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5 10:14:59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高效協調機制,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1.行政協調機制的作用。
應對公共危機,建立一個有效的機制至關重要。行政協調是調整行政系統各部門之間、人員之間以及行政系統與行政環境之間的關系,以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實現行政目標。對于我國而言,政府在公共危機管理過程中起主導作用,通過構建行政協調機制,能夠更加有序地開展應對工作,提高處理危機的效率。一方面,政府要依靠其被賦予的權力協調好行政部門內部的關系,包括橫向協調和縱向協調;另一方面,政府要協調好和其他參與主體的關系,既要確保自身地位不動搖,又要充分發揮其他參與者的作用,及時有效地解決公共危機。
2.基于我國當前的需要。
近些年我國社會經濟迅速發展,與此同時各種類型的公共危機也悄然而生。我國的社會環境復雜,公共危機帶來的危害更加廣泛。因此構建行政協調機制迫在眉睫,這是政府職能的體現,也是公民權益的保障,更是社會穩定的需要。
二、我國公共危機管理下行政協調機制存在的問題
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對公共危機管理的研究較晚,且自然環境的多樣性和社會情況的復雜性又增加了應對公共危機的難度。為了彌補這一不足,我國在處理公共危機時多是借鑒國外經驗。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因為國情不同,在危機處理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縫隙和空白,導致我國的行政協調機制存在一些問題。
1.內部行政協調機制存在的問題。
1.1缺乏公共危機預防意識。
對于公共危機的處理,既包括危機發生時的積極應對,也包括危機發生前的預防,而最好的危機管理就是危機的避免與預防。但政府部門往往缺少這種認識,認為只有發生的危機才是危機。甚至有的官員認為預防危機不能顯示自己的能力,而能夠處理危機才是獲得政績的機會。可見,缺乏公共危機預防意識是內部行政協調機制運行的一大阻礙。
1.2層級間信息溝通失真。
公共危機的出現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初始階段的信息常常不完全且具有不確定性。其實危機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信息渠道不暢通導致決策者不能及時掌握情況做出應對,可怕的是層級間信息失真導致二次危機的發生。非典的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歸咎于政府部門的隱瞞,由于不能準確掌握消息,領導者無法做出判斷,最終致使非典愈演愈烈。
2.外部行政協調機制存在的問題。
外部行政協調機制是以政府為主導,協調與其他參與者的關系。當前我國在應對危機時,主要是政府一枝獨秀,掌握一切大權,其他參與者的權責不明確,在實際的危機處理中難以發揮作用。因此,明確各個參與者的權力和職責,協調好相互間的關系,是處理公共危機迫切要解決的問題。
3.缺少內外部行政協調機制的互動。
當前我國內部行政協調機制和外部行政協調機制都是各自運行,缺少必要的聯系和溝通。在應對公共危機時,由于信息不對稱、資源分配不合理導致延誤危機處理,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我國公共危機管理下行政協調機制的構建
1.政府內部行政協調機制的構建。
對于一個社會而言,一套行之有效的危機管理系統至關重要,因此需要構建行政協調機制來應對公共危機。政府內部層級復雜,無論是縱向還是橫向都存在缺陷:從縱向來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息獲取不對等,由于種種原因造成信息缺失或失真。從橫向來看,相關部門職責界定不規范、不清晰,在應對危機時存在重疊和推諉,不能及時有效地減少危害的發生。因此,需要構建行政協調機制來解決這些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1信息傳達。
我國近些年危機事件較多,一是因為信息部門工作能力不強,未能及時察覺問題;二是信息搜集方法不科學,缺乏有效的搜集、分析方法;三是信息傳達失真,為了推脫責任欺上瞞下的情況多有發生。因此,行政協調機制首先要確保信息的及時、真實,且這一環節貫穿整個危機處理過程,不容許半點虛假。
1.2危機響應。
危機響應指的是在危機發生時的及時反應,這個環節的出現說明兩點,一是危機已經發生;二是已經做好準備應對危機。
1.3危機決策。
作為一個現代化國家,必然會對可能發生的危機事先制定多套方案來預防。當危機發生時,實際的復雜會使事先制定的方案存有利弊,而決策者在此時需要協調多種情況,在有限的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
1.4危機處理。
危機處理是整個行政協調機制的核心,這是將決策落實到行動上的重要環節。危機處理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域,這不僅會影響到許多正常工作和業務流程,還要進行及時的信息通報和資源調撥。這項工作不是任何一個部門或機構可以勝任的,因此需要有一個能夠協調各個部門的行政協調機制來應對。在危機發生時,政府部門需要運用擁有的權力和承擔的職責來確保以上四個環節的有效進行,通過協調部門之間、部門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將危機的危害性降到最低,盡最大努力保障公民的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
2.政府外部行政協調機制的構建。
2.1政府與其他參與者的協調。
政府雖然是應對公共危機最主要的力量,但必須認識到政府不能憑借權力而一意孤行。因為政府同樣存在缺陷,在許多問題上缺乏客觀的認識,因此要認真聽取其他參與者的幫助和建議,協調好與參與者的關系,共同應對公共危機。
2.2其他參與者之間的協調。
處理公共危機僅靠政府部門是不夠的,只有各種力量相互配合才能有效、高效地降低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企業、第三部門、媒體和公民作為參與者,都有各自的優勢和劣勢,因此在公共危機發生時,需要各自揚長避短,實現優勢互補,這樣才能顯現出成效。如企業能夠提供一定的資金和物質支持,第三部門能夠集結國內外力量。所以協調好各個參與者之間的關系,對處理公共危機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內外部行政協調機制互動平臺的構建。
1.構建戰略型企業形象管理的目的
(1)明確企業形象在中小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對于我國現代企業管理來說,普遍認為企業形象建設是為營銷服務的,只是營銷的一種策略而已,所追求的是能立竿見影的、短期的經濟效益。因此,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很多企業將企業形象管理只作為一種戰術在加以利用,強調的是其臨時、短暫的效果,而沒有真正意識到企業形象管理對企業的長期的、持續的影響價值。2007年,Hua-HsinWan&RobertSchell發表了研究成果:認為企業形象與公眾期望的一致性對公眾行為意向的影響有著緊密的聯系,一致性越強,公眾產生的認同與支持越強。從他們的研究結論來看,企業形象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舉足輕重:第一,企業形象的建設能使員工產生更高的組織認同,有利于提高員工的自信心、工作熱情和工作效果;第二,企業形象建設是構建企業品牌、產品品牌的基礎和保證,有利于提升企業的競爭優勢。
(2)明確企業形象管理的職能與協調機制。企業形象管理作為企業戰略貫徹表達、文化深入落實和品牌塑造生成的手段和途徑,其職能與協調機制的界定就顯得尤為重要。企業形象管理的職能應主要包括形象策劃、形象教育、形象傳播和形象更新等。企業形象管理職能的實現是企業生存方式和生存意義的重要體現,是維持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保障。企業形象包含著豐富的構成要素與內容,涉及到企業全部職能部門與員工。因此,要使企業形象能夠完美地呈現給相關公眾,就需要在企業形象管理中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在協調機制中,企業形象管理部門應具有較實在的協調、指揮與控制權,這樣才能確保企業形象管理職能的實現,才能促進各職能部門間的齊心合作。
2.構建戰略型企業形象管理的原則
(1)關注公眾心理與感知原則。對于企業的經營管理來說,公眾心理與感知是企業調整自身行為和塑造企業形象的重要依據。因為,在需求鏈時代,公眾的心理與感知反映出了其對企業的基本看法,體現了公眾對企業的產品、人員和企業的評價。這種評價在很大程度上是公眾的真實想法。如果企業能夠從公眾心理與感知的基礎上來塑造企業形象,企業的形象管理則會取得相應公眾對企業的認同,使公眾與企業間更具情感與親近。
(2)戰略目標一致原則。戰略導向型企業形象管理始終圍繞企業戰略這個核心,通過形象管理密切配合、支持公司戰略實施。因此企業形象管理模型的軸心就是使企業形象管理與企業戰略目標保持一致或正相關。換句話說,就是形象管理要以企業戰略為導向。形象管理全過程都要緊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進行,始終為戰略目標的實現而服務。
(3)全員形象執行原則。企業要獲得良好的實際形象,并不能簡單地依靠企業所設計的自我期望的抽象形象,而是要依靠全體員工通過語言與行為的實際表現來讓公眾感知企業形象的各類要素。這即是全員形象執行的意義所在,只有全員形象執行的實施,才能使企業形象的塑造達到盡善盡美。
(4)形象塑造持續原則。企業在進行形象塑造時不能以短和趨利的思維來對待它,因為形象塑造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給企業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公眾對企業形象的評價并不是沖動的結果,而是一個從認知、情感到行為意向的理性循環的結果。這一結果就能形成企業良好的公眾狀態:公眾與企業間關系穩定、公眾對企業具有良好的輿論表達與引導。因此,從這個層面來說,企業的形象塑造并不能隨心所欲得去實施,而應以持續性和戰略性的管理理念來經營它。只有這樣,中小企業才能獲得良好的企業品牌形象,才能取得具有難以復制性的競爭優勢。
二、中小企業戰略型形象管理模型
中小企業戰略型形象管理模型主要包括三大模塊:企業形象塑造模塊、企業形象執行策略模塊、企業形象塑造與形象執行策略協調機制模塊。在該模型中,要以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為核心,用系統性戰略思維來管理企業形象;企業形象的管理與執行應是從企業高層到普通員工縱向的層層交互行為以及層內的點點交互行為,行為的表現應符合公眾的利益訴求。
1.企業形象塑造模塊
企業形象塑造模塊不是簡單地定位于從企業自身的角度來探討應構建怎樣的企業形象,而應從企業相關公眾對企業情感、信任和認同角度來考慮企業形象的塑造,這樣才不會產生企業從自我期望的角度來構建所謂的形式化的形象。因此,形象塑造模塊的搭建首先從公眾的角度來考慮企業如何獲得公眾良好的經歷、情感、信任和認同。鑒于此,企業形象塑造模塊要以道德倫理為切入點,圍繞企業形象要素(企業家形象、管理形象、員工形象、產品形象、視覺形象、社會形象和環境形象等)來形成獨特的企業文化,實現企業形象制度內化和外在呈現的有機統一。
2.企業形象執行策略模塊
企業形象執行策略模塊是一個動態的形象執行過程,主要包括形象模范策略、形象傳播策略、社會責任策略和形象反饋策略等子策略。形象模范策略是指企業管理層和普通員工表現的對內、對外的形象模范。對企業的管理者來說,要能完全理解企業形象內涵和核心,在與下屬、相關公眾交往時能夠展現企業良好形象,起到形象模范作用;對普通員工來說,要能較好地理解企業形象內涵,對企業產生企業形象認同,以形象模范服務于公眾。形象傳播策略包括企業內和企業外的形象傳播。對內傳播而言,不僅要著重于形象的表象化展現,更重要地是讓企業所有員工能有效地認識企業形象的內涵、意義與價值,并能用言行去實踐;對外傳播而言,不能僅從企業自身的預期形象要素上進行形象傳播,而要著重于外部公眾的相關利益要求來設計形象傳播的內容與形式。社會責任策略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形象執行策略。因為,在企業競爭環境日趨完善及政府與民眾對企業倫理道德的更加關注,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表現能夠更有效地被公眾所識別,從而產生更為合理、穩定的企業印象和形象評價,促進企業良好的形象輿論狀態。形象反饋策略是形象執行策略動態反映的重要一環,是企業形象執行獲得活力的重要保障。形象反饋要求企業形象管理部門能夠建立有效的反饋通道,利用這些渠道收集利益相關者對企業形象評價的信息,并通過對信息進行認真地分類、匯總和加工處理后形成形象反饋建議。形象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形象反饋來對形象的執行進行評估,并做出恰當的執行策略調整,使形象的執行獲得更好的效果,產生更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實際形象促進因素。
3.企業形象塑造與形象執行策略協調機制模塊
企業形象塑造從企業角度來說是企業所期望的形象表現,而要使企業形象真正體現在公眾對企業的良好情感、信任和認同,要利用形象執行策略來實現。因此,要保證此兩者的有效統一就必須要有一定的協調機制來進行維系,這樣才能真正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公眾環境,獲得企業的獨特競爭優勢。企業形象塑造與形象執行策略協調機制模塊主要包括制度保障機制、溝通協調機制和形象調整機制三個子機制。制度保障機制包括形象管理職能部門的建立、形象管理制度與規范的制定和創新保障制度的建立。其中,形象管理部門應具有高于其他職能部門的獨特的權力而又受企業高層的直接指揮,這樣才能使形象管理部門在進行形象塑造與執行時做到統一指揮與協調,并保障形象傳播的統一性;企業形象雖然是相關公眾對企業的產品、服務與行為所產生的評價,但要獲得良好的形象評價就必須要依靠完善、系統的形象管理制度與規范,在此制度與規范的統領下,企業在公眾的心理才能產生有效的標識效應;企業形象管理是一個持續而又要求創新的永久工程,因此創新保障機制是制度保障機制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可以從創新決策機制、創新激勵機制、創新約束機制、創新調控機制和創新監督機制等方面進行組建。溝通是企業管理的高境界管理手段,良好的溝通可以高效地傳遞信息、理解任務目標,能夠促進職能部門間、員工間和企業與公眾間的相互關系,形成和諧的氛圍,提高認同的一致性。中小企業在形象管理中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應從企業內部和企業外部兩個層面進行考慮,即企業內部溝通協調機制與企業外部溝通協調機制。內部溝通協調機制應以正式溝通與非正式溝通的相輔相成而建立,確保企業形象管理的信息、決策能夠快速、有效地進行傳遞,并能促進形象執行的各層次主體間相互配合,提高形象認知的一致性、形象實施的高效性。外部溝通協調機制應是一個雙向的過程,包括形象輸出的溝通機制與形象反饋信息輸入的溝通機制,這兩者并不是獨立而存在的,而是相互融合、相互補充而存在的。在企業形象的建設過程中,要獲得企業內部的認同、外部公眾的認可以及這兩者的高度統一性還是具有非常大的難度,因為在進行形象定位、形象認知、形象策劃、形象宣傳、形象評價等一系列形象管理活動中都會存在或多或少的偏差與分歧。這就需要建立形象調整機制,可從形象評價反饋機制、形象再定位機制兩方面進行考慮。
三、中小企業形象管理的運行策略
1.由上而下、由外而內的管理策略
企業形象的塑造作為企業獲得他人難以模仿的競爭優勢的重要管理方法,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重視。然而,要取得持續、高效的形象管理效果并不只是依靠口頭上說說、形式化重視而能實現的,而是要依靠由上而下、由外而內的管理策略。由上而下,指的是企業的高層管理者不僅要具有重視形象管理的思維、形象管理的戰略眼光,而且還能將企業形象管理進行逐層推進的能力,讓企業形象的塑造能被企業全體員工所認同。由外而內,指的是企業的形象管理并不只是在于企業自身所期望的形象塑造,而更重要的是從相關公眾的視角出發去定位企業形象的核心價值觀,制定形象管理戰略,策劃企業形象傳播活動,回收形象評價反饋,及時調整形象管理方法,使企業的形象塑造能夠得到相關公眾的高度認可。由此可見,由上而下、由外而內的形象管理策略是一個系統性、全局性工程,需要全體員工的協調一致、奮發拼搏,才能保證戰略型形象管理取得預期的成效。
2.全層次、全員形象執行策略
在戰略型形象管理過程中,一定要有這樣一個清晰的認識:要使公眾認知、認可企業形象的核心,不是單獨依靠形象管理職能部門所能實現的,而是企業全層次、全員形象執行才能實現的。全層次形象執行策略要求企業各職能部門在以形象宣傳、企業文化為全局性思維的指導下將形象建設融合于各自的工作內容中去,并做到部門間相互配合與協調一致。同時,企業形象的管理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形象意識,在對內、對外的言行表現時都能將企業形象的展現放在首要位置,使企業形成內部團結、外部和諧、高度認可的企業氛圍,以致獲得良好的企業形象,提升企業的價值。
3.重倫理、持續發展的形象塑造策略
企業的倫理道德是一種為社會和相關公眾所期望的行為,是企業形象、企業文化建設的基礎條件。倫理道德與企業的經營活動是共生共存的,企業要獲得良性循環的經管活動,必須要遵守倫理道德的規范。因為,企業的管理者和普通員工倫理道德的觀念能夠決定企業的倫理道德水平,而這又將決定企業的形象是否良好。由此可見,企業形象塑造的過程是一個重倫理道德的過程,只有這個過程在不折不扣地實施,企業的形象管理才能持續發展。
4.基于認同的內外傳播策略
在信息化時代,隨著傳播媒介不斷豐富,傳播所產生的作用越來越受企業的重視。公眾會通過各種傳播渠道和媒介來獲取他們感興趣或能引起他們興趣的相關信息,對信息進行理解、認知后便對企業產生一定的印象與評價。因此,對于中小企業的形象管理來說,要能夠充分利用各種傳播渠道,運用傳播策略提高公眾對企業形象的認同。而要形成認同的效果就要求企業從不同公眾的訴求出發來制定傳播策略。如:對于員工來說,他們的訴求主要表現在對企業的發展有知曉權、能夠受到尊重、勞動價值能夠合理體現等,因此,針對于員工的企業形象的傳播策略要能夠表現出員工就是企業形象的實施主體,他們應該受完全的尊重;對于消費者來說,他們的訴求主要表現在消費感受是否是等值或超值的,因此,針對于消費者的形象傳播策略則要能夠體現出消費的公平和企業的真誠。
5.快速響應的形象維護策略
一、國際貿易協調機制的客觀基礎
國際貿易協調機制是世界各國政府和有關國際機構為維持世界貿易的正常運行,對國際貿易活動進行聯合干預、管理和調節,以及相互調整、相互適應的方式及其起作用的過程。國際貿易協調機制實質是國際經濟領域競爭和矛盾尖銳化的產物。因此,它的產生和發展是有其客觀基礎的。
首先,世界經濟是開放經濟。所謂開放既是一國國民經濟與世界經濟相互聯系及相互依賴的程度,也是國民經濟與世界經濟溶為有機整全的發展過程。世界經濟最基本的特征是開放性,有了開放經濟才有世界經濟。正是世界經濟的開放性這一特點,決定了開放的國民經濟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影響和相互協調的必然性。因為開放經濟間相互聯系的條件是不斷發展變化的,開放的條件變了,國際協調就不可避免,相互開放本身就意味著需要相互適應、相互調整。因此,開放經濟是世界經濟的前提,而協調是為了使開放進一步順利和健康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開放的進程,就是國際經濟協調的過程。
其次,世界經濟是市場經濟。各國經濟不管其宏觀管理模式如何,分配體制怎樣,對于世界經濟而言,都是世界商品的生產者。市場經濟的內在動力在于商品生產者在市場上為實現其商品的交換價值所展開的競爭。在世界市場上,各國商品生產者作為獨立的經濟單位或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要實現的商品的國際交換價值,他們之間的競爭往往要超過國內市場上的競爭。但是,對世界市場和競爭行為的規范無法象一國國內那樣依靠強制的法律和行政手段來確立,而只能通過國際經濟協調來實現。當世界市場上的競爭所引起的矛盾尖銳化、激烈化,以至影響世界市場的正常運行時,國際經濟協調就不可避免。伴隨著國際市場商品競爭的日益加劇,協調就越來越經常和重要,可以說國際經濟協調是與世界經濟的市場深化相聯系的。
第三,世界經濟是一個聯系緊密的生產體系。一方面,國際分工的存在和擴大,使所有國家的生產愈來愈專業化,各國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依賴于他國的生產,同時也滿足他國的需要,世界生產力是一個有機整體;另一方面,國際分工的參與者被特定的經濟制度和國界所阻隔,但所有的參與者之間已形成了一種特殊的生產關系,即參與國際分工的企業不僅必須遵守自己國家的規則,而且還必須遵守其他國家的規則。世界市場和生產體系與各國政府的管轄權是矛盾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民族的國家的自決能力,使一個國家的經濟政策難以獨立地實施,政府決策的效應弱化,這就在客觀上需要進行國際經濟協調。從協調建立國際經濟行為規則,適應世界生產力發展的需要這一角度而言,國際經濟協調本身就是世界生產關系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國際經濟協調的過程,也是世界經濟整體性不斷增強的過程。
在認識世界經濟的基本特性是國際經濟的客觀基礎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對國際經濟協調的影響,因為當代世界經濟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世界經濟。國際協調就目前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國家壟斷資本主度對經濟調節國際化的一種形式,整個協調就目前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對經濟調節國際化的一種形式,整個協調過程和協調機制都與發達國家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有密切的聯系。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國家對經濟活動干預的強化促進了國際經濟協調,而國際協調的發展又反過來使國家壟斷地們加強。戰后主要西方國家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都到了空前的發展,政府既是經濟活動的仲裁者,作為上層建筑從外部提供資本主義生產發展所需要的各種條件;同時又是直接參與者,作為經濟基礎深入經濟生活內部調節和干預運轉。隨著經濟生活的國際化,由國家政府出面對經濟進行國際干預和調節不僅成為必要,而且有了可能。特別是當資本主義世界性經濟衰退出現時,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往往會采取國際協調的方式。而國際經濟協調又必然會加強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對經濟生活干預的能力,單個國家干預往往力不從心,通過國際協調則效果顯著。
2.區域經濟集團和區域性經濟一體化組織既是國際協調的產物,也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干預經濟生活的新的高級形式。如歐洲經濟共同體這樣的超國家經濟集團,就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國際聯合,同時也是國際經濟協調不斷發展深化的產物。
3.跨國壟斷資本全球性的投資和經營活動也迫切需要國家政權間的迫切需要國家政權間的經濟協調,以保證它們具有獲得高額壟斷利潤的穩定外部環境。從這個角度看,國際經濟協調也是私人資本與國家政權融合和合作的形式,是國家政權干預經濟生活的國際延伸。
二、國際貿易協調機制的運行
國際貿易協調機制的運行目標是為了消除貿易不平衡和貿易摩擦,減少貿易障礙,以推動各國及世界經濟的增長。在這一領域活動的經濟協調組織組成了一個國際貿易協調機制體系。在該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關貿總協定。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關貿總協定進行的國際協調具有全局性。目前關貿總協定的締約方已達100多個,由這些國家進行的進出口商品貿易占世界貿易的85%以上。也就是說,世界上絕大部分的貿易活動都是在關貿總協定協調下進行的。而且,關貿總協定的協調十分廣泛,協調對象幾乎包括了所有商品,并在烏拉圭回合中把它進一步擴展到農產品貿易和服務貿易領域。二是關貿總協定對其他貿易協調活動具有規定和制約作用。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實行的貿易政策和同其他國家進行的貿易協調活動具有規定和制約作用。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實行的貿易政策和同其他國家進行的貿易協調必須服從關貿總協定的基本原則。為了增加各國貿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度,促使所有締約方更好地遵守關貿總協定規則和履行承諾,保證多邊貿易體制更有效地發揮作用。關貿總協定1989年建立了貿易政策審議機制,通過定期召開理事會特別會議來審議締約方的貿易政策和措施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關貿總協定的原則規定著其他貿易協調的方向,使后者表現為關貿總協定規則的延伸。聯合國貿發會議的協調活動雖然具有與關貿總協定類似的廣泛性,但其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論壇的性質,在采取實際國際措施方面還比較薄弱,在全局性貿易協調中只是對關貿總協定體制的一種補充。
在關貿總協定的總體框架之下,國際間還廣泛進行局部協調。局部協調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針對特定商品的協調,主要通過國際商品協定或各種雙邊貿易協定進行;另一種是在一定區域內的協調,主要采取建立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等區域經濟集團和貿易協定、國際會議等方式進行。局部協調對關貿總協定的全面協調起補充和促進作用,并與后者共同組成系統的國際協調機制。
國際貿易協調機制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協調各國貿易政策和管理措施的。
(一)關稅政策協調
它通過在國際協商的基礎上確定和修改有關國家相互間進口關稅水平,達到調整相互貿易關系和貿易狀態的目的。關稅協調使各國關稅的形成方式發生變化,協定關稅日愈取代自主關稅而占據主導地位。關稅協調主要是通過改變各國關稅結構和關稅水平實現的。其變化首先是使關稅從單一稅率結構向多樣化稅率發展,目前各國已普遍以復式稅則取代了單一稅則。在復式稅則中,其最惠國稅率、普惠制稅率、特惠稅以及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內部的關稅免除等,都是通過各務關稅政策協調之后,才最終確定的。關稅協調的另一影響是使各國稅率水平降低。這是由于各國關稅中協定稅率比重較大,而且關貿總協定通過不斷組織關稅減讓談判,使各國關稅水平進一步下降。
(二)非關稅政策及管理措施的協調
非關稅協調的根本目標是消除國際間的非關稅貿易壁壘。這方面貿易障礙主要是本世紀30年代以來建立的,并對世界貿易發展造成了巨大損害。基于這一教訓,戰后建立的關貿總協定強調取消進口數量限制,以關稅作為唯一保護手段原則,試圖通過推動各國外貿調控手段以非關稅措施向關稅措施轉化。再通過多邊貿易談判降低關稅,對立全球范圍的自由貿易體制。關稅總協定自肯尼迪回合開始,推動締約方限制非關稅措施舉行談判,達成了若干有關協議。但是由于各國利益難于協調,關貿總協定不得不放松對締約方執行上述規則的要求,允許締約方在例外情況下,利用保障條款保護國內市場。另外,關貿總協定把涉及貨幣儲備、國際收支和外匯安排的非關稅政策協調交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處理,要求全體締約方參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并與之合作。
在區域范圍進行的具有重要意義的非關稅協調是建立經濟一體化組織。它能夠比較徹底地排除成員國間的非關稅壁壘,并通過吸收新成員擴大協調范圍。在不能立即取消外匯管制的情況下,一些國家利用簽訂清算及支付協定擺脫它對貿易的限制。各國還經常采取協商建立某種出口數量控制機制的做法,避免和取代非協調的單方面進口限制,如多種纖維協定等協調進出口雙方行為的國家政府間商品協定,以及自動出口限制協議、有秩序銷售協議等。
(三)交易活動管理措施的協調
這類國際協調主要存在于出口領域,指若干國家通過建立原料生產國與輸出國組織、簽訂商品協定等,統一規定和調整成員國某種商品的交易數量、價格或者交易商品的種類。發展中國家采取這種協調方式較多,主要用于對其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大宗敏感性初級產品的出口管理。發達國家一般對本國出口產品較少干預,但也存在出于政治、軍事目的或為了實行經濟制裁進行聯合出口管制的做法,如巴黎統籌委員會的出口管制、發達國家的聯合禁運和封鎖、凍結政府貸款以限制國內企業對象國家的出口等聯合行動。
三、國際貿易協調機制的局限性
戰后世界貿易基本上保持著持續增長態勢,世界各國和各地區間貿易差額在趨于縮小,各種國際貿易組織的作用在不斷加強,這些都是與國際貿易協調機制的運行分不開的。但是,從目前世界貿易格局和關貿總協定所倡導的宗旨目標看,國際貿易協調機制的運行及其功能仍然存在明顯的局限性和缺陷。
(一)不能有效協調利益的分配
國際經濟交往中的利益為各國所分享。發展中國家也能從對外經濟活動中受益,如利用發達國家市場擴大出口,吸收發達國家資金擴大積累,取得發達國家的經濟援助,引進發達國家先進技術,促進民族工業的發展,通過密切相互關系創造和平穩定的國際發展環境等。但是,發展中國家在以上各方面本應享有的國際經濟利益,卻以不同形式被發達國家獲取。國際經濟利益共享中存在著許多不利于發展中國家的狀況,可以說是國際利益分配向發達國家的傾斜。這種利益的傾斜與國際協調機制不完善密切相關,也受發展中國家自身經濟條件的影響。
1.發展中國家的市場地位弱于發達國家,從而在供求調節的利益分配中自身利益受到損害。這表現在,發展中國家進入國際市場的企業組織形式低,發達國家則多為國際壟斷組織;發展中國家產品多為競爭性市場結構,發達國家產品具有較強的壟斷性質;發展中國家在技術市場上主要是作為購買者,而發達國家作為供方對技術具有壟斷優勢;由于制造業落后、資金短缺和缺乏技術開發能力,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產品、資金、技術的需求具有剛性且難以取代,使價格、利率等不利于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還由于經濟規模較小,在國際市場上處于被動接受發達國家所進行經濟調控的不利地位等。
2.發展中國家不能自主選擇參與和協調世界經濟活動的方式。以國際貨幣制度為列,目前發達國家主要實行浮動匯率制,它的正常運行以靈活的金融交易和各國較發達的開放型金融市場為背景,使頻繁的匯率變動在幅度較小的范圍內進行。發展中國家顯然不具備這些條件。而且,現行匯率主要受資金流動的影響,其規模和流向的較大變動,使發展中國家很難期望在浮動匯率下保持匯率穩定,而這一點對穩定發展中國家的出口收入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由于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商品結構、地區分布、主要貿易伙伴相對集中,為了避免匯率波動,它們不得不普遍實行對主要貨幣或一攬子貨幣的掛鉤制度。但這種被迫的選擇使發展中國利益受到多方面損害。首先是需要較多的國際儲備,從而加重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負擔和外匯短缺狀況。而且,增加國際儲備的方法是在對發行儲備貨幣的少數發達國家的國際收支中取得順差,使實際資源向儲備貨幣發行國轉移,經濟發展受到損害。其次是匯率波動對發展中國家進出口商品價格的影響不同。對巴西等國的實證分析表明,美元升值時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上變動特征是,出口價格下降幅度大于進口價格下降幅度。結果使發展中國家利益在匯率波動中受到損害。
3.發展中國家缺乏對國際經濟活動的控制能力。例如,發展中國家通常不能對所出口初級產品的加工、運輸、銷售進行有效控制。發展中國家用進口限制等手段改善貿易條件的能力也相對較低,因為其自身對進口產品的需求剛性強。發展中國家還因缺乏國際交易的經驗和知識技巧,對進出口貿易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而蒙受損失。
(二)協調機制渠道不暢
運行機制的協調、資源配置等功能是世界貿易協調發展,實現高效率的保障。但是現實世界貿易的運轉遠未達到高效、合理、協調發展的理想狀態。其中比較實出的問題是:最需要借助于國際商品交換和技術轉讓帶動經濟增長的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的份額卻很低,而發達國家又主要發展它們之間的貿易關系;資金流動同樣主要在發達國家間進行,外匯及資金嚴重短缺的發展中國家卻得不到所需要資金,甚至出現資金倒流現象,對發展中國家現有的國際投資,出主要集中于少數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國際收支不平衡狀態長期得不到解決,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嚴重、持續的國際收支逆差,導致大量國際債務積累和嚴重的國際金融危機。這些情況表明,國際貿易運行機制并未能充分、有效地對世界經濟狀態進行合理調節。
(三)市場機制與政策機制的摩擦
國際貿易協調機制呈多元化結構,便其最基本特征是市場機制與政策機制二元結構并存。政策機制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是對市場機制的補充,但在實際運行中兩種機制的作用常常發生矛盾。一是在時效上搭配不當。制定政策、付諸實施、產生效果的政策調節過程起動較慢,對市場變動反應存在時滯,開始調節時,經濟波動方向可能已經改變,導致它同市場機制調節作用的相互抵消。二是存在目標矛盾。市場機制的缺陷需要由政策機制來彌補,包括國際經濟協調和自主政策協調。二者之間也存在種種摩擦,其中存在一個實出的問題,即政策分歧或政策對立。它根源于各國國民經濟狀況的差異,相對獨立性和國民經濟利益的對立。在此基礎上分別進行的自主政策往往在方向及措施上相互矛盾與沖突,給世界經濟的均衡、協調發展和世界范圍的國際收支失衡、債務危機等問題的解決造成障礙,也干擾了國際協調的發展。同時,市場機制具有單一目標導向的特征,政策機制則表現為多重目標,因此會對市場機制的作用形成干擾。
(四)全球協調與地區協調、多邊協調與雙邊協調的矛盾
在國際貿易協調中,全球性協調與地區性協調并存,而且相互交織在一起;多邊協調與雙邊協調同時進行,同一國家、同一市場的經濟活動受到來自不同國際協調組織的干預。一國自主的經濟調節也是通過對外經濟政策和國內經濟政策的間接影響這一多重方式進行的。這就使國際協調機制形成了多層次、多環節結構。如國際資金流動的基本原因是存在預期收益的國際差異,因此利率機制調節著國際資金的配制與流動。但是同時,由于資金在不同的貨幣區之間進行,匯率也對它產生重要影響,較小的利率差被匯率波動抵消。
一、利益協調機制
《現代漢語詞典》對機制的解釋則是“(1)機器的構造和工作原理,如計算機機制。(2)有機體的構造、功能和相互關系,如動脈硬化的機制。(3)指某些自然現象的物理、化學規律,如優選法中優化對象的機制。(4)泛指一個工作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如市場機制、競爭機制。”上述各種不同的解釋是基于不同的研究對象或研究角度對“機制”作出的定義,但它們都有共同之處:首先,機制是存在于系統之中的,離開了系統,就不可能生成機制;其次,機制是構成系統之各個部分要素的有機聯系,它通過系統內部組成要素按照一定規律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并實現其功能。機制是學術上的說法,對應到現實中就是制度和規則,或者稱為“帶規律性的模式”。機制的特點就在于它能協調和驅動不同的利益,從而影響人們追求利益的行動和方式。
利益協調機制即是通過對人們之間相互作用的行為做出調整的制度和規則。好的利益協調機制,可以使利益主體的逐利活動受到適當的制約,增強利益主體或利益群體間的合作。旅游購物市場利益協調的目的就是協調各利益主體間利益分配和實現,使整個旅游購物市場健康持續發展。
二、河南旅游購物市場利益協調機制構建
利益協調機制是通過對人們之間相互作用的行為做出調整的制度和規則。旅游購物市場利益關系協調的目的為能夠規范旅游購物市場的利益分配鏈,保障旅游購物市場利益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河南旅游購物市場的健康發展。
在旅游購物市場發展過程中,針對當地政府、旅游商品生產商、旅游商品銷售商、旅行社(導游)和旅游者動態博弈過程,必須建立一個相互制約的利益協調機制,來平衡他們間的利益關系。
旅游購物市場的利益協調主體主要是政府和行業協會。旅游購物市場利益關系需要從三個方面綜合協調,分別是政府調控機制,市場調節機制和行業協會協調。
通過上圖可以看出,政府調控機制主要包括建立信息傳遞機制、利益保障機制、利益激勵機制和利益約束機制方面。
市場機制主要包括競爭機制、供求機制和價格機制等措施協調旅游購物市場利益關系。
行業協會作為市場調節的有益補充,在旅游購物市場利益關系協調的過程中可以發揮重要的補充作用,利益關系的協調離不開行業協會力量的介入。
旅游商品生產商、銷售商、旅行社(導游)和旅游者在外部力量的約束中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利益調節能力,注重誠信經營,建立市場信譽機制,最終達到河南旅游購物市場的健康發展。
(一)市場調節機制
市場機制是使社會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的配置方式,它通市場信號向經濟主體提供信息,調整他們對資源的占有和用,從而在滿足社會需要的同時,使經濟主體合理、合法的益得以實現,提高效率,進而協調各利益主體的利益分配關系。市場機制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包括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等。
1.價格機制
由于旅游購物市場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加之經營模式的特殊,價格機制在旅游購物市場中的作用無法充分發揮。河南旅游購物市場價格欺詐現象特別突出,往往出現低質高價,同一種商品多種價格的現象。旅游者對于旅游商品信息了解不充分,無法判別質價是否相符,就容易出現購物投訴或者拒絕消費現象,不利于旅游購物市場的健康發展。要發揮市場價格機制的調節作用,河南旅游購物市場首先需要規范市場競爭秩序,避免惡性價格競爭和價格欺詐經營行為;其次建立統一旅游商品銷售中心,即有利于旅游者貨幣三家,也有利于價格機制調節市場行為。還要以健全合理的價格機制和價格管理體制為前提,注重價值規律的調節。
2、供求機制
河南旅游購物市場目前供需出現嚴重錯位現象,現有旅游商品不能有效滿足旅游者的購物需求,旅游者的旅游需求不能及時反饋給生產開發商。為了緩解旅游商品供求矛盾,需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市場調研。開展市場調研是做好旅游商品的生產和開發關鍵和基礎,只有了解了旅游者的需求才能生產出游客喜歡的旅游商品,否則就會出現生產與需求脫節,不能有效促進旅游購物市場健康發展。
(2)注重人才培養。發展是目標,人才是關鍵,培養具有旅游背景的設計人才,加強與現有工藝美術研究、設計、生產單位合作,成立旅游商品研制機構,從研制力量上加強旅游商品生產更新換代能力,設立旅游商品設計專業,為旅游商品的開發提供人才支持。
(3)開發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在旅游商品的開發和生產中,必須使商品具備“三性”、突出“三風”、力求“三化”。“三性”,即紀念性、藝術性和實用性。“三風”,即中國風格、民族風格、地方風格。“三化”即系統化、多樣化、配套化[3]。結合河南省本地旅游資源特點,設計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
3.競爭機制
企業在參與市場競爭過程中需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注重信譽,樹立品牌。河南旅游購物市場的價格欺詐和惡性競爭是影響旅游購物市場健康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混亂的市場競爭秩序導致市場的無序競爭。企業的競爭方式導致其營業利潤的獲取建立在損害旅游者正當權益基礎之上,長此以往必將對旅游購物市場的健康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2)更新銷售模式,提供特色旅游商品。應該不斷推陳出新,推出多種銷售方式,刺激旅游者購物熱情。采用互動體驗式銷售,將商品的生產和銷售結合起來,商店不僅提品和服務,更重要的是通過主題性策劃讓旅游者獲得完美的體驗,給旅游者留下難以磨滅的愉悅記憶。
(3)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在旅游商品銷售中,要充分采用電子商務方式,借助網絡平臺進行旅游商品銷售,以滿足不同旅游者的購物需求。可以開展網絡購物方式,建立河南旅游商品銷售網,旅游者可以隨時隨地購買河南特色旅游商品。
(4)搞好售后服務。旅游者在旅游地逗留時間短,流動性大,特別是有些游客購物數量多或商品易碎、易損攜帶不便,此時經營者應提供如送貨、代購代郵、代托寄存等多種形式的售后服務,最大限度的為旅游者的購物活動提供便利。
(二)政府調控機制
由于目前我國旅游購物市場的特殊性,決定了要采取政府主導型的發展模式,政府的主導作用并不是直接參與企業市場行為,而是為企業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充分發揮監督和協調作用,保障旅游購物市場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
1、建立信息傳遞機制
由于旅游購物市場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市場機制不能有效的解決信息不對稱現象帶來的各種問題,政府作為旅游購物市場利益關系協調的主體力量,在改善市場信息不對稱方面應該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建立旅游信息系統。按照統一的標準,有選擇地對這些信息進行采集、提供和分析,為旅游者做好旅游前后的準備、決策等提供在線幫助,包括主要購物商店位置及路線、優秀購物場所、各購物商店主要特色、重點商品參考價格,以及投訴電話等。
(2)強化旅游服務提供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加強河南旅游管理部門的信息監督職能,由管理部門收集以上各種旅游信息,在媒體上公布或免費供公眾查詢,如有不披露信息或錯誤信息者,提出警告或對其行為進行披露。
(3)旅游管理部門可以有針對地開展對外宣傳。通過廣播、電視、書刊報紙等媒體,也可制作電視專題片、景點廣告、風景年歷、畫片、明信片等宣傳當地的旅游形象及特色產品。
(4)建立專門旅游商品生產銷售基地,健全配套服務功能。旅游者可以在同一地段找到同類商品,有利于“貨比三家”,從而保證所需商品的價格和質量。建立旅游小商品批發城作為旅游商品銷售中心,可以將旅游小商品批發中心作為推薦的旅游購物場所由旅游者自由選擇。
2、利益保障機制
利益保障機制主要表現在法律制度保障和制度實施機制保障等方面。
(1)法律制度保障
加強旅游購物市場秩序立法工作。市場經濟條件下,應用法律手段來規范和約束市場上經濟主體的行為。
在參考國家其他旅游相關法規基礎上,結合河南旅游實際情況,尤其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①針對旅游供應商,要逐步取消旅游定點制,轉而實行推薦制,并根據旅游購物現狀加快制定反暴利的相關法律;②針對導游,要明確規定旅行社對導游監督管理的權限,并對小費和傭金的實施機制作出法規安排。③制定和出臺有關旅游商品知識權保護的政策法規,加強對旅游商品產權的保護。
(2)實施機制保障
①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立法是前提,普法是關鍵,執法是保證。建立一支高素質、有權威的行政執法隊伍,執法人員的素質高低是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的關鍵環節。②加強執法力度。任何市場規則要有效地規范人們的行為,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實施機制。通過規范市場的交易行為和經濟秩序,對不合理、不合法的逐利行為進行堅決地打擊和懲處,使利益主體對其所選擇的不當利益行為付出必要的成本,對社會形成一種示范作用。
(3)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有力維護將會打擊旅游者的消費積極性,使消費者產生消費惰性。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新的旅行社管理條例對旅行社與旅游者簽訂的合同內容進行了重新規定,要求旅行社在與旅游者簽訂的合同中必須明示購物次數和購物場所及購物時間,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消費者的合法旅游權益受到一定保護。政府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還應該注意提高處理投訴的工作效率并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
3、利益激勵機制
通過建立利益激勵機制,可以促進河南旅游購物市場利益關系的協調。旅游購物市場利益協調機制主要包括經濟激勵和信譽激勵。
(1)經濟激勵
建立旅游投訴獎勵制度。在旅游行業中旅游消費者受到欺詐后是否會投訴,取決于旅游者進行成本和收益權衡之后的均衡結果。在對旅游者的調查中可以看出,45.4%的旅游者之所以不選擇投訴的原因是嫌麻煩,政府應該給旅游者提供便捷的投訴途徑,以降低投訴的交易成本,建立給投訴者獎勵制度,以增加投訴者的收益,同時加大對欺詐者的懲罰力度。一方面可以鼓勵旅游者的投訴行為,另外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旅游經營者的不誠信行為。
(2)信譽激勵
建立河南旅游購物市場信譽評分制度,對于信譽排名前列的企業給予特別政策優惠。在特別政策優惠方面,國家旅游局政策法規司匡林先生在“第三屆北京旅游商品設計大賽研討會”上提出的三大做法很值得借鑒。其內容是:①稅收扣除,即對信譽好的旅游商品生產企業按稅前銷售收入提取技術開發經費,記入管理費用,專款專用;②稅收豁免或優惠退稅,即對信譽好的旅游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實行全部或部分所得稅返還政策;③提供貼息財政資金。凡是無不良信譽記錄的旅游商品研發和生產企業,在進行旅游商品技術改造、研發設計、試產和試銷售、擴大再生產,均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資金補助和貸款貼息申請,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核準后,由市財政將資金及時撥付相關企業。
4、利益約束機制
完善的利益約束機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利益主體的行為得到規范,自覺遵守社會的基本原則,從而有利于調節旅游購物市場利益關系,能最大程度地減少利益矛盾和沖突。
(1)法律制度約束
絕對的權力必將導致腐敗,權力一旦失去控制和約束,就必然會產生異化。為保證公共權力真正服務于公共利益,就必須健全權力制約機制,使公共權力的行使在制度規定的框架內進行。法律制度約束的具體途徑主要有三個:①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強行政法律體系建設,把政府的行為約束在法律范圍內,防止公共權力異化。②提高政府及其人員的“違規”成本,打擊各種腐敗行為,同時降低因“尋租”和“共謀”等濫用權力的行為;③加強民主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公眾、民間組織、新聞輿論部門的監督職能,完善系統內部的監督與制衡機制。
(2)信譽約束
通過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指導、社會輿論宣傳引導、行業自律倡導、企業及其從業人員自覺行動等全方位、多渠道地構筑河南旅游誠信體系。全面廣泛開展“誠信旅游年”、“讓游客滿意在河南”、“旅游誠信經營單位評選”等系列誠信旅游活動。公開行業誠信承諾,表彰誠信企業和從業人員,抵制不誠信行為,引導旅游消費者理智明白消費,建設誠信守法、和諧發展的河南旅游消費環境。
(三)發揮行業協會組織的積極作用
行業協會組織是實施市場利益規范和協調的民間組織。理論和實踐也已證明,發達的行業協會組織能夠有效的起到企業與政府之間的中介和橋梁的作用,它可以承接部分政府轉移出來的社會管理職能,提供一定的社會公共服務,維護一定群體的利益,是不可或缺的第三方私人市場治理主體。針對河南目前的實際情況,應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旅游協會的引入及正位
當前各利益相關主體擁有的社會力量不對稱,使導游、旅游者保護自己正當權益的能力非常有限;導游和旅行社間的雇傭關系,使得導游和旅行社之間的利益沖突,依靠其自身的力量無法解決。因此,制定對弱勢群體有效的社會保護機制就顯得尤為必要,而旅游協會恰是此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旅游協會的介入能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各利益相關主體力量高度失衡的格局,從而以組織的力量來制約強勢主體的不履約行為,維護弱者的權益。
2、充分發揮河南旅游休閑購物行業協會作用
調動發揮行業協會市場調研、產品行情、執行行業自律、協調產品質量和價格等方面的積極性,使廣大旅游商品生產企業能夠擺脫自身條件限制,做到研發、生產、銷售與市場接軌,建立起旅游商品行業自我保護機制、自我約束機制、自律機制。河南旅游休閑購物行業協會作為旅游購物市場利益協調機制的要組成部分,有助于規范購物市場利益主體的行為,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秩序。
三、結論和啟示
首先,專業化的分業監管遭遇日趨復雜的混業經營所贅,現行獨立的分業監管已經難以適應金融形勢發展需要。隨著金融競爭的加劇,近年來我國各行業間的界限正在變得模糊,國內機構的綜合經營、交叉經營不斷擴大,金融創新和金融經營綜合化趨勢日趨明顯。特別是外資銀行具有很強的國際性,金融交易技術復雜,不但實行混業經營,而且隨著我國銀行業務的逐漸開放,外資銀行將重點經營那些我國較少開展的新型金融業務,如金融租賃、投資組合、保險中介及金融衍生產品。國內金融機構出于市場壓力,也將加快金融創新,推出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由于金融衍生產品具有杠桿性、投機性、高風險性、虛擬性、交叉性和復雜性等特點,決定了市場上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將大量增加。顯然,目前分業監管制度下,對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明顯滯后于市場發展,監管觸覺不及,力度打折,很難實現監管的預期目的。
其次,各監管機構各行其是,導致監管遺漏、監管撞車、監管糾紛現象,降低了監管效率。在分業監管模式下,證監、保監、銀監機構均按照自己管轄的專業內容開展監管工作,所以現實中監管對象大都是對準具有主體業務的行業單位,即證監會監管證券經營公司,保監會監管保險公司,銀監會監管銀行業機構,而監管機構對這些單位中除主體業務以外的經營內容不予理會,顯然這就漏掉了主體業務以外的經營內容;從被監管單位考慮,由于各監管機構按照自身的工作安排開展監管工作,現實中也往往造成一定期間內各監管機構輪番對同一單位監管的現象發生;另外,各監管機構在具體監管活動中也難免出現對同一單位監管業務交叉現象,形成同一業務此機構監管定性甚至處罰了而彼監管機構又行監管并定性處罰,出現依據不同而定性分歧現象,客觀上導致監管糾紛現象發生。
最后,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加劇了金融行業混業經營的趨勢,也對金融行業當前的分業監管格局提出了挑戰。面對蓬勃發展的互聯網金融,對這一行業的監管應向何處去?監管政策制定時應秉持哪些原則?為了更好地對該行業進行監管,同時推動行業發展,立法層面需要哪些跟進?雖然國務院審改辦公布了“一行三會”行政審批事項的權力清單,但這仍難理清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和監管模式。事實證明,目前分業監管模式已經難以適應金融混業運行的現實情況,所以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制,提高監管部門綜合監管能力勢在必行。日前,國務院批復中國人民銀行提交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工作方案的請示》,同意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無疑是解決目前金融監管困局的及時舉措。但從金融運行情況和金融監管狀況來看,目前實施由人民銀行牽頭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尚面臨一系列問題和阻力,有待于采取必要的法規與措施予以解決和排除。
二、人民銀行牽頭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面臨的問題和難點
(一)不具備行政制約能力,人民銀行難以統馭監管協調機制國務院批復人民銀行作為金融監管牽頭人,從行政法規角度確立了人民銀行協調金融監管名正言順地位。但是,在尚處于典型官本位的基層監管體系中,人民銀行與轄區各類金融監管機構處于平級,人民銀行不具有協調的行政地位,所以當監管主體之間出現潛在沖突時,一些部門從有利于本部門出發采取一些有損其他部門利益的行動,作為監管牽頭人的人民銀行往往無能為力。
(二)沒有經濟制約手段,人民銀行協調牽頭作用大打折扣人民銀行與其他金融監管組織并列于不同的監管體系,各監管成員之間是平等的,人民銀行對其他成員不具有任何經濟約束手段,所以作為金融監管協調牽頭人的人民銀行在遭遇任何一方金融監管機構缺乏主動性和抵觸性的行為時,其金融監管協調牽頭人的角色和作用便難以有效發揮。
(三)缺乏監管專業人才,人民銀行牽頭監管協調難度大作為監管協調機制的牽頭人,人民銀行必須擁有一支懂政策、精業務的專業人才隊伍,通過具體工作實現和發揮相應作用。但是,就目前基層人民銀行來講,由于人員老化、專業知識陳舊,加上金融創新日新月異,金融交叉業務日益增加,人民銀行監管能力特別是混業經營金融監管能力遠不及要求所需,現實中往往勝任不了具體的金融監管工作。因而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中人民銀行統領監管工作和協調各個監管部門之間關系方面難免會形成諸多障礙。
(四)尚無監管信息共享機制,監管協調無米下鍋信息共享是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運行的載體和前提。然而,目前我國金融監管數據與信息共享機制尚沒有真正形成。由于金融監管的基礎設施建設落后,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網絡不能滿足金融監管協調的實際需要,致使監管機構之間缺乏協調溝通的渠道,直接影響到金融監管協調的內容覆蓋和實時運作。
三、加強金融監管協調發展的央行監管隊伍建設
(一)國家授權與推動,奠定央行牽頭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順暢發展的組織建設基礎成立高于各金融監管機構級別的協調組織,賦予人民銀行作為牽頭人必要的協調制約手段。根據基層金融監管現狀,實現有效監管需完善對監管機構監管行為的約束,所以最有效的辦法是成立一個行政級別高于各監管機構的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并由人民銀行牽頭統馭協調,成員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財政部、國資委等相關部門。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應以維護監管秩序為出發點,就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金融監管政策和法律法規、金融穩定和防范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交叉性金融產品和跨市場金融創新、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進行協調。另外,還應對金融監管機構的違法行為以及金融監管聯席會議達成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強化央行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牽頭金融監管協調能力
1.人民銀行應著手選拔、充實、培養復合型監管人才。為保障有效發揮監管協調牽頭人作用并順利開展監管交流與合作工作,人民銀行金融監管人員不僅要掌握本監管領域的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金融業務知識,還需要熟悉其他金融監管領域的相關內容。所以,人民銀行應當將復合型監管人才培養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大力引進金融監管人才、強化監管業務培訓、建立不同監管機構人員工作交流等途徑不斷提高監管人員政策水平和業務技能,以盡快具備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牽頭人的能力。
2.強化監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金融監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包括人民銀行牽頭人對信息的貢獻與統領基礎設施建設、各監管機構內部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機構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監管信息軟件開發等方面。具體內容:一是發揮人民銀行現有信息系統平臺作用,并以此為基礎建立監管成員共享的信息交流機制,使信息交流日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各級監管機構內建立金融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機構,負責金融監管信息中心監管信息的全面收集、篩選、管理以及信息系統的開發、維護等工作,確保信息共享的長期性、穩定性和安全性。三是針對不同部門的監管職能、崗位和管理層次,進行金融監管系列軟件的開發。
(三)建立央行統領下的金融監管分工機制,理順各監管主體之間的關系監管分工應當包括牽頭人、各監管機構和協調一致監管組織的職責與分工。一是處理好人民銀行與各監管部門職能上的交叉,明確相關職能主導部門及其職責權限,避免因職能交叉出現的相互推諉或監管重疊現象。如人民銀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數據統計匯總機構和金融數據對外機構,銀監會統一使用由人民銀行匯總的金融統計數據,充分發揮信息共享機制的作用,避免金融機構重復報送弊端,減輕金融機構負擔。作為監管協調機制牽頭人,人民銀行也應當是監管信息共享平臺的牽頭人,人民銀行要利用金融信息系統,整合各系統數據和信息,對接各金融監管部門的信息系統,使各方充分掌握連續性的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信息,共同維護金融穩定。二是各金融監管部門應合理分工,加強配合,實施有效監管和規范監管,形成監管合力,避免各自為政、各行其是的弊端,各金融監管部門在監管中出現的矛盾要及時提交金融監管委員會協調。三是建立健全協調一致的金融監管組織。近年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之間的業務相互交叉現象越來越復雜,為避免重復監管和監管真空,有必要通過協調一致的監管組織實施監管,所以成立一個跨監管部門的金融監管協調機構勢在必行。專門負責交叉機構和交叉業務的監管工作,客觀上避免了重復監管、遺漏監管和推諉監管現象的發生。
(四)發揮央行分支機構在中央與地方雙層金融監管模式下的協調作用目前,我國金融監管主要集中在中央層面,如“一行三會”為主體的頂層垂直監管模式。在此框架下,各地分支行或派出機構的監管行為基本上是始于頂層統一安排,統一行動,由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根據地方金融運行實際情況主動開展的金融監管活動少之又少。另外,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及行業準入政策的進一步放寬,近年來地方層面的微型金融機構數量越來越多,經營行為越來越活躍。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例,根據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7839家,貸款余額8191億元,全年新增貸款2268億元;從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到2013年底的7839家,只用了短短5年。微型金融機構數量的遍地開花與機構分布地方性失衡現象,客觀上導致不同地區金融運行特點迥異與監管負擔的輕重不均。如何根據本地區金融運行特點開展金融監管活動,確保轄區金融穩健發展?構建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的金融監管模式,強化分支機構、派出機構以及地方層面的金融監管比重,無疑是解決當前我國金融監管困局的最得體、最應時的選擇。啟動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的金融監管模式,必須發揮人民銀行基層行在工作協調、信息溝通與業務指導方面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相向而行,工作順暢,取得預期的監管效果。
作者簡介:潘啟亮,暨南大學社科處助理研究員;黃黎露,廣東省教育廳科研處主任科員。(廣州/510630)
*本文為廣東省教育廳一般項目“基于協同創新的提升我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創新能力研究”(項目批準號2012WYXM-0009)階段性成果。
摘 要:作為知識資源和創新能力的重要依托,高校同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協同創新成為學術界研究內容,同時在高校的產學研合作教育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也暴露出諸多問題。本文認為協同創新發展面臨的核心問題是多元相關利益者的利益協調問題,并從共生理論的視角探索推動高校產學研協同創新的有效方法。
關鍵詞: 協同創新;利益協調;共生理論
一、引言
創新是指人們為了發展的需要,運用已知的信息,借助不同生產要素組合不斷突破常規,發現或產生某種新穎、獨特的有社會價值或個人價值的新事物、新思想的活動。因此從本質上說,創新是不同要素或資源所有者之間的融合。因此高效的創新建立在不同要素主體協同之上,是一個協同系統。同志在清華大學百年校慶講話之后,協同創新引起了高校研究者和管理者的極大關注。教育部、財政部于2012年啟動實施“2011計劃”,提出了以機制體制改革引領協同創新,以協同創新引領高校創新能力的全面提升的要求,提出要大力推進高校和高校、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以及高校和區域發展、和國際合作的深度融合,力爭突破高校內部以及與外部的機制體制壁壘,改變“分散、封閉、低效”的現狀。
我們認為,要實現高校內部資源和外部創新力量的有機融合,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好不同個體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分配和協調問題。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產學研協同創新中存在的多元利益沖突問題,然后介紹共生理論,最后從共生理論的視角,探索推動高校產學研協同創新的有效方法,以期有效地推進協同創新的發展。
二、協同創新利益沖突分析
隨著外部環境競爭的加劇,無論是高校、科研機構還是企業,競爭的實質已成為其知識創新能力的競爭。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進行知識創新的環境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單靠自身力量已很難獲得知識創新所需的全部資源來推進知識創新全過程,協同創新活動在這種矛盾局面中產生。[1]然而,協同創新中各方的關系具有動態性和復雜性[2],由此產生了不可避免的利益沖突問題,如各方目標定位偏差、研究方法的選取矛盾、合作成果及產權的利益分配和風險分擔等問題。在參與協同創新活動時,合作契約雖然可以限制各類沖突的發生,但是契約具有不完備性,因此在合作中可能無法控制創新活動的進行,使創新結果具有不確定性。與自主創新相比,協同創新的利益沖突將主要集中在知識逃逸、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等方面。
知識逃逸是指協同一方知識在創新過程中,因為將知識共享給其它方而造成自身知識流失,并且未能獲得足夠經濟補償的現象,而目前各界對知識定價問題尚未形成統一的意見,因此在實際操作上存在諸多困難,從而導致知識產權糾紛問題層出不窮。經濟活動一般具有不確定性,即具有一定風險。協同創新過程也不例外,知識創新可能由于各種原因而導致失敗。因此風險承擔是協同創新中產生利益沖突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進行利益協調時重點解決的問題。同時協同創新的目的是通過獲取協同鏈的創新資源,進而從中獲利。收益分配作為參加協同創新的預期,需要綜合考慮各方的資源投入、合作組織的長短期利益等因素,因此在協同創新的不同階段,均有可能出現各種利益糾紛。
由于在協同創新活動中存在眾多的不確定性和意見分歧,因而容易引發各種利益沖突。這些沖突歸納起來主要有目標沖突、過程沖突和關系沖突。其中,目標沖突是指成員間由于所處的角色和自身需求不同,從而對協同創新目標的看法不同而產生的沖突;過程沖突是指在協同創新活動中,對如何完成預期任務所產生的與組織成員之間的責權利相關的意見分歧,例如資源的投放、市場的定位、研究方法的制定等,由于各成員的文化、自身定位和資源上的差異,難免對有關問題的認識產生分歧;關系沖突是指成員之間由于人際關系不協調而導致的各企業之間情感與信任方面的緊張與摩擦,是一種比較危險的沖突,因此需要通過溝通消除誤會。具體而言,這些利益沖突具體體現在幾個方面。
1.高校協同創新活動目標沖突。參與協同創新的各成員追求的目標不盡一致,高校注重產出科研成果,企業注重追求經濟效益,地方政府注重GDP增長,這容易導致各協同單位各說各話,對自己有利的就積極參與和推動,對自己無利的則消極對待,甚至產生內耗。
2.高校協同創新活動利益分配沖突。即使是協同創新中心,也有“牽頭者”和“協同者”的區別,但現有的利益分配機制,往往只重牽頭者而忽略協同者,甚至利益分配由牽頭者決定,極易形成有損于協同方的現象,極易誘發協作各方的矛盾和分歧,容易導致協同創新難以持續或強強聯合的平衡被打破的局面。
3.高校協同創新活動考核體系弊端。現在不少高校在職稱評聘、工作量考核、導師遴選時,只認可項目負責人或成果第一作者,對參與者或一概不計,或只承認前幾名,結果是每人都要當主角,都不愿意做協同者。
4.高校間協同創新活動競爭沖突。目前高校教師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對政府需求、對企業需求考慮不多,與其他高校、研究機構更多的是一種競爭關系而非協同關系,從而不利于發揮高校整體的協同關系,進而阻礙了資源的合理配置。
應該說,在各高校的科研實力均明顯增強,國家急需集中力量解決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時候,教育部提出的“2011計劃”正當其時,現在各高校也熱情高漲,紛紛為成立協同創新中心進行各類前期工作,但國內外創新管理體制改革實踐都證明,協調多元利益是實現協同創新的關鍵,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協同創新也只能是高調開場,很難取得實質性的效果。所以,要推動我國高校的協同創新,需要協調多元利益。
三、基于共生理論的協同創新利益協調機制探索(一)共生理論
“共生”原是生物學專業術語,最早由德國真菌學家德貝里(Anton de Bary,1879)提出。生物的共生現象可以簡單分成三大類:第一類叫做偏害共生;第二類叫做偏利共生;第三類叫做互利共生。后來人們逐漸認識到,共生現象不僅僅存在于自然界,同樣存在于社會科學系統和領域中。20世紀中葉以來,“共生”的概念和理論開始被廣泛借用到社會科學領域。
上世紀80年代,基于共生思想的日本企業的分包制生產模式曾經推動日本制造業的快速成長,帶動了日本經濟的騰飛,后來被美國等其他發達國家所學習。韓國在工業化的過程中,一直在學習日本模式,宣揚企業之間要從競爭走向共生,共生共榮、共同發展,從而有了韓國近幾十年來經濟的快速成長。而美國硅谷成功的關鍵在于區域內的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行業協會乃至政府等形成了扁平化和自治型的“聯合創新網絡”,使來自全球各地的創新創業者到此能夠以較低的創新成本,獲取較高的創新價值。
同時,社會科學領域“共生理論”框架也已經基本形成。袁純清(1998)和吳飛馳(2002)將生物學中的共生現象拓展為經濟學中的“共生理論”,建立了經濟學領域共生分析的理論框架。[3][4]袁純清(1998)最早借鑒生物學的共生概念及相關理論,運用數理分析,構建了經濟學分析的“共生理論”框架:以共生三要素(共生單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環境)描述共生的本質,以共生密度、共生界面、共生組織模式(點共生、間歇共生、連續共生和一體化共生)、共生行為模式(寄生、偏利共生、非對稱性互惠共生和對稱性互惠共生)分析共生關系狀態。[5]他也應用共生理論對日本、德國、美國、意大利、韓國和印度的小型經濟進行了對比分析。后來,袁純清(2002)又將共生理論引入金融領域,研究了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改革。他在共生分析中得出一些基本結論:共生的本質是協同與合作分工,協同是自然與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力之一;互利共生是自然與人類社會共生現象的必然趨勢等,將給人們提供一種對于自然、社會現象認識的新的境界、新的思維和新的方法。[6]
(二)協同創新利益協調機制探索
根據教育部“高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 協同創新需要通過突破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充分釋放彼此間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活力而實現深度合作,大力推進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地方政府以及國外科研機構的深度合作,實現創新要素最大限度的整合。
但國內外創新管理體制改革實踐都證明,協調多元利益是實現協同創新的關鍵,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協同創新也只能高調開場,難以取得實質性的效果。所以,要推動我國協同創新的發展,需要相關政策的配套和落實。本文認為,共生理論與協同創新的內在聯系是兩者相結合的根本原因,其實質是協同創新所應遵循的理念,這些利益協調機制都可以通過共生理論來予以解決。
1.協同創新共生系統的構建
根據袁純清構建的 “共生理論”框架[7],本文從共生單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環境探索協同創新共生系統的構建,以期更好地解決多元利益協調機制問題。
(1)共生單元選擇
高校協同創新項目中,在關注評判共生單元選擇質量好壞的因素-研發實力的同時,也應著重考慮企業文化的相容性,比如說共同的戰略目標、相似的管理方式,如果企業文化融合恰當,那么成員間會向共同的目標去努力,從而減少矛盾的發生,促進協同創新活動良好的發展;相反,如果聯盟內出現明顯的文化沖突時,比如企業價值觀和工作方式格格不入,各方都會產生抵觸情緒,進而會導致協同創新活動的不穩定,乃至破裂與失敗。因此,企業文化的相容性在構成組織間共生關系中起著關鍵和主導作用,在組建時一定要考慮選擇具有相似價值觀和戰略目標的成員,增加員工之間的磨合,為協同創新的發展提供更好的保證。
(2)共生模式選擇
相對于偏害共生和偏利共生,協同創新組織運行的理想模式是互利共生模式。在互利共生模式下運行的協同創新容易產生共生能量,且存在雙向的利益交流機制。也可以將既得的利益在成員之間進行合理的分配,這種既利己又利他的共生模式是協同創新得以存在的客觀要求。
首先,各成員要遵循比較優勢的原則。[8]比較優勢理論最早是針對兩國貿易關系提出來的,后來拓展到其他方面的應用。本文認為協同創新活動在比較優勢的原則上構建,整合優勢資源,可以使各個成員揚長避短,進行合理的分工合作,從而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尋求一種共生關系,以便獲取共生效益。
其次,各成員要遵循互利的原則。從前可知,共生可泛指在一定環境中具有有機聯系的同一類型的不同對象之間、不同類型的對象之間相互承認、利益互惠的共存關系,他們彼此形成一個共生體,結構元素各自之間的協調、協作可以形成拉動效應,推動合作組織共同前進,使個個獲益,整體加強,共同發展。
(3)共生環境的構建
目前我國政府積極倡導國內進行技術創新,在政策和經費投入上大力支持,鼓勵高校、企業和研究院所組建“產學研結合”等各種形式的協同創新活動來進行技術合作創新,對協同創新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起的是正向作用。但是也應看到我國協同創新活動所處的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還存在不完善的一面,制約了協同創新活動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資本市場和金融體系、勞動力市場、相關法律不健全不完善和信息不充分等方面。
本文認為,在改善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方面,政府的支持和推動尤為關鍵。我國政府應加強宏觀層面的政策指導和協調,設立相關的國家機構,不斷完善資本市場和金融體系、勞動力市場和相關法制建設,為協同創新的有機運行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另外,建立廣泛的信息交流制度,提供決策咨詢服務、信息服務,從各個方面不斷改善協同創新活動的社會經濟環境。
2.協同創新利益協調機制的構建
協同創新的利益協調機制貫穿于整個創新活動,因此相關成員之間的信任、有效溝通以及有效的調解對于協同創新活動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首先應建立信任機制,抑制個別成員的機會主義行為,提高成員間協同的有效性,比如建立健全信任評估審核體系等措施。其次應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比如搭建平等的溝通平臺等措施,通過對相關成員的協調加強彼此之間的溝通,促進企業積極參與協同知識創新,同時在利益沖突出現時,也應盡最大努力去溝通協調,減少對于協同創新活動的損失。最后也需要建立利益分配與補償機制,當沖突出現時選擇恰當的協調方式進行及時、有效的調解,保障創新活動不因個別成員間的利益沖突而停滯不前。
四、高校參與協同創新多元模式的構建
高校參與協同創新活動中,在與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合作模式中,應突破單一模式的限制,通過各種靈活的模式探索更加適合自身特點的合作模式。其中,根據主導成員的不同可以分為高校主導型模式、科研院所主導型模式、企業主導型模式和政府主導型模式等類型。[9]各種模式具有不同的特點和適用條件,例如政府主導型在涉及公共項目和高額研究經費的情況下占有優勢,企業主導型在市場定位和市場投放方面占有明顯優勢,因此在合作中可以根據項目和自身特點,積極探索適應協同創新的多元化模式,更好的推動協同創新的發展。
五、總結
從本質上說,創新是不同要素或資源所有者之間的融合。因此高效的創新建立在不同主體協同之上,是一個協同系統。本文首先分析了影響協同創新發展的核心問題,即利益協調機制問題,進而探討了共生理論,最后通過共生理論視角,從協同創新共生系統的構建、協同創新利益協調機制的構建和高校參與協同創新多元模式的構建三個方面,探索推動高校產學研協同創新的有效方法,以期突破高校內部以及與外部的機制體制壁壘,改變“分散、封閉、低效”的現狀,真正有效地推進高校協同創新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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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財政對“三農”投入大幅增加,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總體是好的,但存在著一些不規范、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有的投向不準、亂用濫用、損失浪費嚴重,有的滯留緩撥、結存沉淀、長期在賬上“趴窩”,特別是挪用、截留、套取、貪污等問題時有發生,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本文旨涉農資金管理政策建議在通過梳理天津市涉農資金管理現狀,在分析原因的基礎上,提出加強涉農資金管理的政策建議,助力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
關鍵詞:
涉農資金;管理;建議
一、存在問題
近年來,天津市不斷加強涉農資金管理,從總體上看,涉農資金管理水平穩步提升,為天津市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夯實了堅實基礎。與此同時,隨著涉農資金管理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要求越來越高,本市涉農資金管理同全國各省市類似,存在一些管理需要與管理現狀不相適應的地方,主要表現為:問題之一:部門之間缺乏制度化工作協調機制和權責分擔機制。如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土地手續不齊全影響施工、工程實施進度緩慢等情況,由于尚未建立解決此類問題制度化協調機制,容易出現推諉扯皮,資金撥付不足額、不及時,形成滯留、延壓項目資金等問題。同時,涉農項目管理部門與資金管理部門權責不清晰,也容易造成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等問題。問題之二:部分涉農項目評審論證欠科學,推動落實不到位。特別是部分涉農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不細致,如土地占用不符合政策規定、確定項目施工隊缺乏公開透明等等,往往容易引發土地糾紛、施工沖突等矛盾,影響涉農項目按照計劃組織實施。加之涉農項目受季節性影響較大,導致未按規定時間啟動項目和未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等問題。問題之三:涉農項目資金管理碎片化,資金管理制度仍缺乏完整性、系統性、科學性和規范性。涉農項目類型多、資金量大,客觀上容易出現監管盲點和形成監管漏洞,特別是在缺乏完整、系統、科學、規范的涉農資金管理制度體系的條件下,加之“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的局面一時難以改變,涉農項目資金管理碎片化問題比較突出,難以形成涉農資金監管合力,導致涉農項目財務管理不符合規定問題時有發生。問題之四:涉農資金整合工作仍處于探索階段,未取得突破性進展,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目前,本市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重點是將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進行整合,側重于增量資金統籌整合,而目前,尚未形成涉農存量資金整合與預算管理掛鉤機制,難以將涉農領域存量結余資金高效整合使用。問題之五:涉農項目資金配套有關規定亟需清理整合。目前,涉農項目申報立項時往往要求區財政或項目單位配套資金,中央和市級涉農項目均需要落實到具體的項目承擔單位,過多過繁的配套資金要求,造成項目單位配套資金壓力較大,導致配套資金難以落實,輕則難以完成項目建設內容,重則存在騙取套取財政資金風險,形成涉農項目資金監管隱患。問題之六:鄉鎮基層組織對涉農項目基礎數據信息的收集、整理、分類、報告和建檔等臺賬工作不重視,導致個別區出現農戶繳費保險單據發票不齊以及中標合同檔案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二、政策建議
加強涉農資金監管,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管理長效機制。只有通過建立健全涉農項目科學論證機制、工作協調機制、制度研究機制、資金整合機制以及數據管理機制,并注重工作機制之間的協同性和聯動性,最大限度發揮各項機制作用,才能進一步提高涉農資金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涉農項目科學論證機制
科學論證關乎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科學論證有助于促進涉農項目預算編制科學性,提高涉農項目預算執行均衡性。涉農項目科學論證機制可以從組織管理、論證標準、論證程序、論證方式、專家管理等方面著手,通過總結涉農項目論證實踐成果,逐步歸納、整合,形成一套科學規范、務實管用的涉農項目科學論證機制,提高涉農資金投入使用科學性。
(二)建立健全涉農項目工作協調機制
從實踐來看,涉農項目涉及申報單位、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等多部門,既包括項目立項、計劃批復、組織實施、項目驗收等項目管理環節,又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金審計、竣工結算等資金管理環節,建立健全申報單位、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可以更深入、細致推動項目落地,特別是及時解決涉農項目組織開展過程中出現的土地糾紛、施工沖突等矛盾,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提高涉農資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涉農項目制度研究機制
制度建設是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保證。涉農項目具有“點多、面廣、線長”的特點。扎好涉農資金管理的“制度籠子”,應堅持完整性、系統性、科學性和規范性四項原則。對尚未制定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項目,應按照程序及時研究制定,確保涉農資金管理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對已制定的資金管理制度,應定期評估整合,針對工作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提高涉農資金管理制度時效性。
(四)建立健全涉農項目資金整合機制
推進涉農項目資金整合的目的是統籌涉農資金用于重點項目、急需領域,有助于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應堅持頂層設計與實踐探索相協調、相統一的原則,著力打造現代都市新農業資金整合平臺。一方面圍繞現代都市型農業構建涉農資金整合平臺,發揮頂層設計引導作用;另一方面注重總結在實踐中探索的成果和經驗,挖掘現代都市型農業實踐內涵,拓展涉農資金支持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的路徑,發揮實踐探索的推動作用。
(五)建立健全涉農項目數據管理機制
通過收集、整理涉農項目基礎數據信息,做好分類、建檔工作,確保涉農項目基礎信息完整、真實、準確,以滿足涉農項目基礎信息篩選、查詢、分析、等工作需要。同時,要做好涉農項目資料及財務會計資料的檔案管理等基礎性工作,通過入戶訪問、發放問卷、開展統計、調查研究等多種方式,了解掌握基層的實際情況,提高涉農資金投入公平性和精準性。
作者:李偉 閆自仁 單位:天津市財政局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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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區域旅游;協調開發;利益協調機制;中小企業
中圖分類號:F590.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8-0188-03
引言
各個地區開展旅游業的核心是旅游資源,而不同的旅游資源一般具有互代性或互補性的特點,對于擁有互代性旅游資源的地區來說,如果在地理空間上相鄰,則容易被認知為具有相似形象的旅游地,產生同等級旅游地之間的替代選擇,因此具有可替代性旅游資源的地區之間的區域協調往往能收到顯著的成效。此外,對于擁有互補性質的旅游資源的地區來說,由于各地區旅游資源的性質單一、客源市場有限,而開發其他種類的旅游資源不僅要耗費大量成本,還要根據當地旅游資源的特點,因而互補性的旅游地區之間的聯合營銷、協調發展已經被很多地區提上日程并開展起來,以實現地區之間的優勢互補、擴大市場分額。
一、區域旅游非協調發展的表現
1.各自為政
由于旅游業的經濟性特點,許多地方政府都將發展旅游業作為其提高政績和地方GDP的手段,因此在發展旅游業的過程中出現了各行政區劃各自為政的現象:只為獲取一己私利而不考慮旅游業發展的系統性、當地旅游資源的特點和旅游市場需求而產生的盲目開發、重復建設與惡性競爭,從而使區域旅游整體形象下降,影響各次區域的旅游業發展。
2.管理無序
我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渡期內,體制原因所造成的條塊割據式的管理弊端依然十分突出,再加上各合作主體在區域旅游合作中的地位是對等的,機構的平行和交叉帶來了管理上的“重疊”與“真空”導致了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事權不分等現象。雖然各合作方常會組建一個旅游協作會性質的共同管理機構,但它只是一個半官方、半民間性質的組織,無行政管理權,對地方政府的權威不足,導致管理失效。
3.開發無序
區域旅游協調發展經常在聯合開發線路、聯合促銷等方面達成協議,但是在區域范圍內卻難以組織其權威性的整體旅游規劃。由于對區域性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缺乏總體規劃與分工,各地區對旅游資源的使用各成體系,景點的建設常出現近距離重復,造成旅游資源配置的不合理甚至浪費。另外,由于各地區對區域性資源的分割使用導致區域性資源、區域性產品的整體特色無法體現,直接影響到區域總體旅游產品體系的形成。
4.競爭無序
區域相當于一個市場,地區與地區之間的聯系通常是通過區域市場進行的。但是,由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地區間在旅游資源共享、旅游基礎設施共享、旅游客源市場共享等方面出現了“偽合作”的傾向,常會為了各自利益發生爭奪客源、爭奪資源的惡性競爭,使原本就難以統一的區域市場發生混亂。
二、區域旅游非協調發展的原因
1.行政區經濟的負面影響
我國尚處于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政府職能轉變尚未完成,市場機制發育遠未達到成熟和完善,盡管像過去那樣政府包攬一切經濟事務的狀況已經有了很大變化,但經濟由政府主導的方式并沒有根本性的改變。特別是隨著權力下放、財政改革、經濟增長和GDP指標成為考核地方政府政績的關鍵要素,各地方政府比過去更加關注本地經濟增長,并通過更多手段干預當地經濟的發展,形成高度分割的“行政區經濟”。行政區政府的局部協調與隨機協調在整個區域經濟中具有很強的局限性,許多調控職能缺失或不能直接到位,造成區域旅游發展中的協調失靈問題。
2.區域協調整合難度加大
區域旅游協調發展,不僅僅是協調主體數量上的增加,而是協調主體結構上的復雜化、差異的擴大化。由于參與協調發展的各個地區在地理環境、資源賦存、歷史基礎、經濟水平上千差萬別,發展目標和發展戰略均不相同,因而其在區域旅游協調中的心理狀態、利益驅動、價值取向、政策措施等難于完全協調一致,從而導致協調成本上升,合作難度加大。
3.合作各方忽視利益機制
區域旅游協調本質上是利益協調。以往的區域旅游規劃只注重空間、產業等的協調,大多提出一個“整體利益”,倡導個體利益服從整體利益,而缺乏對利益的正確評估和有效的分配機制,不能保障各利益主體都能得到大于成本的績效或補償,從而導致地方政府缺少合作的積極性。
4.經濟效用函數的復雜化
在區域旅游協調發展過程中,政府的決策往往追求綜合效用最大化,即要同時考慮三重因素:(1)實現當地旅游業的發展,促進經濟增長。(2)通過發展旅游業滿足政府層面自身的利益。(3)在發展旅游業的過程中兼顧市民和投資者的偏好。這種復雜的效用函數使得政府決策不能完全用經濟來考量。在區域旅游發展過程中,如果其他城市發展得更快,就比自己獲益或升遷的機會要大,這就會影響到地方政府的合作態度。
5.微觀合作主體有限理性
參與區域旅游合作的個人、企業和政府都是具有一定理性的主體,力圖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但由于信息不對稱、市場機制不完善等多種原因,各方在追求自身利益時的理性又是有限的,從而使得區域旅游協調發展過程中各利益主體間既可能合作,也可能沖突。
三、區域旅游協調發展機制分析
區域旅游協調的主體由兩個方面構成:即地方政府和旅游企業。我國旅游業是政府主導型產業,政府是區域旅游協調的第一主體,旅游企業是第二主體。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的合作是區域旅游發展的兩只“輪子”。此外,還必須有一個鏈接機制,即市場機制和協調機制。健全的市場是旅游企業合作的基礎,高效的協調機制是合作關系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鏈接機制運作得好則推動區域旅游業的發展,反之則會導致區域旅游協調發展名存實亡。
(一)政府層面
1.建立區域旅游利益分享機制
區域旅游協調本質上是利益的協調。以往的區域旅游規劃只看重空間、產業、生態環境和設施的協調,而忽視了利益的協調。區域內部各個城市實際上都是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具有獨立利益的行為主體,都具有謀求本地經濟快速增長和效益最大化的動機,但是現實中個體城市的旅游業發展創造的效益卻往往難以達成區域整體的效益。因此,區域利益分享機制的構建,才能從根本上協調區域內各地區的旅游發展問題,找到解決區域旅游協調問題的突破口。
“區域旅游利益分享機制”是指合作成員通過整合區域旅游業發展政策、規范區域旅游業制度建設來實現地方與地方、企業與企業的利益轉移,從而實現利益在各個合作成員之間的合理分配。各合作成員在共同發展區域旅游業的前提下,通過協商制定區域旅游利益分享機制,以實現區域旅游利益在各合作成員之間的合理分配,解決各地方政府在合作中的利益沖突,為區域旅游協調發展提供保證。此外,區域旅游利益分享應該以讓渡原則為前提,即成員地區應該本著勞動分工的原則拆除市場壁壘,讓生產要素在市場機制作用下自由流動與組合,形成一種充分、有效、公平競爭基礎上的利益讓渡。同時,利益分享機制強調地方政府職能轉變,相應的,政府行為方式就會發生變化:首先,地方政府對旅游業的投資主要應集中于基礎產業、基礎設施等方面。其次,地方政府應該把培養旅游市場作為財源建設的重點,并通過制度創新來消除市場發展的障礙,沖破市場封鎖。最后,地方政府投資的重點不應是建企業,而是要為社會提供服務,為旅游企業生產經營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
2.建立利益補償機制
利益補償機制應包括的含義是:中央政府以公平行為原則,以市場調節為基礎,通過建立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以及調整包括區域旅游協調政策、旅游產業政策在內的宏觀政策,來實現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的利益轉移,并特別強調旅游業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之間的利益補償與平衡。建立利益補償機制的主要手段有:
(1)加大國家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分稅制的一項重要內容,轉移支付的實質是中央對地方的各種補助。目前,中央政府為保證地方政府的既得財力而采取的“稅收返還”做法,盡管也屬于轉移支付的一種方式,但對這部分返還的收入中央不指定用途,完全由地方統籌安排,對地方政府行為的約束力不強,并且在具體實施上也不規范,如返還比例仍采用傳統的基數法核定,不利于財力的公平合理分配。因此,從長遠看我國必須建立起根據地區的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客觀因素作為核定技術的科學、規范的轉移支付制度。
(2)在受益多的地區征收調節稅。為了建立自然資源的有償使用制度,國家對礦產、油、氣等資源的使用者均征收了資源稅;同樣,為了建立旅游資源的有償使用制度,國家也應對旅游資源的受益者征收資源稅。對于區域旅游而言,應按照“誰合作、誰受益”的原則,將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區域旅游業建設的投入和補償,以提高區域的整體性意識,并能減少中央財政的支出負擔。
(二)企業層面
1.在區域旅游協調發展過程中,任何一個旅游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利益相關者的投入或參與,旅游企業要追求利益相關者的整體利益,而不僅僅是某個個體的利益,因此就需要在區域中協調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各旅游企業要尋找利益共同點,各自提出在利益點想要達到的企業目標并相互磨合各自的目標,同時要建立相互信任的關系。其次,各企業應達成合作協議。這個協議通常應該是書面的,協議的目的不是為了相互控制,而是努力協調不一致的地方,更好的大到整體目標。此外,各旅游企業間還要相互溝通和包容,以正確地對待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分歧。
2.打造核心競爭力,提高企業競爭優勢。各個旅游企業和旅游景區應該著力挖掘各自的歷史淵源和獨特文化,確定各自的目標市場。在規模經濟能力、產品差異能力和文化戰略能力方面加以提高和深化,以增強核心競爭力,提高進入門檻。另外,旅游企業還要加強權威機構對企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市場分析,在體制改革與經濟發展過程中,必須有一批熟悉行業和旅游目的地狀況、專門研究旅游業生產與經營、了解技術進步與革新的專家對建設項目進行論證與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以提高旅游企業投資和開發的前瞻性和科學性。
(三)市場機制
區域旅游利益的突圍應重視市場的作用,而以價格為主要手段的市場機制能有效引導旅游企業進行旅游資源流向的合理選擇。旅游價格調節機制可以分三個層次:一是對旅游市場供求的調節。從旅游經濟總量上對旅游價格總水平進行調控。二是直接調控價格。即對不能形成市場競爭,或市場競爭不充分及特殊時期對整個旅游經濟影響比較大的旅游產業價格采取政府直接的價格調控措施。三是價格管理。由于市場價格機制的正常作用要以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條件,因此需要政府加強對價格的管理。
(四)協調機制
建立區域旅游發展的協調機制,可以以高層聯系會議、輪值主席制度等形式加強地區間的溝通和協調,制定共同行動準則,解決旅游發展過程中政府公共服務和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同時研究地區間統一的財政稅收政策、市場政策,盡可能統一標準,為旅游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此外,為了更好地促進區域整合功能的形成,可以在區域內成立旅游協調發展委員會。這一區域協調組織必須有法人地位及相應的權利,使區域內旅游業發展真正做到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統一營銷、統一管理。
四、結語
區域協調的本質是利益協調,忽視或回避利益的協調舉措均會失敗。要整整有效地推動區域旅游走向協調發展之路,必須建立相對完善的利益評判與分配、補償機制,確保合作各方的綜合收益大于合作成本,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促進區域旅游業的協調發展和共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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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Mechanism of Synergic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Tourism
Xu Yi1,LI Yong-jun2
(1.Tourism College,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47, China; 2.Tourism College, Chongqing University,Qingdao 266071, China)
我國金融業綜合化經營的現狀
我國金融業由銀行、證券、保險三大行業組成。截至2014年年末,三大行業資產總額為187萬億元,其中銀行業總資產172萬億元,占比超過九成。銀行貸款在社會融資總規模中占絕大部分。目前,隨著金融改革和金融創新的力度不斷加大,金融衍生產品的不斷創新和經營業務范圍的擴展,我國金融業已經突破了分業經營的底線,混業經營模式開始逐步取代分業經營模式,從大趨勢來看,放松對金融混業經營的管制是世界性的趨勢。因此,深度結合的銀行、證券和保險行業將進一步加強銀行的競爭力和一站式金融服務的能力,同時也有利于提升盈利水平。自2005年以來,國務院先后批準商業銀行開展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險公司的試點工作。由此,商業銀行的綜合化經營開始加速推進。
在混業經營的大趨勢下,國內各家銀行都在朝著綜合化、集團化經營方向發展。混業經營成為金融機構未來發展的一大方向。銀行業綜合經營之后,如何識別風險能力,規避監管套利也將給監管層帶來新的考驗。目前我國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一行三會”各自金融監管的界限十分明確,對大的銀行集團混業經營監管缺乏手段。因此,金融監管體制也要緊跟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變化,隨著時代的進步逐步加以完善。當前三大監管機構有效協調且存在聯動機制,可以有效控制風險并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從長遠來看,統一的監管模式將是未來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新趨勢。
目前,國內越來越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發展成了兼營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租賃、投行等綜合金融業務的金融“航母級”企業。當前,我國金融混業經營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存在著三種具體模式,即商業銀行控股模式、非銀行金融機構控股模式、實業部門控股金融機構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對金融監管帶來了日益嚴峻的挑戰。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金融多元化發展趨勢,金融衍生產品不斷出現,金融服務的行業邊界日漸模糊。
基于這一戰略認識,未來幾年,我國要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具備應對外部沖擊的系統性抗風險能力:調整好國內的經濟結構,以及各領域的市場化改革,這是最基礎條件;把握好金融業開放的節奏、次序和政策銜接,筑好“防火墻”;在國際金融舞臺上構建“中國話語權”,推動國際金融秩序改革,化解外部沖擊壓力。同時,面對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挑戰,強化我國金融業應對內部沖擊的能力。從中長期的演進趨勢看,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多元化程度的發展,如同許多發達國家金融市場所走過的道路一樣,金融部門之間的界線將不再涇渭分明,金融風險結構更加復雜、風險傳導更加隱蔽、系統性風險防范的重要性更加凸顯,銀行業理財規模的擴張、保險公司規模的擴大、擔保公司、期貨市場、文化交易市場、新股IPO的發行與解禁、債券市場直接融資比例的上升,國際板在未來的推出等因素變化,我國金融體系面臨的風險更為嚴峻,風險控制任務更加繁重。
完善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建議
建立和完善綜合性的金融監管體系。監管部門應從重視分業監管向綜合監管轉變。十年來,我國實行“一行三會”分業管理體制,對發揮各自專業監管優勢、提高監管效率具有明顯效果。但同時,分業監管體制偏重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和業務經營的合規性審批,“一行三會”之間監管標準難以統一規范,容易出現監管漏洞、產生重復監管,且易出現相互爭權或推諉扯皮的現象。
近年來,我國金融監管部門除加強傳統業務監管外,強化了“表外業務風險”監管,顯示了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表外業務的銀行理財以及銀證、銀基、銀保、銀信等合作類交叉性業務領域風險可能引發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高度關注。截至2013年1月末銀行理財產品余額達7.4萬億元人民幣,超過信托業、保險業資產規模。目前許多交叉、跨界的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越來越多,通過機構合并、業務重組等方式,各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也日益錯綜復雜。混業金融機構的風險越來越嚴重,但卻沒有任何一個金融監管機構能夠綜合評估整個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對現行分業監管模式提出了嚴峻挑戰。從長遠看,我國必須走金融統一監管或綜合監管之路,變分業監管為統一監管。從我國實際看,監管部門從分業監管向統一監管轉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就目前具體情況而言,我國不可能實行“驟變式”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而應該根據國內金融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緩和的、漸進式變革,逐步完善混業經營下的金融監管體制。
建立和完善行為金融監管體系。將各部門從重視專業監管向行為監管轉變。在傳統分業監管體制中,主要采取機構監管模式,也就是按照不同金融機構類型如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來劃分金融監管對象,不同的監管機構管理不同的金融對象。隨著金融業務界限日趨模糊以及不同金融機構功能的一體化,就需要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
從功能的角度從事監管,可以涵蓋所有的金融產品、業務及非金融機構的金融活動,有效地解決混業經營條件下金融創新產品的監管歸屬問題,促進金融機構組織的必要的變革,避免監管缺位或者重復交叉監管現象。金融監管對象由特定類型的金融機構轉變為特定類型的金融業務,有利于節約監管資源,提升監管效率,適應金融不斷創新的需要,把新業務、新產品、新機構及時納入到金融監管體系之中。及時處理和解決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目前,我國尚處于從分業經營到混合經營的過渡階段,通過修訂法律法規、完善制度設計和加強政策協調,推動建立高效順暢的監管協作制度框架。
建立和完善金融監管過程控制體系。監管部門從重視行政審批向過程控制轉變。我國傳統上一直比較重視對金融機構的合規性監管和現場監管,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產品的日益增加,金融市場的風險也隨之增大,僅僅依靠傳統的監管方式已不能有效防范金融風險和維護金融安全,須向合規性監管與風險性監管轉軌,采取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并重的現代監管方式。長期以來,我國金融監管主要依靠行政審批即市場準入,風險性監管尚不完善,對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監管嚴重缺乏。金融監管重點必須跟上金融機構商業模式的重大變化,否則,風險積累到一定程度必然會大規模地爆發危機。根據當前金融發展的形勢與要求,工作重心應主要圍繞風險監管展開,必須從監管的制度、手段、方法等方面進行相應的調整,并逐步完善風險預警機制、風險評價機制、風險化解機制、風險隔離機制,整體上把握金融市場風險,逐步化解和減少各種金融風險。明確由人民銀行承擔宏觀審慎管理職能,負責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推動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協調配合等。
建立和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在政策協調方面,為了推動監管協調和防范風險跨市場傳染,我國監管部門間的協調機制進行過幾次重要改進。特別是在2013年8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建立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的目的是在既未打破原有監管體制又未新增機構的情況下,加強系統性風險的分析和防范,并強化宏觀審慎監管。一是聯席會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開展工作,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二是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工作。三是聯席會議由中央銀行牽頭,充分發揮中央銀行優勢;同時采用靈活的工作方式,一方面聯席會議通過季度例會或臨時會議等方式開展工作,落實國務院交辦事項,履行工作職責;另一方面,聯席會議建立簡報制度,及時匯報、通報金融監管協調信息和工作進展情況。
關鍵詞:建筑業;產業結構;利益協調機制;發展策略
一、河南建筑業產業的現狀
與全國各地區比較,2008年河南省建筑業總產值排名第7,連續兩年增長速度排在前4位;勞動生產率在全國排名第13位,跨省完成的建筑業產值排第6位,就業人數在全國排名第5位,外向度排序為第15位。從省內看,2000年到2008年,河南建筑業總產值勞動生產率不足第二產業總產值勞動生產率的45%,且對GDP的貢獻率逐漸下滑。河南省建筑業的發展是在同期勞動生產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動力裝備水平高于全國水平,投入資產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實現的,這說明建筑業發展仍主要是靠高投入拉動。
河南省建筑業產業結構比較單一,2008年河南省建筑業細分行業的分布狀況見表1和表2。從表中看出,有專業特色的施工企業不多,大部分企業從事的是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從事房屋建筑的比例達到69.2%。在河南省專業承包企業中,具有裝飾裝修資質的企業數量最多,達1225家,占39.8%。另根據中國統計年鑒可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產值占建筑業總產值的50.07%,土木工程施工產值占35.57%,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產值占8.79%,建筑裝飾工程施工產值占2.26%,其他產值占6.61%,表明河南建筑業的發展主要依靠土木建筑工程施工。
另外市場結構不合理,總承包企業特級和一級資質僅占14.9%,在總承包類企業中本省三級企業占58.2%,完成的產值僅占19.7%。產業集中度低,2007年全省18家特級企業年總產值為404.8億元,產值在10億以上的企業為36家,50億元以上的2家。
二、河南建筑業產業內部利益協調機制構建思路
根據河南省建筑業產業的實際情況,利益協調機制的設計應該選擇政府利用立法或者政策適當的干預和引導市場的利益協調手段。
第一,地方政府與企業利益分享機制。為保證產業整體和細分行業的效率,政府可以建立市場出清制度,降低利潤率較低行業退出壁壘。比如對于企業大量集中的利潤率和技術門檻相對較低的房屋建筑行業,政府可通過降低退出壁壘,對于采取破產清算的企業退出時給予一定補償,鼓勵其改行,引導資本流向利潤率較高行業,從而提高該行業市場質量,促使正當競爭,保證行業效益。
第二,產業政策與企業“比較優勢”相結合機制。政府可以通過對不同行業收取不同稅收來平衡行業間效益,同時引導企業發展自身的“比較優勢”,這樣既促進該行業正當競爭,又提高各細分行業效率,從而保證產業的整體效益。
第三,合理的合作競爭機制。如果兩企業都是綜合性承包商,可以選擇兼并發展成特大型綜合性總承包商,或者重組自己的“比較優勢”形成壟斷性專業承包商。如果選擇兼并,就由市場分配兼并企業之間的利潤。對于選擇重組“比較優勢”向專業化方向發展的企業給予一定補償機制,比如在一定的期限內給稅收優惠。企業同時選擇利潤率較高的行業的概率較大,其次才是按各自“比較優勢”選擇行業。
三、利益協調機制下建筑業利益分配的博弈分析
(一)地方政府與企業博弈分析
一個地區建筑產業結構的形成是在多個經濟利益主體博弈作用下完成的,博弈主體主要有地方政府(代表地區利益)和企業(代表私有利益)。假定博弈主體行為符合經濟人假設、自主適應性假設、主體行為一致性假設,則博弈分析如圖1所示。
如果政府進行利益分享和補償,給被限制進入該行業的企業補償60單位,則在圖中收益分布條件下,該企業會選擇“不進入”,從而實現(限制,不進入)的均衡點。政府做出讓步,利益有所減少,但促使建筑業整體的發展,保證政府和企業的整體利益。
(二)資金約束條件下企業間博弈分析
表3是A、B兩企業在利益協調機制下博弈的得益矩陣。政府通過利益協調機制(稅收)改變企業策略選擇的概率,實現不同行業間的利益分配,減少不必要競爭的概率,間接促進行業和企業的效率,提高地方政府和企業的整體利益。
當t=1.5時,通過計算得,企業A以(5/13,8/13)的概率隨機選擇行業甲和乙,企業B以(8/13,5/13)的概率隨機選擇行業甲和乙。企業A的預期收益為
EA=■=9.58>9.23(t=0時,EA=9.23,下同)。
同理,企業B和政府的預期收益分別為:
EB=■=9.81>9.69(t=0),
E政府=EA+EB=■=19.38>18.92(t=0)。
此時,A、B同時選擇一個行業的機率為最小:
R=R(甲,甲)+R(乙,乙)=■=0.47<0.58(t=0);
A、B選擇(甲、乙)的機率則增加為:
R(甲,乙)=■=0.15>0.09(t=0)。
(三)資金充裕的承包商間博弈分析
當政府實行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利益分享和補償時,會實現整體的帕累托最優。例如,政府對甲行業征收7個單位的稅,而對乙行業則只征5個單位的稅,那么A、B兩企業的得益矩陣則變為表4。
在這個博弈模型中,對于A,選擇“進入甲、乙”嚴格優于選擇“進入乙”,選擇“進入甲”嚴格優于選擇“不進入”;而對于B,選擇“進入甲、乙”嚴格優于選擇“進入甲”,選擇“進入乙”嚴格優于選擇“不進入”。因此,該博弈模型的收益矩陣轉化為表5。
顯然,對于企業A和B來說,選擇(甲,乙)就成為了雙方的最優策略,此時A、B分別選擇了具有“比較優勢”行業,更有利于具有“比較優勢”的企業發展成專業化承包商。
四、河南建筑業產業發展策略
通過對利益協調機制下的博弈分析,提出如下河南建筑業產業發展策略:第一,政府進行利益分享和補償。政府做出讓步,利益有所減少,但促使了建筑業產業整體的發展。政府實行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利益分享和補償,會實現整體的帕累托最優。第二,產業政策與企業“比較優勢”相結合。政府通過利益協調機制中的稅收機制,改變承包商策略選擇的概率,促使“比較優勢”企業發揮自身優勢,提高企業效率。同時實現不同行業間的利益分配,減少不必要競爭的概率,促進行業和企業的效率,提高地方政府和企業的整體利益。第三,適度壟斷與競爭并存。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和社會需求,企業選擇發展成為綜合性企業和專業化企業。企業分別選擇具有“比較優勢”行業,有利于具有“比較優勢”企業發展成專業化承包商。綜合化專業化相結合,少量企業發展成為真正的總承包商,更多的企業通過重組和剝離不良板塊來加快企業專業化和高效化。通過綜合性企業與專業性企業的合作,適量的專業企業間的競爭,規避不必要的、不合理的激烈競爭,形成產業和細分行業間協調發展。第四,產業集群,建立穩定合作。通過合理的合作和競爭,鼓勵不同專業、不同規模層次的企業合作,使綜合性企業和專業性企業之間形成穩定的合作關系,適量的相同專業的企業形成合理的競爭關系,最終形成產業集群。產業集群模式既能促進綜合性企業謀求在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上的競爭優勢,又能促進專業化企業在該細分行業的影響力,改變河南建筑業在國內長期存在的“內訌式”競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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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貨幣政策;銀行監管;協調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以及相應地將銀行監管職能從中國人民銀行分立出來,客觀上提出了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進行有效協調的問題。目前看來,在貨幣政策職能與銀行監管職能分離后,二者之間的協調是否有效,需要我們深入地探討二者的互動關系,進而在此基礎上分析二者協調的主要途徑。
1從宏觀角度進行規范分析
1.1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于經濟周期而言具有不同作用
無論是貨幣政策,還是銀行監管,都是在同一宏觀經濟環境下進行的。從宏觀層面考察二者之間的互動關系,最為突出的就是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對于經濟周期的不同作用機理。貨幣政策對經濟的調控通常是逆經濟周期的,而銀行監管通常是順經濟周期的,這兩種矛盾的特性在銀行體系自然會產生不同的影響,例如,下調利率能夠降低銀行的籌資成本,增強流動性,但是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在經濟高漲時期,銀行經營效益好,風險低,銀行監管對銀行經營的風險約束相對來說較松,銀行本身經營的難度也低,此時貨幣政策則需要注重預警性地進行適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貨幣供應量、對特定部門進行信貸控制等,這顯然會加大銀行經營的成本;在經濟衰退時期,銀行業務拓展困難,銀行監管對銀行經營的風險約束較緊,對于銀行新增的不良貸款也更為關注,銀行的貸款投放當然也就更為謹慎,此時貨幣政策可能采取的擴張性政策難以在銀行系統得以傳導。因此,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合作,首先應當是在宏觀層面的合作,在于對經濟周期的判斷取得共識之后,分別在各自的領域采取相應的、并且不直接沖突和抵銷的政策措施。
1.2銀行體系風險特征決定了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必須進行良性互動
銀行體系與證券、保險體系存在很大的差別,銀行的資產和負債在流動性方面具有不對稱性,通常具有錯配的缺口,銀行部門十分容易遭受擠兌的沖擊而傳染到整個金融體系乃至經濟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銀行因為其強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眾公司的許多特征。因此,銀行體系風險具有宏觀性、系統性的特征,其風險主要集中于宏觀層面,且一旦發生對經濟的沖擊面非常大,而證券和保險的風險主要是微觀性的、是與投資者相關程度較高的風險。正因為銀行監管和銀行體系的穩健程度與宏觀經濟形勢密切相關,因此,僅僅從銀行體系風險的宏觀性和系統性來說,央行與銀行監管部門的協調的重要性,將遠遠超過央行與證券和保險領域的監管機構進行協調的重要性。
1.3市場環境的發育程度也決定了宏觀層面的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的有效協調
對于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的分工而言,一般的認識是,貨幣政策著眼于宏觀層面,銀行監管著眼于微觀層面。這實際上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劃分。從貨幣政策運作的環境看,沒有商業銀行微觀行為的市場化改進,貨幣政策的實施在目前的環境下往往也是難以著手的。在較為成熟的金融市場環境下,商業銀行作為理性的市場主體,能夠基本有效地對貨幣政策的宏觀信號作出反應,此時貨幣政策當然無需強調對商業銀行的直接信貸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場化的間接調控手段,銀行的監管實際上也是采取激勵相容的市場化手段。但是,在商業銀行體系市場化程度有限、商業銀行主體的自我約束能力不足的階段,貨幣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業銀行的信貸運作行為,就難以有效地傳導到經濟運行環節,此時必然需要商業銀行和監管部門的積極合作。
2對運作層面的實際考察
2.1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分立后應防范可能出現的決策效率降低
如果說將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獨立,是為了防止原來在央行內部可能存在的角色沖突的話,那么,二者的分立從運作層面也提出了一個決策效率的問題。在呼吁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職能分立眾多理由中,懷疑央行因角色沖突而對金融監管難以中立是一個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實際運作中,這可能是一個“偽問題”,因為在央行缺乏足夠的獨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與銀行監管部門、或者其他宏觀部門就宏觀政策動向、金融風險和金融穩定應采取的措施產生分歧并爭執不下時,最終可能還是會集中到國務院層面進行統一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說,央行和銀監會的分立,實際上只是把原來在央行內部可能存在的角色沖突更多地轉移到國務院層面,而這一轉移必然會導致決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這顯然對于貨幣政策的實施、或者金融風險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響。這種決策效率可能出現的降低,最為集中地體現在央行的“最后貸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實際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則無論貨幣政策的基調是緊縮還是擴張,保持銀行體系的穩定也是一個重要的參考目標。但是,在銀監會作為單純的銀行監管機構獨立承擔機構監管職能之后,因為銀監會并不能為陷入困境的銀行提供流動性;而央行要妥當運用“最后貸款人”職能,必須充分了解具體銀行的經營狀況,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職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貸款人職能時將更多地依賴銀監會對銀行困境的判斷而不是自身的判斷,其中顯然存在實施效果下降、運用過濫、過嚴、過遲等,或者在央行與銀行監管部門難以形成共識時需要國務院層面的決策,從而可能錯過防范銀行危機的最佳時機。
因此,在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分立的條件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之間的組織協調機制相當關鍵,否則只能是決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礎上,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也值得關注。
2.2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信息共享應當成為二者協調的基本前提
一般而言,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在兩個機構之間協調,協調關系較弱,協調成本較高,但有利于強化貨幣政策的獨立性,防止相互干擾。目前,德國、英國、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都實行外部協調的方式。然而無論是貨幣政策決策,還是銀行監管決策,都是基于對銀行體系大量信息的分析之上的。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銀行體系的傳導機制為前提,可以說幾乎所有的貨幣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調整、公開市場操作,都必須立足于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的深入掌握。更為重要的是,銀行監管信息也是中央銀行及時高效地行使“最后貸款人”職責的基礎。與此同時,貨幣政策操作必然會對銀行體系的經營形成多方面的影響,也需要銀行監管部門及時把握、進而采取相應的對策來指導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
3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內部聯動的協調機制的探索
探索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內部聯動的協調機制,是為了增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合力作用。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有效協調必須以一定的制度形式為保障,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內部協調的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之間有效的組織協調機制。在當前人民銀行內部兩大體系獨立運行的情況下,為了加強兩大體系間的聯系和溝通,需要建立由貨幣政策部門和銀行監管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定期通報貨幣政策運行與銀行監管的情況和存在問題,相互介紹貨幣政策或銀行監管的政策要求,共同研究兩大體系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并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使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更好地發揮合力作用,促進金融機構合法、健康運行。
(2)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溝通機制。針對當前非現場監管與金融統計彼此獨立從而不能相互利用的問題,加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協調性,必須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共享的金融數據庫。要在進一步完善“全科目上報制度”和現有統計網絡的同時,依據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要求,對現有的金融統計數據庫結構進行改造,建立可以自動生成統計指標與監管數據指標的金融數據庫。條件成熟后,連通中央銀行金融數據庫與金融機構業務經營數據庫,使中央銀行能夠調閱金融機構主要業務數據,從而進一步發揮統計網絡對提高非現場監管水平的支持和服務作用。同時,要強化對金融機構數據真實性的監管,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信息質量。在建立兩大部門共享數據庫的基礎上,為了加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信息溝通,進一步增強合力,還可以建立貨幣政策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機制,以加強兩個部門的協調。
(3)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之間的人員流動機制。為了增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兩大職能的融合,要大力加強貨幣政策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之間人員的交流,建立起合理的人員流動機制,從而使貨幣政策部門人員能夠更加熟悉監管要求,使銀行監管部門能夠更加了解貨幣政策意圖,為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有效協調奠定基礎。
(4)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在執行手段上的協調機制。針對當前貨幣政策窗口指導作用較弱的問題,要把中央銀行窗口指導的意圖納入監管的內容、通過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如機構審批、高級管理人員考核評價等,確保貨幣政策意圖得到有效落實,從而進一步強化人民銀行內部貨幣政策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之間的橫向協調機制。
實際上,無論是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職能統一在一個機構之內,還是相互分立,在全球范圍內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范例,這是由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法制環境和市場發育程度以及金融體系的演變軌跡等多種因素所決定的,并不存在一個統一的范式。但是,在選擇了銀行監管和貨幣政策分立的體制之后,我們必須更為強調二者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如何借鑒國際上的經驗為我所用,并結合我們的國情進行制度上的創新,是當前我國金融理論與實踐所應共同關注和探討的重大課題。
參考文獻
[1]陳春光.金融一體化條件下銀行業監管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
關鍵詞:貨幣政策;銀行監管;協調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以及相應地將銀行監管職能從中國人民銀行分立出來,客觀上提出了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進行有效協調的問題。目前看來,在貨幣政策職能與銀行監管職能分離后,二者之間的協調是否有效,需要我們深入地探討二者的互動關系,進而在此基礎上分析二者協調的主要途徑。
1從宏觀角度進行規范分析
1.1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于經濟周期而言具有不同作用
無論是貨幣政策,還是銀行監管,都是在同一宏觀經濟環境下進行的。從宏觀層面考察二者之間的互動關系,最為突出的就是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對于經濟周期的不同作用機理。貨幣政策對經濟的調控通常是逆經濟周期的,而銀行監管通常是順經濟周期的,這兩種矛盾的特性在銀行體系自然會產生不同的影響,例如,下調利率能夠降低銀行的籌資成本,增強流動性,但是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在經濟高漲時期,銀行經營效益好,風險低,銀行監管對銀行經營的風險約束相對來說較松,銀行本身經營的難度也低,此時貨幣政策則需要注重預警性地進行適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貨幣供應量、對特定部門進行信貸控制等,這顯然會加大銀行經營的成本;在經濟衰退時期,銀行業務拓展困難,銀行監管對銀行經營的風險約束較緊,對于銀行新增的不良貸款也更為關注,銀行的貸款投放當然也就更為謹慎,此時貨幣政策可能采取的擴張性政策難以在銀行系統得以傳導。因此,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合作,首先應當是在宏觀層面的合作,在于對經濟周期的判斷取得共識之后,分別在各自的領域采取相應的、并且不直接沖突和抵銷的政策措施。
1.2銀行體系風險特征決定了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必須進行良性互動
銀行體系與證券、保險體系存在很大的差別,銀行的資產和負債在流動性方面具有不對稱性,通常具有錯配的缺口,銀行部門十分容易遭受擠兌的沖擊而傳染到整個金融體系乃至經濟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銀行因為其強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眾公司的許多特征。因此,銀行體系風險具有宏觀性、系統性的特征,其風險主要集中于宏觀層面,且一旦發生對經濟的沖擊面非常大,而證券和保險的風險主要是微觀性的、是與投資者相關程度較高的風險。正因為銀行監管和銀行體系的穩健程度與宏觀經濟形勢密切相關,因此,僅僅從銀行體系風險的宏觀性和系統性來說,央行與銀行監管部門的協調的重要性,將遠遠超過央行與證券和保險領域的監管機構進行協調的重要性。
1.3市場環境的發育程度也決定了宏觀層面的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的有效協調
對于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的分工而言,一般的認識是,貨幣政策著眼于宏觀層面,銀行監管著眼于微觀層面。這實際上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劃分。從貨幣政策運作的環境看,沒有商業銀行微觀行為的市場化改進,貨幣政策的實施在目前的環境下往往也是難以著手的。在較為成熟的金融市場環境下,商業銀行作為理性的市場主體,能夠基本有效地對貨幣政策的宏觀信號作出反應,此時貨幣政策當然無需強調對商業銀行的直接信貸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場化的間接調控手段,銀行的監管實際上也是采取激勵相容的市場化手段。但是,在商業銀行體系市場化程度有限、商業銀行主體的自我約束能力不足的階段,貨幣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業銀行的信貸運作行為,就難以有效地傳導到經濟運行環節,此時必然需要商業銀行和監管部門的積極合作。
2對運作層面的實際考察
2.1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分立后應防范可能出現的決策效率降低
如果說將銀行監管與貨幣政策獨立,是為了防止原來在央行內部可能存在的角色沖突的話,那么,二者的分立從運作層面也提出了一個決策效率的問題。在呼吁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職能分立眾多理由中,懷疑央行因角色沖突而對金融監管難以中立是一個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實際運作中,這可能是一個“偽問題”,因為在央行缺乏足夠的獨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與銀行監管部門、或者其他宏觀部門就宏觀政策動向、金融風險和金融穩定應采取的措施產生分歧并爭執不下時,最終可能還是會集中到國務院層面進行統一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說,央行和銀監會的分立,實際上只是把原來在央行內部可能存在的角色沖突更多地轉移到國務院層面,而這一轉移必然會導致決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這顯然對于貨幣政策的實施、或者金融風險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響。這種決策效率可能出現的降低,最為集中地體現在央行的“最后貸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實際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則無論貨幣政策的基調是緊縮還是擴張,保持銀行體系的穩定也是一個重要的參考目標。但是,在銀監會作為單純的銀行監管機構獨立承擔機構監管職能之后,因為銀監會并不能為陷入困境的銀行提供流動性;而央行要妥當運用“最后貸款人”職能,必須充分了解具體銀行的經營狀況,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職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貸款人職能時將更多地依賴銀監會對銀行困境的判斷而不是自身的判斷,其中顯然存在實施效果下降、運用過濫、過嚴、過遲等,或者在央行與銀行監管部門難以形成共識時需要國務院層面的決策,從而可能錯過防范銀行危機的最佳時機。
因此,在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分立的條件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之間的組織協調機制相當關鍵,否則只能是決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礎上,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也值得關注。
2.2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信息共享應當成為二者協調的基本前提
一般而言,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在兩個機構之間協調,協調關系較弱,協調成本較高,但有利于強化貨幣政策的獨立性,防止相互干擾。目前,德國、英國、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都實行外部協調的方式。然而無論是貨幣政策決策,還是銀行監管決策,都是基于對銀行體系大量信息的分析之上的。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銀行體系的傳導機制為前提,可以說幾乎所有的貨幣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調整、公開市場操作,都必須立足于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的深入掌握。更為重要的是,銀行監管信息也是中央銀行及時高效地行使“最后貸款人”職責的基礎。與此同時,貨幣政策操作必然會對銀行體系的經營形成多方面的影響,也需要銀行監管部門及時把握、進而采取相應的對策來指導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
3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內部聯動的協調機制的探索
探索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內部聯動的協調機制,是為了增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合力作用。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有效協調必須以一定的制度形式為保障,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內部協調的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之間有效的組織協調機制。在當前人民銀行內部兩大體系獨立運行的情況下,為了加強兩大體系間的聯系和溝通,需要建立由貨幣政策部門和銀行監管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定期通報貨幣政策運行與銀行監管的情況和存在問題,相互介紹貨幣政策或銀行監管的政策要求,共同研究兩大體系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并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使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更好地發揮合力作用,促進金融機構合法、健康運行。
(2)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溝通機制。針對當前非現場監管與金融統計彼此獨立從而不能相互利用的問題,加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協調性,必須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共享的金融數據庫。要在進一步完善“全科目上報制度”和現有統計網絡的同時,依據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要求,對現有的金融統計數據庫結構進行改造,建立可以自動生成統計指標與監管數據指標的金融數據庫。條件成熟后,連通中央銀行金融數據庫與金融機構業務經營數據庫,使中央銀行能夠調閱金融機構主要業務數據,從而進一步發揮統計網絡對提高非現場監管水平的支持和服務作用。同時,要強化對金融機構數據真實性的監管,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信息質量。在建立兩大部門共享數據庫的基礎上,為了加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信息溝通,進一步增強合力,還可以建立貨幣政策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機制,以加強兩個部門的協調。
(3)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之間的人員流動機制。為了增強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兩大職能的融合,要大力加強貨幣政策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之間人員的交流,建立起合理的人員流動機制,從而使貨幣政策部門人員能夠更加熟悉監管要求,使銀行監管部門能夠更加了解貨幣政策意圖,為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有效協調奠定基礎。
(4)建立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在執行手段上的協調機制。針對當前貨幣政策窗口指導作用較弱的問題,要把中央銀行窗口指導的意圖納入監管的內容、通過采取有效的監管措施如機構審批、高級管理人員考核評價等,確保貨幣政策意圖得到有效落實,從而進一步強化人民銀行內部貨幣政策部門與銀行監管部門之間的橫向協調機制。
實際上,無論是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職能統一在一個機構之內,還是相互分立,在全球范圍內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范例,這是由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法制環境和市場發育程度以及金融體系的演變軌跡等多種因素所決定的,并不存在一個統一的范式。但是,在選擇了銀行監管和貨幣政策分立的體制之后,我們必須更為強調二者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如何借鑒國際上的經驗為我所用,并結合我們的國情進行制度上的創新,是當前我國金融理論與實踐所應共同關注和探討的重大課題。
參考文獻
[1]陳春光.金融一體化條件下銀行業監管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