或的場所等。第一條第(五)款規定:“公共面積(包括應分攤公用的和不應分攤的)應由物業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其產權屬應屬于建筑物內參與分攤該公共面積的所有業主共同擁有,物業管理部門不得改變其使用功能或有償出租(售)”。
1999年7月1日實施的《深圳市建筑設計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第2.1.8條規定:建筑物內可供公用使用的面積,包括應分攤公用建筑面積和和不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第3.5條規定:公用建筑面積分為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和不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第3.5.2條、第3.5.2.1條規定:不分攤公用建筑面積包括地下室用于人防、設備用房、車庫的建筑面積。
3、房地產權法律制度的特征。
從上述的相關規定中,人們可以清楚地知道我國現行的房地產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的特征:
(1)在規范土地使用權與土地上蓋建筑物之間的關系時,采用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蓋建筑物所有權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規范。
(2)只有具備土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才有可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的權利主體一致,權利歸屬合一①。
(3)土地使用權與土地上蓋建筑物不可分離的法律規范是強制性的。
(4)房地產權是土地使用權與土地上蓋建筑物所有權合二為一的法律權利。
(5)在二級房地產市場中,不允許將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分離、分割。
這意味著,只有土地使用權份額的建筑物才可能取得有房屋所有權,沒有土地使用權份額的建筑物的法律權利只能依附于具有土地使用權份額的建筑物,而且是一種從權利。
(6)在二級房地產市場中,房地產的共用部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由買方依法所有,房地產開發商不得擅自處分。
(7)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或房地產權經國家機關法定登記后,其財產所有權(物權)的法律權利才得于確認和保護。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或房地產權并非由合同約定而確權,其須經法定登記才得于確權和保護。
(8)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可以分別登記,亦可合二為一登記。分別登記時,財產權利人分別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合二為一登記時,財產權利人取得《房地產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9)《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是當事人房地產財產權利的法律憑證。
上述我國房地產法律制度特征,表明作為財產法律權利的房地產權,其形式和內容都較為特別,房依地存,地為房載,地轉房隨,房轉地隨②,法定登記,確權保護。房地產權是土地使用權與上蓋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合二為一的財產權利,房地產權經法定登記而確權,只有國家確認和保護的房地產權才能取得《房地產證》等房地產權證。
4、商品房住宅小區建筑物的房地產權表現形式與特點。
上述房地產權的法律制度和特征,表明住宅小區建筑物的房地產權具有以下特點:
(1)在形式要件上,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的建筑物才具有房地產權。
(2)在實質要件上,只有取得有相應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的建筑物才具有房地產權。
(3)在現行的房地產行政管理制度下,只有計算建筑容積率(建筑面積容積率=建筑總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的建筑物才可以取得相應宗地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
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權利人要依法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費,并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4)對于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面積),由于其沒有相應宗地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因此,其權利人無須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其初始登記時的法律權利依附于具有房地產權的建筑物(面積),不能單獨取得《房地產證》。
(5)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的房地產權利完全依附于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其不能單獨地從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中分離或分割。否則,將違反房地產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6)依據經典的“物權法”,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面積)是主物,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面積)是從物。從物的法律權利依附于主物。主物轉移,從物隨之轉移,主物與從物不可分割。
從物的法律權利依附于主物,但從物依然享有與主物相互聯系的、可分離的使用、占有、收益的三項法律權利。
(7)在二級市場的房地產首次轉讓時,如果房地產開發商不違反與政府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雙方當然可以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作出如下的約定:主物和從物所有權轉移給業主后,從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三項法律權利由房地產商享有。
但是,必須指出,上述的約定只是一項債權約定,而非是一項財產所有權轉移的確認,從物的所有權仍然依附于主物而屬于買方
(8)房地產共用部位建筑物的所有權及使用權由業主依法享有,房地產開發商不得擅自處分。
二、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中有關建筑物轉讓的約定。
政府通過拍賣、協議買賣方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房地產開發商,土地的用途是建設商品房住宅,在付清地價,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后,房地產開發商取得宗地號土地使用權證書,宗地號的土地使用權屬房地產開發商。
政府與房地產發展商訂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約定了出讓宗地號的土地面積、用途、地價、建筑容積率、開發建設完工期限等規定。同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通常還有如下的約定:(1)房地產開發商除向政府給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外,每年還必須按規定繳付土地使用權費。(2)房地產開發商在土地使用年限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以及合同的約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3)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筑物的轉讓。(4)建筑物必須連同土地使用權一起轉讓,轉讓雙方簽訂轉讓合同并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稅費。(5)建筑物連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后,新的土地使用者仍應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由此可見,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房地產開發商在二級市場首次轉讓建筑物時,必須連同土地使用權一起轉讓。
在商品房住宅小區建筑物時首次轉讓時,當房地產開發商將不計算容積率的建筑物(面積)以買賣合同方式來約定不轉移,為房地產開發商所有時,房地產開發商將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買賣合同將違反房地產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三、商品房住宅小區建筑物的房屋單元房地產初始登記和轉移登記。
1、初始登記。商品房住宅小區的建設工程取得法定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文件后,房地產開發商將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商品房住宅小區建筑物的房地產初始登記。上,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應按如下原則辦理房地產權的初始登記:(1)明確容積率建筑物的建筑面積與宗地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的除商關系,以確定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攤分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2)明確每一房屋單元的建筑面積(含應直接分攤到每一房屋單元的公用面積)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以確定每一房屋單元的房地產權。(3)將不計算容積率的建筑物(面積)的法律權利確立并歸屬于計算容積率建筑物(面積)。
由此可見,在初始登記中,由于不計算容積率建筑物(面積)不能取得其所在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不能取得完整、獨立的房地產權利,不能取得《房地產證》,其法律權利只能依附并歸于計算容積率建筑物(面積)。
,在房地產初始登記的實務中,房地產權登記機關除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外,對于共有、他項的房地產權證,房地產登記機關并不辦理,停車位的法律權利歸屬亦不記載于房地產權證。
2、轉移登記。在房地產二級市場,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簽訂《買賣合同》,買方依約付清購房款后,雙方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首次房地產轉移登記。
在二級市場首次房地產轉移登記中,房地產登記機關將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辦理轉移登記,將房屋單元的房地產權轉移登記給買方,確認買方的房地產權。
在首次轉移登記實務中,停車位的法律權利歸屬的轉移亦不記載于房地產證權。
由于不計算容積率建筑物(面積)的法律權利只能依附在計算容積率建筑物(面積),當房地產開發商將商品住宅小區的房屋單元全部出售完后,不計算容積率建筑物(面積)的法律權利將全部轉移并歸屬于小區房屋的所有權人,由小區全部房屋的所有權人共同共有。
四、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形式和房地產權歸屬。
1、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形式。
目前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存在可以分成二類四種形式:第一類是城市區域或商品房住宅小區里,獨立建設的多層經營性停車位(場);第二類是商品房住宅小區內的地面停車位、樓房首層架空層停車位、樓房地下停車位(場)。
2、多層經營性停車位(場)的房地產權歸屬。
在政府與房地產開發商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政府發出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法律文件中,均明確規定多層經營性停車位的土地使用權面積,該類停車位建筑物(面積)是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因此,多層經營性停車位可以依法獨立辦理房地產權的初始登記和轉移登記,該類停車場的房地產權利人為持有《房地產證》的當事人。
3、住宅小區地面停車位的房地產權歸屬。
地面停車位是經政府發出的《建設工程規劃許證》批準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區地面上直接設置的停車設施。
房地產開發商預售或現售商品房住宅小區建筑房屋單元后,房屋單元辦理初始登記及轉移登記,房屋單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擁有該小區宗地號的全部土地使用權。
由于地面停車位是直接設置在土地表面的停車設施,即是直接設置在房屋單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擁有使用權的土地表面上,地面停車位的房地產權,實際上是土地使用權。鑒于房屋單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擁有住宅小區宗地號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地面停車位的房地產權由住宅小區房屋單元的所有人共同擁有。
4、住宅小區樓房首層架空層停車位的房地產權歸屬。
在現行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的建筑面積是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不能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其法律權利依附于計算建筑容積率的房屋建筑物(面積),是住宅房屋單元的從物。
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的房地產權,實際上是依附于房屋單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權。初始登記時,樓房架空層停車位依法不能取得獨立的房地產權,其法律權利依附于計算容積率的房屋建筑物。在轉移登記時,其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其房地產權依附于取得《房地產證》的房屋單元。
根據本文以上闡述的房地產法律制度,房地產開發商在轉移房地產時,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不能從計算建筑容積率的房屋單元中分離或分割,不能將首當其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的產權約定為房地產開發商所有。否則,將違反相關房地產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房地產開發商預售或現售小區房屋單元后,房屋單元辦理初始登記和轉移登記,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的房地產權應依法隨房屋單元的轉移而轉移。
可見,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的房地產權依附并歸屬于該幢樓房的全體房屋單元所有人。
5、小區樓房地下停車位(場)的房地產權歸屬。
在現行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樓房地下停車位的建筑面積亦是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因此,樓房地下停車位的產權狀況與首層樓房架空層停車位的產權狀況如出一轍,樓房地下停車位的房地產權依附并歸屬于該幢樓房的全體房屋單元所有人。
五、商品房住宅小區的停車位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面積)時,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停車位的產權屬于房地產開發商”的條款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該類條款無效。
在二級市場的房地產買賣實務中,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小區不計算建筑容積率停車位的產權歸所有。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開發商往往在格式合同文本約定:“小區停車位的產權屬于賣方”、“停車位的法律權利屬于賣方”。
從本文上述的闡述中,人們可以清楚地知道,該約定違反了政府與房地產開發商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有關約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有關不允許二級市場將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分離、分割的強制性規定,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強制性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規定,該類約定條款無效。
此外,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應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和法律規定,追究房地產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買方可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確認該類條款無效。
當然,對上述房地權利發生分離時、交易無效的法律觀點,有學者認為值得商榷,認為“對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在交易過程中是否只能作為一項交易的財產對待,應當根據各類交易的具體情況具體”③。
六、買賣不計算建筑容積率停車位的行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買賣該類停車位的合同無效。
在目前的房地產法律制度之下,不計算建筑容積率停車位依法不能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房地產證》。
在房地產買賣實務中,房地產開發商往往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不計算建筑容積率停車位產權為其所有,然后再出售停車位,或以出租為名,行買賣之實。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取得政府房地產管理機關發出的《預售許可證》或《房地產證》的情況下,售賣小區不計算建筑容積率停車位,或將停車位與住宅房屋單元捆綁售賣的現象司空見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六十七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四)項和第三十九條、《深圳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條和第五十九條、《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條等規定,房地產開發商預售或現售房地產的,法律強制規定房地產開發商應取得《預售許可證》或《房地產證》后,才能進行房地產買賣活動,否則,房地產管理機關將依法給予查處。
由此可見,房地產開發商在未取得小區停車位的《預售許可證》或《房地產證》的情況下,售賣不計算容積率停車位的行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此外,售賣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停車位,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有關不允許二級市場將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分離、分割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規定,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簽訂的買賣停車位合同應依法定程序確認為無效合同。
七、應進一步完善房地產的法律度,明確商品房住宅小區中不計算建筑容積率停車位的法律權利歸屬。
目前,對商品房住宅小區不計算容積率停車位可否買賣、應否買賣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房地產開發商群體和消費者群體的意見涇渭分明。房地產開發商大多主張不計算容積率的停車位可以買賣,其主要理由在于充分調動房地產開發商的投資停車位的積極性,滿足大眾的需要。消費置業者則大多主張不計算容積率的停車位作為住宅小區的公用設施,不宜由少數人或強勢集團獨占,以避免有限的不計算容積率停車位的共用資源被少數人壟斷使用,損害住宅小區的普通市民的整體利益,而且住宅小區的不計算容積率的停車位已計入房地產開發的建設成本之中,房地產開發商不應利用不計算容積率的停車位謀取非法的商業利益。
據媒體報道,深圳市目前平均每3.3部車輛才有一個停車位④,全國各地均存在停車位的資源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的狀況。如何有效地調動房地產開發商投入更多的資源建設停車位?怎樣才能合理地、有效率地利用停車位資源,并在二者之中取得平衡?如何才能有效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這值得人們的關注與思索。
1、加強對房地產財產權利的法律保護。現行的房地產法律制度存在諸多的缺陷,如:對土地使用權與上蓋建筑物所權之間的關系,不計算建筑容積率的建筑物所有權或他項權利的歸屬關系,主物與從物之間的關系,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范圍界定等等,缺乏明確全面而又清晰的規定,對房地產財產權利的來源、確權、保護產生不同的認知與解讀,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諸多的。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的爭議,源于現行房地產法律制度的缺陷,源于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對房地產市場行政管理的缺位和錯位。應盡快完善我國的房地產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對房地產財產權利的保護。
2、提高有關房地產制度的法律位階。現行房地產制度的法律位階大多處于較低的層次,許多事關房地產財產權利起源產生于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對房地產財產權利的保護缺乏力度。應進行一步提升房地產財產權利制度的法律位階,將具有前瞻性、公平性、合理性的具體規定上升為法律或行政法規。
3、完善房地產財產權利的登記確權保護措施。房地產作為要式登記、確權保護的不動產,登記確權保護的具體措施是否完善,直接關系到房地產財產權利的保護能否真正落實這一重大問題。登記機關現行發放的《房地產證》,對建筑物共用部位、他項權利不予記載的登記方式,無意中給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房地產開發商擬定的,有違法律規定的格式合同條款大開方便之門。房地產財產權利人無法借助所持有的《房地產證》,以完全物權的絕對權直接對抗該類違法的合同條款,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盡快完善房地產財產權利的登記確權保護措施,提升登記確權制度的法律位階,對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遏制違法行為,將會起到立竿見影的良好效果。
我國房地產法律制度的完善,不能離開法律追求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在土地資源緊缺的國情下,利用有限的城市土地資源尤顯重要,立法機關和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對城市房地產公共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應有一個長遠的戰略目標,住宅小區內共用的停車位資源有限,不應買賣。住宅小區內不計算容積率停車位的法律權利應進一步明確定位歸屬于小區的全體房屋所有人,由全體房屋所有人共同擁有。同時,要采取優惠和鼓勵的政策措施,調動和刺激房地產開發商建設各類經營性的停車位(場),以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要求的社會需要。
綜上所述,在目前的房地產法律制度下,商品房住宅小區計算容積率停車位的產權由取得停車位《房地產證》的權利人擁有,不計算容積率停車位的建筑物或其法律權利歸屬于住宅小區的全體房地產權人。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不計算容積率停車位產權歸屬于某一當事人的條款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該類條款無效。買賣不計算容積率停車位的行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其買賣停車位的合同無效。只有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房地產法律制度,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
注釋:
①王利明著:《物權法》、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第319頁
②王利明著:《物權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第317頁
③王利明著:《物權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第319頁
④羅艾文:《深圳停車到底有多難》、《深圳法制報》2002年8月19日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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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利明著:《物權法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
②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編:《深圳市規劃國土房地產規范性文件匯會編》、中國建筑出版社2001年3月出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機構(乙方)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條 出租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權限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稅務部門繳納稅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期限可延長 (日/月)
(三)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租金專用賬戶(該賬戶信息可通過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建設網查詢),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戶收取租金并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戶。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傭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于裝修、家具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托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托
出租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___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簽章: 租賃機構(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人:
備案證明編號:
經紀人簽字:
資格注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2.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承諾的表述中,哪一項是正確的?(30分)(答案:a)
a.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b.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失效的以外,為有效
c.承諾可以撤銷,撤銷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3.下列關于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的表述中,哪一項是錯誤的?(10分)(答案:c)
a.人債務人將合同義務的一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b.債務人轉移合同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c.債務人將合同義務的一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通知債權人即可
4.下列關于要約和要約邀請的表述中,哪一項是錯誤的?(10分)(答案:c)
a.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c.商業廣告均屬于要約邀請
5.債權人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判斷正誤(10分)(答案:錯)
6.指出下列關于借款合同的表述中錯誤的選項。(30分)(答案:c)
a.借款人沒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
b.在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
c.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以外,應當按雙方原來約定的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7.下列關于保管合同的表述中,哪一項是正確的?(10分)<答案:c)
a.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保管合同是有償的。
b.保管合同自當事人簽訂合同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c.保管人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指出下列關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c)
a.委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而受托人則不得隨時解除合同
b.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應請求受托人予以賠償
c.無償委托合同中,只有受托人因其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才有權請求受托人予以賠償。
9.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承擔共同賠償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判斷正誤。(10分)(答案:錯)
10.下列關于買賣合同的表述中,哪一項是正確的?(10分)(答案:b)
a.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b.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
c.標的物為數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就該物解除合同的效力均及于他物
11.在買賣合同中,如果當事人約定出賣人分批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的,下列的有關表述中,哪一項是錯誤的?(10分)(答案:c)
a.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該標的物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標的物解除合同
b.出賣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標的物,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合同
c.買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標的物解除,該批標的物與其他各批標的物相互依存的,也不得就未交付的各批標的物解除
12.債權人轉讓權利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判斷正誤(10分)(答案:對)
13.下列關于供用電合同中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項?(10分)(答案:a)
a.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b.用電人未按當事人的約定安全用電,造成供電人損失的,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c.因發生自然災害而斷電,供電人沒有及時搶修,造成用電人損失的,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14.下列有關贈與合同中贈與人的撤銷權的表述,指出其中錯誤的選項。(30分)(答案:b)
a.如果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的近親屬,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b.贈與人的繼承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司起一年內行使
c.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15.指出下列情形下訂立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的選項。(30分)(答案:b)
a.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b.一方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c.雙方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
d.雙方訂立合同,合同形式合法,但訂立合同的目的卻非法的
16.合同終止后,合同當事人之間互相不再負有任何義務。判斷正誤。(10分)(答案:錯)
17.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判斷正誤(10分)(答案:對)
18.起重機廠與租賃公司簽訂了一份融資租賃合同,雙方約定由租賃公司出資購買起重機廠選定的機床廠生產的一臺精密機床,然后出租給起重機廠。合同簽訂后,租賃公司購買了那臺機床,租賃給起重機廠使用。起重機廠在使用機床期間,由于機床發生工作故障,使工人趙某致殘。指出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c)
a.趙某的致殘,應由起重機廠與租賃公司共同承擔責任
b.趙某的致殘,應由起重機廠、租賃公司、機床廠共同承擔責任
c.趙某的致殘,應由起重機廠承擔責任
19.建筑公司向水泥廠發出函件稱:我公司急需6o0號礦渣水泥,貴廠如有貨,請速與我公司聯系。指出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b)
a.建筑公司發出的函件,性質為要約
b.建筑公司發出的函件,性質為要約邀請
c.建筑公司發出的函件,應視為合同的表現形式
20.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當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相同時,當事一律不得抵銷債務。判斷正誤(10分)(答案:錯)
21.機械廠急需一臺特種型號的精密機床,由于沒有資金,故想簽訂一份融資租賃合同。指出下列有關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bc)
a.融資租賃均應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b.機械廠應有權要求出租方按其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而交標的物
c.機械廠擁有租賃物的使用權
d.機械廠在租賃期滿后,擁有租賃物所有權
22.在承攬合同中,如果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有什么權利可以行使。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abcd)
a.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的違約責任
b.要求承攬人承擔重作的違約責任
c.要求承攬人承擔減少報酬的違約責任
d.要求承攬人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23.乘客王某從火車站購買了a次火車的車票一張,但由于王某本人看錯了時間,以致未能乘上a次列車。下列有關表述中,正確的有哪些?(30分)(答案:abd)
a.王某可以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退票手續
b.王某可以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變更手續
c.王某逾期辦理手續,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但應承擔運輸義務
d.王某逾期辦理手續,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擔運輸義務
24.a市甲機械公司欲把一批機床運到b市。于是與a市鐵路運輸公司簽訂了一份多式聯運合同合同約定,由鐵路運輸公司負責把這批機床分別經由鐵路、公路、水路運到b市,機械公司支付運費人民幣10萬元。下列有關表述中哪一項正確?(30分)(答案:a)
a.鐵路運輸公司可以與參加該多式聯運的各區段承運人約定相互之間的責任,但該約定不影響其對全程運輸承擔的責任
b.如果由于水路運輸段而致到貨遲延,機械公司應向承擔該段運輸義務的人求償
c.若因機械公司過錯而致鐵路運輸公司損失,如果已轉讓多式聯運單據,應由持據人負責賠償
25.下列關于合同被確認無效、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項?(10分)(答案:a)
a.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都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b.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被撤銷的合同自被撤銷時起,沒有法律約束力
c.無效的合同被確認無效時沒有法律約束力,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26.指出下列關于違約金的表述中錯誤的選項。(30分)(答案:a)
a.約定的違約金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減少
b.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履行債務
c.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27.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只能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判斷正誤(10分)(答案:錯)
28.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b)
a.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雙方都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b.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變更
c.當事人請求變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變更或者撤銷
29.指出下列關于債權人代位權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a)
a.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才有權行使代位權
b.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也可以徑直行使
c.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應當由債權人與債務人平均負擔
30.買賣合同中,如果買受人訂立合同時明知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權利的,應如何認定責任?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a)
a.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出賣人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b.出賣人和買受人應共同分擔因第三人對買賣標的物主張權利而使買受人遭受的損失
c.應由第三人向買受人承擔責任,而后向出賣人追償
31.下列關于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移轉的表述中,哪幾項錯誤?(20分)(答案:abd)
a.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移轉
b.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合同成立時移轉
c.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移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當除外
d.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合同生效時移轉
32.買賣合同中,如果出賣方故意提供不符合約定的標的物給買受人則如何?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項?(10分)(答案:c)
a.買受人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未通知出賣方的,視為標的物符合合同約定
b.買受人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二年內未通知出賣方的,視為標的物符合合同約定
c.買受人不受兩年通知時間的限制
33.依照合同法,合同當事人對有些合同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又無法確定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正確?(10分)(答案:ab)
a.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b.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c.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合同當事人共同負擔
34.大字公司與華興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由大宇公司向華興公司出售摩托車100輛,價款為人民幣40萬元。約定交貨后3個月內支付價款。大宇公司交貨后,將其對華興公司擁有的40萬元債權轉讓給東方公司。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ad)
a.大字公司如果不把已將40萬元債權轉讓給東方公司之事通知華興公司,華興公司有權拒絕向東方公司履行債務
b.大宇公司即使不把已將40萬元債權轉讓給東方公司的事宜通知華興公司,華興公司也無權拒絕向東方公司履行債務
c.如果大宇公司把將40萬元債權轉讓給東方公司的事通知了華興公司,即使東方公司同意,該通知也不得撤銷
d.如果大宇公司把40萬元債權轉讓給東方公司的事通知了華興公司,該通知除東方公司同意外,不得撤銷
35.甲乙兩人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訴至法院。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該合同的標的物屑于國家禁止流通物,除此以外合同其他條款均符合法律規定。據此應認定該合同無效。判斷正誤(10分)(答案:對)
36.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中的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20分)(答案:ab)
a.甲與乙簽訂一份合同,約定由甲向乙出賣一臺舊彩電
b.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合同,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賃一幢閑置樓房
c.張某與李某簽訂一份合同,約定由張某向李某借款5萬元,沒有約定利息
37.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在贈與合同中受贈人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20分)(答案:abc)
a.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b.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c.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d.受贈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
38.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自始當然無效。判斷正誤。(10分)(答案:錯)
39.下列有關租賃合同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是哪幾項?(10分)(答案:ad)
a.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b。租賃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15年,超過15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c.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限超過法定期限的,租賃合同無效
d.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
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40.甲廠急需一輛大貨車運輸貨物,但又暫無閑置資金,恰逢乙租賃公司開張營業。于是雙方協商,由乙公司向丙汽車廠購買由甲廠選定的汽車,然后租賃給甲廠使用。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哪幾項正確?(30分)(答案:ad
a.本案為融資租賃合同
b.本案為一般的租賃合同
c.本案的當事人為甲廠、乙公司、丙汽車廠
d.本案中,乙租賃公司享有汽車的所有權
41.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哪些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20分)(答案:abd)
a.委托監理合同b.技術開發合同c.技術服務合同d.建設工程合同
42.甲廠向乙大學發函表示:“我廠生產的型電教室耳機,每副30元。如果貴校需要,請與我廠聯系”。乙大學回函稱:‘‘我校愿向貴廠訂購耳機1000副,每副單價30元,但需要在耳機上附加一個音量調節器。”甲廠與乙大學相互發出的函都構成要約。判斷正誤(20分)(答案:對)
43: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喪失商業信譽的,可以中止履行。判斷正誤(10分)(答案:對)
44.甲公司與乙公司就購買一批文體用品進行磋商,甲公司在傳真中言明,雙方達成協議以最終簽訂售貨確認書為準。乙公司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傳真時認為雙方已就該筆買賣的標的、價格、期限等主要問題達成一致,遂于8月5日向甲公司開出支票,但甲公司以價格條件不能接受為由拒絕發貨。指出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b)
a.買賣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權拒絕發貨,但應補償乙公司的相應損失
b.買賣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沒有義務發貨
c.買賣合同已成立,甲公司應履行合同
45.服裝廠急需一批苧麻衣料,遂將蓋有服裝廠公章的空白合
同書和介紹信交給王某,介紹信上寫明“委托王某購買苧麻衣料”。王某以服裝廠的名義與一家衣料廠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衣料廠按照合同將衣料送到服裝廠。服裝廠稱王某購買的苧麻衣料太多,拒絕付款。指出下列有關表述中正確的選項。(助分)(答案:a)
a.服裝廠應當向衣料廠支付全部價款
b。服裝廠應支付一部分價款,多余的衣料應由王某向衣料廠支付價
c.王某應向衣料廠支付全部衣料的價款
46.買賣合同中,如果合同標的物是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圖紙等,標的物的知識產權應如何確定其歸屬?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b)
a;除合同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屬于買受人
b.除合同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
c.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能屑于買受人
47.研究所與工廠簽訂了一份技術轉讓合同,由研究所向工廠轉讓電弧焊技術,合同對后續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作出約定。后來,工廠在該項技術成果的基礎上研制成了一項更先進的技術,并且申請了專利。研究所得知后,要求分享權利。雙方協商不成,訴至法院,指出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a)
a.研究所無權與工廠分享改進后的技術成果
b.研究所在工廠轉讓該改進后的技術成果時,有優先購買權
c.研究所有權無償使用該改此文來源于是進后的技術成果
48.某超市向塑料制品廠訂購塑料盆5000只,雙方約定,每只塑料盆價格為4元,9月1日塑料制品廠向超市交貨,超市驗貨后即付全部款項。8月1日,塑料制品廠電告超市,稱現在塑料盆的價格已由每只4元升到每只5元,要求按每只5元交貨。超市表示不同意。8月25日,塑料制品廠提前交貨,超市予以接收,此時,塑料盆市價已升為每只6元。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a)
a.超市應按每只4元的價格向塑料制品廠支付貨款
b.超市應按每只塑料盆6元的價格向塑料制品廠支付貨款
c.超市應按每只塑料盆5元的價格向塑料制品廠支付貨款
49.指出下列有關債權人的撤銷權的行使條件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c)
a.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b.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
的行為
c.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50.下列關于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的表述,正確的是哪項?(10分)(答案:a)
a: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b.債權人提前履行債務,債權人同意的,因提前履行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債權人與債務人共同承擔
c.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債權人同意的,因提前履行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債權人負擔
51.甲乙兩廠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在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訴至法院。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該合同標的物是禁止流通物,其余條款均齊備并符合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b)
a.合同可撤銷b.全部無效c.標的物條款無效,其余條款有效d.合同效力未定
52.指出下列有關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a)
人行為人沒有權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b.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必須經法定人追認后才生效力
c.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只有經過權利人追認,該合同才有效
53.張某到某飯店辦好住宿手續后,將一只裝有10萬元現金和其它貴重物品的密碼箱寄存在飯店的總服務臺。當班服務員清點了物品,第三天下午,張某憑取物單去取密碼箱,發現已被他人取走。張某要求飯店賠償全部損失,飯店予以拒絕,發生糾紛。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a)
a.保管合同成立,飯店應賠償張某全部損失
b.保管合同成立,飯店應承擔主要損失,張某應承擔部分損失
c.保管合同不成立,但飯店應承擔責任
d.保管合同成立,但無效
5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要約失效。判斷正誤(10分)(答案:對)
55.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簽了字,但都沒有加蓋公章。不久甲方開始分批向乙方供貨,乙方收貨后付款。后因貨物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訴至法院。對雙方達成的協議應如何認定處理,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c)
a.協議無效,已履行的部分雙方互為返還,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b.協議無效,已履行的部分雙方互為返還,未履行的部分,由法院判決后再決定
c.合同已經成立,貨物質量問題由法院裁決
56.在旅客運輸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旅客自帶行李毀損、滅失的,應當由誰來承擔責任,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a)
a.承運人自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b.除承運人證明是旅客自己的重大過失的以外,承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c.應當由承運人和旅客平均分擔責任
57.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判斷對錯。(10分)(答案:對)
58.下列有關要約、承諾期限的表述中,哪幾項正確?(20分)(答案:ac)
a.要約以電報形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
b,要約以信件形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開始計算;信件沒有載明日期的,自該主件到達受要約人之日開始計算
c:要約以電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59.指出下列關于保管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c)
a.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又不能確定的,保管應當是有償的
b.寄存人向保管人交儲保管物時,除另有交易習慣外,保管人可以不給付保管憑證
c.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d.無償保管人可以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0.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買賣合同,約定8月10日由甲公司
向乙公司提供水泥500噸。同年7年初,甲公司所在地發生洪水災害,甲公司未將災害發生之事通知乙公司。甲公司發貨,同時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災而致遲延交貨事實。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響工程進度,被發包方扣罰工程款5萬元。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d)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折5萬元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遲延交貨,對乙公司被扣罰的5萬元只承擔部分責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機關有關災情的證明后,免于賠償乙公司5萬元損失的責任
d.甲公司未能及時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時交貨,故應向乙公司承擔5萬元損失的賠償責任
61.合同當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對方當事人應如何主張其權利?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a)
a.對方當事人只能向違約當事人主張合同權利
b.對方當事人只能向第三人主張侵權權利
c.對方當事人應當要求違約當事人及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d.對方當事人可以要求違約當事人及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62.張某將房屋出租給王某使用,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為2年,在合同履行期間,張某與a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辦理了過戶手續,a公司立即要求王某從該房搬走,王某不搬,雙方發生爭執,訴至法院。關于張某與王某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對a公司的效力,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a)
a.繼續有效b.無效c.雙方必須重新修改合同,才對a公司有效d.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63。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如果由于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發包人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abcd)
a.應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構件積壓的損失
b.應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損失.
c.應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機械設備調遷的損失
d.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承包人因此而受的損失
64,在建設工程合同中,下列哪些行為不符合合同法的規定?(20分)(答案:bcd)
a.發包人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汁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汁、施工承包合同
b.發包人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c.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d.分包單位將取得的工程再行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65.指出下列關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bcd)
a.無償的委托合同,只有因受托人的故意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b.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不管有償、無償,應當賠償損失
c.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d.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也可以要求賠償
66.依照合同法的規定,書面形式是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下列哪幾項是書面形式?(10分)(答案:abcd)
a.合同書b.電傳、傳真c.電報、電子郵件d.電子數據交換
67.下列關于建設工程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幾項?(30分)(答案:abd)
a.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簽訂一個建設工程合同
b.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c.總承包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工程,可以由本人來完成,也可以由他人來完成
d.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根據國家規定的程序和國家批準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訂立
68.甲與乙訂立合同,約定甲于8月1日交貨,乙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發現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無力支付貨款,并擁有確切證據,于是提出中止合同,未獲乙允許,甲于8月1日沒有按照約定交付貨物。指出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選項。(30分)(答案:acd)
a.甲無權不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應的擔保
b.甲有權不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除非乙提供了相應的擔保
c.甲無權不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但可以只交付部分貨物,待乙提供擔保后,再交付剩余部分’
o.甲應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如果乙不付貨款,甲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
69.下列關于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項?(10分)(答案:d)
a.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都是有償合同
b.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中,行紀人與受托人都是以委托人名義為法律行為或事實行為
c.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行紀人與受托人都對自己行為負直接責任
d.行紀合同都是有償合同,而委托合同則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
70.甲公司對外負債400萬元,另有100萬元貨款沒有收回,欠款人為乙公司。1998年10月,甲公司經全體股東同意分立為丙、丁兩公司,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并辦理登記與公告。同年12月,丙、丁公司簽訂一份協議,約定原由甲公司對乙公司的債權由丁享有,并通知了乙。指出下列表述中錯誤的選項。(30分)
(答案:abc)
a.丙、丁之間的協議無效,乙應向丙償還100萬元貨款
b.丙、丁之間的協議對乙不發生效力,丁無權向乙追索貨款
c.丙、丁之間的協議成立,但乙不得向丁償還100萬元貨款
d.丙、丁之間的協議有效,乙應當向丁償還100萬元貨款
71.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哪些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受害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abcd)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b.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c-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d.一方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72.甲服裝廠與乙開發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由服裝廠供給開發公司羽絨服2萬件,總價款300萬元。貨物由服裝廠運到開發公司。驗貨付總貨款的50%,其余貨款在收貨后1個月內支付。簽約后,服裝廠用汽車把貨物運到開發公司指定的地點。但開發公司只籌集到20萬元貨款。服裝廠于是沒有讓開發公司驗貨,并將貨物拉回。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這項。(30分)(答案:bd)
a.服裝廠將貨物拉回的行為已經違約
b.服裝廠將貨物拉回的行為沒有違約
c,開發公司違約在先,服裝廠違約在后
d.服裝廠將貨物拉回的行為是在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73.依照合同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哪些?(10分)(答案:ab)
a.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b.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其債權為限,其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c.債權人的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二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74.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向乙方購買十萬瓶劣質白酒,價款20萬元,貨到結清款項,并約定乙方須貼加名牌商標,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合同履行時,甲方借手頭資金緊張,只付了12萬元款項即提走全部十萬瓶白酒。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有哪幾項?(20分)(答案:bc)
a.乙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余下款項
b.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
c.10萬瓶白酒和12萬元貨款應收繳國庫
75.指出下列關于合同成立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ab)
a.運輸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b.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c.倉儲合同自存貨人交付倉儲物時成立
d.租賃合同自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時成立
76.依照合同法規定,下列哪些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10分)(答案:ab)
a.技術開發合同b.技術轉讓合同c.技術咨詢合同d.技術服務合同
77.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下列哪些情形下,旅客應當補交票款,乘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10分)(答案:abcd)
a.旅客無票乘運b.旅客超程乘運c.旅客越級乘運d.旅客持失效客票乘運
78.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0分)(答案:abcd)
a.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b.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c.故意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虛假情況
d.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79.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判斷正誤(20分)(答案:錯)
80.國畫愛好者張某去某畫廊參觀,正遇上畫廊展賣一批國畫。他挑中一幅一位名家的紅梅圖,以5000元的價格買下,假定這一日是2000年5月1日。2000年6月1日,他知道了這幅紅梅圖是復制品而不是他買畫時預想的真跡。如果張某要行使撤銷權,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o)
a.張某沒有撤銷權
b.張某可以直接向該畫廊發出撤銷該合同的通知,通知抵達畫廊,合同即被撤銷
c.張某有權行使撤銷權,但必須2001年5月1日以前行使
d.張某有權行使撤銷權,但必須在2001年6月1日以前行使
81.甲與乙約定,甲以2000元人民幣購買乙的一臺高級錄音機,5月1日到乙家中,貨款兩清。合同簽訂后,甲沒有經過乙的同意,便把自己在該買賣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丙。指出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c)
a.甲丙之間轉讓買賣合同權利義務的協議對乙發生效力,乙應向丙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b.甲丙之間轉讓買賣合同權利義務的協議對乙發生效力,但乙履行合同義務增加的費用應由甲負擔
c.甲丙之間轉讓買賣合同權利義務的協議對乙不發生效力
82.市紡織廠與市供電局簽訂了供用電合同,雙方約定:供電局長期為紡織廠供電,并詳細地規定了電力、電量、用電時間等條款。7月10日到14日,該市連降暴雨,造成紡織廠等多處地方停水停電。7月15日,紡織廠向供電局反映情況,要求立刻恢復供電。但供電局到7月底還沒有恢復紡織廠酌供電。紡織廠由于停產,直接、間接損失巨大。下列表述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c)
a.由于斷電系自然災害所致,供電局對紡織廠不負任何責任
b.由于斷電系不可抗力所致,供電局對紡織廠不負任何責任
c.供電局應當對其未及時搶修而給紡織廠造成的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d.紡織廠的損失應當由供電局承擔小部分,紡織廠自己承擔大部分
83.下列關于行紀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項?(10分)(答案:b)
a.人行紀人只完成部分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有權不向其支付報酬
b.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委托人不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托物享有留置權
c.委托物的買人或賣出,以行紀人自己作為出賣人或買受行紀人無權再請求支付報酬
84.下列有關提存表述中正確的有哪些?(20分)(答案:abc)
a.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b.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
c.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沒有履行債務或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d.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85.下列關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一項?(10分)(答案:a)
a.如果相對人知道與其訂立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其代表行為應視為無效,合同亦無效
b.無論相對人知道或者不知道與其訂立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其代表行為均為無效,合同有效
c.如果相對人應當知道卻不知道與其訂立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其代表行為應視為有效,合同亦有效
86.下列關于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哪幾項?(10分)(答案:ac)
a.如果經過權利人追認,該合同有效
b.只有經過權利人與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該合同才有效
c.如果無權處分人在訂立合同后取得了處分權,則該合伺有效
d.該合同自始當然無效
87.張某沒有經過王某授權,便以王某名義與他人訂立合同,其效力應如何認定?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10分)(答案:abd)
a.未經王某追認,則對其不發生效力
b.王某如果不予追認,應由張某承擔其行為責任
c.即使王某不予追認,也應由張某、王某二人承擔連帶責任
d.王某追認后,則合同自始有效
88.公民甲與公民乙簽訂一份委托合同。合同約定由甲委托乙管理他在a市的一家茶葉經銷店。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由于急病而死。乙的繼承人丙沒有及時告知甲這種情況,也沒有采取必要措施,致使甲的茶葉店遭受重大損失。甲要求丙賠償損失,丙不允。甲訴至法院。指出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
(答案:d)
a.丙沒有義務及時通知甲,乙已死亡的消息,也沒有義務賠償甲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b.丙沒有義務及時通知甲,乙已死亡的消息,但有義務賠償甲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c.丙有義務及時通知甲,乙已死亡的消息,但沒有義務賠償甲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d.丙有義務及時通知甲,乙已經死亡的消息,也應當賠償甲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89.甲公司與乙供銷社對買賣女式呢料大衣事宜進行了協商。乙供銷社欲買甲公司女式呢料大衣枷件,甲公司表示同意。但在單價上發生分歧,甲公司要求單價為每件100元,乙供銷社則只準備出價90元,后來雙方同意以后再對價格問題進行協商。隨后雙方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指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規定的選項。(20分)(答案:a)
a.雙方合同成立
b.雙方協議內容缺乏法定要件,合同不成立
c.雙方協議內容缺乏法定要件,合同雖然成立,但影響其法定效力
90。下列關于技術轉讓合同的表述中,錯誤的是椰一項?(10分)(答案:c)
a,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也包括技術秘密轉讓合同
b.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月技術秘密的范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c.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是技術秘密的合法擁有者,但沒有義務保證技術有效,能達成到約定目標
91,某小學向木具廠發出要約,要求以每套150元的價格訂做課桌椅50套,并附有規格要求明細說明,要約中還稱,若同意要約,則應在9月1日以前交貨。木具廠接到要約后,立即發出回函,稱.同意價格和數量等要求,但交貨日期要推遲到9月10日。實驗小學接到回函之后,立即表示反對。請問下列表述中正確的選項?<20分)(答案:b)
a.木具廠的承諾有效,合同的履行期限應為9月10日
b。木具廠的承諾無效,合同沒有成立
c.合同成立,但合同履行期限應為9月1日以前
92.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c判斷正誤(10分)(答案;對)
93.依照法律規定,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是哪一項?(10分)(答案:c)
a.若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則該承諾無效
b.若要約表明了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則該承諾無效
c.即使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該承諾也依法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為準
94.本材公司于3月中旬向經貿公司發出函件,稱:“我公司現有大批落葉松木材,價格每立方米50元,若貴公司需要,請于4月底之前來提貨。”經貿公司于4月15日,雇傭了5輛大卡車前去提貨。木材公司經理告知經貿公司負責人,本材于4月]日以前已全部銷售給四個建筑工地。經貿公司堅決要求木材公司供貨3卡車。雙方發生爭執,請問下列有關本案的表述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a)
a.木材買賣合同已經成立,木材公司應當向經貿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木材買賣合同沒有成立,雙方各不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c.木材買賣合同已經成立,但因為履行期限不明而暫不發生效力
d.木材買賣合同沒有成立,但木材公司應向經貿公司支付雇車費用等損失
95.王某急于去醫院看病,在馬路上等待出租車載她去醫院。由于是清晨,出租車很少。10分鐘后,一輛出租車在其身邊停下。司機稱該車是新車,一大早坐車的是個病人,不吉利,提出要王某支付高于平時的乘車費。王某不想再等其他的車,只好上車,并按司機的要求支付了乘車費。指出下列說法中正確的選項。(30分)(答案:c)
a.該客運合同已經履行,王某無權要求撤銷
b.該客運合同因為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王某無權要求變更
c.該客運合同王某有權在法定期限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變更d.該客運合同自始當然無效
96.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該承諾一律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判斷對錯。(10分)(答案:錯)
97.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幾項?(20分)(答案:abcd)
a.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
b.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c.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依照合同法第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d.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8.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幾項?(10分)(答案:a)
a.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