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15 04:13:38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民辦幼兒園申報材料,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一)確保財政投入———健全財政分擔機制
政府購買服務主體的確定和分擔,是政策能否得以落實,也是頂層設計的目標能否實現的關鍵。三地在確保財政投入上都建立了長效保障機制。A市分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按幼兒園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承擔,市財政對中心城區給予50%補助,對一個偏遠的區給予60%的補助。市、區財政部門將幼兒園分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確保資金足額到位,每學期初由同級財政按國庫集中支付規定撥付相關單位或幼兒園。市財政補助經費按年度核撥,當年度補助經費結余繼續結轉下一年度使用。2011-2013年,市區財政共對實行分級收費管理的集體辦和民辦幼兒園共補助1.62億元,其中,2013年補助7249萬元受惠幼兒達3.78萬人。B市所在的省份2011年就出臺《關于印發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暫行辦法》,省級加大對普惠性幼兒園的補助,補助項目含等級園補助:按省一級、二級、三級和準辦園分別給予年生均220元、200元、180元、80元補助;質量補助:按教師資格持證率、職工參保率、師生比的情況分級補助;管理因素補助:主要是對縣(市、區)加大投入、落實政策加強管理和完善服務等方面情況的獎補。B市通過加強對縣(市)區學前教育財政性投入的考核,2013年已實現縣(市)區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達到8%以上,不舉辦高中段教育的縣(市)區達到12%以上。B市學前教育財政經費占教育財政經費的比例從2011年的7.3%上升到9%。各縣(市)區積極出臺政策,引導財政投入向學前教育傾斜。C市專門印發“公益性幼兒園政府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13年,C市學前教育財政投入7.46億元,比2010年增長了3倍多,2011-2013年三年累計投入學前教育經費18.5億元。
(二)強化規范管理———建立切實有效的管理和監控機制
政府公共財政用于扶持民辦機構,如何監管以確保發揮普惠性效益?三地都予以高度重視。一是規范資格審核,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如A市制定財政補助對象審核制度和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細則,建立逐級申報核查制度,明確補助對象,要求不瞞報、不漏報;建立專門檔案,將委托協議書、補助對象申報材料、公示情況、補助對象名冊及變動情況、補助資金使用及相關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明確規定補助資金適用范圍,要求幼兒園每年應按規定制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的使用方案,經區教育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執行。B市制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的基本條件,從資質要求、辦園行為、收費要求、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同時,明確普惠性民辦園認定程序,提出自愿申報、組織認定、簽訂協議、公示公告等程序的具體要求;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年度評價機制,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相關財務工作納入核算中心,并配備專人負責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相關財務工作。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立幼兒園財務年度會計決算報告制度,并報主管部門備案。享受財政資助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立學費和政府資助資金專戶,實行預算管理。C市下發“公益性幼兒園收費管理通知”,明確了公益性幼兒園的認定,建立了政府補助監督與評價機制,加強對普惠性幼兒園保教質量、安全管理、辦園水平和社會效益等的評估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對問題嚴重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兒園資格,并向社會公示。二是建立部門協同管理機制。如A市規定取得分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應當接受財政、審計、教育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各級財政、教育部門不定期對財政補助對象證明材料、變動情況進行抽查,發現違規擠占挪用或虛報冒領、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的,相應追繳或扣減有關補助經費,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B市所在的省份文件要求各級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財政財務制度等問題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扣減獎補資金。C市要求教育部門配合發改、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嚴格普惠性幼兒園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加強對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對民辦園的建設與管理專門規定了建設、稅務、價格等管理部門的職責。三是引入社會監督機制。如A市規定幼兒園要嚴格執行經物價部門備案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民辦幼兒園同時執行分級最高限價制度,并及時向社會公示,對違反收費規定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將相應扣減直至停止撥付分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B市實行公示公告制度,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經認定的幼兒園“普惠性幼兒園”牌匾,經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在幼兒園醒目位置懸掛牌匾,并向家長公布保教費收費標準。C市規定所有普惠性幼兒園使用統一標識,并懸掛在幼兒園大門顯著位置,接受社會監督。大力營造發展普惠性幼兒園的良好氛圍,公開普惠性幼兒園申報條件、認定程序、評估結果、投訴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建立合理的退出機制。如B市對年度綜合評價結果不合格,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并取消或收回當年發放的財政支助資金。幼兒園舉辦者自愿退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須提前一年向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妥善做好后續工作。C市規定,自愿退出普惠性幼兒園的,須提前一年向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思考
(一)實行分類定級的獎補
可能導致新的兩極分化實行分類定級的獎補機制有利于激勵民辦幼兒園關注保教質量,但也易導致幼兒園的辦園水平差距加大。如A、B兩地采用分級補助,由于級別高的幼兒園收費高,獲得政府的補助亦高,反之則低,雖然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低級別的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提升保教質量,但是由于硬件上的制約,很多低級別的幼兒園是無法到達高一級條件的,長此以往,可能導致好的幼兒園更好,差的幼兒園更差,加大兩極分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兩地正積極探索提高幼兒園升級獎補的額度,刺激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提升到高一級別。
(二)過低的政府限價
壓制了幼兒園的辦園積極性雖然公益性、普惠性是國家的政策導向,但是長期的低收費,導致幼兒園的運營成本加大,幼兒園生存壓力增大,壓制幼兒園的辦園積極性。如C市統一標準,要求中心城區普惠性幼兒園一個月收費400元,政府補貼200元,在實地調研中,筆者發現,扣除房租和教師薪酬,幼兒園舉辦艱難,生存都是問題,不知道民辦幼兒園能撐多久。目前三地都在積極探索幼兒園辦園成本核算機制,引入第三方評估,核算幼兒園的辦園成本,通過對成本的監控來調控獎補政策,積極研究提高限價和補助標準,園舍改擴建補助、師資最低工資保障、生活補貼等方式提高幼兒園的辦園積極性。
(三)支持性政策多
約束性監督少由于長期以來政府對于學前教育的欠賬較多,為了解決迫在眉睫的學位少、“入園難”問題,三地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對民辦園的支持性大于約束性。政府對接受購買服務的民辦園的要求一般為兩點:一是區域分布,重點在公辦園布點不足的地方購買民辦園教育服務,以落實普惠性幼兒園的布點和滿足就近入園。但這些區域民辦園接受政府限價獲得補貼后,有的出現隨時想退出的現象(有人提出是“綁架了政府”)。二是收費限制,即接受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園必須接受政府定級限價,或與當地公辦園持平。除此之外,政府較少地約束民辦園自身的教育質量、管理水平、教師結構等事關學前教育質量的核心要素,對幼兒園的財務運行狀況、教師收入待遇保障、教育教學投入等也缺少嚴格的限定要求。對于這個問題,三地都積極地通過加大公辦幼兒園布點和財政投入的方法去解決,同時加強教育質量、教師結構等非經濟因素的監控。
(四)保教質量問題
依然任重道遠保教質量的高低和師資質量有著密切的正相關。在政府購買民辦園教育服務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同時,如何整體提升學前教育質量,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值得深入研究和分析。在調研中,B、C兩地由于沒有正規的學前教育師范高等學院,正規的學前教育專業的師范畢業生較少,多依賴職高畢業生,雖然薪酬待遇有保證,但是保教質量不容樂觀,筆者在實地走訪的過程中發現,集中教學和讀寫算的訓練比較多,而符合《綱要》和《指南》規范的幼兒游戲性、區域性活動較少。所以,在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的過程中,必須要高度關注保教質量問題,辦好學前教育師范高等學校,多招入高質量的師資。
三、結語
根據省、市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和市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總體安排,現就**年我市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依據
**年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以**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于**年印發的《**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市教育局《**市中小學(幼兒園)**年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意見》(徐教職稱[**]7號)和**市教育局《**市中小學(幼兒園)**年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意見》(徐教職稱[**]5號)等有關文件和規定為依據。
二、關于中小學教師職務申報范圍
1、**年中小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范圍,是申報之日在編在崗的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少年宮、教研室、電教館等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長期在中小學工作(到1994年底教齡達20年以上),因工作需要調入教師進修學校任教的教師,也可以申報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已辦理退(離)休手續和申報之日已達到退(離)休年齡的教師不屬于申報范圍。
2、工人身份教職工的職稱申報,待省市文件下發后,再行開展。對已參加專業技術人員公共科目培訓的,其合格證長期有效。
3、民辦學校的專職教師參加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申報前需由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關系。公辦學校已由教育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關系的教師,可以參加職評,但原工資渠道不變。
4、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加這次申報評審。
(1)自**年1月1日至今有無故曠工行為的,或請病、事假至今累計超過2個月的;
(2)目前已不在教學崗位上,或**年度兼任教學工作量不足60學時的。
(3)違反有關規定,從事以中小學生為對象有償家教。
(4)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錢物。
(5)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有侮辱、歧視學生的言行。
(6)參加賭博以及迷信活動。
(7)擅自向學生推銷各種報刊、資料、教輔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標準的。
(8)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1次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過處分者。
(9)偽造學歷、學位、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
(10)其它文件規定“一票否決”的違規行為。
5、各單位按設崗數的1:1.5的比例報送材料。(各單位設崗職數見附件6)
三、任職條件的掌握
(一)關于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要求
積極參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學校各部門的管理工作,任教以來擔任班主任或兼任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擔任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任現職以來,所帶班級、課外活動小組或本人獲得過學校及以上表彰獎勵。
(二)關于年度綜合考核
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每年年度考核需為“合格(稱職)”及其以上。
(三)關于學歷、資歷要求
1、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中師學歷,從事教學工作滿9年,取得小學一級教師資格并受聘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2)1979年底前從事教學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學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教齡滿20年,取得小學一級教師并受聘小學一級教師職務6年以上。
(3)1979年底前高中畢業,1995年底前參加省統一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教齡滿20年,取得小學一級教師資格并受聘小學一級教師職務6年以上。
(4)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小學一級教師資格并受聘小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5)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小學一級教師資格并受聘小學一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
2、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雙學士學位,取得中學二級教師資格并受聘中學二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學二級教師資格并受聘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3)1979年底前從事教學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學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教齡滿20年,取得中學二級教師資格并受聘中學二級教師職務6年以上。
(四)相關要求
1、1979年12月3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規定的合格學歷,才能評聘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從**年起,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師,凡申報小學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小學教師應具備大學專科學歷。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教師已取得教育類非教學專業本科學歷,其專科學歷專業為任教學科的,完成補修2門任教學科專業課程后,可以申報任教專業中、高級技術職務。上述人員不實行學歷破格。
2、在教師職務評聘中,研究生課程班結業證書作為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的進修閱歷,不作為正式國民教育學歷的依據。
3、申報人員的年齡、教齡、任職年限、高一級學歷學位取得時間等,截止到**年12月31日。論文論著公開發表、出版時間,科研成果通過鑒定或完成時間,各類表彰獎勵,截止到各類材料申報之日。
4、繼續教育:任現職以來,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進修任務。申報中、小學中級教師任職資格人員在聘期內平均每年必須達到48學時,且必須參加人事局組織的公共科目培訓并提供有關證書證明,所提供的繼續教育證書及證明必須蓋有市人事局驗印章。
5、中小學教師申報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持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
6、職稱外語:根據省人事廳蘇人發[**]24號文件精神及省、市職稱辦要求,今年對職稱外語的要求是:申報中、小學中級教師任職資格的教師應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國家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合格證在規定級別內長期有效,高級合格證在評中、高級職務時均有效。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1)獲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
(2)因公出國,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并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3)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中學教師。
(4)取得外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鄉鎮及以下中學教師,不作職稱外語要求。
(6)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的相關規定。
7、職稱計算機:根據省人事廳蘇人發[**]24號文件及省、市職稱辦要求,**年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對職稱計算機的要求是: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取得合格證書;或參加省人事廳組織的全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合格證長期有效。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1)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3)符合省人事(職稱)部門的相關規定。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先評后考
(1)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中小學教師。
(2)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鄉鎮及以下中學教師。
(3)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學教師。
(4)鎮(不含鎮)以下小學教師。
(**年底前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與工資福利等待遇掛鉤。)
三、加強領導,規范操作,確保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質量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規范評審程序,嚴格評審權限,嚴肅評審紀律,維護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嚴肅性。
(一)規范操作程序。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評審程序和組織辦法開展評審工作,要發揚民主,增加透明度。學校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選拔,擇優推薦,嚴格落實“四公開”制度:即學校應在全體教師會上公開崗位職數與任職條件;申報人應由學校組織在學科組(年級組)以上范圍公開述職并進行測評;學校應將申報人材料在指定時間、地點公開展示;學校應將推薦結果在校內張貼公示。公示結果在報送職評材料時一并報送教育局職稱辦。未做到“四公開”的單位,一經查實,推薦結果無效。在“四公開”的基礎上,可采用聽課、答辯、筆試、召開師生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進行科學評價,將符合任職條件的擬聘人選報相應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嚴格評審紀律。各相關單位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并且指定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責任心強的同志專門負責這項工作。學校要對報送的評審材料層層把關,確保評審材料真實齊全、準確無誤、手續完備,嚴禁弄虛作假,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對所有申報中小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實行簽訂誠信承諾書制度。對違反政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并要追究有關領導及個人的責任。積極接受群眾監督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確保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
四、關于材料報送及時間安排
各單位要妥善安排,認真做好教師職稱材料的收繳、審驗、報送工作,并嚴格按照“附件5”的要求,及時報送教育局職稱辦,對逾期不報的單位,視作棄權處理。
1、報送時,要認真填寫兩個附件:
(1)《申報原件材料登記表》(附件3),要填清后貼到原件材料袋上;
2008年以來,銅鼓縣充分利用比照西部政策延伸縣的優勢,緊緊圍繞“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漸富得起”的總體目標,形成了縣級主導、統籌協調、鄉村負責、具體落實、部門合作和配套實施的工作機制,走出了一條扶貧搬遷與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生態建設、增收致富相結合的工作新路子,取得了較為突出的成績。至2012年共完成深山區和地質災害區扶貧搬遷9269人。因成績突出,2010和2011年連續兩年被省扶貧和移民辦評為扶貧搬遷工作先進縣。
一、立足縣情,做好宣傳工作,促搬遷戶動心
銅鼓縣地處偏僻,農村經濟文化發展欠佳。部分農民思想觀念較為落后,存在故土難離、祖屋難棄的濃厚觀念:有些農民對搬遷缺乏信心,對未知的生產生活存在疑慮;有些農民消極等待,“等、靠、要”思想作怪,總是產生國家和政府“應該”幫扶的錯誤思想:少數農民經濟困難,特別是鰥寡、病殘、孤傻等特殊群體根本無力搬遷,面對搬遷浪潮,內心自卑、自閉更加凸顯。
針對以上問題,銅鼓縣一方面大力宣傳中央和省、市關于扶貧和移民的特別是充分宣傳教育扶貧、產業扶貧、社會扶貧、科技扶貧等行業典范,重點宣傳搬遷安置點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風貌和典型事例。把扶貧和移民工作宣傳內容結合新時期新農村風貌編成通俗易懂的文字。努力做到“四到戶”,即:工作人員上門到戶,宣傳資料發放到戶,政策規定宣傳到戶,群眾疑慮解釋到戶,使搬遷政策家喻戶曉。
通過宣傳,加深了廣大農民民對政策的理解,打破“等、靠、要”的保守狹隘思想,變“要我搬”為“我要搬”;打破陳舊的故土難離觀念,貫徹“離鄉不離土”的思路,形成“銅鼓處處都是我的家”的新理念:鼓舞和激勵農民敢于面對挑戰、直面困難,艱苦奮斗,脫貧致富;關心、關愛特困農民,使他們深切的體會到社會主義和諧大家庭的溫暖。
二、采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使搬遷戶定心
在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和政策的同時,銅鼓縣制定規范性較強的措施以整合現階段各類涉農資金,加大對少數老弱病殘孤等特殊、特困群體扶助力度。對地質災害區和深山區農民進行統一集中安置,各搬遷安置點按照最少10戶連片的標準,通過統一規劃和集中建房,達到布局合理、環境美觀、衛生整齊的效果,既節約了土地,各類建設施工成本也大幅度降低。在安置點建設上,高標準規劃、高規格建設,以“五通三化”為標準,即:通自來水、通路、通電、通電話(寬帶)、通有線電視和道路硬化、路燈亮化、小區綠化。同時,水利、交通、國土、電力等部門通力合作,優化資源和資金的配置,進行政策整合:把20戶以上連片的安置點優先納入下年度新農村建設:農林水等部門的惠民政策適當向重點村和移民安置點傾斜:涉及搬遷戶和貧困群眾的戶籍轉遷、就醫、上學等減免一定費用,放寬移民用地政策、簡化手續,適度降低門欄。據統計,僅各種手續費,每戶搬遷戶節省費用2000余元。
三、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后續工作,讓搬遷戶舒心
銅鼓縣及時幫助和引導安置點成立社區委員會,因地制宜的制定村規民約,幫助他們盡快建立新的生產、生活秩序。對人口和連片建房較少的安置點,編入當地村(組)或居委會,實行有效管理。出臺方案,把扶貧搬遷工作的跟蹤問效納入相關單位的年度考核。
根據安置點規模大小,針對性地設立農民培訓中心、說事評理室、衛生所(點)、幼兒園、超市等,完善服務功能:建設綜合文化站、農家書屋、健身娛樂室等設施,提升文化品位。以滿足移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同時,為了更好的服務廣大移民,銅鼓縣扶貧和移民辦加大機關改革力度,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繼續強化和完善“153”九天工作制(即:項目完工后,業務股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好項目驗收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在5個工作日內由分管領導牽頭組織項目驗收:驗收通過后,在3個工作日內下撥項目資金)和“周一、周四”集中工作日制度。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移民服務的工作理念。
四、科學規劃,打造工作新模式,樹搬遷戶信心
古人云:“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銅鼓縣立足長遠,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方向,克服短視心理,重點放在引導農民在產業扶貧、科技扶貧、教育扶貧的基礎上,徹底走出政府幫扶的框架,實現自我發展、自我致富。因為大多數移民文化層次較低,自我發展能力較弱。銅鼓縣因地制宜,幫助他們確立和扶持增收支柱產業,注重可持續發展能力。銅鼓縣創新了搬遷安置點建設以客家風情建筑為特色的模式,并以此為契機,與多個部門協作,合力挖掘客家飲食、旅游、文化資源。如客家農家萊的推廣、客家山歌的整理等,逐漸打破了原來客家資源“藏在深閨人未識”的狀況。
著力抓好抓實雨露培訓,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培訓內容因地制宜,以種植、養殖和企業基本技術、常識為主,把培訓與實踐緊密結合,力爭做到即學即用、活學活用。2012年雨露培訓移民103人,人均收入增長800多元。基本上實現了“培訓一人,致富一家”。根據培訓內容,結合安置點實際,形成一點一品、一村一特色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