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7 09:11:44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鄉鎮機構改革,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石門縣地處湘鄂邊陲,總面積3973平方公里,人口70萬,轄19個鄉鎮,屬省級貧困縣。改革前全縣鄉鎮機關(含財政所)共有編制1171名,其中行政編制1032名,在編人員953人;改革后共核定編制972名,其中行政編制953名,精簡編制199名,在編人員789人,比改革前減少164人。除教育、衛生外,改革前鄉鎮共有事業站所266個,在編人員1214名;改革后設置站所155個,共核定編制541名,比改革前減少673名,精簡55.4%,在職人員531人,比改革前減少683人。鄉鎮站所改革前財政撥款318.6萬元,改革后財政撥款483.2萬元,增加財政撥款164.6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將畜牧水產站人員經費渠道由自收自支改為全額,二是將國土資源管理所經費渠道由規費開支改為全額,三是將經管站、文化廣播電視站的差額撥款由1650元/人·年調整為5000元/人·年,同時將兩站自收自支人員全部改為5000元/人·年標準的差額撥款。改革后站所上崗人員參加養老保險人數為277人,僅占上崗人員的52.2%,參加醫療保險人數為241名,僅占上崗人員的45.4%。
二、機構改革的運轉情況及成效
全縣鄉鎮改革按照上級要求,機構、編制精簡到位,人員分流到位,經費保障到位,使鄉鎮改革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主要表現在:
一是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鄉鎮改革工作,*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關精神,下大力進行鄉鎮機構改革。
1、以點帶面穩步推進。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出臺了鄉鎮站所改革的指導性文件,文件明確:精簡事業站所人員編制,實行"四定一推"(即定機構、定性質、定職能、定編制和人員,使其逐步脫離政府保護,推向市場經營),減輕財政和農民負擔;堅持"兩主一輔"(以轉換身份推向市場為主,以整體脫鉤、整體分流、自主經營為主,有償服務、適當補助為輔),搞好站所人員分流。文件規定:鄉鎮站所機構設置,一、二類鄉鎮不得超過9個,三、四類鄉鎮不得超過7個,人員編制精簡不得低于60%,這是硬指標。
2、確保鄉鎮站所上崗人員經費。改革后站所人員經費不僅沒有減少,相反還有所增加,*年改革時縣委明確規定,站所改革減人不減經費,如我縣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原有100多人,財政預算經費44.8萬元,現在只有48人,財政預算經費還是44.8萬元。*年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站所人員經費來源更窄,出現一些不穩定因素,縣委、縣政府經過反復研究,又出臺了站所改革補充意見,將原定差額撥款編制的經費標準由1950元/人·年調整為5000元/人·年,部分自收自支編制改為差額撥款,僅此一項,財政增加站所撥款38萬元。
二是通過改革,精簡人員、加強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消除了人浮于事的弊端。如蒙泉鎮農技推廣站原有工作人員24名,卻不能準確進行病蟲測報,1999年全鎮的一季中稻4000余畝由于病蟲測報失誤造成失收,改革后,雖只有2名工作人員,一心撲在農業技術指導方面,深受農民朋友歡迎。
三是鄉鎮政府積極配合,站所管理進一步規范。部分鄉鎮按照"縣鄉共管,以鄉鎮為主管理"的原則,真正將站所作為政府的二級機構統一管理,對站所人員實行"四統一"即:政府對站所人員統一管理、工資統一發放、工作統一安排、考評統一進行,真正實現站所人員與政府機關干部同工同酬。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但是,改革不是一帆風順的,也不能一蹴而就,改革已經兩年了,還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是普遍反映強烈的養老保險問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我縣是按湘政發[1996]3號文件執行的,鄉鎮站所同時起步,由于大多數站所經費困難,養老保險不到位,改革前只有國土、計生站所養老保險全部到位,其他站所基本上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由于養老保險繳納不到位,站所退休人員和部分即將到齡的分流人員生活無著落,已經成為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隱患。如我縣鄉鎮畜牧水產站有退休職工100人,97人進入低保,且每月僅拿30-70元不等的低保金,醫療保險更不用說。分流人員也是一樣,在站所工作幾十年,改革時僅給一點買斷金,沒有繳納在崗時的養老保險金。
二是上崗人員經費嚴重不足。*年,稅費改革取消鄉鎮站所向農民的多項收費,鄉鎮部分站所經費嚴重不足,連最基本的工資都沒有著落,更談不上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保險長期不落實,日積月累,又將留下新的后遺癥。如我縣鄉鎮水利管理站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不足部分主要靠收水費彌補,縣減負辦核定全縣各鄉鎮水費收入62.1萬元,但分配極不平衡,只有10個鄉鎮有水費收入,另外9個鄉鎮不具備收費條件,由于不準向農民分攤,只能按實收取,核定的收費基數全年也只能落實到三分之一,絕大部分上崗人員基本工資都不能保證,根本談不上基本建設不養老保險。
三是事業單位分流人員沒有相關的優惠政策。事業單位是國家辦事業,投入少,鄉鎮大部分事業單位沒有資產、沒有積累,分流后的補償標準低,又沒有田土,去創辦企業或搞個體經營,在工商、稅務方面卻不能享受企業下崗職工的優惠政策,縣政府想出臺相關政策,如辦下崗證、享受稅費方面的優惠等等,但勞動、工商、稅務等部門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又不能辦理。
四、對完善改革的幾點建議
*年底鄉鎮站所改革力度大,分流人員多,上級部分又無統一的分流政策,為了從長計議,讓鄉鎮改革具有連續性,不留后遺癥,向省市建議如下:
一是根據[*]35號文件精神,制定鄉鎮站所改革的相關政策。如站所分流人員的退休、內養、歇崗、自謀職業、落崗待業的條件、辦法及他們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發問題,最好是按照[*]35號文件精神統一政策,同時要明確費用分級負責,省市要給予支持。
二是省市要出臺機構改革的激勵機制,鞏固改革成果。改革后省市不能將鄉鎮個數、鄉鎮機關人數的多少作為主要依據制定政策。我縣是一個省級扶貧縣,*年撤區并鄉時由50個區、鄉(鎮)撤并到19個,精簡幅度達62%,*年鄉鎮改革我縣鄉鎮改革人員精簡幅度又超過60%,使鄉鎮機構、人員編制大幅度減少,但是省市相關部門在給錢、給物、給政策時主要參考鄉鎮個數和在職人數,不但沒有肯定改革成果,相反改革給縣級政府帶來了很大損失,如*年鄉鎮成立動物防疫站,省政府相關部門就是按照每個鄉鎮3人的標準核撥經費,很多與我縣人口、面積差不多的縣由于沒有撤區并鄉或精簡幅度小,鄉鎮個數、在職人數是我縣的幾倍,因而得到的經費額度懸殊極大,顯得極不公平。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已經進行了四次大規模的機構改革,在精簡機構、減少編制、分流人員、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200x年的機構改革中,我們特別重視鄉鎮機構改革問題,并在改革實踐中解決了一些問題,但是這方面的改革還遠遠沒有到位,我國鄉鎮行政體制和機構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一、200x年鄉鎮機構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
根據《山東省鄉鎮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和《山東省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意見》,2002年3月,我縣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復精神,組織實施了鄉鎮機構改革。這一次機構改革全面落實了省委、省政府的改革思想,改革初步達到了預期的效果。世界秘書網版權所有,
(一)機構編制精簡情況
鄉鎮黨政機構由原來的99個精簡為36個,精簡64%;鄉鎮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由原來的114個精簡為34個,精簡70%。
鄉鎮黨政群機關編制由原來的625人精簡為389人,精簡236名,精簡比例為38%;鄉鎮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編制由667人精簡為319人,精簡348名,精簡比例為52%。
鄉鎮黨政領導職數由110人精簡為94人,精簡16名,精簡比例為15%。
鄉鎮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精簡分流351人(其中整建制轉為自收自支的139人),精簡53%。
(二)機構改革的成效
通過此次改革,解決了鄉鎮行政體制和機構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成效是非常明顯的。
一是推動了鄉鎮政府職能轉變。通過改革,鄉鎮政府在職能轉變上取得了一定程度的進展。許多鄉鎮干部對鄉鎮政府應該干什么,不應該干什么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初步實現了政企、政事分開。撤銷鄉鎮企管委后,政府直接從事企業經營活動或干預企業生產經營自的現象有一定程度的減少。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收歸政府機關行使,而技術性、事務性、服務性的工作則由事業單位承擔,過去政府機關與事業單位職能交叉不清的現象有一定程度的改觀。
二是優化了鄉鎮組織結構,精簡了鄉鎮工作機構。通過改革,鄉鎮的組織結構得到優化,工作機構得到精簡。機構設置凌亂、龐雜的現象得到初步解決。鄉鎮只設立四個綜合辦事機構和四個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即黨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財稅辦公室。四個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即農業綜合服務站、農村經濟服務站、文化事業服務站、計劃生育服務站。另外,又統一設立了五個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
三是精簡了鄉鎮人員編制,優化了鄉鎮干部結構和素質。在改革中,鄉鎮人員編制進行了大幅度的精簡,一批年齡大、文化低、頭腦不夠解放的干部退出了工作崗位,干部結構和素質得到優化。市里對鄉鎮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實行總量控制,使鄉鎮一級人浮于事的問題得到初步解決。與此同時,在改革中全面推行了競爭上崗,機關股級領導職務和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全部是通過筆試、面試兩輪競爭才得以上崗,在職干部的結構和素質得到優化。
四是從長遠看有利于減少財政開支,減輕農民負擔。此次鄉鎮機構改革,由于人員分流暫時還不能全部到位,從目前看,減少財政開支、減輕農民負擔的成效尚不明顯。但從長遠來看,鄉鎮行政事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大幅精簡,將對減少財政開支、減輕農民負擔產生積極的作用。
二、鄉鎮行政事業體制和機構還存在諸多問題
機構改革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鄉鎮行政事業體制存在的問題不能期望通過一次機構改革就徹底解決。目前,鄉鎮行政體制和機構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的轉變并未完全到位,干預農民和經濟組織生產經營自的現象仍然存在,不尊重村民委員會和村民自治權利的情況還時有發生。
二是事業單位的舉辦形式單一。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社會事業,實現舉辦主體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但當前鄉鎮事業單位過多地依賴政府舉辦,目前還沒有事業單位轉為經濟實體。
三是事業機構行政化現象還比較普遍。一些鄉鎮事業單位并沒有真正轉變自己的角色,重管理、輕服務。加之鄉鎮事業單位不是一級獨立法人,不能自主地開展活動,主要精力是中心工作,業務技術工作成了“業余”。
四是不少鄉鎮的人員精簡和分流任務并沒有真正落實。2002年機構改革時規定,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要在三年內與財政脫鉤,但從當前的實際運作情況看,這個任務還很難完成。
五是對機構、人員精簡和整合仍然不夠,且重新反彈的壓力依然存在。從我們調研的情況看,雖然鄉鎮的機構和人員確實已經進行了很大的精簡和整合,但現有機構和人員仍然偏多,還有進一步精簡和整合的必要。
三、鄉鎮人員精簡分流任務相當艱巨
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以來,我縣黨政機關的入口把關很嚴,只能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盡管鄉鎮黨政機關人員編制進行了大幅度精簡,目前鄉鎮機關基本沒有超編現象。這次機構改革人員分流的重點是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從當前的實際做法看,人員分流的主要途徑是內退,離職創辦經濟實體或從事個體私營經濟活動的人員還相對較少。在2002年機構改革中,鄉鎮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共分流351人,其中內退39人,分流到經費自理的單位170人,整建制轉為經費自理單位人員139人,辭職3人。機構改革后,人員分流的重點就轉移到經費自理單位與財政脫鉤問題上,從目前看,經費自理單位的人員全部從財政供養體制中分離出來還很難。
首先是難在認識上。不少人認為,人員問題是歷史形成的,現在要一下子解決不好辦。有些人員還抱著“進了國家的門,就是國家的人”的觀念,存有依賴思想,寧愿拿幾百元工資,也不愿到市場上去拼搏。
第二,難在經濟基礎薄弱。鄉鎮事業單位沒有正式的法人地位,不能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為農業、農村、農民的服務中還不能養活自己。個體私營經濟實力差,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缺乏吸引力。機關事業單位中很多人員沒有一技之長,創業能力差。
第三,難在政策的不配套。現行的人員分流政策不足以吸引機關事業人員自動離開吃財政飯的崗位,他們在養老、失業、醫療等方面有后顧之憂。改革是要付出成世界秘書網版權所有,本的,但改革的成本過大,政府也將負擔不起,怎樣找到一個平衡點,這是一個難題。
四、進一步深化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幾點建議
要對鄉鎮科學定位。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找到一條既能保持農村社會政治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等各項事業發展,又能進一步整合和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切實降低行政成本,減輕財政壓力和農民負擔的新思路。
要建立編制管理與財政管理的監督協調機制。雖然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帶來了重新增加機構和人員的客觀壓力,但如果編制管理和財政管理是完善的,就能從嚴控制機構和人員的增加。編制管理是控制政府機構和人員膨脹的閘門,然而,編制管理的法規建設卻并不完善,要實現機構編制的法定化還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有效消除鄉鎮機構和人員反彈或膨脹的現象,必須要在轉變鄉鎮政府職能的同時,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鄉鎮編制與財政管理的監督協調機制,堵住導致鄉鎮機構和人員反彈或膨脹的漏洞。
要賦予鄉鎮事業單位法人地位。鄉鎮事業單位自身發展壯大了,才有能力面向市場搞好服務、增強實力,實現與財政的逐步脫鉤。要根據財力狀況,核定站所經費基數,花錢補事而不是花錢養人。
莘縣徐莊鄉在機構改革分類中屬于三類7檔,核定行政編制29名、事業編制30名。黨政工作機構統一設4個:黨政辦公室(掛計劃生育辦公室牌子)、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牌子)、農村工作辦公室。財政撥款事業機構統一設5個:財政和經管所(掛統計站牌子)、文化廣播站、計劃生育服務站、農林技術服務站、民政和勞動保障所(掛新農合辦公室牌子)。
一、鄉鎮機構改革后的成效
(一)完善了基層管理體制,加強了基層政權建設
1、轉變職能,理順了縣鄉條塊關系。按照服務經濟發展、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要求,石佛鎮和徐莊鄉均對鄉鎮行政和事業單位職能進行了明確界定,將原本事業單位履行的行政職能收歸鄉鎮機關,生產經營性職能分離出去,強化了公益職能,有效解決了鄉鎮職能越位、錯位、缺位的問題。同時完善了鄉鎮與派出機構的相互支持、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縣級部門派駐或設在鄉鎮的機構,接受鄉鎮的統一指導和協調;對派駐機構的考核實行條塊結合、以鄉鎮為主的辦法,其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征得鄉鎮黨(工)委同意;對工作不力的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鄉鎮(街道)可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調整建議。陽谷縣統一按照“重點理順管理關系、不增加鄉鎮財政支出、不減少個人福利待遇”的原則,把長期在鄉鎮從事農、林、水、畜牧、文化廣播等工作的585名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權限由所屬業務主管局下劃到鄉鎮。使鄉鎮(街道)更加便于管理和協調,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基層急需人才緊缺的情況,進一步完善了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增強了基層政權的服務功能,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認可。下劃后的專業技術人員增強了歸屬感,編制、職務、身份、工資等各項待遇都得到落實,提高了工作積極性和安心服務基層的信心。
2、鄉鎮考核體系進一步完善。通過改革,鄉鎮(街道)考核評價體系及考評機制得到了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堅持突出重點原則。莘縣對各鄉鎮(街辦)的考核指標體現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堅持工業立縣,突出經濟發展和大項目建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按照“3+1”進行設置,“3”是指經濟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三項內容, “1”是指計劃生育、穩定、社會管理、安全生產、農民負擔、環保工作、耕地保護和節能減排等8項一票否決項目。經濟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每項各計1000分,年終按照700:150:15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清理了不屬于鄉鎮(街道)職能的考核事項,取消了中央和省、市沒有明確規定的“一票否決”事項。
3、超前謀劃,新農村建設取得初步成效。石佛鎮充分利用被省政府納入國家土地增減掛鉤示范鄉鎮的有利時機,超前謀劃,將42個行政村合并為五大社區,目前總體規劃已經過專家評審,共分為王皋如、廉莊、陳集、石佛、新城區5個社區。王樓新居建設作為新城區建設的首建工程,一期工程已經交付使用;鎮駐地建設鎮政府商業街已投入使用,華聯超市、鳳祥超市等大型超市已成功入駐,其帶來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正逐步顯現,為下一步鎮駐地建設做好了前期鋪墊。徐莊鄉規劃新型農村社區4個,已啟動吉祥社區和幸福社區等兩個社區,其他兩個社區也在積極籌建中。
(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
1、建立便民服務中心,政府形象得到提升。陽谷石佛鎮積極推行為民服務全程制,投資10多萬元成立石佛鎮便民服務中心,中心堅持以“為民、務實、清廉”為宗旨,實行一個中心對外、一個窗口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的“四個一”便民服務機制,將黨政辦、經發辦、財政所、經管站等部門的多項職能轉化到服務中心,設有計劃生育、黨務公開、民營經濟、財政稅收、三資管理、水利林業、農技畜牧、新型農合、民政殘聯、土管城建十個服務窗口,并抽調工作能力強、政治素質高的干部統一集中到便民服務中心辦公,最大限度方便群眾辦事,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同時,在各村成立了便民服務點,并與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聯網,建立縣、鎮、村三級便民服務體系。
莘縣徐莊鄉建設了建筑面積300平方米的便民行政服務大廳,內設民政和勞動保障所、財政和經管所、農林技術服務站、計劃生育服務站等科室,各村莊也成立了相應的便民服務點,實現了對權限內的事項直接辦理、限時辦結。
實踐證明便民服務中心采取“一個窗口辦理,天天服務群眾”的“一站式”辦事方式,既能在更廣的范圍服務群眾,實現親民、利民、便民、為民,又能提高鄉鎮政府運轉效率和服務水平,深受群眾歡迎。
2、保障和改善民生。徐莊鄉加大投入,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改善民生,著力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水、電、路、住、醫、學等問題,切實把黨的惠農政策落到實處。投資150萬元的鄉衛生院辦公樓已投入使用,購置了先進的醫療設備,新農合報銷達到200余萬元,鄉政府辦公樓已建成使用,新建聯校、中學、謝集小學、中心幼兒園教學樓各一棟,進一步改善了教學條件。自來水實現了45個村全覆蓋,解決7000多戶3萬多人生產生活用水;建成35千伏變電站1個,公用變壓器36臺,輻射全鄉48平方公里;新修村級公路68公里,全鄉公路實現村村通;全鄉新打機井累計126眼;新建、修繕橋涵34座。
石佛鎮清理、清運各種垃圾等堆積物1000余方,優化了居民的生產生活環境。嚴格落實保障民生政策,繼續落實好良種直補、良種補貼、農田玉米保險等惠農政策,全鎮共有3.7萬畝農田參加了保險,參保率達95%。不斷加強教育、衛生、文化等公益事業投入,投資500萬元、配套齊全、設施一流的省級標準化幼兒園已開工建設;投資20余萬元建設了五星級預防接種門診防疫站;投資14萬元改造了文化活動中心和門球場;扎實做好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全鎮共有16850人參保,參保金額達228萬元。積極探索綜治大巡防新模式,推動人防、車防、技防相結合機制,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監管力度,深入開展全鎮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3、社會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有力促進了社會穩定。徐莊鄉健全了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動機制,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緊密結合起來,樹立正確的調解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鄉、村、組三級調解網絡,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處、有處必果、有果必公。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和村調解室的硬件建設,給各村調解室配齊了辦公設備,制度統一上墻,資料統一歸檔,使人民調解工作形成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切實解決好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使矛盾糾紛在村組調解,做到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鄉”,基本形成了矛盾糾紛調解以村為主的格局。
二、存在的問題
(一)上級事務難應付,基層群眾難兼顧。鄉鎮是上級方針政策的執行者和實施者,雖職能需要進一步轉變,但是上級的各項工作和檢查任務都得去應付,“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的局面,使鄉鎮疲于應付完成上級的指令和任務,對于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有些“力不從心”。同時,鄉鎮的工作目標已經發生了變化,群眾要求脫貧致富、改變落后的生活環境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時侯都要強烈,鄉鎮加快發展、帶領群眾致富的擔子更重了。上級有上級的安排,群眾有群眾的要求,對于夾在中間的鄉鎮來說,壓力很大,難以兼顧。
(二)鄉鎮的財政缺乏有效管理和使用。由于鄉鎮財政經濟總體實力不強,稅源單一,收入總量小,財政自給率較低,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一是財力不足,剛性增支因素多,各類政策性增支壓力大,各項基礎設施建設需地方財政配套,各類突發性災害和處理社會矛盾需財政投入,財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由于經費緊張,鄉鎮干部有關福利政策難以落實,如不少鄉鎮干部出差、下鄉沒有補助,也沒有培訓費等,這些問題都影響到鄉鎮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從總體上對鄉鎮的工作造成了影響。三是對財政預算的管理“嚴進寬出”,當然這是各級政府的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即批準預算和預算撥款的環節極為繁瑣,可是一旦撥款后,預算部門對款項的使用完全失去掌控。導致老項目不管效率高低、不再過問,而新項目苦于沒有資金難以啟動落實。
三、對策建議
(一)繼續加大探索、轉變政府職能。現在“干什么”已經明確了,但是“如何干”的問題仍然沒有完全解決,鄉鎮到底該干哪些具體事,各方面認識有些不一致、不明確。尤其是領導干部工作方式方法陳舊,鄉鎮整天圍繞上面的“指揮棒”轉,難以有精力和時間干好應該干的事情。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將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探索完善。要逐步建立起適應農業產業化和服務農民致富的新型事業機構運行體系,只有理順鄉鎮同事業站所的關系,鄉鎮功能得到完善,才有利于鄉鎮行使領導和管理職能,實現各種資源的有效整合和優化配置,著力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要進一步完善縣對鄉鎮的考核辦法,著力解決縣鄉事權和責任劃分后如何規范運作的問題,縣級部門要轉變指導鄉鎮工作的方式方法,根據鄉鎮機構的職能規定,研究制定指導對口機構的工作規則和程序,達到上下工作協調順暢。減少各種達標評比、指標考核,減少“一票否決”事項,正確引導鄉鎮把更多精力放到管理社會、服務“三農”、保障民生上來。
(二)改革鄉鎮事業單位服務體制,建立“以錢養事”新機制。按照“行政職能整體轉移、經營職能走向市場、公益服務職能面向社會”的改革思路,本著在改革中絕對減人、相對減支、減人不減政府責任、減支不減政府公益性支出的原則,對原事業站所的服務項目制定“鄉鎮政府承擔、公開招標、合同管理、以錢養事”的改革方案,通過購買服務和購買勞務的辦法,落實鄉鎮政府服務“三農”的責任。
(三)加大對鄉鎮的財力支持,同時加強預算考核。鄉鎮財政是鄉鎮政府最大的公共資源,鄉鎮政府所有的都離不開財政活動。因此,加快建立同鄉鎮事權相適應、同鄉鎮事業站所職能相匹配的鄉鎮經費保障機制,與縣鄉財政體制改革結合起來,同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結合起來,為鄉鎮發揮職能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從預算安排和撥付上給予保障;同時,為確保撥款得到有效使用,對鄉鎮政府的政績考核,應由簡單的指標考核轉變為以預算考核為主。并介入政策評估和預算監督,確保財政公開透明。同時充分發揮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讓農民對鄉鎮政府的財政心知肚明,避免暗箱操作導致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只有納入評估和監督、財政公開透明,才能促使財政分配公平合理,最大限度滿足農民的迫切需要。
(四)提高鄉鎮干部素質、強化為民服務理念。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后,職能發生新定位,對鄉鎮干部素質的要求更高。應加強培訓,提高為民服務的本領,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做到熟悉政策、精通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用政策化解矛盾、用政策指導實踐,急群眾所急、想群眾所想、憂群眾所憂,切實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真正改出鄉鎮干部的新氣象新面貌。引進公推公選、競爭上崗等新的用人機制,優化干部結構,使基層干部把更多的心思用在幫助引導農民調整產業結構、示范推廣科學技術、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探索鄉村文明、文化發展上面,全力幫助農民謀發展。
(五)完善與農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斷提高相適應的鄉鎮治理機制、推進基層民主。目前鄉鎮的主要矛盾就是農村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需求全面、快速增長與供應嚴重不足之間的矛盾。存在農民的愿望鄉鎮無法滿足、鄉鎮的工作不受歡迎、鄉鎮干部和農民的積極性得不到調動等問題。究其原因,一方面,鄉鎮政府以服從上級政府為主,農民缺乏公共事務參與性,鄉鎮政府自然偏離或不能滿足農民的實際需要;另一方面,農民或主動或被動地對政府和社會的依賴性越來越強,越來越喪失自主能力和創造能力,農民越來越處于服從地位。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往往是政府干、農民看,農民普遍缺乏積極性。而所有改革的起點和終點都應該是讓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因此,老百姓的參與很重要。對農村提品、服務等決策體制要以政府為主導、鄉村社會內部進行決策,探索構建政府與農民共同決策的新模式,建立精干高效的農村行政管理體制,使鄉村組織成為自我服務的機構,形成一個良好的鄉村治理結構,讓農民有一個能夠自由表達、監督和服務的新機制,這樣不僅能使最廣泛的民眾意愿得到體現,也能避免重蹈上級行政命令所造成的好心辦壞事的現象。
我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分流工作開展以來,各鄉鎮和縣級有關部門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實開展工作,推動了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順利進行。但少數鄉鎮對此項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方法不新,一些分流人員多次到中、省、市、縣上訪,影響了改革進程和穩定大局。今天下午,縣委專門組織各鄉鎮黨委書記和縣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召開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會,目的在于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創新舉措,全力確保在春節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請大家遵守會場紀律,認真做好筆記,全面領會會議精神。
下面會議進行第一項,請鄉鎮、部門作機構改革分流工作經驗發言:
……
會議進行第二項,請鄉鎮、部門作檢討:
……
會議進行第三項,請縣財政局講關于兌付拖欠工資和解決再就業費用的操作辦法
……
會議進行第四項,請縣人事局發言
……
會議進行第五項,請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同志講話
……
會議進行第六項,請縣委書記**同志講話
……
同志們,今天的會議議程全部進行完畢。剛才,有關鄉鎮、部門介紹了改革的成功經驗,一些鄉鎮、部門作了檢討,縣委游書記就改革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再次明確了責任,重申了紀律。希望大家認真領會會議精神,立即行動,狠抓落實,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改革任務。下面,我就如何貫徹落實今天的會議精神再強調三點:
一、堅持改革目標不動搖。機構改革是一項大政策,絕不會因為有分流人員上訪或其它原因而改變。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務必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的重中之重工作來抓,要克服畏難情緒,堅定改革方向,堅持改革目標,堅決執行既定的改革政策不動搖,務必確保整個改革工作在春節前徹底了結。
二、堅決實行包干責任制。鄉鎮和相關部門必須承擔改革工作的主體責任,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絕不允許上交矛盾。一是對分流人員要落實責任領導和專門的工作人員,包干負責,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釋工作。二是一次性補償金、拖欠工資、“三保”問題必須按縣委已研究的意見和游書記的指示精神,立即兌現,了斷關系。三是要千方百計幫助分流人員解決實際困難,多渠道為分流人員創造就業新崗位,消除后顧之憂。各鄉鎮、縣級相關部門必須將改革分流工作進展情況每天一報縣人事局,由縣人事局匯總后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一、機構改革中鄉鎮干部容易出現的不良傾向
1.自我保護意識增強。雖然大多數干部都認為鄉鎮機構改革是大勢所趨,是精簡機構、減少財政供養人員,合理界定鄉鎮職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由之路。但從鄉鎮干部自身角度來講,改革就意味著風險,直接涉及個人利益,有可能因為機構改革而從此改變命運,甚至喪失仕途前程。“樹上的人反對砍樹”,當改革開始時,每名鄉鎮干部想的最多的還是想方設法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把改革的整體目標和利益拋之腦后。
2.消極抵觸情緒增強。舊社會“學優則仕”、“當官者即可光宗耀祖”、“當官即代表榮耀和地位”的封建殘余思想,一直影響至今。受舊傳統、舊觀念的影響,當前鄉鎮干部中“官本位”、“宗法”、“特權”、“等級”觀念依然較為嚴重,多數人仍然認為一旦失去工作崗位和領導職位,不但意味著失去美好的前程,而且意味著社會和群眾對自身工作能力以及以前工作成績的否定。從而導致多數實干型、經驗型干部對機構改革工作產生消極抵觸情緒,對工作失去激情。
3.念舊思想增強。受工作慣性心理的影響,多數干部在面臨機構改革或人員分流時,都會對原單位或原有工作帶有感情,不愿離開或難以割舍。總認為在原單位干部之間彼此熟悉、相處比較容易,對原有的工作輕車熟路,做起來平穩、輕松。而到了新的工作單位從事新的工作一切將從零開始,無形中增加了工作的難度。致使少數干部在面臨機構改革時,畏難情緒加重,念舊思想加劇,甚至反對改革。
4.失落感增強。從心理上最難接受鄉鎮機構改革的是那些農村工作經驗豐富、調解矛盾能力強,但缺乏新知識、新技術的45—55歲之間的老同志,他們工齡普遍在20—30年左右,面對改革普遍存在“退休有些早,學知識、學技術又有些遲”的焦慮心理,為黨奉獻這么多年,如今卻面臨機構改革、甚至會被分流或下崗,感到委屈和無奈的同時,表現出更多的是強烈的失落感。
5.憂慮思想增強。少數自信心不強的鄉鎮干部,特別是35—45歲之間的干部,年齡接近中年且家庭負擔繁重,最擔心的是分流或下崗后不適應新的環境或難以找到如意的工作,甚至擔心失去經濟來源和穩定的工資收入,從而造成生活困難。這些人對機構改革較為反感,對未來持有憂慮態度,甚至感到前途迷茫、仕途無望。
6.懷疑心理增強。受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的影響,部分鄉鎮干部懷疑機構改革過程中少數領導會中飽私囊、營私舞弊、“暗箱操作”,擔心改革存在裙帶關系、非政策傾斜、照顧等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公開的現象,甚至認為少數人會通過走后門、拉關系,再次獲得如意崗位。這些因素的影響,導致部分鄉鎮干部對機構改革產生抵制、懷疑心理。
二、有效平息鄉鎮干部思想波動的對策及建議
1.談話溝通,政策宣傳到位。首先成立機構改革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部門的工作職責,構建“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共同參與”的工作網絡。在此基礎上,由縣委分管領導、縣處級包聯領導和主管部門帶頭深入鄉鎮,針對改革期間鄉鎮干部可能出現的問題,以鄉鎮為單位全面開展思想動員和談心談話,進行思想疏導,把機構改革的目的、意義和趨勢講透講明、宣傳到位,使鄉鎮干部對機構改革的背景、目的、意義、程序、相關政策措施有正確認識,引導他們自覺維護工作大局,確保機構改革順利進行。改革過程中,要把穩定干部情緒、統一干群思想貫穿于工作始終。
2.深入調研,方案制定到位。把深入基層調研、廣泛征求群眾意見作為機構改革的基礎工作。抽調人員組成調研組,深入基層詳細調查掌握各鄉鎮的機構編制和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圍繞鄉鎮職能轉變、事業站所整合、人員分流等問題,廣泛聽取鄉鎮主要領導、村干部、村民代表、縣直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人的意見、建議,摸清底數、查明情況。在此基礎上,反復召開會議匯總研究,制定出臺涵蓋機構改革各個方面的實施方案,對鄉鎮的布局調整和機構改革政策、措施實行理性定位、科學決策。也可以利用信息網絡平臺或組織人員赴其他試點地區調研,借鑒外地經驗,確保方案實施后失誤降到最低、影響降到最小、問題出現最少。
3.嚴明紀律,工作監督到位。機構改革工作涉及到鄉鎮干部的切身利益,事關基層政權穩定和社會和諧。為此,要把嚴肅執行組織紀律、政治紀律、工作紀律以及機構改革政策作為一項關鍵工作,確保鄉鎮干部在機構改革期間人心不散,秩序不亂,熱情不減,國有資產不流失。改革過程中,可以專門成立鄉鎮經濟責任審計、國有資產清理登記領導小組,深入鄉鎮開展領導干部任期責任審計、國有資產清理登記,明確債權債務,并把不出現新增債務及國有資產流失,作為干部調整任用的主要依據。通過清查資產,禁止各鄉鎮在合并前變賣處置國有資產、單位和個人私分、侵占或擅自轉讓、調換國有資產,堅決避免因國有資產流失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審計各鄉鎮機關財政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情況,加大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力度,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改革過程中,縣紀檢委要全程監督,確保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一、工作運行情況
黨政機關的主要工作任務是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治安穩定等。經常性工作主要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計劃生育等。季節性工作多是些臨時性中心工作。開展工作的方式及方法,主要采取目標管理責任制每逢中心工作多采用集中人力、財力統一作戰的辦法進行。事業單位的工作職責主要任務是農業技術服務、文化傳播、村鎮規劃建設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開展工作的方法和途徑是根據年初定崗、定責,實行目標化管理,各自開展日常性工作。
每年檢查評比項目主要有項,一票否決項目項,簽訂責任書項目有計劃生育、文化宣傳。農村及農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和運行情況平穩。
二、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管理體制和功能定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管理體制不夠完善、不夠科學,鄉政府人員逐年增加,財政支出大,財政負擔不堪重負。二是個別部門不能很好的自我定位,以致于工作效率低下,作風不夠優良。三是鄉直機關部門與鄉政府之間的職責與工作分工的關系不夠理順,事權劃分和職能界定需進一步明晰。
(二)在機構設置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機構臃腫、超編人員多,長期出現人浮于事的現象,嚴重影響干部職工積極性。
(三)機構改革難點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機構改革需分流一大批干部,如按照既定編制數定員,由于農村工作事務繁雜,會出現人手不足的現象。二是分流干部渠道不暢,鄉政府組織人事部門為拓展干部分流出路而犯愁。三是對分流下崗干部工資、生活支出安排,鄉政府無實力;政府機構改革無政策依據;四是界定什么樣的干部、什么時間參加工作的干部屬分流之列需上級出臺相關政策。五是如機構改革措施配套、改革不深入、不穩妥推進,勢必會引起一部分下崗干部思想不穩定而發生不可預測的事件。
三、對鄉鎮管理體和機構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⒈機構改革必須抓住轉變職能這一關鍵環節。
這是機構改革中的一個根本問題,也是精簡機構和人員的依據。一是政府部門要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切實從思想觀念上把過去管理產品經濟的那一套老規距、老辦法轉到宏觀的要管住,微觀的要放開的新的政府運行機制上來。三是轉變職能要同下放權力有機結合起來,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
⒉理順關系是機構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理順關系主是理順“縱”向(上下級政府職權)和“橫”向(同級政府部門之間的職權)的關系。鄉機構改革,一是要理順縣政府與鄉政府的關系,要合理劃分事權,界定職能。二是要理順同級政府各工作部門之間的職責與工作分工的關系。
⒊縣鄉機構改革應統籌規劃,根據不同的特點提出不同的改革思路和框架。
縣和鄉在管理職能發展重點上區別很大,各不相同,所以在鄉機構改革當中,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個模式。要根據各鄉鎮不同特點提出不同的改革思路、機構設置框架和編制標準。
⒋機構改革要上下同步。
這是率先進行鄉鎮機構改革所得出的一條重要經驗。在下改上,不改的情況下,由于受到舊的管理體制和傳統的管理方法的制約。改革遭到來自條條等方面的沖擊,步履維艱,機構改革要上下同步進行比較好。
⒌應采取試點的辦法逐步推開。
機構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總結積累一定的經驗,逐步推開。對于試點單位應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同時,對于試點單位機構改革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幫助解決。因此,出臺優惠政策,使之在改革中大膽探索、大膽試驗,不斷把改革推向前進。
⒍機構改革必須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機構改革最重要的配套措施,兩者不能脫離,否則,機構改革很難奏效。因此,在機構改革中,要特別注意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問題。
⒎鄉鎮編制和人員管理要科學。
通過鄉鎮機構改革,并依照上級審批核定的人員編制,做到增人不增編,減人不減編,打破編制終身制,實行動態化管理。其工資發放實行縣財政統一管理,年度包干制。
縣委、縣政府:
我們*鎮在全面實施鄉鎮機構改革中,為推動鄉鎮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改革,在干部職工心理承愛能力有限的情況下,不等不靠,克服困難,積極探索,認真推行了鄉鎮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截止到20*年*月*日,我鎮家事業單位全面實行了聘用制,2*鄉鎮事業單位職工竟聘上崗并與本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順利完成了單位、人事改革的任務。現就我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基本情況,向縣委、縣政府總結報告。
一、主要做法
在推行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工作中,我們本著先易后難,逐步到位,積極穩妥的工作思路,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政事、事企分開的原則;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建設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的原則;人員堅持分流因地制宜,廣開渠道思想疏導核政策引導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實踐,不斷總結完善,保證了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平穩推行。
1加強領導,保證事業改革順利進行。為確保本次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順利進行,我們成立了以黨委書記曹喜元同志為主的事,黨政領導為組員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拿出*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為全鎮鋪開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做好基礎。2、抓住機遇,推行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截止20*年年底,我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全面啟動前,由于我鎮嚴格控制事業單位用人的標準,使全鎮各站所人員編制控制在19*年縣編委核編時的*,*單位。這也就為*事業單位改革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今年到現在為止通過調整部局、精簡機構和人員,優化組織結構,對職能弱化、經濟和社會效益低下的事業單位予以撤消,對業務相似、職能相近的“七站八所”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進行合并,大力精簡事業單位機構,按照“減人、減事、減支”的原則,按縣編委的要求重新核定了我鎮事業單位人員編制。通過改革,事業單位由改革前的平均*左右減少到*,全鎮共減少*單位,人員由*精簡到*。
3、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之一是推行干部競聘上崗。多年來對這件事說的多,做得少,更沒有經驗。為了把事業改革推行好,我鎮按照縣人事局改革指導意見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分二步進行,第一步先組織全體事業干部競爭上崗。我鎮事業單位人員精簡率在3*左右,因此人員競爭上崗十分激烈。在組織競爭上崗過程中我鎮都嚴格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文化考試、民主測評、組織考核等程序進行。做到公開、公正,上崗合理,下崗服氣;第二步對競爭上崗勝出人員實行聘用制。在我鎮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過程中,我們嚴格按照國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省、市、縣的改革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競爭的辦法和細則,對競聘程序、競聘合同、崗位職責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4、強化監督,實際陽光操作。在鄉鎮事業單位人員競崗、聘用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了四嚴五公的原則,即嚴格程序、嚴格條件、嚴格紀律、嚴格政策,公開、公正、公平、公論、公示,實行陽光操作。在競崗、聘用過程中,一方面請鎮紀檢人員、鎮人大代表、全體機關干部對競聘人員的考試考核、民主測評、決定等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增強工作透明度;另一方面,堅持公示制度,競聘人員的名單向社會公示;考試考核的情況向社會公示;民主測評情況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及崗位職責向社會公示,接受廣大群眾監督,做到公平、公正。
5、堅持無情分流,有情操作。由于我鎮事業單位未聘人員較多,安置難度大,從本鎮實際情況出發,對未聘人員堅持無情分流,有情操作,探索了多渠道、多途徑安置鄉鎮事業單位示聘人員的辦法。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未聘或與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人員,從事經營性活動享受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有關減免稅金和行政性收費等優惠扶持政策,有關政策按《關于貫徹落實下崗企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收費優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辦理;對從事開發荒山、荒水、荒地、荒灘,發展養殖業、種植業的,3年內免征農業稅;對領辦、創辦企業和經濟褓的享受國家和省關于新辦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聘后的選聘合同制干部,由政府與其辦理解聘手續,按遼人發18號文件規定,落實待遇對辭職人員。目前全鎮申請退休*,分流安置鄉鎮事業單位未聘人員人,沒有出現嚴重事故和越級上訪事件,從而保障了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平穩實施。
二、主要成效
通過近三年的努力,一個星期的超作,我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基本結束。歸納起來,我鎮的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將給干部職工帶來6種新的變化。
1、減人增效。鄉鎮站所合并,改變了過去7站8所的老局面,改變過去有職無人,人浮于事、機構臃腫的局面。同時財政減少人員開資,也減輕了負擔。同時多個單位業務將同時由*或幾人擔任。這樣人的積極性也被極大調動起來,增加了工作量也提高了效率。
2、轉變職能。農口站的合并,也使過去農村事業單位的職能發生了轉變。由經營管理轉變為服務管理,使經營與行政指導脫鉤,職能變為單純的涉農服務職能。
3、轉變思想觀念。鄉鎮事業單位實行改革后,經過競聘上崗的單位職工從過去傳統觀念的“單位人”變為新型的“社會人”,從過去的“要我學,要”轉變為“我要學,我要干”,制度改變,觀念更新。在全鎮廣大事業單位職工中已形成了“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共識,思想觀念和精神面貌將發生新的變化。
4、創新用人機制。鄉鎮事業單位聘用制的建立,以及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競爭上崗、民主測評等用人制度的實行,徹底改變了舊的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加快了事業單位職工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聘用關系轉變,由“固定人”向“合同人”轉變,職工對單位的依賴關系被打破,工作和職務的終身制被打破,聘用制度的推行和完善,促使鄉鎮事業單位逐步建立起不斷競爭和持續激勵的用人機制。
5、轉變工作作風。這次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是一次影響大,震動大,涉及面廣的改革,一方面強烈沖擊了“鐵飯碗”和“官本位”意識,另一方面強化了上崗人員的責任感和危機感。全鎮事業單位上崗人員通過競聘上崗后,工作責任心一定會大大增強,工作作風必將明顯轉變,主動做好本職工作,深入下去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憂排難。
__鎮位于瀏陽北區,面積117.4平方公里,現轄12個行政村(居), 12539戶,人口4.6萬。境內土壤肥沃,水系發達,生態環境優美,旅游資源豐富。20__年全鎮實現工農業總產值3.2億元,完成財政收入52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400元。目前,該鎮行政在編人員38人,其中黨政班子成員10人,占26%,事業單位在編人員63人。
二、職能配置和運作情況
1、職能由“領導”向“服務”轉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規律的要求,應該實現從“領導農民”向“服務農民”的觀念轉變,把構建服務型與公共型基層政府作為鄉鎮政府機構改革的全新目標。鄉鎮體制建立以后,盡管機構和人員數量一直嚴格控制,但事實卻存在著“編制數量控制了,干事人員減少了”的怪現象。目前,鄉鎮政權的結構和權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級政權機關設置的。人們習慣將鄉鎮黨委、鄉鎮人大、鄉鎮政府稱為鄉鎮的“三大班子”。鄉鎮政府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至今沒有法律規范,有很大的隨意性。基層政府的機構與人員編制逐年變動。如在__鎮就存在著國土資源所、農電站、畜牧獸醫站等單位陸續收歸市直管,人權、財權在市局,但服務的對象卻仍然是基層,使一些工作人員對鄉鎮的管理、指導處于應付差事;另一方面,就是一些退居二線人員占用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在__鎮行政編制38人,退居二線的就有7人,占18 %。嚴重存在著“拿錢不干事,仍然占編制”。
2、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不夠。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于體制問題,一些站所人員由于人事管理權在上,業務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揮,不服從鄉鎮統一指揮、調度。
3、服務職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機構設置中,部分單位職責不清導致履職不到位。在我鎮行政單位編制中的經濟發展辦,許多工作僅靠三個人是難以完成的,許多業務不是一個部門就可以完成的,結果使其成為“虛設機構”。如此等等現象的存在,嚴重制約和影響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三、機構編制人員配備及建議
鄉鎮政府是基層政府的一個級次或組成部分,作為聯系“三農”最為密切的基層政府,其職能轉變,不僅僅是經濟文化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內在要求,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戰略實施的要求。為廣大農民提供公共產品,全面推進農村公共事業的發展,將成為新時期基層政府工作的重點。
1、為了推動基層政府轉變職能,必須推進以撤改為主要內容的鄉鎮政府機構改革。鄉鎮政府機構改革要分類實施,分步驟推進,同時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據工作需要、農民需要和服務需要,要將一些農機、農技、畜牧、市場經濟管理人才,通過各種手續、程序層層選拔到鄉鎮來,充實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強對文化、衛生、環保、為民服務中心、公益性管理與服務等機構在鄉鎮的設置。
2、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應該按照基層政府職能的重新定位而進行,服務型與公共型政府是市場經濟發展對基層政府的本質要求,基層政府直接管理經濟的職能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3、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后為“三農”服務的重要組織形式,必須依法支持與推動農村及農民建立農合組織,把農合組織打造為激發農民積極性與創造性的平臺,為此,要求政策允許并保證生產以外的其它農業生產環節對農合組織開放,尤其是要支持農合組織在農村公用事業中發揮積極作用。
4、在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及機構改革中,要賦予基層政府更多的社會政治職能,把更多的經濟職能交給市場。為此,必須實行基層政府行為與農民行為的區別。基層政府要尊重農民主人地位,確立“為農民服務”的執政理念,隨著基層政府職能的轉變,農合組織成為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后為農民服務的重要組織形式。
5、實行定期和不定期對現有鄉鎮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進行考核、考試,避免“一朝進機關,永遠鐵飯碗”。具體考核辦法由市、鄉鎮拿出詳細的考核辦法,由組織、人事部門具體實施。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機制,調動鄉鎮干部工作、學習的積極性,真正把權利交給自己的服務對象---群眾。
6、為了控制人員編制膨脹,要建立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相互制約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機制;沒有配套的財政改革,撤改后的鄉鎮機構也難以運行。
一、假法人的存在形式及形成原因
所謂“假法人”,即指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狹義理解,就是沒有獨立管理能力和沒有獨立收入支出權力的事業單位法人。目前,我縣事業單位假法人的存在有幾種形式。一種是確認了法人資格,辦理了法人登記手續,而實際上并不完全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這種形式的假法人主要存在于鄉鎮的“七站八所”。其形成原因:一是盲目追求過渡率。鄉鎮的“七站八所”大多數資金不足、人員不夠、財務不獨立,在非法人過渡為法人的工作中,因放寬過渡條件,為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辦理了法人登記,頒發了法人證書,人為地造成了假法人的存在。二是機構改革不到位。按照批復的上一輪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鄉鎮事業單位均應綜合設置,如將涉農的農技站、農機站、畜牧水產站合并組建為農業服務站,廣播電視站與文化站合并組建為文化廣播電視站等。但因機構改革未完全實施到位,應撤并的機構未撤并,新組建的機構也未真正運行,不具備法人條件的假法人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另一種是指完全具備法人條件,辦理了法人登記手續,只履行法人義務而不完全享有法人權力的事業單位。這種形式的假法人主要存在于縣直機關的直屬事業單位。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管理體制的問題。事業單位取得法人資格,實行法人登記后,應享有充分的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法人的監管主要是兩個方面,(一)監管法定代表人,(二)監管國有資產。然而,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和利益的驅動,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仍然沿襲過去的老辦法,將事業單位的人、財、物、事權緊抓不放,嚴重制約了事業單位的自身發展,影響事業單位面向社會、走向市場的進程。二是因行政機關行政編制不足而設立的事業單位,用事業編制補充行政編制。第三種是事業單位對自身定性不準造成的。有些事業單位認為自己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單位,也不向主管部門和編制部門爭取,始終把自己擺在行政主管部門的一個股室位置,不但不能獨立支配人、財、物,甚至連業務工作都與主管部門分不開,基本上不能以本單位的名義開展業務活動。第四種是因職能弱化造成的。有些事業單位(如農科所、煙科所、林場、果場、漁場等)沒有完全按“三定”方案規定的職能職責辦事,沒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能職責,有些事業單位甚至把屬于自己的職能人為地減少,造成職能的弱化。
二、假法人存在的弊端
事業單位假法人存在的弊端較多,據調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不利于事業單位的發展。假法人現象的存在嚴重制約了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束縛了事業單位的發展步伐。長期下去,會導致事業單位本身職能弱化,甚至喪失全部職能。
二、不能適應上級關于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精神。早在1996年,中辦、國辦轉發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辦發[1996]17號)。其核心內容是: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要由微觀轉向宏觀,事業單位要離開主管部門的襁褓,進入社會、走向市場,實現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從黨政機關的附屬物,轉變成為社會發展主體。而現實情況是,部分事業單位仍是黨政機關的附屬物,人、財、物、事權都由主管部門支配。
三、影響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的嚴格執行。比如說,事業單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設立登記手續時,不是獨立的法人,開辦資金不好確定;登記管理機關催促有些事業單位法人年審時,這些事業單位法人認為,不是獨立的法人,就不用年審;就是進行年審,對其開展業務活動情況和經費收支情況也不好審驗。
四、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弱化。假法人事業單位一旦出現問題,大多數主管部門比較消極,不愿管,少數主管部門采取不管的態度。而假法人事業單位又無能力管。這樣一來,對社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對當事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對事業單位的信譽度也大打折扣。
三、消除假法人的對策
一是要進一步深化鄉鎮機構改革。要以農村稅費改革和鄉鎮機構改革為契機,理順鄉鎮的管理體制,合理設置鄉鎮的事業單位。要撤消一批職能弱化、無服務、無工作任務的站所,如勞動服務站、企業辦等;合并一批職能相近或業務交叉的站所,如農機站、農技站、畜牧水產站等。對撤銷合并的站所,收繳其印章和法人證書,注銷其法人登記;對新成立的站所辦理法人登記,核發法人證書;對確需保留而又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站所,可采取按片設置總站的辦法設置,總站作為法人,辦理法人登記,鄉鎮的相關站所可作為總站的分支機構。要通過鄉鎮機構改革使鄉鎮的站所真正成為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
二是要改變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還權于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將主要精力放在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國有資產的監管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確保事業單位正常運轉。要將人、財、物、事權還給事業單位,使事業單位成為真正獨立的法人單位。
**旅游經濟特區黨委、政府,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管理處、管理區、市紀委、市人武部黨委,市直機關黨委,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辦委局及各人民團體:
我市自**年開展機構改革以來,各項工作進展順利,黨的領導得到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政府職能得到進一步轉變,基本形成了各地各部門關系協調,職責清晰,結構和人員編制精干,工作效率高的格局,取得了預期的效果。但是,機構改革后仍有一些部門要求提高機構規格、增設內設機構、增加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個別部門甚至違反機構改革規定,擅自增加機構,增加人員和領導職數,這些現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為了防止已經精簡的機構重新膨脹,鞏固我市來之不易的改革成果,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和職位職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執行市委、市政府批準的有關"三定"方案。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市直黨政群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三定"方案,具有強制性效力,各地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未經市委、市政府批準,任何部門不得自行調整“三定”方案中關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規定。違反有關規定,擅自增設機構和增加人員編制的單位或部門,要立即糾正。
二、強化機構編制和職位職數管理。要按照十堰市委辦公室、十堰市政府辦公室[2003]16號文件精神,“做到只有在機構編制部門按照權限審核同意設置的機構和審批的編制范圍內,組織人事部門才能配備人員,核定工資;財政部門才能列人財政預算范圍并核發經費;銀行才能給予開設賬戶并發放工資。”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嚴格按工作程序辦事,杜絕違反機構編制和職位職數管理的現象。強化職位職數管理意識,按照規定的職位設置和干部職數配備干部,不得在職位設置和職數規定之外呈報或任用干部。確需充實力量的領導班子由組織部門從超職數的單位和年輕干部中統籌安排。
三、認真做好定崗到人并全面推行機構編制管理簿卡制度。各行政事業單位要按照定編數額定崗到人,并在本單位予以公示。市機構編制部門要全面推行機構編制管理薄卡制度,對全市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編內人員實行一人一卡,人員調動時卡隨人走,并及時辦理進(出)編手續。黨政群機關對行政編制、事業編制、老干部服務編制、檔案管理編制、工勤編制實行分類管理,不能混編混崗,對財政供養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以及離崗退養人員要建立人員名冊。今年是黨政機構改革三年分流到位的最后一年,組織人事部門要進一步做好人員分流工作,推動機構改革健康有序進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大檢查督辦力度,及時糾正違反機構改革規定的不良傾向,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全面完成我市機構改革各項任務。
嚴把五關著力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
科左后旗以蘇木鄉鎮換屆和機構改革為契機,以選優配強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為出發點,嚴把“五關”,著力加強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
一是嚴把推薦關。按照《干部任用條例》、《干部工作五卡制》、《推薦領導干部責任追究制》要求,通過年度工作實績考察推薦、領導干部署名推薦、談話推薦、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等多種形式,擴大民主渠道,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好推薦入口關。年初,在全旗科級以上干部大會上對12個新成立的蘇木鎮黨政正職進行民主推薦,參加推薦共計415人,在社會上產生積極的影響。二是嚴把考察關。后旗在總結歷年考察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量化管理、細化打分,客觀公正評價干部。2006年涉及到蘇木鄉鎮機構改革,旗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由旗委常委領導帶隊,并對考察組成員進行業務培訓,提出紀律要求,為確保考察工作圓滿完成提供組織保障。據統計,對全旗27個蘇木鄉鎮(場)領導班子的168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了全面考察。共填寫測評票2355張,個別談話942人,查閱資料1783份。向分管領導、紀檢監察部門、涉農部門及有關方面代表征求意見83份,實地查看36處。通過細致入微的考察,對每名干部都有了更具體準確的把握,為選拔任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據。三是嚴把培訓關。旗委組織部在采取“請進來教,派出去學,走出去看”的干部教育培訓方式的基礎上,提出“菜單”式培訓方法,因人而異為領導干部提供業務和理論知識培訓服務。這次調整蘇木鄉鎮干部,認真審查干部培訓登記卡,合格率達到100%。四是嚴把結構關。這次機構改革調整干部共涉及237人。調整后,新一屆蘇木鎮黨政領導班子平均年齡40.15歲,比上屆下降了1.7歲;大專以上學歷68人,占領導總數的79.1%,比調整前增加8.1個百分點;少數民族74人,占總數的86%;有7個蘇木鎮配備女干部;2個蘇木鎮領導班子中配備了黨外干部;30歲以下干部5名,占總數的5.8%。在調整中,著重考慮了干部素質能力、氣質搭配、專業結構上的優勢互補和年齡上的梯次配備等特點。五是嚴把票決關。對這次結合鄉鎮機構改革中涉及調整的180名干部,進行了常委會票決,對24名鄉鎮黨政正職實行了全委會票決。
中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容比較豐富而龐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從總體上看,主要涉及到政府職能、機構設置、政府管理和政府監督等方面的問題。
(一)政府職能問題
政府職能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共同面臨的問題。中國政府在轉變職能方面必須圍繞“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四個方面,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建立良好的法治環境。要通過加強法制建設,制定和完善各種法律、規章和制度,嚴格規范行政權和行政行為,使政府能夠依法履行各項職能,包括依法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依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各方面的權益,依法協調各種利益關系,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等,確保行政管理體制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行。
2.創造穩定的經濟社會環境。穩定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創造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和社會發展環境,才能使投資者和消費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預期,促進投資和消費健康發展。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必須轉變思想觀念,創新管理方式,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經濟平穩發展,促進社會不斷進步。
3.保護好環境和生態。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全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為人的生存和發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諧的環境與條件。這是各級政府必須切實負起的責任。從各國發展經驗看,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往往忽視環境和生態保護,造成長期的嚴重后果。我們決不能走先污染破壞再治理恢復的老路。我們已經有過這方面的教訓。
4.努力提供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要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把提供人民群眾必需的公共服務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切入點。通過制度和政策安排,合理調節收入分配關系,努力縮小貧富差距,保護不同群體的合法權益和創造力,切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特別要著力為城鄉低收入群體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公共服務,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幫助他們提高自身發展能力。
(二)政府機構改革問題
1.鄉鎮機構改革。鄉鎮政府是中國的基層政權組織。改革開放以來,已經進行了三次全國范圍的鄉鎮機構改革。2004年在農村稅費改革的基礎上,進行了鄉鎮機構改革的試點。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從源頭上和制度上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一項根本措施。要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出發,思考和明確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能。
對于鄉鎮政府的機構設置不能有太高要求,就是五年內鄉鎮機構編制不要增加。可以減,不能增,控制住規模。鄉鎮事業站所改革問題,七站八所,主要強調的是分類管理。要區分公益性事業和經營性事業,提高公共服務資源的利用效率。
2.事業單位改革。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六大已經明確指出,要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改革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五中全會又進一步提出,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三)關于完善決策、管理機制和建設法治政府等問題
1.進一步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決策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活動之一,正確決策是做好各項工作的前提。政府決策必須堅持民主和集中的統一,堅持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的統一。進一步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當前要著力健全五項制度:一是重大決策的調查研究制度,二是重大事項的集體決策制度,三是重大決策的事項聽證和公示制度,四是重大決策的事項專家咨詢評估制度,五是決策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要通過健全有效的制度,確保各項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公開性,確保各項決策真正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確保各項決策真正落到實處。
2.進一步推進政府管理創新。政府管理創新,重點要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必須與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和治理商業賄賂結合起來,通過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監督機制,堅決防止和抵御商業賄賂滲透到政府系統。要按照“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突出重點、明確任務,措施配套、深入推進”的總體要求,把取消、調整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落實到位,尤其要切實加強后續監管工作;對保留的項目要進一步清理和規范,確保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落到實處。
3.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的建設。建設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也是鞏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成果的客觀要求。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著力把握好兩點:一是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體制。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通過法律形式明確政府職能,健全各項制度,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的行政執法體制,保證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從體制上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交叉執法、執法效率不高的問題。二是加強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設。健全推進依法行政的責任制,要明確各級行政首長作為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綱要各項要求的具體職責;健全行政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決策權限,完善并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序,確保依法決策;認真實行行政復議制度,堅決依法受理行政復議,堅決撤銷或變更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決定;完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及時修訂或廢止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關于政府績效評估問題。對政府績效進行評估,是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項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我們必須著眼于建立一套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具有中國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當前,要重點把握并研究解決三個問題:一是要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加強和諧社會建設要求,明確績效評估的具體內容,設計既科學合理、又簡便易行的評估指標體系,建立針對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標準。二是堅持把群眾公認作為政府績效評估的根本原則,同時處理好上級評估、同級黨委和人大評估、政府自己評估與群眾評估之間的關系,處理好對公務員個人績效評估中行政領導與群眾評議之間的關系。三是努力提高績效評估的準確性、公正性、有效性,把績效評估的結果與行政問責制和公務員的選拔任用、升降去留、獎勵懲戒和改進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正確的導向和良好的政風。
5.關于施政理念問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我們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始終堅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在幫助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上,把更多的財力和物力用在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善于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善于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解決發展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善于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實現發展目標,善于在基層群眾的實踐中總結發展的規律;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平正義作為執政的核心價值、理念和基本原則,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讓廣大人民群眾都能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應處理好的若干關系
1.繼承與創新的關系。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堅持階段性和連續性的統一,認真吸取過去的好做法、好經驗。同時,要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認真研究在行政管理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積極探索加強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徑,不斷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政府機構改革的關系。長期以來,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認識有一個誤區,就是把政府機構改革等同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際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概念要廣泛得多得多。往往一談到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首先考慮的就是撤并機構、精減人員。這種認識是片面的、不準確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內容,政府機構改革僅僅是其中的一個方面。我們要把機構改革放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大局中去謀劃、去推動。另一方面,在部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同時,必須深入研究政府的職能和組織結構。只有這樣,才能增強改革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
3.改革力度與社會可承受程度的關系。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各項改革的聯結點和交匯點,必然觸及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觸及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和利益格局的調整,也會關系到廣大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在改革的過程中,一定要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既要抓住機遇、大膽推進,又要充分考慮各個方面的承受能力;既要確保改革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又要保證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4.借鑒國外經驗與立足國情的關系。在工作中,我們要善于學習和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把世界各國的先進科學技術、優秀的文化和具有普遍性的經濟和行政管理的經驗學到手。但是也不能盲目的不加思考的照抄照搬。對外國的行政管理理論和做法,我們要認真地進行分析,不要一概排斥,也不要照單全收。關鍵是要下決心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多分析多思考。歸根結底,必須立足當代國情,立足世界,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