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7 11:24:44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流程,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88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依法治稅,全面推進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管理,切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水平,充分發揮企業所得稅組織收入、調節經濟、調節收入分配和保障國家稅收權益的職能作用。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總體要求及其主要內容
根據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分類管理,優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范避稅。
主要內容是:
(一)分類管理
分類管理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結合當地情況,對企業按行業和規模科學分類,并針對特殊企業和事項以及非居民企業,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點,加強薄弱環節監控,實施專業化管理。
1、分行業管理
針對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實施有效管理。全面掌握行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核算特點、稅源變化情況等相關信息,分析可能出現漏洞的環節,確定行業企業所得稅管理重點,制定分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納稅評估指標體系。
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規范,并在整合各地分行業管理經驗基礎上,編制主要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全國沒有編制管理操作指南的我省較大行業,由省局負責組織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于全國或全省均未制定操作指南而在當地屬較大行業的,由所在市地稅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在行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前,各地可根據總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實際情況,對交通運輸、房地產、建筑安裝、餐飲等行業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辦法。
2、分規模管理
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和稅源規模進行分類。對占本地稅源80%以上的重點稅源戶,實行精細化管理。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工藝流程,深入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稅源變化及稅款繳納等基本情況。對于稅源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向上一級地稅機關反映。
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較大的企業,要積極探索屬地管理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征管模式,試行在屬地管理基礎上集中、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專業化管理優勢。科學劃分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和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職責,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企業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核發等日常管理工作。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中等或較小的企業,主要由當地稅務機關負責加強稅源、稅基、匯算清繳和納稅評估等管理工作。縣、市以上稅務機關負責對企業的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反避稅等工作事項。實施分級管理,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分征收方式管理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情況,對企業實行不同的征收管理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規范準確的,實行查帳征收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相對準確,可以查帳征收,但個別收入或成本項目需要核定的,可實行查帳與核定相結合的征收管理模式,或采取預計利潤率方式預征,年終匯算清繳;對達不到查賬征收條件的企業,按照總局制發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有關規定,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在企業完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基礎上,達到查賬征收條件的及時轉為查賬征收。
4、特殊企業和事項管理
匯總納稅企業管理。在國家稅務總局建立的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信息管理的平臺上,實現總分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信息傳遞和共享。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督促總機構按規定計算傳遞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表,切實做好匯算清繳工作。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監管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有關事項,查驗核對分支機構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以及企業所得稅分配額,核實分支機構財產損失。建立對總分機構聯評聯查工作機制,省、市局分別組織跨市、縣總分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共同開展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和檢查。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通過稅務登記信息掌握其設立、經營范圍等情況,并按照稅法規定要求其正常納稅申報。加強非營利性組織資格認定和年審。嚴格界定應稅收入、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分別核算應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費用。
減免稅企業管理。加強企業優惠資格認定工作,與相關部門定期溝通、通報優惠資格認定情況。定期核查減免稅企業的資格和條件,發現不符合優惠資格或者條件的企業,及時取消其減免稅待遇。落實優惠政策適用范圍、具體標準和條件、審批層次、審批環節、審批程序等規定,并實行集體審批制度。對享受優惠政策需要審批的企業實行審批臺賬管理;對不需要審批的稅收優惠,實行相關資料的備案及跟蹤管理。各市單筆減免稅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通過公文處理系統(ODPS)書面報省局備案。
異常申報企業管理。對存在連續三年以上虧損、長期微利微虧、跳躍性盈虧、減免稅期滿后由盈轉虧或應納稅所得額異常變動等情況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跟蹤分析監控的重點。
企業特殊事項管理。對企業合并、分立、改組改制、清算、股權轉讓、債務重組、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等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特殊事項,制定并實施企業事先報告制度和稅務機關跟蹤管理制度。要專門研究企業特殊事項的特點和相關企業所得稅政策,不斷提高企業特殊事項的所得稅管理水平。
5、非居民企業管理
強化非居民企業稅務登記管理,及時掌握其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等活動,規范所得稅申報和相關資料報送制度,建立分戶檔案、管理臺賬和基礎數據庫。
加強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等分支機構管理、非居民企業預提所得稅管理、非居民企業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管理、中國居民企業對外支付以及國際運輸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規范非居民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的管理。
(二)優化服務
優化服務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要求。通過創新服務理念,突出服務重點,降低納稅成本,不斷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
1、創新服務理念
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務,促使企業自覺依法納稅,不斷提高稅法遵從度。結合企業所得稅政策復雜、涉及面廣和申報要求高等特點,探索創新服務方式。根據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和不同特點,分別提供有針對性內容的貼近式、全過程服務,不斷豐富服務方式和手段。
2、突出服務重點
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執法。在企業設立、預繳申報、匯算清繳、境外投資、改組改制和合并分立等重點環節,及時做好企業所得稅政策宣傳和輔導工作。提高“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素質,及時更新企業所得稅知識庫,通過在線答疑、建立咨詢庫等形式,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咨詢解答服務。加強稅務部門網站建設,全面實施企業所得稅政務公開。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及時聽取企業對有關政策和管理的意見建議。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依法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
3、降低納稅成本
針對各類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流程、操作指南,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加強征管信息系統在企業所得稅征管中的應用,避免重復采集涉稅信息。減少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逐步實現企業財務數據采集信息化。
(三)核實稅基
核實稅基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核心工作。要加強稅源基礎管理,綜合運用申報、審批、備案、評估、稽查等方式,采取綜合比對等方法,加強收入管理、稅前扣除管理、關聯交易管理和企業清算管理,確保企業所得稅稅基真實、完整和準確。
1、稅源基礎管理
通過企業辦理設立、變更、注銷、外出經營等事項的稅務登記,及時掌握企業總機構、境內外分支機構、境內外投資、關聯關系等相關信息。加強納稅人認定工作,正確判定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獨立納稅企業和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正常納稅企業和減免稅企業。加強國稅和地稅部門之間、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全面掌握戶籍信息。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職能作用,實行稅源靜態信息采集與動態情況調查相結合。強化企業所得稅收入分析工作,及時掌握稅源和收入變化動態。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提高財務會計核算水平。
明確納稅人備案管理事項。對納稅人下列涉稅事項進行備案管理:
(1)納稅人實行的會計核算制度和方法。
(2)納稅人采用的存貨計價方法。
(3)納稅人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比例。
(4)納稅人預提費用項目及預提標準。
(5)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備案事項。
以稅收管理員為依托,落實稅收管理員工作制度,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奠定基礎。
加強跨國稅源管理,建立健全國際稅源信息匯集和日常監控機制,對企業跨境交易、投資、承包工程、提供勞務和跨境支付等業務活動的應稅所得加強管理,防范侵蝕我國稅基和延遲納稅。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法與稅收協定銜接機制,防范跨國企業濫用稅收協定偷逃稅。
2、收入管理
依據企業有關憑證、文件和財務核算軟件的電子數據,全面掌握企業經濟合同、賬款、資金結算、貨物庫存和銷售等情況,核實企業應稅收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換,及時掌握企業股權變動情況,保證股權轉讓所得稅及時征繳入庫。依據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用票據,核實不征稅收入。依據對外投資協議、合同、資金往來憑據和被投資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稅后利潤分配決議,核實股息、紅利等免稅收入。對分年度確認的非貨幣性捐贈收入和債務重組收入、境外所得等特殊收入事項,實行分戶分項目臺賬管理。
充分利用稅控收款機等稅控設備,逐步減少手工開具發票,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收入。利用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比對分析企業所得稅收入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收入數據、上游企業大額收入與下游企業對應扣除數據等信息,準確核實企業收入。
3、稅前扣除管理
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查驗原材料購進、流轉、庫存等環節的憑證。依據行業投入產出水平,重點核查與同行業投入產出水平偏離較大而又無合理解釋的成本項目。
加強費用扣除項目管理,防止個人和家庭費用混同生產經營費用扣除。利用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征管、勞動用工合同等信息,比對分析工資支出扣除數額。加大大額業務招待費和大額會議費支出核實力度。
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虧損彌補、投資抵免、加計扣除等跨年度扣除項目,實行臺賬管理。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保證扣除項目真實、合法、有效。特別要加強發票核實工作,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對按規定應取得合法有效憑證而未取得憑證的稅前扣除項目,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加強現金交易真實性的核查工作,有效控制大額現金交易。
加強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管理。對企業自行申報扣除的財產轉讓損失、合理損耗、清理報廢等損失,一律實行備案登記,加強審核和事后跟蹤管理。對大額財產損失要實地核查。各市財產損失審批金額超過200萬元的,需報省局備案。
加強不征稅收入對應成本、費用的扣除管理,認真落實不征稅收入所對應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的規定。
4.關聯交易管理
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有差別或有盈有虧的關聯企業,建立關聯企業管理臺賬,對關聯業務往來價格、費用標準等實行備案管理。拓寬關聯交易管理信息來源渠道,加強關聯交易行為調查,審核關聯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防止企業利用關聯方之間適用不同所得稅政策以及不同盈虧情況而轉移定價和不合理分攤費用。加強對跨市大企業和企業集團關聯交易管理,實行由省局牽頭、上下聯動的聯合納稅評估和檢查。
5、清算管理
加強與工商、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的相互配合,及時掌握企業清算信息。加強企業清算后續管理,跟蹤清算結束時尚未處置資產的變現情況。對清算企業按戶建立注銷檔案,強化注銷檢查,到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實地核查注銷的真實性和清算所得計算的準確性。
(四)完善匯繳
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要規范預繳申報,加強匯算清繳全程管理,各市地稅局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匯算清繳的規范流程,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
1、規范預繳申報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質量以及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企業本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和方法。對按照當年實際利潤額預繳的企業,重點加強預繳申報情況的上下期比對;對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計算預繳的企業,重點提高申報率和入庫率;對按照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其生產經營情況,確保預繳申報正常進行。對企業申請按照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應根據省局《小型微利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做好認定和管理工作。認真做好預繳稅款的催報催繳,依法處理逾期申報和逾期未申報行為。
2、加強匯算清繳管理
做好匯算清繳事前審批和宣傳輔導工作。按照減免稅和財產損失等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批管理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結審批事項。審批事項不符合政策規定不予批準的,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告知企業原因。分行業、分類型、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申報輔導等工作,幫助企業理解政策、了解匯算清繳程序和準備報送的有關資料。全面推進年度申報管理軟件,運用信息化手段處理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引導企業使用電子介質、網絡等手段,有序、及時、準確進行年度納稅申報。
加強受理年度納稅申報的審核工作。認真審核申報資料是否完備、數據是否完整、邏輯關系是否準確。重點審核收入和支出明細表、納稅調整明細表,特別注意審核比對會計制度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項目。發現申報錯誤和疑點后,要及時要求企業重新申報或者補充申報。
認真做好匯算清繳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匯總和認真分析匯算清繳數據,充分運用匯算清繳數據分析日常管理、稅源管理、預繳管理等方式,及時發現管理漏洞,研究改進措施。
3、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引導中介機構在提高匯算清繳質量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對法律法規規定財務會計年報須經中介機構審計鑒證的上市公司等企業,要求其申報時附報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并認真加以審核。企業可以自愿委托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和年度納稅申報鑒證報告。
4、建立匯算清繳檢查制度
每年匯算清繳結束后,由稅政部門統一組織,由各市稽查局統一實施,組織開展企業匯算清繳重點稽查。對未按規定進行匯算清繳的企業按規定予以處罰。
(五)強化評估
納稅評估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夯實納稅評估基礎,完善納稅評估機制,建立聯合評估工作制度,創新納稅評估方法,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
1、夯實納稅評估基礎
要全面、及時、準確地采集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來自第三方的涉稅信息。建立省局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數據庫,逐步積累分行業、分企業的歷年稅負率、利潤率、成本費用率等歷史基礎數據。研究按行業設立省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征管特點,建立行業評估模型。
2、完善納稅評估機制
通過比對各種數據信息科學選擇評估對象。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特點,分行業確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的重點環節,確定風險點,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檢測、預警。運用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模型比對分析年度納稅申報數據和以往歷史數據以及同行業利潤率、稅負率等行業數據,查找疑點,從中確定偏離峰值較多、稅負異常、疑點較多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重點對象。
充分運用各種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評估。綜合采用預警值分析、同行業數據橫向比較、歷史數據縱向比較、與其他稅種關聯性分析、主要產品能耗物耗指標比較分析等方法,對疑點和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并初步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斷。
按程序對評估結果進行處理。經評估初步認定企業存在問題的,進行稅務約談,要求企業陳述說明、補充舉證資料。通過約談認為需到生產經營現場了解情況、審核賬目憑證的,應實地調查核實。疑點問題經以上程序認定沒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提請企業自行改正;發現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門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稅源管理部門反饋。
3、完善評估工作制度
構建重點評估、專項評估、日常評估相結合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體系。實行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的聯合評估、跨地區聯合評估和國稅與地稅聯合評估。總結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經驗和做法,建立納稅評估案例庫,交流納稅評估工作經驗。
(六)防范避稅
防范避稅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內容。要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反避稅操作規程,深入開展反避稅調查,完善集中統一管理的反避稅工作機制,加強反避稅與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工作的協調配合,拓寬反避稅信息渠道,強化跟蹤管理,有效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1、加強反避稅調查
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對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受控外國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稅行為的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反避稅工作深度和廣度。規范調查分析工作,實行統一管理,不斷提高反避稅工作質量。要針對避稅風險大的領域和企業開展反避稅調查,形成重點突破,起到對其他避稅企業的震懾作用。選擇被調查企業時,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行業重點、可能存在的避稅風險以及對國家稅收影響大的行業和企業等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確定反避稅工作的重點。繼續推進行業聯查、企業集團聯查等方法,統一行動,以點帶面,充分形成輻射效應。
2、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要重視稅收日常管理工作與反避稅工作的銜接和協調。通過加強關聯交易申報管理,全面獲取企業關聯交易的各項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傳遞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使反避稅人員能夠充分掌握企業納稅申報、匯算清繳、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信息和資料,及時發現避稅疑點。稅政部門要積極向其他稅收管理部門提出信息需求,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3、拓寬信息渠道
要充分發揮數據庫在反避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寬信息資料來源,積極利用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國際情報交換信息、互聯網信息以及其他專項數據庫信息,加強分析比對,深入有效地開展好反避稅選案、調查和調整工作。增強反避稅調查調整的可比性。
4、強化跟蹤管理
建立結案企業跟蹤管理機制,監控已結案企業的投資、經營、關聯交易、納稅申報額等指標及其變化情況。通過對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的分析,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對于仍存在轉讓定價避稅問題的企業,在跟蹤期內繼續進行稅務調整,鞏固反避稅成果。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企業所得稅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協調,狠抓落實,從組織領導、信息化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進企業所得稅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一)組織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地稅機關要把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稅收征管的主要任務來抓,以此帶動稅收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企業所得稅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工作。要由所得稅和國際稅務管理部門聯合牽頭,法規、征管、計財、人事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門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確保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調查研究,對新稅法貫徹落實情況、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的差異、企業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信用等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反饋。要不斷加強企業所得稅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體系。正確處理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管理的關系,加強對各稅種管理的工作整合,統籌安排,協調征管,實現各稅種征管互相促進。
2、明確工作職責
各級地稅機關要認真落實分層級管理要求,各負其責。省局強化指導作用,細化和落實全國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和要求,組織實施加強管理的具體措施,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開展省內跨區域聯評聯查和反避稅等工作,組織高層次專門人才培訓。市局要做好承上啟下的各項工作,細化和落實總局和省局有關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制度、辦法、措施和要求,指導基層地稅機關加強管理。縣局要負責落實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工作要求,不斷加強稅源、稅基管理,切實做好定期預繳、匯算清繳、核定征收、納稅評估等日常管理工作,著重提供優質服務。要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崗責考核體系,加強工作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
3、加強協同管理
建立各稅種聯動、國稅和地稅協同、部門間配合協同的機制。利用企業所得稅與各稅費之間的內在關聯和相互對應關系,加強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的管理聯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國稅和地稅之間、不同地區稅務機關之間的工作協同與合作,形成管理合力。基層地稅機關要注意整合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的管理要求,統一落實到具體管理工作中。加強企業所得稅稽查,各市每年可選擇1至2個行業進行重點稽查,加大打擊偷逃企業所得稅力度。配合加強和規范發票管理工作,嚴格審核發票真實性和合法性。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與國稅部門在納稅人戶籍管理、稅務稽查、反避稅工作等方面相互溝通,加強與外部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逐步實現有關涉稅信息共享。
(二)信息化保障
1、加快專項應用功能建設
完善涵蓋企業所得稅管理所有環節的全省征管信息系統專項應用功能,增強現有征管軟件中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臺賬管理、納稅評估、收入預測分析、統計查詢等模塊功能。加強匯總納稅信息管理。
明確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交換職責,規范信息交換內容、格式、路徑和時限。各市局要按規定將所轄總分機構的所有信息上報省局,由省局上傳總局,由稅務總局清分到有關稅務機關,實現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互通共享。
2.推進電子申報
加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等基礎信息的標準規范制定,加強信息采集工作。研究開發企業端納稅申報軟件,鼓勵納稅人電子申報,統一征管系統電子申報接口標準,規范稅務端接受電子信息功能。加強申報數據采集應用管理,確保采集數據信息及時、準確。
(三)人才隊伍保障
1、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各級地稅機關應配備足夠數量的高素質企業所得稅專職管理人員。跨國企業數量較多的市局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反避稅人員。國際稅務管理部門應配備一定的非居民企業管理專業人員。
2、分層級多途徑培養人才
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和干部管理權限承擔相應的管理人才培養職責。省局重點抓好高層次專家隊伍和領導干部隊伍的培養,市局和縣局主要負責抓好基層一線干部隊伍和業務骨干隊伍的培養,重點是提高稅收管理員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能力。通過內外結合的方式強化企業所得稅管理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
3、培養實用型的專業化人才
在培訓與實踐的結合中培養實用型人才,著力培養精通企業所得稅業務、財務會計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又具有一定征管經驗的企業所得稅管理人才。
堅持中長期培養與短期培訓相結合,將企業所得稅管理人才培養列入各級各類人才培養規劃。針對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和管理制度,及時開展專題培訓,不斷更新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
2008年10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要求2008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填報新表,至此企業所得稅的申報有了更為具體的操作依據。從納稅實務看,2008年度的所得稅申報只能采用分析填列的辦法,根據填報項目分析計算年度業務數據。但是從長遠來看,會計人員應該在熟悉法規條例和申報表填制要求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的核算條件,采取措施,改進方法,逐步提高所得稅核算效率。對于已經采用ERP平臺進行信息管理的企業,更應該發揮ERP系統的優勢,實現所得稅的及時核算,提高所得稅會計信息的有用性。本文結合所得稅的核算理論和法規條例對所得稅申報在ERP平臺下的實現模式作一些探索。
一、明晰所得稅會計核算的制度基礎
所得稅會計核算采用什么方法,在實行不同會計制度的企業是不一樣的,我們先回顧一下所得稅會計核算會計準則的發展歷程,從而掌握不同企業的所得稅核算方法選擇。財政部于1994年6月29日下發的《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94]財會字第25號)是我國關于所得稅會計處理的現行有效文件,其中關于所得稅會計的處理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后者又有遞延法和債務法兩種選擇。2005年8月12日,財政部又下發了《企業會計準則——所得稅(征求意見稿)》,在引入資產計稅基礎、負債計稅基礎和暫時性差異概念的前提下,明確了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這表明我國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將發生重大變化,即只允許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并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其中《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以下簡稱《所得稅準則》),內容包括總則、計稅基礎、暫時性差異、確認、計量、列報等六章二十五條,完全改變了原先的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實現了所得稅會計處理的國際接軌。[1][2]
從財政部關于所得稅核算的文件看,現在還是處于多種方法共存的時代。實行《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采用“應付稅款法”、“遞延法”、“利潤表債務法”,也可以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而實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只能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這些方法中“應付稅款法”最為簡單,“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最為復雜。[3][4]
二、了解《納稅申報表》的新舊差異
新《納稅申報表》包括1張主表和11張附表,與原表相比,在結構和內容上均發生了較大變化。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由“直接法”改為“間接法”
新《申報表》取消了原來運用“直接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辦法,采取了“間接法”,在企業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額后計算出“納稅調整后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而會計與稅法的差異(包括收入類、扣除類、資產類等一次性和暫時性差異)則通過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集中體現。
(二)充分考慮了目前企業適用不同的會計制度
現行有效的會計制度主要包括《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由于企業適用的會計核算制度不同,新《申報表》設計所有企業統一適用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但在一些具體項目的填列上做出了相應不同的規定。
(三)主表的填列更加簡便清晰
新《申報表》中“主表”雖然由以前的35行增加到目前的42行,但填列方法更加清晰簡便,它包括利潤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和附列資料4個部分。其中利潤總額計算的欄次與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企業的利潤表一致,內容相同。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可以全部照搬利潤表里的數字;執行其他會計制度的企業,則需要對有關項目進行分析后填列。
(四)新《申報表》中的附表有所簡化
新《申報表》包括11張附表,取消了《捐贈支出明細表》、《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額明細表》、《工資薪金和工會經費等三項經費明細表》和《壞賬損失明細表》等4張附表,增加了附表七《以公允價值計量資產納稅調整表》、附表十《資產減值準備項目調整明細表》,并將《納稅調整增加項目明細表》和《納稅調整減少項目明細表》合并為第55行的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增加了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和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等欄目。附表十一《長期股權投資所得(損失)明細表》,將短期投資、債權投資等排除在外,縮小了該表的填列范圍。[5][6]
三、熟悉信息集成的ERP平臺
(一)ERP是企業信息化的重要工具
ERP是企業資源計劃(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的簡稱。我們可以從管理思想、軟件產品、管理系統3個層次給出它的定義:
(1)是由GarterGroup提出的一整套企業管理系統體系標準,其實質是在MRPII(ManufacturingResourcesPlanning,制造資源計劃)基礎上進一步發展而成的面向供應鏈(SupplyChain)的管理思想;
(2)是綜合應用了客戶機/服務器體系、關系數據庫結構、面向對象技術、圖形用戶界面、第四代語言(4GL)、網絡通訊等信息產業成果,以ERP管理思想為靈魂的軟件產品;
(3)是整合了企業管理理念、業務流程、基礎數據、人力物力、計算機硬件和軟件于一體的企業資源管理系統。
ERP系統平臺不僅是一個軟件,是一個集組織模型、業務流程、企業規范和信息技術、實施方法為一體的綜合管理應用體系,是目前企業實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工具。
(二)財務管理是ERP信息系統的核心內容之一
在ERP平臺下清晰分明的財務管理與生產管理、銷售管理一樣是其重要的一部分。ERP中的財務模塊與一般的財務軟件不同,作為ERP系統中的一部分,它和系統的其他模塊有相應的接口,能夠相互集成,比如:它可將由生產活動、采購活動輸入的信息自動記入財務模塊生成總賬、會計報表,取消了輸入憑證煩瑣的過程,幾乎完全替代以往傳統的手工操作。一般的ERP信息平臺的財務部分分為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兩大塊。會計核算主要是記錄、核算、反映和分析資金在企業經濟活動中的變動過程及其結果。它由總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貨幣資金、固定資產、薪資核算和成本核算等部分構成。財務管理的功能主要是基于會計核算的數據,再加以分析,從而進行相應的預測,管理和控制活動。它側重于財務計劃、控制、分析和預測。[7]
四、探索所得稅會計核算在ERP平臺中的實現模式
所得稅的會計核算目前主要從屬于財務會計,在期末進行納稅申報時,根據申報表的要求進行分析填列,這樣的做法在手工會計核算時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對于已經采用了ERP信息平臺的企業再采用這樣的方法核算,就不能發揮先進信息管理技術的優勢。已經采用了ERP信息平臺的企業可以在以下兩種所得稅會計核算模式中作出選擇:一種是從屬型模式,另一種是獨立型模式。[8]
(一)從屬型模式的解決方案
從屬型模式是現行財務會計體系的一部分,這種模式不用單獨設立所得稅會計核算賬套,業務核算都依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等的規定進行,只是當所選取的會計核算方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不一致時,單獨設立輔助核算項目,并在輔助核算項目中說明差異。期末進行所得稅申報時,對于會計核算和稅法規定相同的填報內容,直接從財務系統中取數生成,對于會計核算和稅法規定不相同的填報內容,則從輔助核算項目中取數,利用公式計算生成(如圖1所示)。
(二)獨立型模式的解決方案
獨立型模式是在現行財務會計體系之外,單獨設立所得稅會計核算賬套,在財務會計賬套中,所有業務核算都依據《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中小企業會計制度》等的規定進行,在所得稅會計核算賬套中,所有業務核算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期末進行所得稅申報時,直接從所得稅會計核算賬套中取數,對于要求填報兩者差異的內容,則需從財務會計賬套中取數利用公式計算填列(如圖2所示)。
(三)兩種模式的比較和企業選擇
從屬型模式業務處理簡單。缺點是不能提供完整的所得稅核算信息,不能進行所得稅核算的比較分析,另外當暫時性差異內容較多時需要設置很多的輔助核算項目,反而會導致會計核算復雜。所以從屬型模式適合于暫時性差異比較少的企業。所有不具有公眾責任和利益的企業都可以盡量減少企業會計核算中的暫時性差異,盡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這樣就會減少暫時性差異的內容,也就不必獨立核算所得稅業務。
獨立型模式的優點是能夠提供完整的所得稅核算信息,便于納稅業務和財務核算業務的分工,可以進行納稅項目的比較分析。缺點是賬套設置復雜,所有經濟業務都需要重復計算,雖然在ERP環境中計算的時間可以忽略不計,但是憑證的填制確認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只有當期末納稅調整的工作量大于平時重復業務核算的工作量時,才有采用這種方法的必要。所以獨立型模式適合于暫時性差異比較多的企業。上市公司擔負著比較多的公眾責任和利益,其會計核算應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進行,產生暫時性差異的項目較多,會計業務核算內容復雜,業務量大,采用獨立型所得稅核算模式應該可以提高財務核算和所得稅申報的效率。
主要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S].2006.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S].2006.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S].2007.
[4]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5]許海波新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何變化[N].海峽財經導報,2008-11-13(19).
[6]李記有,董春輝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利潤總額項目的填報[N].中國稅務報,2008-12-15(9).
一、吃透會議精神,抓緊貫徹落實。
為迅速、準確、全面、高效落實全省稅政工作會議精神,24日上午史局長就組織稅政一、三科辦公室相關人員召開了碰頭會,集中傳達了省局會議精神,討論了具體落實辦法,并就當前稅政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原創:通過學習,全科統一了思想,一致認為:一要提高認識,深刻領會會議精神,充分認識加強稅政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稅政工作自信心;二要加強學習,要沉下心來學業務,對于各類業務文件要吃準、吃透,要把稅收理論和實際工作融會貫通,既要在落實稅收政策中加強理論學習,更要在理論學習中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三要突出重點,根據全省稅政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情況,找準幾個重要落腳點,在最短的時間內作出周密部署。
二、加強和改進收入分析工作,確保全年“兩稅”任務的完成。
(一)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分解落實“兩稅”收入計劃,大力組織收入,確保完成全年“兩稅”任務,杜絕稅種轉移、應收不收、違法亂收等現象。
(二)加強所得稅收入與經濟因素彈性關系的分析工作,探索所得稅收入與經濟增長、企業效益提高與個人收入水平之間的彈性關系,逐步提高彈性系數,促使所得稅收入與經濟協調增長。
三、認真貫徹落實新的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
按照“明確主體、規范程序、優化服務、提高質量”的指導思想,深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改革,進一步理順和規范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在匯算清繳中各自的責任和工作程序,規范匯算清繳工作流程,抓緊實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年度納稅申報前的所得稅政策輔導培訓工作。加強匯算清繳的后續管理工作,重點抓好匯算清繳結束后的納稅評估、檢查工作,切實提高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質量。
四、采取有效措施,繼續加強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
配合征管部門組織好、開展好納稅評估工作,特別是全省四個試點單位之一的醴陵市地稅局,在試點的基礎上,根據總局和省局的要求,借鑒已開展這項工作的外地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科學實用的所得稅納稅評估具體方案,建立企業所得稅指標體系,逐步在全市推廣。
五、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加強審批制度改革后的后續管理工作。
繼續按照總局和省局的要求,進一步落實精簡、下放審批事項的工作,研究完善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后續管理方法,完善國產設備投資抵免、總機構管理費和技術開發費的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范和加強減免稅、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執行情況的跟蹤管理和檢查監督。
六、按照“四一三”工作思路,切實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
(一)嚴格按照總局要求,充分認識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的重大意義,貫徹落實《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具體可行的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做好宣傳培訓工作,切實提高稅務干部和扣繳義務人的業務素質,穩步推進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強化扣繳義務人全員明細申報工作,減少扣繳義務人零申報比例。
(二)進一步擴大個人收入檔案覆蓋面,及時補充調整重點納稅人群。加強對重點納稅人的信息比對和征收管理,搞好個稅扣繳軟件的應用,在運用好企業版的同時,加強稅務版的使用。
關鍵詞:外出經營;稅收管理;《外管證》
外出經營主要分為四類:一是到外地進行臨時性商品銷售;二是到外地進行流動性演出;三是到外地開展建筑工程承包業務;四是交通運輸業務。其中,又以建筑安裝行業和房地產業企業的外出經營活動居多。當前,企業外出經營日趨普遍,固定業戶與臨時業戶的稅收政策基本一致,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管證》)持續的情況下,如何優化《外管證》的管理和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是一個新的課題。本文立足《外管證》的管理實踐,思考和分析當前外出經營稅收管理的存在的問題,力圖為稅務機關優化外出經營稅收管理提供可資借鑒的參考。
一、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政策演變
《外管證》是稅務機關針對臨時到外地進行經營活動的納稅人開具的一種納稅證明,主要是為了解決所在地與經營地之間的稅收管理問題。《外管證》的初衷是區別固定業戶和臨時業戶。以前,固定業戶大都是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賬務管理規范,經營地點比較固定,而臨時經營者基本上都是些小商販,賬務混亂,也不辦理《外管證》,偷稅漏稅現象嚴重。為減少這類臨時經營業戶,降低征管成本,國家針對兩種經營業戶設計不同的稅率,也即臨時業戶比固定業戶稅率要高些。如,國稅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業戶臨時外出經營有關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問題的通知》規定:“固定業戶臨時到外省、市銷售貨物的,必須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出示《外管證》回原地納稅,對未持《外管證》的,經營地稅務機關按6%的征收率征稅。”隨著企業經營業務的拓展和經營方式的變化,外出經營日趨普遍。2002年《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正式將《外管證》納入法律層面進行實施,其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2008年,《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也規定:“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開具證明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但是,我國一直臨時業戶比固定業戶稅率高。直到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業戶臨時外出經營有關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問題的通知》中“經營地稅務機關按6%的征收率征稅”,修改為“經營地稅務機關按3%的征收率征稅”,自此,固定業戶與臨時業戶的稅率一致了。《外管證》的目的就變成了,基于解決納稅人到機構所在地以外的(縣)市區臨時經營時,產生的不同地方間稅收管轄和稅款入庫、所在地和經營地稅務機關的管理銜接等問題。2016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相關制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對《外管證》的目的進行了明確:“《外管證》作為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與經營地稅務機關管理權限界定和管理職責銜接的依據與紐帶,對維持現行稅收屬地入庫原則、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復征收具有重要作用,是稅務機關傳統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從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公告公布后,《外管證》一直存在存廢之爭。但是稅務總局也首先肯定了《外管證》在當前稅收管理中的意義,并表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和征管體制機制改革情況,綜合評估論證后統籌考慮其存廢問題”。不過,目前《外管證》持續的情況下,仍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電子《外管證》急需推出
隨著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納稅人外出經營行為愈發頻繁,開具《外管證》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稅務機關的征管系統未能實現《外管證》的全國統一管理,目前仍然需要持紙質《外管證》進行報驗登記,如果納稅人沒有按規定開具《外管證》,或開具后未主動到經營地報驗登記,經營地稅務機關就無法獲取報驗戶的外出經營信息,加上沒有具體政策促使納稅人進行報驗登記,很可能導致后續管理的困難。在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全國稅務系統自上而下建立了高度聯通的征管網絡,涉稅信息的高度聚合和共通共享,完全能夠解決稅收管轄權及稅款歸屬問題,紙質《外管證》已無存在的必要。
(二)外出經營稅收管理流程急需優化
對納稅人而言,要首先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持《外管證》到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代開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和預繳稅款,最后還要返回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匯算清繳及核銷《外管證》,納稅人仍然存在“多頭跑”的問題,還得應對經營地與所在地稅務機關政策“多口徑”、執法“多頭查”的繁瑣,而且除建筑業外,《外管證》有效期最長也僅為180天,更是進一步增加了辦稅成本。如果納稅人超過有效期限,按規定需要在經營地辦理臨時稅務登記,之后,可以以正常戶身份成為一般納稅人登記,自行領發開具并進行納稅申報,這對所在地和經營地的增值稅進項和銷項核算造成混亂,違背了營改增后“異地預繳,所在地納稅申報”的稅制改革設計初衷。
(三)預繳稅款監管急需跟上
雖然預繳稅款多出應納稅額的部分,可以在申報時在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是由于多繳稅款占用企業的資金且資金具有時間價值,企業本身存在少繳預繳稅款的動機。而且如果超過規定6個月沒有預繳稅款的,僅按規定追繳并加滯納金,不視為偷漏稅行為,納稅人少繳預繳稅款付出的代價成本相對較低。另外,由于稅務機關與規劃、國土、房產、住建等部門在信息資源的共享上程度較低,對外出經營納稅人的預繳稅款,僅能根據其自行提供的合同或開具的發票作為計稅依據,其合同價款的真實性難以核實,且預繳稅款時須填寫的《增值稅預繳稅款表》設計過于簡單,不能全面反映納稅人的預繳信息,也不利于后續的信息化管理。
(四)企業所得稅管理急需加強
《外管證》看似只管增值稅,但是管得更多的是所得稅,因為新所得稅法實施前后一貫是在核算地納稅。以建筑安裝企業為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明確,必須是居民企業;項目部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證明該項目部屬于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證明文件;跨地區經營的項目部應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管證》。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只有《外管證》,未必一定在所在地納稅。事實上,一般情況下,經營地稅務機關既不管增值稅,也不管所得稅,也很難掌握納稅人的開票情況,陷入較為尷尬的局面,而所在地稅務機關又無法準確判斷納稅人,是否具有外出經營行為、是否應該申報清冊,加上外出經營納稅人基本上不用與經營地稅務機關接觸,所得稅的“征”與“管”出現一定程度上的脫節。特別是稅務總局放寬了建筑安裝業180天有效期限的限制,采取按照合同期限確定有效期限,這更加增加了管理的難度。
三、進一步優化外出經營稅收管理的建議
當前,隨著全國各地招商引資力度加大,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國家稅務總局對《外管證》的開具進行多次資料簡化后,加上營改增的全面實施,外出經營的業戶數量越來越多,規模也變得越來越大,急需進一步規范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的管理。
(一)完善外出經營稅收征管政策
建議對超過180天實行臨時稅務登記的外出經營納稅人,需要預繳稅款的,仍按預繳稅款處理,不能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不能自行領發開具并進行納稅申報,以維護營改增后“異地預繳,所在地納稅申報”的稅制改革設計初衷。同時,參考《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增加計算預繳稅款時扣除金額的“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本期應扣除金額”“本期實際扣除金額”“期末余額”等信息,更為全面地反映納稅人預繳信息。
(二)及時推出電子《外管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相關制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規定:“納稅人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以下簡稱跨省)經營的,應按本規定開具《外管證》;納稅人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內跨縣(市)經營的,是否開具《外管證》由省稅務機關自行確定。”但是,實踐中,各省級稅務機關出臺的實施意見,大都仍沿用紙質《外管證》的做法,其管轄范圍內跨區域經營的仍按照紙質《外管證》來管理。在金稅三期上線后,省級稅務機關管轄范圍內的跨區域經營實行電子《外管證》應該完全可行,只需在系統上增加外出經營管理模塊。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者網上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電子《外管證》,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通過電子數據的形式向經營地稅務機關推送電子《外管證》,包括納稅人是否為一般納稅人、領用發票等信息,經營地稅務機關對信息進行確認。經營地稅務機關確認后,系統自動報驗登記并建立相關的管理臺賬,在日常的監控中,再通過外出經營管理模塊將外出經營納稅人項目的立項、進度、資金來源、完成時間、預繳稅款等信息反饋給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便于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對經營狀況、異地預繳稅款、申報遞減稅款等情況進行掌握和監控。
(三)優化外出經營稅收管理流程
依托信息化手段,實現納稅人網上提交清冊,后臺依據納稅人申報內容來清分稅款,并由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負責對外出經營進行催報催繳。同時,外出經營地收到機構所在地傳來的電子《外管證》后,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國稅函[2010]156號等文件進行核驗。地稅通過外出經營數據共享,征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后臺依據納稅人申報內容自動清分稅款。實現這些流程,最關鍵是外出經營清冊的設計,要研究細化有關填報的內容,包括證明該項目歸屬于分支機構還是總機構的信息,倘若屬于總機構的,《外管證》是否為總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來開具的等。另外,針對外出經營的主要對象建筑安裝行業和房地產業的稅源控管問題,建議適時開發全國統一的建筑項目和不動產信息交換平臺,把機構所在地工程項目和納稅人,全覆蓋地納入管理監控范圍,通過信息高度共享實現對外出經營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情況的全盤掌握,便于更好地加強稅收征管。
(四)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
目前,《外管證》主要是“重審批、輕管理”,國家稅務總局的大多規定都集中在開具《外管證》的審批關上,對所在地和經營地稅務機關聯合對外出經營納稅人進行管理的規定較少。因此,各省為規范外出經營活動的管理,對有機構所在地征收企業所得稅規定條件:必須取得住所地稅務機關開具的《外管證》;必須證明為查賬征收方式;必須提供成本費用等納入總機構統一核算的證明材料。如果三個條件不滿足,有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征收,這就要求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加大核查力度。另外,為方便機構所在地和經營地稅務機關加強管理,建議在金稅三期系統開通全省范圍內外出經營納稅人申報數據的查詢通道,便于經營地稅務機關查詢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的增值稅申報情況,加強對增值稅、所得稅申報數據與外出經營申報清冊數據的對碰,對申報數據與實際經營情況明顯不符的納稅人,可提請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共同查處。
參考文獻
[1]劉云龍.關于稅務機關管理外出經營納稅人的探索與思考[J].消費導刊,2009(23).
近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減免稅相關文書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不夠。
根據總局《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現行減免稅分為報批類和備案類減免兩大類,而備案類又分為事前備案和事后備案兩種。報批類是指應由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備案類是指取消審批手續不需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不同的減免稅事項使用的文書資料各不相同,但總體要求應當規范、齊全、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稅務機關方可予以受理。然而,在執法檢查中總是會發現,審批類或備案類減免資料存在著諸如納稅人申請報告內容不祥、要點不明、稅務機關的調查報告內容簡單、模糊、文書簽字、時間、內容填寫不全,備案文書混同審批文書等這樣那樣的問題。
2、減免稅辦理的及時性不夠
根據《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審
批類減免稅,縣、區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減免稅必須在20個工作日作出審批決定;地市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納稅人;備案類減免稅應當在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登記工作。然而,通過執法檢查發現,出于對稅收執法責任及風險的考慮,減免稅逾期審批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有的屬于事前備案的項目,也要待來年才受理,其實事前備案的減免稅是在本年年初即可辦理的項目。另外有的部門干脆把備案表日期欄空著,最后在期末集中填寫,用于應付執法檢查。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納稅人的正常生產經營決策和經營活動,也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執法形象。
3、季(月)度納稅申報和年度匯繳審核把關不到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是實行按季(月)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申報方式。減免稅批復未下達前,納稅人應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但我們在檢查中發現,有些納稅人已上報減免稅申請但在減免稅批復未下達前(日常申報時)往往人為調節,應預繳稅款而不繳、遲繳或少繳所得稅的現象較為普遍。納稅人為了減少資金占用,往往要等到年終匯繳或減免稅批復下達后才進行一次性繳納或一次性補充申報,這就是所謂的“保險起見”。這反映了當前減免稅審批管理中逾期審批、人情審批等不規范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影響著稅務機關審批管理的誠信度和公信力。
4、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的評估檢查不到位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參加匯繳的主體及其相關法律責任,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的好壞必須通過我們稅務部門加大評估和檢查力度來加以驗證,從而減少稅源的流失,防范稅收執法風險。但我們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普遍現象是:匯繳評估和檢查往往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就沒有開展,對于減免稅企業更是放松了管理。這一方面是當前部分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和業務技能還達不到所得稅管理的要求,不能適應復雜多變、專業性很強的所得稅業務發展要求,制約著所得稅管理的深度和廣度。另
一方面這也是思想認識的不到位。由于所得稅是中央地方分成收入,地方只占到40%的比例,因此財政稅務部門重流轉稅輕所得稅的傳統思想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影響著稅收征管的整體質量和效率。
5、減免稅后續管理工作有待加強
減
免稅事項的審批和備案是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與減免稅法定條件的相關性進行的審核和備案,但這并不改變納稅人真實申報責任。但在實際工作中,稅務工作人員重審批輕管理及輕備案的認識較為普遍地存在著,對減免稅企業的后續管理往往跟不上。《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應每年定期對納稅人減免稅事項進行清查清理,加強監督檢查,同時納稅人必須是查帳征收,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總額才能享受減免稅。但在實際工作中,一旦納稅人取得減免稅批復后或是備案后,稅務部門基本上就不再對其進行日常巡查監管。個別稅務人員認為既然都已經免稅了,還去檢查干什么,查出問題也只是罰款了事,不愿或認為沒有必要投入更大精力進行日常監管。因此,納稅人季度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財務核算的健全程度往往成為稅收征管的盲區,這就影響著減免稅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進一步提高,削弱了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控力度。
二、做好減免稅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加強所得稅業務知識的學習。目前,不少基層局由于人員調整變化較大,很多所得稅管理干部又都是新進干部,業務知識能力還不強缺乏實際經驗,再加上所得稅管理又是所有稅種中最復雜和專業的,因此造成了所得稅管理工作存在著一些被動。因此,有必要不斷加強基層稅務干部的學習培訓,轉變思想認識,使其真正了解所得稅特別是企業所得稅減免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熟練掌握具體操作流程,在此基礎上才能做好所得稅的管理工作。
2、加強監督,規范流程。上級機關應當加強對基層稅務部門的減免稅管理的監督指導,糾正在減免稅管理工作當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同時不斷完善執法檢查、監督,補充相應內容,規范工作流程,促使減免稅管理工
關鍵詞:建筑企業稅收管理問題對策
一、建筑業的基本特點及其對稅收管理的影響
(一)建筑業的基本特點
1.開發和生產項目的特殊性
建筑行業開發和生產項目的特殊性主要表現為.開發和生產項目的單件性、流動性和長期性。與國民經濟整體發展一樣.建筑業同樣具有周期性,且從投入到產出的運行周期往往較長。
2.與其他產業的關聯性
建筑業與國民經濟其他多個行業具有較強的產業關聯性,比如水泥、鋼鐵、玻璃、木材、家電、塑料等各種行業或產業,均在建筑業生產經營中扮演相應角色。正因為此,建筑業也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3.對國家政策的敏感性
國家和政府出臺新的政策極易給建筑業帶來明顯影響,比如國家各項稅費在影響建筑業成本核算基礎上,使企業利潤回報率出現變動.再如政府在建筑業投資規模的大小也直接影響到建筑業規模的變化。
(二)建筑業行業特點對稅收管理產生的影響
1.稅源變動不易把握
由于建筑業很容易受到國家產業政策的影響,其稅收收入計劃、預測等難以保證準確無誤,使得建筑企業決策和稅收征管把握難度較大。
2.所得稅管理難度較大
建筑業常出現開發項目實施時間持續一年以上的情況。對建筑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如果按照正常的以會計年度為單位,則很難對收入、配比結轉成本等進行準確計算。加上有效開發項目具的流動性.給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和管理造成更大不便。
3.稅務稽查工作復雜
建筑業牽涉其他多個行業,這給某些建筑企業在成本費用上造假提供機會。此外,由于全國各地執行稅收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則一些建筑企業到稅負較低的地區申請,甚至使用假發票。建筑業材料票使用增值稅發票,在上述情況下,地方地稅部門稽查難度明顯增加。
二、建筑企業稅收征管中常見問題
(一)會計核算不規范
目前。建筑業企業賬面核算不實、明虧實盈、逃避稅務機關監管、偷逃企業所得稅等現象嚴重。一則營業收入申報不真實,其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企業掛靠單位多、財務制度不健全、誠信度偏低、賬證不規范等問題普遍存在.比如將工程款結算收入或者合同外工程收入、工程差價收入等掛“其他應收款”,再如處理涉私建筑項目時,將私人合伙建房的部分收入以略低于稅務機關所確定的最低申報價格入賬甚至不入賬,私自帳外經營,故意偷漏稅款。二則企業列支成本費用隨意性較大、成本費用較高.尤其是虛列各種名目開支.如人工費、廣告費、業務招待費、借款利息等費用。
(二)個人所得稅監管不到位
在建筑業稅收收入構成中。營業稅占據較大比例.個人所得稅所占比重甚小,稅務機關對個人所得稅監管不到位,導致出現較多問題:代扣代繳義務時間滯后、收入難以把握、分包工程常被遺漏、逃稅避稅現象嚴重。比如企業承接分包工程所得收入應計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扣繳的計稅金額,但在人賬時往往被遺漏,再如個人承包人或掛靠人開具材料發票抵賬,用以逃避工薪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三)營業稅計稅金額申報不足
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內容,納稅人從事建筑、裝飾、修繕工程作業時,不管其與對方采取何種方式結算.納稅人營業額均應將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包含在內。在施工過程中,建筑企業需要與其他多種行業產生聯系.但相當一部分建筑企業自行采購原材料,只向施工單位支付施工費用則申報繳納營業稅時,施工單位納稅人也只依照所得旋工費進行申報。對于常發生的綠化、木門、水泥路、路燈、電梯等配套及零星工程,均以各種建筑材料、設備等發票形式直接計入且有賬目,以減少計稅金額。納稅人申報納稅只以施工費為依據,則漏掉了建筑施工過程中自購原材料費用及其他動力價款應繳納的營業稅。
(四)營業稅征收難度大
目前.我國建筑企業營業稅相關稅收政策規定不夠合理和明確,客觀上助推了納稅人稅款申報延時、稅款交付拖欠等不良現象的產生.十分不利于營業稅征管工作的開展。首先,稅收政策中關于建筑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規定過多、過細,在實際操作中遭遇較多難題,尤其是按照建筑營業稅納稅人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現行政策規定了不同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使得納稅人巧用規定故意延緩稅款繳納期限,稅務機關在未能全面掌握工程價款結算方式的情況下.很難確定建筑施工單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其次.稅收政策關于建筑營業稅納稅地點規定的多樣性也成為稅收征管難度的誘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營業稅納稅地點做出分散性規定,導致多數建筑企業不按時繳納稅金或者稅金分毫不繳,由于時間、空間、人力成本的限制.主管稅務部門無法準確掌握工程進度、成本核算、企業勞務、企業收入等具體情況,進而造成施工企業拖欠、少繳稅款。
三、加強建筑業稅收管理的主要對策
(一)完善稅源監控機制
做好稅源監控應從管理流程和管理內容兩個角度人手。
1.規范管理流程
規范管理流程,應實行有序的項目登記,包括項目開工登記即在辦理開工許可手續前,建設單位須與施工單位一同到稅務機關辦理建筑業稅收項目登記手續;項目變更登記,即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停緩建等較大變動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須到地稅部門辦理項目變更登記手續:項目注銷登記,即建設單位須在建筑項目竣工驗收后.主動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項目注銷登記手續,進行結清代征稅款、交回《委托代征稅款證書》、代扣代征稅款憑證等一系列稅收事宜。
2.細化管理內容
細化管理內容應實施雙向申報方式,即建筑單位和建筑企業需在建筑項目被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軌道后,分別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申報納稅。其中建筑單位應定期明細申報,對工程進度、付款情況、代征稅款、工程材料供給等詳情進行分項目申報,并建立健全代征稅款臺賬,按月解報稅款。建筑企業則首先根據法定要求,辦理相關納稅申報手續,并據工程進度將《建筑業稅收明細申報表》報送至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處.以將稅源監控延伸至具體的建筑項目,提高納稅申報準確性。
(二)有機協調工作局面
1.明確機構定位和職責
在建筑企業稅收征管過程中。對建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建筑企業機構所在地稅收收分局、建筑業稅收管理員的地位、職責應予以定位和明確。建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同時監督建設單位代征稅款申報、解繳、代征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以及施工、貸款結算、開工與竣工驗收等各個不同過程,并將稅收信息傳遞給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建筑企業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既要負責對納稅人據項目預算和工程進度實施納稅申報情況的監督.又要對財務核算、稅款繳納等內容予以監管,以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分局傳遞及時性信息,做好定期分析對比工作。
2.實現動態控制和相互制約
建筑企業稅收專業化管理和動態控制要求,稅務機關專人、專職、專責地對建筑項目施以跟蹤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監管建設單位代扣稅款是否合法、建設項目施工進度如何、涉稅動態信息是否可靠,并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稅款從開工到項目竣工驗收均能夠及時足額入庫。建筑業內部機構應相互協調、彼此制約,比如施工單位機構所在地稅收征收機構、建筑項目所在地稅收征收機構共同、定期對比析納稅申報詳情,及時查找漏項工作、申報不及時等問題。
3.構建信息化管理平臺
隨著計算機技術不斷翻新,建筑業信息化水平目益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訴求也日漸提高。比如借助于平臺信息集成功能,對建筑企業內外信息資源有效整合;再如以信息化管理平臺的比對預警功能,實現稅源智能化管理;或者以平臺多元化查詢功能,提升稅收管理效能,此點最利于建筑行業企業各個職能部門與稅收管理員的溝通,以全面及時地監控和了解稅源情況。
(三)拓展稅收管理范圍
1.擴充稅源信息渠道
加強建筑業稅收管理,須解決稅源信息不對稱問題,構建信息共享、管控有效的綜合治稅體系和綜合治稅網絡,積極擴充稅源信息渠道。具體來講,建立健全和相關部門進行信息交換與聯系的制度.保證重點建設項目信息的定期獲取,并對工程項目計劃投資、招投標以及投資完成進度等及時、全面掌握,充分挖掘潛在稅源信息.實現現有稅源信息準確、真實、可靠。
1、加強免抵退稅管理。按計劃進度完成免抵調庫和退稅指標。
2、繼續完善計劃管理體系,加強重點指標考核。及時將今年稅收收入任務,在考慮稅源發展狀況的基礎上,抓好分配落實工作。定期對稅收收入增幅、宏觀稅負、彈性系數、商業增值稅增幅和彈性系數以及重點行業、重點稅源、重點企業、重要稅種的收入增幅稅負等指標進行通報,實行動態跟蹤監督,結合五項指標的考核,完善科學稅收收入組織工作目標考核機制,實現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3、做好稅收分析和稅負預警工作。完善以基層分局為基礎的二級稅收分析體系,堅持月份、季度收入分析制度,確保稅收分析真實全面反映經濟稅源狀況。一是利用重點稅源的生產經營與稅收數據,進行收入增減因素分析。二是成立征管查協調小組,按季召開協調會,統一協調運作征、管、查之事,將稅收分析作為稅收征管事項之一,使稅收分析成為促進管理和稽查的有效抓手。三是針對稅收熱點和領導關注的問題,加強稅收專題分析本文來自和調研,積極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依據。
4、加強稅源管理。對年納稅20萬元以上的企業列入*級重點稅源監控范圍,擴大重點稅源監控面,完善稅源分級、分層、分行業監控體系,實現監控成效的最大化。主動與地方產業對接,根據*產業發展的方向,建立新增稅源跟蹤和預測機制,把握組織收入工作主動性。不斷培植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稅源基礎,積極尋找新的稅收增長點,拓寬稅基。
二、規范依法治稅和稅收執法
1、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深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提高稽查質量和效率。不斷加大稅務稽查工作力度,結合我局實際,全面開展稅收專項檢查,突出檢查質量,整治稅收環境。*年年將重點對房地產行業、廢舊物資回收及用廢企業、以農副產品為主要原料的生產加工企業、商業增值稅及產品總經銷總企業及機構、服裝紡織制造業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開展檢查。完善案件主辦制,保證稽查責任落實到人。按季召開案例分析會,各檢查小組將所查處的典型案例進行分析,發現偷漏稅案件的新動向和趨勢,查找管理漏洞,以查促管。加強稅收專項檢查。
2、落實和加強責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實我*《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民政福利、資源綜合利用等減免退稅企業、商貿企業、廢舊物資、房地產企業所得稅等管征薄弱環節進行專項監督。對發現的問題著力整改,跟蹤落實。加大對稽查案件的抽查、復查力度。
三、深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切實提升稅收管理水平
1、全面落實個體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新辦法。認真落實好新辦法,加強稅務登記管理,杜絕漏征漏管戶。加強定額公示,特別是核定為未達起征點的公布。加強停歇業管理,防止出現假停歇業現象。
2、強化征管質量考核。加大對征管“六率”的考核力度,修改《稅收業務績效考核辦法》,將管理員工作平臺運行等納入考核,全面提升基礎管理水平。
3、加強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管理。完善普通發票管理軟件功能,更好地實現“以票控稅”。宣傳貫徹《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認真執行《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辦法》。
4、加強涉外稅收管理。進一步規范涉外稅收審計辦法,將涉外審計與納稅評估相結合,開展反避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強商業稅收管理。結合*年商業增值稅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實行行業分類管理,切實提高商業稅負。
6、深入拓展“以電控稅”管理行業。把“以電控稅”逐步推行到機磚、鋼材加工、竹木制品等所有耗電量較大的、產品生產工藝流程與耗用電量密切相關的行業。對各行業進行調查摸底,測算數據。在此基礎上,召開行業電度稅收負擔率評定會,邀請人大、政協、效能辦、地稅等部門參加。
7、全面落實個體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新辦法。認真落實好新辦法,加強稅務登記管理,杜絕漏征漏管戶。加強定額公示,特別是核定為未達起征點的公布。加強停歇業管理,防止出現假停歇業現象。
8、強化征管質量考核。加大對征管“六率”的考核力度,修改《稅收業務績效考核辦法》,將管理員工作平臺運行等納入考核,全面提升基礎管理水平。
9、加強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管理。完善普通發票管理軟件功能,更好地實現“以票控稅”。宣傳貫徹《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認真執行《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辦法》。
10、加強涉外稅收管理。進一步規范涉外稅收審計辦法,將涉外審計與納稅評估相結合,開展反避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1、預約定耗工作不斷完善和提升。首先,完善農產品價格信息庫。針對現有的信息庫中數據不夠細化,農產品價格變動較大的情況,加強對信息庫的維護,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其次,根據x局的范本要求,做好資料的整理工作,做到一戶一檔。第三,邀請林業局業務熟練人員傳授林業方面知識。納入預約定耗管理的企業大部分為木竹企業,稅務人員需要掌握相關知識,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第四,根據農產品預約定耗情況,對納稅人收購業務普通發票的開具使用、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等情況實行跟蹤管理,防止稅款的流失。
12、加強原木稅收管征。嚴格貫徹執行《*原木稅收管理辦法》。加強林業生產單位原木自產自銷的管征,建立產銷臺帳,切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避免稅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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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強納稅評估工作。完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數學模型,加強重點納稅戶及特色稅源納稅評估,從中發現問題,探索管理新方法,促進稅收收入的增長。建立一支專業化、松散形的納稅評估隊伍.
1,會計的6大基本要素是什么?
答案: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2,會計的3大報表是什么?
答案: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也稱為損益表)。
3,權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差異是什么?
答案:資本性支出:是用于購買或生產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耐用品所需的支出,指企業單位發生、其效益及于兩個或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的各項支出,包括構成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的支出。
收益性支出:也叫期間費用。是指企業單位在經營過程中發生、其效益僅與本會計年度相關、因而由本年收益補償的各項支出。這些支出發生時,都應記入當年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區別: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資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當年的營業收入補償,后者先記作資產,通過計提折舊或攤銷分年攤入各年成本費用。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是為了正確計算各年損益和正確反映資產的價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為資本性支出,結果是少計了當期費用,多計了資產價值,虛增利潤;反之,則多計了當期費用,少計了資產價值,虛減利潤
4,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的方法有哪些?
答案:分為兩類:直線法和加速折舊法
其中直線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加速折舊法包括: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
5,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在什么情況下會出現負值?
什么情況下都不應該出現負值,現在的準則不允許負資產的存在,包括負商譽。
理論上固定資產超齡服役繼續計提折舊,或超價值計提減值準備等都可能造成固定資產出現負值,但這樣做會使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總額減少,而實際上其他資產價值并沒有減少,會誤導信息使用者。所以所有資產出現負值時,最多在備查簿上予以記錄。
6,新會計準則出臺后,對企業的影響有哪些?
二、新會計準則實施對企業的影響
(一)新會計準則對企業業績的影響
(二)有利于提高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
(三)有利于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7,企業所得稅的改革對國內企業的影響是什么?
企業所得稅稅率改革前,企業所得稅率是33%,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率的降低對國內企業來說有一個很好的推動作用,使得企業的競爭環境更加公平和有利。
8,企業應該如何面對金融危機?
一、加大力度,催收貨款。
二、減人增效,降低成本,保本經營。
三、穩定市場,站穩腳跟。。
四、降低庫存,盤活資產。
9,面對金融風暴,作為一名管理人員,集體減薪和裁員你會選擇哪一個?
這個問題主管因素比較多。我的回答是:我會選擇集體減薪,原因是我認為企業是一個集體,只有大家齊心協力,才能度過難關,企業發展的好,自然多得,既然企業現在處于危機之中,大家更應該團結在一起,待企業度過難關后,一起分享集體加薪的欣悅也不愧為一種優秀的企業文化。
10,市場前景,加薪和升職,你更重視哪一個? (58同城)
我選擇職業前景,我始終堅信提高個人的專業素養和技能后,加薪和升職的機會只會多不會少。
【問題1】
我單位是國有獨資企業,上級主管單位也是國企,最近上級單位要投資一個基建項目(生產企業)建設周期2-3年,我們單位代為建設,從而我單位抽調部分人員成立了該項目籌建處,并刻了籌建處財務專用章。這個項目建成試生產后要移交給上級單位經營管理。請高手賜教:該項目籌建處是否使用《基本建設會計制度還是》《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
【解答】
1.根據你的介紹,籌建處應當使用《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或《企業會計準則》。
根據 《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該制度適用范圍為: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建設單位,包括當年雖未安排基本建設投資,但有維護費撥款、基本建設結余資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緩建單位。
凡是符合規定條件,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審核批準,建設單位財務會計與生產企業財會會計已經合并的,不再執行本制度,應執行相應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
2.獨立核算是否取得獨立法人資格,還是僅作為分支機構?如果是獨立法人機構的,這筆款項在成立公司后應當轉入實收資本,如果是分支機構的,應當作為其他應收款核算。
【問題2】
遇到這個幾個面試問題,我該如何回答面考官,請老師燜幫我分析解答一下,謝謝老師們!
1.客戶扣款(已開具發票)如何進行會計處理?需要附哪些原始單據?
2.一般納稅人可抵扣票證有哪些?納稅申報的流程如何?
3.年終獎是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4.財政年報和匯算清交報表口徑有什么差異?
5.公司開辦費如何進行會計核算?所得稅清交時如何進行調整?
【解答】
1.要看什么原因的扣款,可以讓對方到稅務機關開個證明,然后開具紅字發票作為原始憑證。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2.一般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規定的運輸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單、農產品的發票。納稅申報流程:每月先抄稅、然后再報稅。
3.將年終獎除以12,然后根據結果查找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當月工資高于2000的,年終獎應納稅額=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
一、堅持依法征收,加強稅政基礎管理,確保完成稅收收入任務
(一)按照“抓大、管中、不放小”的要求,認真做好組織收入工作,確保全年稅收收入實現“開門紅”。
(二)貫徹落實營業稅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推行不動產、建筑業項目管理辦法。
(三)組織貫徹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確保新法不折不扣落實。
(四)做好*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
(五)做好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開具和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
(六)加強個人所得稅信息化管理,提升征管質量和效率。
(七)繼續貫徹落實新的車船稅條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年度車船稅征收工作。積極研究制定我市保險機構代收代繳個人機動車車船稅管理辦法,做好相關各項準備工作。
(八)貫徹落實新頒布的耕地占用稅條例,協助市政府開展地方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具體政策和征管辦法。
(九)完成*年殘保金統計分析工作。開展*年殘保金征繳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
(十)確定*年全市稅收收入目標。應用SPSS綜合分析軟件及相關方法,科學準確預測稅收完成進度,實時監控各區縣局、分局的收入完成情況。
(十一)進一步加強總局回放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數據利用工作。
二、加強稅源基礎管理,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一)進一步加強與國稅、銀行的聯系與協作,完善統一的稅務登記管理制度,探索帳戶查詢辦法。
(二)做好集貿市場個體登記總結工作。探索研究個體工商戶計算機定額系統業務需求。
(三)繼續完善分類申報輔導手冊,完成有關印制發放工作。
(四)修改完善《欠稅管理辦法》、《滯納金管理辦法》。
(五)進一步推廣應用國標稅控收款機工作,完善推廣應用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建設。
(六)做好*年版《*印花稅票之四--*壇廟》和《*印花稅票大全冊》的設計、印制工作。
(七)加強稅務檔案管理,制定對稅務檔案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的辦法。
三、加強納稅服務管理,進一步提高納稅服務水平
(一)全方位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準備工作。
(二)根據總局要求,進一步深化辦稅公開工作。
(三)修訂納稅服務工作規范,進一步明確納稅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細化標準和操作規范。
(四)針對奧運稅收服務特點,充實納稅服務承諾內容。
(五)做好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與12366熱線的銜接工作。
(六)落實*年度納稅人滿意度調查整改措施。
(七)加大稅收宣傳力度。舉辦答謝納稅人活動。開展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和年收入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的宣傳工作。做好稅收宣傳月的各項準備。
(八)制定*年奧運稅收服務工作計劃,研究并建立奧運應急服務工作機制。加強奧運場館門票管理。
(九)加強*稅收博物館建設,開展征集稅收文物活動。完成東城區的未成年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申辦工作。
(十)繼續做好《*地方稅務公告》的編輯工作和免費贈閱工作。
四、加大稅務評估檢查力度,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
(一)繼續優化稅務稽查管理和稽查辦案手段,加強稽查工作信息化應用。
(二)根據總局*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部署,積極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三)加大重大涉稅案件查辦力度,保證重大案件的查辦質量。
(四)繼續完善各項納稅評估工作制度建設和信息化應用。
五、加強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繼續推進內網辦公系統二期開發建設。
(二)完成重點稅源戶上報系統、營業稅明細申報系統的年度調整和企業所得稅系統修改。
(三)做好個人出租房屋、二手房交易系統和個人銷售房屋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模塊需求分析及開發工作。開展私人機動車車船稅保險代征系統建設。
(四)進一步完善殘保金代征信息系統,將殘保金代征納入財稅庫行聯網系統。
(五)協助市水務局完成水資源費代收系統的需求分析。
(六)開展納稅憑證的電子原件應用與管理項目的可行性分析。
(七)組織實施*市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應用試點工作,加強信息系統完善性建設,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六、加強稅收執法檢查,提高稅收法制化水平
(一)部署開展市局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二)組織開展一季度日常執法檢查工作。
(三)組織落實市政府印發的執法責任制六項配套制度。
(四)貫徹落實總局稅收協定執行手冊。
七、加強行政后勤管理,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堅實保障
(一)認真籌備召開*年系統工作會。
(二)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完成*年系統調研工作評比。繼續舉辦*地稅論壇。
(三)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組織完成系統決算的匯總和編制工作。
(四)按照*年度部門預算,做好系統預算的編制和批復工作,科學、合理安排資金,保證全局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做好系統經費垂直管理的前期摸底調查、數據分析工作,基本確定經費垂直管理下新的財務管理模式。
(六)加強后勤管理,改善干部職工生活,開展元旦、春節前衛生檢查。
(七)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保衛工作。
八、深入開展學習活動,全面加強干部隊伍和基層組織建設
(一)繼續深入學習宣傳黨的*精神。
(二)認真完成*年度公務員考核、獎勵工作。
(三)探索在系統部分單位推行職位說明書工作。制定*年大學生招收計劃。
(四)繼續加緊擬新設機構的報審工作。做好市局和區縣局機構設置的調研工作。
(五)加強干部培訓工作。組織境外培訓,舉辦注冊稅務師輔導班。
(六)籌備召開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
(七)完成相關單位的離任審計和特約監察員的換屆工作。
(八)評比認定*、*年度系統國家級、市級“青年文明號”。
[關鍵詞]公司所得稅;稅收優惠;國際化
[中圖分類號] F810.4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10)07-0093-05
[收稿日期]2010-04-26
[基金項目]本文為湖北金融發展和金融安全研究中心項目《縣級政府職能與管理創新研究》(2010B17)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劉曉鳳(1974-)女,山西太原人,湖北經濟學院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教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財政與稅收。
公司所得稅是指以公司、企業法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公司所得列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并將這種所得稅稱為公司所得稅。企業包括非法人企業(獨資、合伙企業)和法人企業(公司)。我國實行的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本文探討美、日、法三國的公司所得稅改革,以對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完善提供借鑒。
一、美國公司所得稅的改革
(一)拓寬稅基、降低稅率
美國于1986年進行了稅制發展史上涉及面最廣、調整幅度最大的稅制改革,以“公平、簡化和經濟增長”為政策目標,以“拓寬稅基、降低稅率”為基本內容,美國公司所得稅的基礎稅率實行15%、25%、34%三檔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由46%降低到34%。在降低稅率的同時,通過取消一些減免稅優惠措施拓寬稅基,如美國取消了凈資本所得的優惠、股票回購支出的扣除、購買設備投資的10%的減免等[1]。充分利用企業所得稅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的功能與作用,通過規范、完善和調整稅收政策,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刺激投資,達到增加供給、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
(二)對企業投資給予稅收優惠
美國對新設備的投資給予加速折舊,提高了加速折舊的扣除比例,將其50%的附加折舊擴大到2009年投入使用的財產,以及2010年期間投入使用的某些運輸工具和較長使用年限財產,還簡化折舊的計算程序,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增長扣除,1981年規定公司研究開發費用比前3年平均增長部分扣除25%,1996年改為20%。2005年,美國曾頒布《國土投資法案》,給予美國公司海外分支機構匯回國內的收入減免稅的優惠。
(三)中小企業的特殊優惠
美國有眾多的中小企業,創造了近50%的國內生產總值,提供了50%以上的勞動就業機會。聯邦政府為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采用了多種措施:(1)公司所得稅最高稅率已從46%降為33%,最低稅率降為15%;(2)雇員在25人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實現的利潤,可選擇一般的公司所得稅法納稅,也可選擇“合伙企業”辦法將利潤并入股東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3)購買新的設備,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購入價格的10%可抵扣當年的應納稅額;(4)對中小企業實行特別的科技稅收優惠,企業可按科研經費增長額抵免稅收;(5)地方政府對新興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減免一定比例地方稅。同時,由于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許多公司出現了利潤下滑甚至虧損的局面。為此,美國加大了對凈經營損失的稅務處理,對總收入小于或等于1,500萬美元的中小企業可以將向后結轉的期限延長到5年。
(四)農業生產單位的優惠
美國稅法規定對個體、合伙與符合特殊規定的公司三種實體給予免稅處理。美國大部分農業生產單位都是個體或家庭式合伙,自然可享受免稅的好處[2]。
二、日本公司所得稅的改革
(一)降低稅率
從1998財政年度以來,日本的公司所得稅已經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一方面,稅率已經下降到與其它主要發達國家可比的程度:從1998年到1999年,日本公司所得稅的實際稅率(包括中央政府征收的公司所得稅和地方政府征收的事業稅、居民稅)從49.98%下降到40.87%,降低了9個百分點,公司所得稅改革法案使稅率從37.5%降為35%。 日本在2007-2009財年進行徹底的稅制改革,主要是降低公司所得稅稅率,其中心是通過低稅率刺激經濟增長。
(一)以研究開發項目和設備投資項目為減稅重點
企業研發能帶動全社會的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但高科技研發投入風險很大,隨著經濟持續衰退,企業將大大減少研發支出。為推動企業積極從事研發創新,日本科技投資允許抵扣20%;允許研究開發費用扣除相當于用于基礎技術開發資產70%的金額,某些研發的最高抵免額從總應納稅額的30%提高到40%。
原稅法中規定的稅額扣除制度,就企業增加的試驗研究費用等曾經給予了一定的優惠措施。具體規定是:以企業過去5年中,試驗研究費用最多的3年平均值為基數,超過這一基數部分15%的金額可以從應納稅額中扣除。這項制度,曾使試驗研究費的投資額從1965年的3兆9,000億日元猛增到1988年的9兆7,000億日元,增長速度令人吃驚。近年來,企業試驗研究費用的投資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為促進企業加大試驗研究費用的投資額,日本政府出臺了允許企業將試驗研究費按一定比例從應納稅額中扣除的稅額扣除政策,扣除比例為試驗研究費的8%或10%,即試驗研究費占企業銷售額的比重越高,可以扣除的比率就越大。另外,作為臨時性措施,日本政府規定,在該項政策執行的前3年,可以從以納稅額中扣除的試驗研究費用的比例追加2%,即在這3年中,企業可將試驗研究費用的10%或12%從應納稅額中扣除。這―措施與原執行的增加試驗研究稅制,納稅人可自行選擇。同時規定,企業在具有教育性的生產領域進行研究開發項目時,其試驗開發費用的12%可以從應納稅額中扣除,這一措施將長期執行,以鼓勵企業進行具有教育性質的研究開發項目。另外,這項鼓勵措施自執行之日起3年內研究試驗費用在規定的基礎上追加3%,即15%的費用可以從應納稅額中扣除。
根據日本稅法中的相關規定,企業委托海外機構的研究費用也可按規定的比例在所得稅前扣除。在委托研究領域,減稅的對象不再僅適用于國內的研究試驗費用,而且從技術更新的角度出發,為了使日本企業能夠跟上技術進步的潮流,政府決定將減稅的對象擴大到海外的委托研究領域。
設備投資減稅也是所得稅政策調整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加大企業對IT行業投資的力度,日本政府采取了相應的減稅措施,企業在購買與IT相關的設備時,可以從以下兩種納稅方式中任選其一,一是購買設備金額的50%可以進行特別折舊;另一種是購買設備金額的10%可以從應納稅額中扣除。之所以制定了兩種可選擇的稅制,是因為虧損企業不需要納稅,會選擇特別折舊的納稅方式。與IT行業相關聯的設備所指范圍很廣,任何機械都可以說是與IT行業相關聯的設備,從這個意義上講,新投資的設備均被包含在內。
免除日本海外子公司回流收入公司所得稅的措施,被看做是日本版的《國土投資法案》。日本的減稅措施預計是永久的,因為該措施并沒有對優惠措施作出時間上的限制。
(三)關注中小企業
日本對收入在800萬日元以下的公司降低稅率,由22%降為18%。對試驗研究費用超出銷售額3%的中小企業和創業未滿5年的中小企業,實行設備投資減稅。對中小企業機器、設備給予特別折舊,對工業用自動機械、數控制造機械等,可就購置成本的7%抵免所得稅(但抵免金額最高不得超過當年應納稅額的20%),或采用初期折舊32%。準予中小企業設置“改善結構準備金”,不計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原稅法規定,注冊資本金在5,000萬日元以下的中小企業,交際費用上限為400萬日元。稅前交際費用中的80%可以作為企業的成本列支。這次改革將交際費用的適用范圍擴大到注冊資本金在1億日元以下的企業,并將可作為成本列支的交際費用的比例擴大到90%。日本新實施的凈經營損失向后結轉規定只適用于中小企業的損失。
(四)對農業的稅收支持
日本將農業所得歸入營業所得,對農業收益征收所得稅有一定的優惠政策。主要優惠措施包括:對農業收入或所得作各種額外的扣除、稅收減免,以及實行優惠稅率或特別的會計處理方法等。
三、法國公司所得稅的改革
(一)稅率下降
公司所得稅對公司凈利潤按法定稅率加以征收,法國的所得稅稅率在戰后經歷了一個由低(1948年為24%)到高(1958年為50%),再逐步回落(1988年為35%),最終趨于比較穩定的過程。自1993年至今,基本稅率一直穩定在33%左右,其間政府也曾對稅率進行過臨時調整,如為使法國能夠在歐元實施之前達到歐盟關于財政赤字不能超過國內生產總值3%的規定,1995年將稅率在33%的基礎上“臨時”上調10%,并一直持續至今。自2000年開始,法國降低公司所得稅實際稅率,主要是降低公司所得稅10%的附加稅率,2001年降到6%,2002年降到3%,2003年全部廢除。2006年公司所得稅稅率實際稅率為34.4%,與歐盟平均稅率持平,法國總統薩科齊已經建議把公司所得稅從34.4%降低到25%。
(二)企業投資的稅收優惠
法國公司所得稅雖然稅率較高,但在具體征管中,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用于引導企業投資,促進落后地區發展,增加勞動就業。
為鼓勵工商企業的發展,法國政府曾在1988年至1995年期間,對新建工業、商業和手工業企業給予前兩年全額免稅,第三至第五年分別免除應納所得稅75%、50%和25%的優惠措施。
1995年,法國出臺了“優先開發地區”稅收優惠政策,對落后地區的新建企業實行免稅。從1998年開始,在政府指定的落后地區建立的新企業,其投資額的22%可在企業建立后的10年內從公司所得稅里扣除。
在高新技術產業方面,對研發費用實行不同程度的扣除優惠。如法國規定,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研發費用可以直接得到稅前扣除。法國允許虧損向后結轉的稅收抵免立即獲得退稅,即2009年企業發生損失時,可以要求稅務機關以退還稅款的形式代替常用的稅收抵免;如果退稅額大大超過公司納稅申報表中最終填寫的金額,則要受到處罰。
(三)扶持中小企業
從2001年開始,法國又對中小企業實行減稅。中小企業的年利潤低于38,120歐元的部分,稅率為15%,年利潤超過38,120歐元的部分,稅率仍為33.33%。中小企業用一部分所得再投資,這部分所得可減按19%的稅率征收公司所得稅。新辦小企業在經營的前4年非故意所犯錯誤,可減輕稅收處罰,并可適當放寬繳納的時間。
(四)鼓勵企業節能環保行為
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2003年1月1日之前建成的用于凈化工業用水的設備,在投入運行的第一年允許100%計提折舊;2007年1月1日之前建成有助于節約能源,有利于資源再利用、保護環境的設備和電動汽車在投入運行的第一年可以100%計提折舊;軟件設備,在使用的前12個月100%計提折舊。
(五)支持農業相關企業
對公共團體和其它各種團體的農林業收益按24%的減輕稅率征稅。公司所得稅只對在法國國內經營的企業所實現的利潤征收,而農業合作信貸銀行、農業合作社及其聯合組織的收益,免征公司所得稅。
四、美日法公司所得稅變遷的特點
(一)各國一般公司所得稅綜合稅率表現出了明顯的下降趨勢,這一下降趨勢將會繼續保持下去。進入21世紀,各國為了吸引外資、促進本國的經濟增長,紛紛下調了公司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各國公司所得稅率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達到了基本趨同。過去的近30年間,美、日、法各國的名義公司所得稅率都有明顯下降[3]。
在普遍降低一般公司所得稅率的同時,各國也降低了小公司的公司所得稅率。小公司的發展對于發達國家的技術創新、經濟增長與充分就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基于這一認識,對小公司單獨設置稅率的各國,近幾年紛紛降低了小公司的所得稅率。特別是法國,減稅的幅度都超過了10個百分點[4]。
降低了一般公司所得稅率,并不一定意味著公司所得稅收入減少。公司所得稅邊際稅率的降低并不必然導致稅收收入的減少,因為稅率降低一方面可以減少逃稅激勵,另一方面又可以刺激經濟增長,從而擴大稅基。
(二)調整公司所得稅優惠的范圍,在清潔稅基的同時又加大了對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力度。拓寬稅基也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性稅制改革的基本特征之一,拓寬稅基的主要方法就是縮小稅收優惠的范圍。在20世紀的稅制改革中,拓寬稅基的具體做法是:對存貨的稅務處理作出更加嚴格的規定,限制折舊率提高,減少或取消投資抵免等。到了90年代中后期,越來越多的國家已經認識到應該逐步縮小稅收優惠的范圍。到了21世紀,已經開始從轉變理念到付諸行動了。在清潔稅基的同時,各國又針對性地保留了一些重要的稅收鼓勵規定。這方面的一個突出表現是,近年來各國都主動加大了科技稅收優惠政策的力度,表現為對研發活動和科技成果應用等方面給予稅收抵免、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提取投資準備金等所得稅優惠政策[5]。
(三)稅負的趨同使國際重復征稅趨于緩解,在一定程度上減弱跨國納稅人的避稅動機。現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稅率水平介于30%~40%之間,這種趨同性反映了各國經濟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融合。一方面隨著各國企業所得稅制的改革,跨國納稅人承受的稅負在減輕,而且在稅收協定網絡不斷擴展、各國普遍采用抵免制解決國際重復征稅問題的條件下,由于各國稅負的差異縮小,使國際重復征稅大幅度減少;另一方面所得稅負的差異意味著可獲得利益的差異。所得稅負差異越大,所獲利益的差異就越大,為獲取利益也就甘于冒更大的風險。在經濟全球化的情況下,各國所得稅負的高低懸殊會誘使跨國納稅人逃避稅收的活動加劇;而世界所得稅負不斷趨同的情況下,跨國納稅人逃避稅收所獲利益的差異就會縮小,可以有效抑制其避稅行為,有利于經濟資源的正常流動,進而推進全球化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稅制趨同、優惠減少體現了稅收中性的原則。隨著市場機制的完善,投資環境的不斷完備,經濟發展水平差距的縮小,稅制的趨同就會減少稅收政策對市場機制的干預作用,用利于生產要素的跨國流動。
五、對我國企業所得稅改革的啟示
(一)以擴大稅基為先
全世界159個實行企業所得稅的國家(地區)平均稅率為28.6%,我國周邊18個國家(地區)的平均稅率為26.7%,我國新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在國際上是適中偏低的水平,既對內資企業減輕稅負,也盡可能少對外資企業增加稅負,有利于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吸引外商投資,同時還將財政減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
在既定稅率下,通過擴大稅基有效地達到增加收入、實現效率和公平的稅制改革目標是許多國家期望的。事實證明,這是一個理想而現實的選擇。當增加收入是稅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時,擴大稅基經常比提高稅率更為可取;當減少經濟的扭曲程度是稅制改革的主要目的而又不能使財政收入減少時,必須通過擴大稅基才能降低扭曲的稅率,縮小不同部門和不同征稅對象的稅收差別;擴大稅基還能使稅制變得更加公平。另外,通過取消減免稅和稅收優惠來擴大稅基還有助于簡化稅務管理[6]。
(二)規范稅收優惠
雖然企業所得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不是很大,但也應當重視企業所得稅對于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即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確定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的方向。
在我國,稅收優惠政策多而復雜且極為不規范,有行業優惠政策、區域優惠政策,有區分經濟性質的優惠政策,此外還有大量的臨時性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破壞了公平稅負的原則,影響了企業所得稅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因此,應以法律的形式確定稅收優惠政策,以較高的法律層次來規范、統一稅收優惠。但稅法中應只規定優惠政策的原則、重點和方法,至于優惠政策的具體對象和內容應授權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和產業政策的需要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原則、重點在實施條例中確定。
1.應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優惠重點
高新技術產業是以高科技為依托的現代化產業,是集技術、資金、知識要素于一體的密集型產業,也是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收益的先導型產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是提高我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主導因素,也是轉變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主要途徑。結合我國實際調整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應把稅收優惠的重點集中在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及應用推廣上,避免誤導高新技術產業偏離研究與發展方向。稅收優惠方式要以稅基減免為主,稅額減免為輔。稅基減免強調稅前優惠,只要企業實施了科技研究與開發活動,就成為稅收優惠對象;稅額減免則強調事后優惠,偏重于利益的直接讓度。確立了稅基減免與稅額減免相結合的稅收優惠方式,可以誘導和鼓勵企業加大對技術進步的投入。對用于高新技術產業的研究開發的進口儀器、儀表等試驗和檢測設備、試劑、材料和其他技術材料免征關稅。建立加速折舊制度,我國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可以學習國外的成功經驗,提高設備的折舊率以加速高新技術企業收回投資,從而提高資金的利用率,這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與推動產業進步有著極大影響。另外,應加強對高新技術產業稅收支出的管理與考核,有效防止稅收優惠的濫用及政策目標的偏差。
2.向中小企業傾斜
企業所得稅應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充分體現對它們的稅收扶持措施。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應當以產業導向為主,優惠形式要多樣化,由單一的直接減免稅,改為直接減免、降低稅率、加速折舊、投資抵免、再投資退稅等多種優惠措施。可以考慮采取以下措施:繼續保留對安置待業人員、安置下崗職工、安置殘疾人和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擴大新辦企業定期減免稅的適用范圍,對所有新辦中小企業都可給予定期減免稅扶持;對中小企業用稅后利潤進行再投資,給予按一定比例退稅的支持;準許企業投資的凈資產損失,可以從應稅所得額中扣除。
3.對農業民營企業增加優惠
國家對國有農口企業和國家確定的重點龍頭企業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而農村中的農業企業要達到以上條件很難,因此建議免征農業民營企業的企業所得稅,達到平衡稅負,促進其發展,同時有利于農業基地的發展和農民的就近就業。
(三)企業所得稅的國際化
當今世界發展的一大特征是經濟全球化,反映在制度層面則呈現規則的趨同化。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國際化趨向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發展的。世貿組織代表著一整套符合國際慣例的法律機制。當前,世界各國的企業所得稅在其法律體系中都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企業所得稅是這些國家憲法或憲法性文件規定的主要內容,形成了所謂稅收的國際慣例。為此,我國企業所得稅國際化的進程應使企業所得稅既符合中國經濟自身發展的需要,也要有利于全球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當前應根據我國國情,改革與世貿組織規則尚不相符的制度,力求與世貿組織的通行稅制相銜接,為在多邊貿易體系下開展國際經濟交往創造良好的稅收法制環境[7]。
市場經濟的開放性要求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企業所得稅制度,遵循稅收的國際慣例,其實質是按市場經濟的規律辦事。為使企業所得稅制更加具有效率和國際競爭力,還需通過改革使本國的企業所得稅制度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使稅制能夠適應經濟發展的變化,靈活多樣;減少稅制對生產、投資的扭曲性,提高企業納稅人生產、投資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如新企業所得稅法對資本弱化、避稅地等我國當前并未明確作出規定的避稅行為,應當作出相關的防范和規制的規定。除此以外,也可以借鑒國外的一般反避稅條款的規定,對避稅行為作出原則性的規定,如可以規定企業如果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合理方法調整。在反避稅的程序方面,新企業所得稅法還應當補充有關的核定程序、預約定價安排、補征稅款、加收滯納金等條款以及納稅企業所承擔的提供納稅資料和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等協力義務,從而有效地強化了反避稅措施,使得反避稅規范形成體系化,不僅保證了國家的稅收權益,也可使內外資企業在同一個平面上展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
(四)企業所得稅的本土化
企業所得稅在遵循國際化的前提下,要從中國國情出發,從中國的現實改革與發展需要出發,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稅收從來都是國家(政府)宏觀經濟政策運用的重要工具,稅制的設置是基于本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生產方式和產業結構狀況,離開這些考慮片面追求稅制國際化和趨同化是不現實的。我國的現實是:(1)經濟發展極不平衡,人均GDP水平低下;發達的東部與落后的西部并存;先進的現代高科技企業與落后的傳統企業并存;大型企業集團與眾多中小企業并存;生產力先進的城市與生產力低下的廣大農村并存,小生產方式普遍存在等等。稅制改革必須從這一現實出發,要有利于經濟結構及其產業結構的合理化,有利于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有利于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8]。(2)現行的稅制結構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及政府管理能力等多種原因,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仍將維持這種格局,不可能馬上建立以所得稅為主體或所得稅與流轉稅為雙主體的稅制結構。這種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的特點決定了稅收所具有的“內在穩定器”作用發揮的有限性,而需要更多地依賴于政府采取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發揮稅收的宏觀調節作用。(3)金融危機下我國宏觀經濟運行進入溫和與緊縮的發展時期,有效需求不足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矛盾,特定人口背景下的失業問題及其他相關矛盾進一步突出。經濟改革必須有利于擴大內需、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稅收負擔合理,稅收制度改革只能表現為漸進式、階段性改革的特征。
(五)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減少征管漏洞
在國外,法人偷逃稅發案率較低,這既與其公民依法納稅意識較強有關,也與其稅務管理部門建立了較為嚴密的稅源監控體系密切相關。通過實行源泉扣繳、實行納稅申報、實行稅務代碼管理、充分發揮扣繳義務人作用、全面實行計算機管理等措施,對稅源實行了全方位監控。我們應結合實際,有所選擇地進行吸收借鑒:一是進一步完善納稅申報制度,細化納稅申報流程,強化納稅申報責任,通過法律規定,進一步明確有關政府部門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信息的義務;二是充分運用現代化、信息化技術,進一步拓展稅源監控渠道和手段,利用計算機網絡,逐步提高數據分析應用能力,提高數據處理分析的科學性、準確性,牢牢掌握稅收主動權,減少征管漏洞,降低偷逃稅發案率;三是要深入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動態掌握納稅人經營狀況,積極開展科學和有效的納稅評估,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方法;四是要區別不同納稅人特點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辦法。對賬務健全的私營以上非國有經濟,堅持“申報”“核實”征收;對財務制度不健全的個體私營企業實行“核定”與“查賬”相結合的征管方式;對同地區、同行業、同規模個體經濟根據實際核定稅額。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努力把不同級次的稅源置于強有力的監控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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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結合高職學生的特點,筆者對課程的設計進行了調整,著重培養學生辦理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發票領購的能力;根據企業發生的各種經濟業務,熟練計算企業各項應納稅額及填寫相應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并在規定時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能力。
課程設計的理念與思路
會依法辦稅是辦稅員崗位任職要求之一,該工作崗位的目的實際上就是處理好與國家的關系,按時核算好企業對國家應盡的納稅義務,讓稅務局知道應該收多少稅。本課程按中小企業辦稅員業務崗位的職業技能要求重新設計開發課程。
基于工作對象重構、序化教學內容分析、歸類中小型企業一個會計周期內的涉稅業務類型,將辦稅崗位的日常工作內容歸類成若干工作項目,將傳統的以稅收大類為知識體系的內容按照工作項目的內在聯系進行整合,重構以下教學內容:納稅人設立時的稅務處理、納稅人日常經營業務的稅務處理、納稅人日常財產的稅務處理、納稅人日常利潤結算業務的稅務處理、納稅人特殊業務的稅務處理。
基于培養稅務處理能力,設計教學項目經與行業企業專家共同分析,我們明確了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掌握完成每一項稅務工作應向稅務局提交的材料,如企業的稅務登記表、發票領購表、企業需繳納稅的納稅申報表等等,讓學生從傳統的要他“知道什么”,變革為要他“做出什么”。2.1.3基于企業真實辦稅業務,確定項目、任務活動載體企業日常發生的涉稅經濟業務是有其復雜性的,同一項經濟業務可能會涉及到不同的稅種,例如,企業轉讓房產這項經濟業務,既要交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還要交企業所得稅,對于學生或初學者而言,無法判斷該項業務所涉及的具體稅種是什么,如何計算并繳納。因此,相關知識的學習需要循序漸進,學習獨立稅種,待學生熟悉不同的稅種后再學習綜合涉稅業務處理。
基于辦稅業務的工作步驟組織教學在實際工作中,辦稅員首先需分析企業的經濟業務,判斷需繳納何稅,其次依據會計資料確定繳納多少,最后向稅務局申報繳納,辦稅員需要培養其職業判斷能力。在以往的教學中,老師給學生的練習往往是:“某企業取得某項應稅產品銷售收入多少元,要求學生據以計算應交稅金”。但是,不會有人告訴辦稅員這項收入是否為應稅收入,而是需要依據自己的職業判斷能力來確定。為培養這種職業判斷能力,我們描述企業發生的涉稅業務,讓學生根據稅法來判斷該經濟業務是否應該納稅,納什么稅,然后再根據稅法辦理向稅務局申報的手續。因此我們按以下步驟組織教學:給出業務分析、判斷查找金額計算填表連接電子申報系統。通過這些訓練熟練地掌握各種不同企業采用的各種辦稅流程,實際操作的熟練掌握反過來又可加深對重難點知識和相關理論的認識,通過知識和技能的綜合運用,達到適應辦稅業務崗位的教學目標。
教學內容的組織與安排
考慮不同稅間計算的先后順序,序化教學內容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工作項目的完成依賴于其他工作項目的結果,在教學過程中,如果沒有前置項目的基礎就會出現后續項目的空中樓閣狀態。企業所得稅申報之前,必須列支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申報結果,因此,在各個項目安排的順序上按照實際工作中會計工作的內在邏輯將商品勞務稅類別的幾個辦稅業務項目放在企業所得稅辦稅業務項目之前。在各個項目的辦稅業務中,由于最終的辦稅業務成果都是依賴于對納稅人、征稅范圍以及對應的經濟業務的職業判斷,因此,其教學步驟的設計依據實際工作的步驟,從對經濟業務的判斷開始,通過必要的核算歸納,然后做出納稅申報表。
理實一體組織教學內容稅收理論都是體現在各個稅種的法律規范中的,如果按照傳統的做法先講理論后講實踐,學生由于沒有感性認識,很難深入理解這些理論。如果將實踐技能全部學完再講理論,則學生在做實踐項目時會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們的做法是將相關理論教學的內容嵌入各個相關工作項目中,穿插到的企業辦稅業務的操作過程中。
課程的教學模式與手段
企業納稅實務課程是一門與辦稅員業務崗位直接對應的課程,辦稅員的業務操作過程具有較好的可模擬性,本課程通過模擬的項目教學,較好地保持了學生在校學習與實際工作的一致性,初步形成了“以任務驅動為核心、教、學、做一體”的教學模式。課程教學模式可以概括為以下內容。
按照崗位工作內容確定教學內容即根據實際辦稅業務的工作項目確定教學項目,辦稅員崗位工作內容包括稅務登記、納稅人資格認定、發票領購、稅額計算、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會計處理,在確定教學內容時,把前3項工作內容作為一個項目———納稅人設立時的稅處理。而具體的每一種稅都會涉及到稅款的計算、申報、繳納及會計處理,因此,我們按企業日常涉稅業務所處的階段及重要性,將上述內容分別確定為不同的教學項目,每個項目里都有特定稅種的稅額計算、申報、繳納及會計處理。
按照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過程確定教學過程即以實際工作中從應納稅額的核算到稅款的申報、繳納的工作過程作為教學過程。本課程設計了5個學習情境,每個學習情境下又設計了相關的工作任務。通過“任務描述”,讓學生在學習的開始,就知道需要做什么;接著通過“任務分析”,讓學生知道解決該任務應具備哪些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讓學生明白他應該學習什么;之后通過“相關知識”向學生提供解決該任務應掌握的知識;然后通過“任務實施”,由學生運用所學的專業知識完成每個項目提出的任務。為了檢驗學生的學習成果,再輔之以相關內容的實訓,將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有機地結合在一起。
關鍵詞:稅收;課程;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2
稅收是影響企業經營管理最重要的環境要素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和法治建設的不斷完善,稅法越趨復雜。對企業會計而言,各種涉稅事務的處理越來越重要,納稅申報要求愈來愈專業。因此,熟悉稅收法規,掌握一定稅收基本知識和辦稅技巧,是企業會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專業素質。企業急需既懂會計業務處理又熟悉稅收法規和納稅業務的復合型會計人才。
稅收基礎是會計專業的主干專業課程。根據教育部頌布的會計專業教學指導方案,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學要求是使學生掌握從事會計工作所必需的稅收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技能;熟悉我國現行稅收制度、法規和稅收管理基本模式;能較熟練地處理涉稅核算會計業務,為各類企業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服務,初步形成解決稅收實際問題的能力;為增強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和繼續學習的能力奠定一定的基礎。但在目前的中職教學中,與其他的會計專業主干課程相比,稅收基礎課程在師資、教材、教學內容及教學方式還存在著不少的問題。
一、師資
教師隊伍是整個教學的核心,原教育部周濟部長就指出,職業教育的質量提高,離不開學校辦學條件的改善,教師的質量更是關鍵。目前職業學校師資存在的問題,首先是教師動手能力不強,缺乏一線的實踐經驗。許多職業學校的教師是從學校到學校,雖然具有一定的理論知識和學歷文化,但缺乏企業生產管理一線的工作經驗,在面對以就業為導向的教學理念引領下,教學顯得力不從心。其次是部分教師教學觀念落后,教學方法陳舊,缺乏課程改革創新能力。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對職業教育的重視,中職教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面臨著強有力的機遇和挑戰。在新的形勢面前,一些教師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觀念的更新的思想的轉變沒有及時跟上形勢的變化,教育教學觀念陳舊,教學方法落后,創新意識不強。三是受到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的影響,教師容易產生浮燥、應付的心理,沒有腳踏實地靜下心來從事教學教研工作,教育教學過于隨意。
二、教材
教材是教學活動的基礎,是知識和技能的有效載體。教材的引進、開發,關系著中職學校學生知識、技能及個性內化結構的形成質量。目前各中等職校所采用的稅收課程教材,部分內容較為老化,更新不及時,沒有隨著稅收政策的變化而及時調整。更為糟糕的是,有些教材是用 “CtrlC+CtrlV ”東拼西湊搞出來的,邏輯性及適用性都較差。再者教材中關于稅收理論及計算的內容著墨過多,對報稅辦稅等操作層面上的內容卻鮮少涉及,這直接導致學生不熟悉整個納稅流程和申報程序,從而影響就業質量。另外做為統編教材,在編寫時必須考慮全國共性的要求,對一些地方性稅收政策無法過多的涉及,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教材的全面性和實用性。
三、教學方式
稅收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課程,但目前中職稅收課程教學卻還是以課堂講授為主,教師側重于理論知識的講解,沿用一只粉筆,一塊黑板,采用“滿堂灌”、“填鴨式”的傳統教學方法,不注重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注重對學生實際動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養,講得多,做得少。
這樣的結果導致會計專業的畢業生在走向社會之后存在著一個突出的問題――即稅收綜合運用能力不強,實際操作能力較弱,在工作中遇到現實問題往往束手無策,不能學以致用。針對這一現狀,怎樣才能提高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學效果?筆者認為作為稅收教師應更新教育觀念,主動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結合學生特點,靈活采用教學方法,在教學上摒棄僵化模式,探索創新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個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更新教育觀念,努力提高教師自身稅收政策水平及實踐操作能力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教師素質的高低對教學的質量往往具有直接的影響。作為站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一定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積極了解當今社會和本地經濟形勢,主動學習,擴大自己的知識面,樹立現代教育觀念,教學上才會有突破和創新。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有極強的政策性、時效性,稅法內容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調整和變化,作為稅法必備的會計、經濟法等知識也在不斷修訂而發生變化。教師只有不斷更新知識,才能適應稅收課程教學的需要,而稅收課程既是理論性學科,又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擔任稅收課程教學的教師還必須深入生產管理第一線,特別一些基層稅務局(所)、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頂崗實踐、掛職鍛煉。教師參與企業實踐活動不應是走過場,而應該把工作落到實處,直接參與企業的各項應納稅額的計算及申報工作。
2.緊跟時代潮流,結合地區特點,及時更新和補充教學內容
在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中國經濟以強勢姿態融入國際經濟的背景下,我國的財稅體制也進一步與國際財稅規則接軌,稅收制度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新的稅收法律制度陸續頒布實施。僅2011年我國就修訂或執行了《個人所得稅法》、《發票管理辦法》、《車船稅法》等法律法規。今年2月總理還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擴大增值稅改革試點,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相對稅收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單純依托教材的教學內容便顯得滯后。因此作為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師,應該全面掌握和洞悉近期稅法變化,正確理解最新稅務法規和細則,認清未來稅務法規的趨勢變化,并在課程教學中結合最新的稅收政策,幫助學生解讀稅收新規及細則,具體做法:
一是教學內容應當根據本區域特點增加地方性稅費項目,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受洪水威脅的省份可以規定在防洪保護區范圍內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一些沿江沿海地區便依此向企業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因此沿海沿江區域的中職學校在稅收基礎課程的教學中就可以有意識的把這一部分內容補充到教材中。
二是根據稅務征收機構的最新職能適時調整教學內容。目前在我們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由省一級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近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地方采取地方稅務部門全責征收的形式。做為重要的地方稅費征收內容之一,現有的稅收教材卻鮮有涉及。因此可以在教學內容中增加社會保險費這一內容,介紹社保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五險,同時對社會保險費基數核定、申報方式等進行簡要介紹。
三是根據學生的就業重點調整教學內容。現行的稅收教材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的講授時,基本都以查賬征收的企業為例,對核定征收的計算只是簡單的一筆帶過。但在我國現階段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企業規模大小不一致的情況下,一些中小型企業仍然普遍存在以應稅所得率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方式。如果本地中小企業數量較多,就有必要加強核定征收方面的教學內容,并且要求學生能夠熟練根據本地區最新公布的各行業應稅所得率進行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以增加學生就業的適應性。
3.創設模擬稅收情境,應用任務導向教學法,綜合設計各項稅收教學項目
近幾年隨著金稅工程的建設和稅務信息化的發展,我國的稅收管理業務流程進行了優化和完善,網上發票認證、網上申報等業務系統逐漸得到普及,因此,必須把稅收理論教學與稅務機關實際的工作流程相結合,設立與當地稅務機關稅收業務流程相符合的專業實驗課程,模擬稅收業務工作情境。
首先在進行具體的課堂理論教學前,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到稅務局辦稅大廳參觀,感受真實納稅申報流程和辦稅程序,然后讓學生帶著問題回到課堂,教師結合本地辦稅員管理的有關規定,逐一對學生在真實環境中產生的疑惑進行解答,同時幫學生理清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程序和方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校內設置模擬辦稅大廳,通過高度仿真的環境,模擬真實企業的納稅操作業務,讓學生從學習者的角色轉變為辦稅員的角色,零距離接觸實際涉稅業務,這樣學生的應用能力和實踐操作水平都能得到較大的提高。
其次教師在組織教學時,要精心設計安排教學任務,每個教學任務都必須盡量接近現實,如模擬企業的名稱、稅號、銀行賬號、地址、電話等等。教師提供給學生的模擬道具,象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都盡可能采用真實物品的掃描件,力求真實準確,同時要注意細節,避免造成一些材料的相互矛盾。比如企業真實的稅務登記證號是由企業六位區域行政區劃代碼加九位組織機構代碼組成,在編設教學任務時,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號碼和稅務登記證號上的號碼就要統一,要讓學生感到這是個真實的企業,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實用性。
再來是組織稅收課程的課堂教學時,可以應用任務導向教學法,通過任務分解,把各種稅收業務按照步驟分解成若干個教學項目,讓學生在完成項目的過程中重新建構知識體系,促進學生參與、合作。比如在學習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的這一章節中,就可以分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操作、增值稅進項發票認證、抄報稅、納稅申報表填寫和稅款繳納等五個教學任務,而納稅申報表填寫這一教學任務又可細分為銷售明細、進項明細、納稅申報表及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等表格填寫任務。教師要引導學生一一完成各個教學任務,并及時進行考核,同時設計一個完整案例,把幾個環節串聯起來,讓學生完整、詳細地掌握真實的納稅操作過程。
另外在教學時,要注意處理一個問題,就是保持教學中稅法知識的整體性與系統性。在目前的稅收教材中,內容編排體系大多按稅種分列,教師在講授這些課程時,也多局限于按稅種講授。采用這種古板的分稅種模式教學造成的后果是學生學習結束后,掌握的知識處于零散狀態,難以形成清晰的知識體系脈絡,綜合運用能力較差,遇到復雜的涉稅問題往往不能作出圓滿的處理。現實工作中,企業發生的各類涉稅事項往往不只涉及單個稅種,如企業廠房租賃業務,就涉及到營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房東為個人、個體戶的還涉及到個人所得稅,房東為公司的,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這都需要學生能夠綜合運用稅收知識,進行正確的計算及會計處理。作為教師,在進行教學任務的設計時,就應該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結合教學進度,把各種可以預見的實際案例應用到課堂教學中,通過綜合、優化案例,提高學生的綜合涉稅處理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教師在進行稅收課程的教學前,自己要先了解整個辦稅工作的流程步驟及注意事項,然后再向學生進行稅收政策的講解,加強稅收實務操作的演示,讓學生掌握整個的辦稅過程,為學生就業提供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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