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1 03:08:16
開篇:寫作不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創造,它讓我們能夠捕捉那些稍縱即逝的靈感,將它們永久地定格在紙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12篇衛生室公共衛生,希望這些內容能成為您創作過程中的良師益友,陪伴您不斷探索和進步。
為了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突發衛生事件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衛生院實際,特制定《XX村衛生室突發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XX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建立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
村委會成立由村委會成員及村衛生室醫生組成的衛生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同志具體負責衛生應急信息上報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1、接到單位和村民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及時報告鎮衛生院。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的內容和范圍,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配合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應應急反應措施,全程負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置、善后工作。
3、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企業的衛生工作,防范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公眾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并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本村范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管理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傳染病的村民或暫住人員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群眾。
(5)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2、村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當在一定時間內,村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多個臨床表現相似的村民,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何種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癥狀、發病人數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群眾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將患病的群眾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村民。
(5)為查明疾病原因,應急管理小組應積極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
3、村內發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急管理小組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衛生院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4、村內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應當采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所報告發生職業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化學毒物等有關內容。
(2)立即使毒物停止繼續吸收,迅速離開中毒環境,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調動鄉村醫生的工作積極性,發揮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在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和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總體要求,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進一步明確鎮村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的原則目標和鄉村醫生身份職責;通過合理布局和規范化建設,完善村衛生室基本設施,改善診療環境;積極穩妥地將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完善鄉村醫生補助和養老政策;強化監管與指導,規范執業行為;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強化培養培訓,提高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原則目標
(一)基本原則: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綜合考慮轄區服務人口、農村居民需求和地理條件,本著方便群眾和優化衛生資源的原則,合理設置村衛生室;在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中,鎮街衛生院負責履行本轄區內村衛生室的管理和指導職責;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注重公共衛生服務,促進農村衛生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實行“兩證、四制、四統一、兩獨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大輸液許可證》,鄉村醫生聘任制、工資制、養老保險制、考核注冊制,人員統一調配、業務統一考核、藥品統一調撥、財務統一管理和村衛生室法律責任獨立、財務核算獨立)的鎮(街)村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模式。各鎮街人民政府及其衛生院要認真履行管理、指導、監督、考核職能,推動農村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加強村衛生室規范化管理
(一)完善村衛生室軟硬件建設
1、統一規范村衛生室命名。實行鎮(街)村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統一命名為“××鎮(街道)××村衛生室”,實行農村社區化建設的村衛生室統一命名為“××鎮(街道)××社區衛生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懸掛在明顯位置。
2、提升村衛生室建設標準。合理規劃布局村衛生室。高標準建設村衛生室,達到“五室”(診斷室、治療室、處置室、藥房、觀察室)分開和“五通”(通水、通電、通路、通電話、通網絡)的目標。按照省《村衛生室建設和基本設備配置標準》,規范就醫流程,完善設備配置,滿足群眾就近就醫需求。
3、健全村衛生室規章制度。村衛生室必須建立健全醫療護理、預防保健、傳染病防治、消毒隔離、藥品管理、財務管理、醫療廢物處理、醫療事故防范與處理、健康教育、信息報告、人員值班等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做到內容全面、落實到位。
4、加快村衛生室信息化建設。將村衛生室納入衛生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范圍,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其服務行為、藥品器械供應使用加強管理和績效考核,提高鄉村醫生及村衛生室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2012年實現村衛生室基本醫療、公共衛生、藥品采購、新農合報銷等信息網絡化管理,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
(二)明確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工作職責
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村衛生室及鄉村醫生的主要職責是:采取中西醫兩種基本醫療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對超出診治能力的患者應急處理,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機構;為診療明確的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患者,提供護理、家庭康復及保健養生指導。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鎮街衛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和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開展健康教育;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協助新農合籌資、做好參合農民就診身份核實、門診醫藥費報銷和公示等工作;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
(三)規范鄉村醫生管理
1、嚴把人員資格和準入。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要求,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新進入村衛生室的醫務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合理確定鄉村醫生配置規劃,原則上每處衛生室配置2-5名鄉村醫生,以鎮街為單位在轄區內合理調配鄉村醫生,實現鄉村醫生全覆蓋。依法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考核,做到合法上崗,依法執業,堅決杜絕違法執業、超范圍執業等現象發生。
2、規范鄉村醫生競聘上崗。市衛生局定期組織對鄉村醫生進行考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之一。凡被聘用的鄉村醫生,經試用三個月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由鎮街衛生院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建立聘用關系。同時,選拔一名業務技術好、群眾威信高、協調能力強的鄉村醫生擔任村衛生室負責人,也可從衛生院在職醫務人員中擇優選派。各衛生室要相對明確醫療、藥房、財務、公共衛生等人員分工,基本做到村衛生室負責人與藥房、財務人員三崗分離。
3、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培養。健全完善鄉村醫生繼續教育和培訓制度,切實做好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評估。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受訓不少于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周。深入推進“省衛生強基”和“市十百千”工程,每年均選派一定數量的鄉村醫生到鎮街衛生院、市直醫院進修學習。鎮街衛生院要通過業務講座、臨床帶教和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支持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促進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
按照鄉村醫生隊伍發展建設規劃,建立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庫。通過選派人員進行定向培養和招聘醫學本、專科畢業生等形式,增加鄉村醫生人員數量,壯大鄉村醫生隊伍,不斷完善鄉村醫生人員結構。要結合全科醫生制度的建立,積極探索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與全科醫生制度的有效銜接。
四、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監督管理
(一)強化職能部門管理職責。市衛生局要將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納入管理范圍,對其服務行為和醫療任務、公共衛生任務等進行監管。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業務技術流程。明確村衛生室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合理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量。加強對村衛生室實施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績效考核,并作為財政經費補助和對鄉村醫生動態調整的依據。完善考核方式,將群眾滿意度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其服務質量和水平的監管。
(二)強化鎮街衛生院行政管理職能。鎮街衛生院受市衛生局委托,負責對本轄區內村衛生室的從業人員依法執業、醫療服務任務、公共衛生開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工作進行績效考核,加強規范管理。與此同時,鎮街衛生院要通過業務講座、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技術培訓,不斷提升其基本醫療和開展公共衛生任務的能力。
(三)規范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實施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全面規范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村衛生室所使用的藥物由鎮街衛生院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免費為村衛生室代購分發;村衛生室使用的藥物品種、數量應每周向鎮街衛生院申報采購計劃,鎮街衛生院要確保配送及時,并通過衛生信息網絡,加強對村衛生室落實藥品零差價的監督管理;村衛生室設藥品管理兼(專)職人員,負責藥品的保管、發放、調撥、記帳等相關工作;在顯著位置將使用的基本藥物名稱、規格、價格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堅決防止亂收費、濫收費和價格惡性競爭現象發生。
(四)加強村衛生室醫療質量管理。各鎮街衛生院要加強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每月組織公共衛生、醫療、護理、藥品、財務、新農合等職能科室人員,到村衛生室督促指導工作落實情況;要加強服務質量管理,規范醫療文書書寫、醫務人員值班、出診上門服務、接轉診和疫情報告等醫療衛生行為,做到接(轉)診有登記、發藥有處方、收費有票據、進藥有憑證、收支有明細、疫情有報告;要積極開展衛生院與村衛生室雙向轉診,方便群眾就醫;要轉變服務模式,注重和加強公共衛生工作,為農村居民提供規范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五)逐步健全新農合門診統籌制度。按照堅持標準、穩步發展的原則,將納入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全部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其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報銷范圍,支付比例不低于在鎮街衛生院的支付比例。結合新農合門診統籌,逐步探索開展按人頭支付、總額預付等多種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導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轉變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五、健全完善鄉村醫生補助和養老政策
(一)健全補助渠道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理補助,2012年起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40%,用于村衛生室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補助。要根據鄉村醫生的職責、服務能力及服務人口數量,明確應當由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具體內容,并按照績效考核、以考定補的原則予以核撥,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
2、基本醫療服務補償。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其勞務補助主要由患者個人和新農合基金支付。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2010〕62號文件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和市物價局、衛生局、財政局《關于公布我市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準的通知》要求,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含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藥事服務成本)標準為非注射型1元/人次、肌肉注射型3元/人次、靜脈注射型5元/人次,以上收費每人次僅限其中一種,不得重復收費。診療費由新農合支付80%,患者個人支付20%;新農合支付部分從新農合門診統籌基金支付,實行總額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3、基本藥物制度補助。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為保證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由省、市和市財政分別承擔。市衛生局應根據村衛生室執業人員的服務年限、崗位職責、學歷水平、服務數量、服務質量等因素制定補助分配辦法,由鎮街衛生院考核發放。
(二)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
已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可按《市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管理辦法》的具體規定,領取基礎養老金。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建立鄉村醫生養老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與管理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相關政策。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加大督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二)保障資金投入。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完善鄉村醫生補助和養老政策、鄉村醫生培訓以及村衛生室建設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專款專用。
(三)規范績效考核。市衛生局要按照本意見制定村衛生室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建立鄉村醫生基本信息電子檔案,記錄鄉村醫生聘用、培訓、考核、獎懲等情況。在市衛生局的統一組織下,鎮街衛生院根據服務質量、服務數量、崗位責任和群眾滿意度等,定期對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開展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為財政補助經費核算、執業人員動態調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和完善以鄉村醫生和社區衛生室為“網底”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從實際出發,明確鄉村醫生職責,科學規劃和設置社區衛生室,合理配置鄉村醫生,改善農村衛生服務條件,實現社區衛生室和鄉村醫生服務全覆蓋;積極穩妥地將社區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落實鄉村醫生補助等問題;強化執業管理,規范服務行為,健全培養培訓制度,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鄉村醫生職責。
鄉村醫生(包括在社區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其主要職責如下:
1.提供基本醫療服務。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診療技術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負責接診、出診、巡診等基本醫療服務工作;指導殘疾人康復;將超出診治能力的患者及時轉診到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及區市級醫療機構。
2.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和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鼓勵開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3.開展愛國衛生及健康宣教。開展健康教育,宣傳衛生防病知識,促進農村居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眾自我保健的意識和能力;鼓勵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活動;宣傳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社區居委會制定和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計劃;協助社區居委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村”的建設。
4.履行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職責。協助開展新農合工作的政策宣傳、參合費用的收繳等;負責收集、填報有關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各街道辦事處)
(二)全面落實社區衛生室布局規劃,合理配置鄉村醫生。
1.社區衛生室的規劃設置和建設標準。按照市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規劃和《關于村(居)衛生室布局規劃及建設方案調整意見的通知》以及《關于印發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規劃的通知》明確的設置要求和建設標準,按規定時限完成規劃內社區衛生室標準化建設。規劃內社區衛生室業務用房面積應不低于80平方米;具備通水、通電、通路、通電話、通網絡等基本條件,實現診斷室、治療室、藥房和觀察室“四室分開”。完成規劃內社區衛生室考核驗收,為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做好充分準備。
(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醫改辦)、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
2.社區衛生室的命名。社區衛生室名稱統一為××街道××社區衛生室。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
3.鄉村醫生的配置原則。在規劃內社區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原則上按每服務1000人不低于1名鄉村醫生配置,居住分散的行政社區可適當增加;對于鄉村醫生人員相對富余的地方,鼓勵采取競爭上崗等方式,擇優選用。根據婦幼衛生工作需要,適當選配女性鄉村醫生。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醫改辦)、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
(三)規范鄉村醫生和社區衛生室管理。
1.嚴格鄉村醫生的準入。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并在衛生行政部門注冊獲得相關執業許可。
對一村多室的衛生室人員進行整合,實行街居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參加一體化管理的鄉村醫生男不超過65周歲、女不超過60周歲,健康狀況良好,無不適宜鄉村醫生崗位的疾病。有條件的社區可對超過年齡以及超出配備比例的鄉村醫生進行返聘,所產生的費用由社區自行負擔。對不愿參加一體化管理或經考核不適合參加一體化管理的鄉村醫生,可自愿保留原衛生室,自主經營,但不能享受推行街居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衛生室的相關政策。具體人員整合管理辦法由區衛生局制定。
在社區衛生室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在社區衛生室執業的執業(助理)醫師和執業護士參照鄉村醫生執業類別執業,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程序申領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
2.嚴格鄉村醫生的執業管理。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鄉村醫生準入管理,規范服務行為。新進入社區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嚴禁并堅決打擊不具備資格人員非法行醫等行為。鄉村醫生執業實行動態調整制度,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各社區實際醫療服務需要,定期按年度在規劃框架內進行適時調整。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
3.強化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職責。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將鄉村醫生和社區衛生室納入管理范圍,對其服務行為和藥品器械使用等進行監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區衛生室功能定位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技術流程,組織鄉村醫生培訓。科學劃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和社區衛生室的職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量,將勞務密集型的公共衛生項目主要安排給社區衛生室承擔。加強對社區衛生室實施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在其服務的社區公示,并將其作為財政補助經費核算和對鄉村醫生進行動態調整的依據。衛生、財政、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對鄉村醫生和社區衛生室補助經費使用的監管,督促其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公開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物價局)
4.加強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對社區衛生室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積極推進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和社區衛生室一體化管理,在不改變鄉村醫生人員身份和社區衛生室法人、財產關系的前提下,由區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對社區衛生室的人員、業務、藥品、設備、財務和績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規范管理。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要通過業務講座、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技術指導,對鄉村醫生及社區衛生室藥品器械供應使用和財務管理進行日常監督。社區衛生室的財務和資產與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分帳管理、獨立核算。在區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下對鄉村醫生及社區衛生室的服務質量和數量進行考核,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鄉村醫生的積極性。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
5.加強社區衛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醫藥衛生信息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快完成社區衛生室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對其服務行為、藥品器械供應使用加強管理和績效考核,提高鄉村醫生及社區衛生室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實行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和社區衛生室統一的電子票據和處方箋,逐步實現社區衛生室基本醫療、公共衛生、藥品采購配備使用、新農合報銷等業務工作一體化的信息化和網絡化管理。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醫改辦)、區電政辦)
(四)將社區衛生室納入相關制度實施范圍。
1.加快推進社區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年年底前,全區規劃內社區衛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實行基本藥物集中采購、配備使用和零差率銷售,不得配備使用非基本藥物。其所配備的基本藥物由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負責供應。根據農村衛生服務需求,創造條件,逐步將其他符合全區規劃要求的社區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補助。其補償辦法按照《關于印發<區非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機構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實行新農合門診報銷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執行。
(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醫改辦)、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物價局、藥監分局)
2.將社區衛生室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年年底前,規劃內社區衛生室全部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將其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支付比例不低于在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就醫的支付比例。充分發揮新農合對鄉村醫生、社區衛生室醫療費用和服務行為的監管作用。一般診療費結算實行“總額控制,據實結算,超支不補”方式支付。加強對新農合支付社區衛生室診療和藥品費用的監管,防止虛開單據,騙取套取新農合資金。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物價局)
(五)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退出機制。
1.建立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根據鄉村醫生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多渠道予以補償。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理補助。區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鄉村醫生的職責、服務能力及服務人口數量,明確由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內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務量,確保與其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相適應。根據實際工作量,從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統籌安排社區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所需經費,并按照績效考核、以考定補的原則予以核拔,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
新農合支付政策調整。在綜合考慮新農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眾個人負擔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新農合對鄉村醫生的補償作用。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按照國家、省、市部署要求,村衛生室設立一般診療費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為6元/人次。將所有參合人員到社區衛生室就醫的一般診療費,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采取總額預付方式,新農合基金支付90%,個人自付10%。預付總額暫按社區衛生室服務參合人每人每年就診2次進行計算,根據鄉村醫生實際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撥付,具體撥付方式由區衛生局會同區財政局研究提出意見,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后執行。社區整體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其在規劃內社區衛生室就診產生的一般診療費,由醫保定點的一體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納入醫保門診統籌統一結算管理,除參加新農合保險之外的一般診療費由衛生、物價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專項補助。按照區衛生局、區財政局《關于印發區非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機構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及實行新農合門診報銷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執行。補助水平與當地村干部的補助水平相銜接。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發展和改革局(區醫改辦)、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物價局)
2.建立鄉村醫生動態退出機制。在鄉村醫生執業注冊考核中不合格者或本人自愿申請退出鄉村醫生隊伍的,按照相關規定程序予以注銷鄉村醫生執業;對達不到執業標準的人員逐步分流,逐步實現鄉村醫生的新老更替,穩定鄉村醫生隊伍。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
3.建立一體化衛生室鄉村醫生管理體制。凡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自年齡到期當月停止發放政府補助,不再辦理相關聘任手續,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列》規定,不得以機構法人和負責人名義獨立執業;已加入一體化管理衛生室但不到規定年齡,本人又申請退出的鄉村醫生,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列》和區域衛生規劃規定執行;本次未加入一體化管理衛生室的鄉村醫生或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在政策范圍內允許繼續執業。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財政局)
(六)健全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制度。
1.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區衛生行政部門從農村衛生和鄉村醫生的實際出發,制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建立健全鄉村醫生繼續教育和培訓制度。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做好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評估工作,對在社區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于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周;結合實施“衛生強基”工程,選派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到社區衛生室帶教。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衛生院要制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通過業務講座、臨床帶教和例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社區衛生室的業務指導。鄉村醫生定期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積極參加崗位培訓。采取多種方式支持鄉村醫生參加醫學學歷教育,促進向執業(助理)醫師的轉化。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財政局)
2.加強鄉村醫生后備力量建設。區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摸清并動態掌握本區鄉村醫生執業情況,著眼長遠,編制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規劃,建立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庫,有計劃的選派人員進行定向培養,定向委培的要優先及時補充到社區衛生室。通過后備力量建設、吸引適宜人才到基層服務等多種方式提升鄉村醫生的服務水平。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社區衛生室工作。結合全科醫生制度的建立和推進簽約服務模式,積極探索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制度的有效銜接。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
(七)切實維護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
嚴禁以任何名義向鄉村醫生亂收費、攤派、集資。支持鄉村醫生依法執業,堅決打擊非法行醫,為鄉村醫生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對在農村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給予獎勵和表彰。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區衛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作為醫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確保順利實施。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二)落實資金投入。
區財政部門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將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完善對鄉村醫生補償以及社區衛生室建設等方面所需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逐步建立科學的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體系,進一步調動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則
(一)考核堅持績效考核與社會效益掛鉤,突出村衛生室的公益性。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考核方式和綜合評價、合理量化的考核辦法。
(三)堅持遵循醫療衛生發展規律,加強內部管理,完善財政補助政策,促進村衛生室全面履行職現。
(四)堅持獎優罰劣,以考兌補。建立鄉村醫生績效考核制度,根據鄉村醫生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完成情況,發放補助。
三、考核對象及考核內容
(一)考核對象:對縣衛生局確認的、承擔鄉村居民化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基本條件是:在縣衛生局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在村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國家規定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生。
(二)考核內容:以鄉村醫生完成基本化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情況、參與公共衛生管理主要考核內容。具體詳見附件《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標準》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按照《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方案》內容進行考核。
(二)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三)縣鄉村醫生衛生服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衛生所(室)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鄉村醫生進行考核。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公共衛生工作績效考核以經常性和半年年終考核為主,按照《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方案》對全鄉村村衛生室鄉村醫生進行考核,經常性考核主要通過鄉村醫生例會進行;半年、年終考核以實地檢查為主,每年兩次,采取聽取個人述職、查資料、訪現場座談的方法,半年、年終考核分別于每年7月和12月份進行。
(四)鄉衛生院于每次完成鄉村醫生考核后,將結果進行公示后、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異議的,可向衛生院提出復核申請,衛生院將按規定組織復核。
五、考核結果應用和經費補助
(一)考核依據《縣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考核標準(試行)》進行評分,總分100分。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不含90分)為優秀,81-90分為良好,71-80分為合格,60-70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含量60分)為不合格。
鄉村醫生考核等次及補助標準:90分以上(不含90分),人均補助2元;70-90分,人均補助1。5元;70分以下不予補助上。
(二)我縣年終綜合目標考核時,組織鄉衛生院進行交叉檢查,對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進行復查。并隨機抽查考核合格的鄉村醫生參與。
(三)考核結果作為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公共衛生補助發放的參考依據,考核不合格的村醫不發放補助。
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不發放當年考核補助經費并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六、實施與管理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從實際出發,明確工作目標,組織要嚴謹、紀律要嚴格、工作要細致。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落實。
【摘要】目的 對襄州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進行績效考核,綜合分析并總結實施經驗,提出政策建議和方法。方法 采用普查和抽樣調查的方法,對襄州區各鎮級和區級醫療機構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結果進行描述性分析。結果 19個鄉鎮衛生院,考評為合格的7個,考評為基本合格的7個,考評為不合格的5個。結論 實施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能夠全面、客觀、科學評價開展公共衛生服務情況,為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內涵建設提供依據。
【關鍵詞】公共衛生服務 績效考評 分析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湖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辦法(試行)》和《襄州區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方案》的要求,2010年10月11日至26日,區衛生局和區財政局組織考核組按計劃對全區各鎮級和區級醫療機構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情況,對各鎮衛生院、區直各有關醫療單位2009-2010年度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情況,進行了現場考核。
1 對象和方法
1.1考評對象及方法
本次參與考核單位共19家衛生院。每個衛生院抽查2個衛生室。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隨機訪談、問卷調查、詢問、電話核實等方式對各單位公共衛生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考評。
1.2考評內容
1.2.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等數量和質量情況。
1.2.2考評結果評價 績效考核結果分為3個等次,考評分值200000分(折合為70分,含70分)以上為合格,,1000000-20000000分為(折合60-69分)為基本合格,1000000分(折合為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 結果
各鎮(編號1-19)的綜合考評結果見表1,全區編號19、15.6、17、4的考評等次為“不合格”,編號為3、8、10、1、14、18、12的考評等次為“基本合格”,其余各鎮的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其中,編號為5、16、2、9的鄉鎮得分超過了90分,編號為13、11、7的鄉鎮得分不足80分.。見表1。
3 討論
襄州區2009-2010年按照15元/人標準,其中國家補助9元,省補助2元,地方補助4元,總計投入1034萬元,實施政府購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保證經費使用效益,加強績效考核是非常重要的管理環節。
3.1目前在公共衛生服務開展中存在的問題
3.1.1對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重要性缺乏認識 一是相當部分單位的領導、特別是院長對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重要性、緊迫性、長期性缺乏認識,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組織人員開展項目工作。個別院長甚至基本未過問項目工作。二是對項目工作缺乏計劃性,采取的措施具有很大的臨時性。
3.1.2專職公共衛生人員少,專業素質差 一些衛生院仍沒有把公共衛生擺在重要位置,沒有安排必要的人員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人員存在年齡老化、素質偏差問題,很多公共衛生人員是濫竽充數,導致無法完成基本的公共衛生工作。
3.1.3工作機制不健全 一是標準化公共衛生科建設未到位,職責不清,也缺乏管理;二是衛生院沒有很好的履行組織計劃,人員培訓、督查等方面職責;三是未發揮村衛生室在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中的作用,不清楚村衛生室應承擔的項目具體工作,如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重點人群健康管理等必須由村衛生室為主完成的項目工作,也由衛生院包辦,結果是根本無法完成好;四是沒有建立完整的鎮村考核與獎懲制度,未能充分發揮鎮村公共衛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1.4公共衛生人員待遇偏低 重臨床、輕公衛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有些衛生院仍未將公共衛生科視為主要業務科室,工資待遇比單位其他業務人員相差懸殊,有的甚至未得到基本保障,嚴重挫傷了公共衛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2對策與建議
(1)進一步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舉措,是看得見、能拿到的蛋糕,是基層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衛生院的主要職能之一。因此,各級醫療衛生單位要深刻認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重要意義和現實性,主動創造條件,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保證,特別是要認真做好標準化公共衛生科建設,保證公共衛生人員到位,進一步抓好公共衛生工作管理。
(2)進一步加強對項目實施工作的督導管理,認真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進一步加強督導考核,今后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疾病預防控制項目和婦幼保健項目工作的考核,都分別由疾控中心和婦幼保健院具體實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項目考核有衛生局基婦科實施,每季開展一次考核,并兌現部分項目經費,同時作為年度總考核的重要依據。各鎮衛生院要充分發揮村衛生室在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作用,將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適宜衛生室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以衛生室為主開展,衛生院給予協助,同時要加強對村衛生室督導考核,及時兌現相應經費。
(3)強化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抓好基層衛生人員崗位培訓,重點加強全科醫學知識、社區護理、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等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基層衛生人員業務技能,夯實公共衛生服務的基礎。嚴格執行項目服務規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為全區居民提供優質公共衛生服務。
(4)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加強社會宣傳,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向群眾宣傳免費服務項目,讓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營造群眾理解支持、積極參與項目工作的良好氛圍,推動項目工作深入開展。
(5)做好補缺補差工作。對這次考核提出的問題,各單位要組織專班制定整改措施,現時整改。
總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的績效評估,是對公共衛生服務成效的反映和評價,將有利于促進和深化公共衛生服務改革,引導和規范公共衛生服務行為[1]。充分利用績效考核指標杠桿作用,對當前居民迫切需要的、政府高度關注的工作要在評估指標權重上重點傾斜,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宏觀指導作用,保證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有序和高效地推進。
表1 2010年慢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總得分統計表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市衛生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區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村衛生室“網底”作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優質、高效、便捷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現就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鄉村醫生(包括村衛生室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是植根農村的衛生工作者,在維護廣大農村居民健康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加強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是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各鎮、各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明確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職責,實現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全覆蓋;規范鄉村醫生執業行為,把條件成熟的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全區所有村衛生室均要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三統一”,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健全鄉村醫生培訓、管理、退出機制,規范執業行為,完善補償、養老政策,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綜合素質高、醫德高尚、品德端正、熱心公益事業、服務良好、安心穩定、群眾滿意的鄉村醫生隊伍。
二、鄉村醫生管理
(一)村衛生室設置。區衛生局根據區域衛生規劃、服務人口、服務半徑審定設置村衛生室。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規范化村衛生室,人口在5000人以上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服務半徑超過3公里的邊遠行政村可增設1所村衛生室,對服務人口較少或服務半徑不超過1公里的村衛生室可合并設立。村衛生室設立由區衛生局審定,報市衛生局備案。村衛生室規范化建設達標驗收及年審由區衛生局負責,嚴格按照《省規范化村衛生室驗收標準》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村衛生室,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達標的,取消其規范化村衛生室資格,同時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及時報市衛生局備案。今后,對于規范化建設未達標或存在一村多室的村衛生室,區衛生行政部門不得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鄉村醫生配置標準。村衛生室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內的配置1名鄉村醫生;1000人至2000人的配置2名;2000人至3000人的配置3名;3000人以上的配置4名,本村符合條件人員優先考慮。對于行政村衛生室人員不足的村衛生室可外聘人員到本村執業上崗,對于行政村取得鄉村醫生資格人員超過鄉村醫生配置標準的村衛生室,由村委會考試考核或村民代表投票的方式決定人員,超出的鄉村醫生可納入鄉村醫生后備數據庫。
三、鄉村醫生職責
1、在衛生院指導下,使用中西醫治療方法、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為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2、按規定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超出診治能力范圍的患者;
3、按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傳遞村級衛生信息;
4、負責本轄區打擊非法行醫哨點監測與信息報告;
5、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積極開展新農合門診統籌工作,協助做好新農合籌資工作;
7、開展愛國衛生工作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等工作;
8、完成上級醫療衛生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完善管理機制
(一)嚴格鄉村醫生準入。村衛生室是由村委會舉辦的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綜合管理和協調,村委會直接管理,村委會主任擔任機構法人代表,鎮衛生院負責業務指導及業務管理。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實行聘用制,聘用程序由個人申請、村委會提名、衛生院審核上報、區衛生局審批,省市衛生部門備案。在聘用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受聘鄉村醫生收取任何費用。區衛生局在上級業務部門指導下建立全區鄉村醫生編碼庫,同時做好管理工作。符合下列條件的鄉村醫生編入全區鄉村醫生編碼庫管理:①鄉村醫生本人申請上崗資格;②具備執業(助理)醫師或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③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④在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注冊地點執業上崗;⑤執業上崗的醫療機構為規范化建設達標村衛生室;⑥鄉村醫生年度綜合考評合格。
(二)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鄉村醫生因身體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應及時調整,調整后不再享受原待遇。對在崗鄉村醫生經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之內可以申請進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經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鄉村醫生,由區衛生局注銷其執業資格,并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對不履行鄉村醫生職責或工作責任心不強,醫德醫風差、服務態度不好、不服從管理,個人綜合素質差并造成后果的,由村委會予以解聘并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鄉村醫生年齡超過65歲,原則上應退出鄉村醫生隊伍,村委會新聘合適人員補充。
(三)加強對村衛生室的管理。在全區推行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統一業務指導、統一人員培訓、統一藥品配送、統一新農合政策實施和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等“五統一”。村衛生室均要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三統一”、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基本藥物由衛生院負責供應,在此基礎上將村衛生室按照相關規定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實施范圍。區衛生局將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納入業務管理范圍,在不改變鄉村醫生人員身份和村衛生室法人、財產關系的前提下,全面實施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業務一體化管理。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物價局等部門要加強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補助經費使用的監管,督促其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公開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項目及價格,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區衛生局依照省市考核辦法制定考核細則,由鎮衛生院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存檔,作為財政補助經費核算和村衛生室聘用鄉村醫生的依據。
五、健全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制度
(一)加強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區衛生局制定鄉村醫生培養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采取多種方式加強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工作。加強面向農村全科醫學人才的培養,對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十五天。鎮衛生院每月對鄉村醫生業務培訓不少于三小時。各鎮、各街道辦可以借鑒建立全科醫生團隊及簽約服務模式,積極探索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
(二)加快鄉村醫生后備隊伍建設。區衛生局根據衛生資源配置和區域衛生規劃,加強鄉村醫生后備隊伍建設,為充實鄉村醫生隊伍做好人才儲備。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
六、完善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政策
(一)績效考核。區衛生局要結合實際,參照《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制定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綜合考核辦法,對鄉村醫生實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原則上要以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藥品“三統一”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開展公共衛生、醫療質量安全、群眾滿意度等方面工作為重點,通過績效考核,促進規范化管理,及時兌現獎懲,確保補償到位,達到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目的。
(二)多渠道補償。鄉村醫生報酬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醫療服務收入和各級財政補助構成。
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原則上拿出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用于鄉村醫生補助,并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和考核服務項目完成情況撥付資金。
2、基本醫療服務收入。將村衛生室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
3、政府綜合補償。從2012年開始對村衛生室每年由區衛生局安排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按考核結果進行補助。
(三)完善鄉村醫生養老制度。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繼續按照新農保加工齡補貼政策規定予以養老補助。
七、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作用,將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作為醫改的重要內容,完善政策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各鎮、各街道辦事處督促各村委會盡快完成本村衛生室鄉村醫生核定配置工作,完善鄉村醫生聘用手續。后續鄉村醫生準入和退出按程序辦理。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隊伍建設,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政辦發[]53號文件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政辦發[]6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從實際出發,明確鄉村醫生職責,科學規劃和設置村衛生室,合理配置鄉村醫生,改善農村衛生服務條件,實現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服務全覆蓋;積極穩妥地將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落實鄉村醫生補助;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強化執業管理,規范服務行為,健全培養培訓制度,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合理規劃設置村衛生室。我區村衛生室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集體、鄉鎮(街道)衛生院舉辦,經區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設立。村衛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設備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建設和配備。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業務用房面積應大于100平方米,并具備通水、通電、通路、通電話、通網絡等基本條件,實行診斷室、治療室、藥房、觀察室“四室”分開,必要時設立公共衛生、宣教等工作用房。對村衛生室名稱的命名,統一為市中區××鄉鎮(街道)××村衛生室;實行社區化建設的,其衛生室名稱統一為市中區××鄉鎮(街道)××社區衛生室,并按照村衛生室進行管理。
三、認真執行鄉村醫生配備標準。鄉村醫生只能在經區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村(社區)衛生室執業。村衛生室原則上按照每千人1名鄉村醫生的要求配備,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適當增加鄉村醫生人數。對目前達不到鄉村醫生配備要求的,可采取定向培養、委托培訓、鄉鎮(街道)衛生院派人駐點等方式,配備符合條件的村(社區)衛生室衛生技術人員。對新進村(社區)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由區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制定選聘、考核、任用辦法,由鄉鎮(街道)有關單位提出申請錄用計劃,如實提供候選鄉村醫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明等),實行競爭上崗,擇優選任聘用,并簽訂聘用工作協議。根據婦幼衛生工作需要,適當配備女鄉村醫生。
四、嚴格村衛生室衛生人員的資格準入制度。在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必須具有經衛生行政部門注冊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從事護理等其他衛生服務的人員也應具有相應的合法執業證書,經全區統一競聘上崗。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區衛生行政部門、鄉鎮(街道)衛生院要加強鄉村醫生個人執業、考核和人事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和規范鄉村醫生個人執業技術檔案,并報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五、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技術培訓與培養。區衛生行政部門、鄉鎮(街道)衛生院分別負責制定本級鄉村醫生培訓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鄉村醫生培訓與繼續教育制度,做好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評估工作。對在職鄉村醫生每年免費培訓不少于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周。鄉鎮(街道)衛生院要通過業務講座、臨床帶教和例會等多種形式,加強對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的業務指導;要有計劃地選派鄉村醫生到上級醫療衛生單位進修學習,鼓勵支持鄉村醫生參加醫學學歷教育、全科醫生培訓,對選聘到村(社區)衛生室工作的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優先進行規范化培訓,促進并加快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的轉化。要結合全科醫生制度的建立,推進簽約服務模式,積極探索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制度的有效銜接。
六、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與業務指導。區衛生行政部門、鄉鎮(街道)衛生院要按照職能要求,分級落實對村(社區)衛生室的管理和指導職能。鄉鎮(街道)衛生院負責全面落實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對村(社區)衛生室的人員、業務、藥品、房屋、設備、財務、信息化建設和績效考核等方面進行統一規范和管理,對鄉村醫生和衛生室的藥品器械供應使用和財務管理進行統一采購、管理和監督考核,并通過培訓、講座和建立例會制度等方式對鄉村醫生進行技術指導。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與村(社區)衛生室簽訂年度衛生目標管理責任書,每季度對鄉村醫生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村衛生室、鄉村醫生評優評先、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經費發放等掛鉤,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機制。
七、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國家基本藥物、新農合等制度實施范圍。鄉鎮(街道)衛生院及其一體化管理的村(社區)衛生室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實行藥物集中采購、配備、使用和零差率銷售,所有基本藥物由鄉鎮(街道)衛生院負責供應。根據農村衛生服務需求,逐步將其他符合上級規劃和醫療技術條件要求的村衛生室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實行一體化管理的衛生室全部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其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積極引導鄉村醫生和村衛生室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對新農合支付村衛生室診療和藥品的監管,嚴禁虛開單據和騙取新農合資金。
八、完善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政策。按照《市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政辦發[]36號文件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市中政辦發[]57號)要求,建立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基本醫療服務主要通過醫療保障付費和個人付費補償。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理補償,根據實際工作量,從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按一定的比例要求,統籌安排村衛生室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并按績效考核、以考定補的原則予以核撥。根據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衛生服務具體內容,合理核定任務量,確保與其服務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相適應。對于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由各鄉鎮(街道)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養老金。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可以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推動鄉村醫生參加當地較高檔次的新農保。各級政府要將完善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政策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工作自查總結
為提高全鎮人民健康水平,進一步規范我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工作任務。跟據《xxx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轉發<xxx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基層衛生工作的通知》《xxxxxx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2020年xxx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督導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xxxxxx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xxxxxx財政局關于印發xxx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方案的通知》《xxxxxx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xxxxxx財政局關于印發xxx合同購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強內部管理,嚴抓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我院于2020年12月11日,對本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開展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情況匯總
1、居民建檔:今年新建居民檔案xxxx人,更新電子檔案xxxx人次,現共建居民健康檔案xxxx人。
2、健康教育:開展健康教育講座xx次,開展公共衛生宣傳活動XX次惠及XX人,更新健康宣傳欄XX7次,發放印刷宣傳資料XX種XXXXX份,其中中醫藥宣傳資料X種XX份。開展健康教育講座XX次,開展公共衛生宣傳活動XX次惠及XX人,更新健康宣傳欄XX次,發放印刷宣傳資料XX種XX份,其中中醫藥宣傳資料X種XX份。
3、慢病管理:
3.1)我鎮轄區內高血壓患者XX人次,隨訪XX次;糖尿病患者XX人,隨訪XX次。
4、孕產婦管理:2020年轄區孕產婦XX人,早孕建檔XX人,建檔率90.57%;管理孕產婦XX人,管理率93.4%.。產后訪視XX人,訪視率93.4%。
5、兒童保健:
5.1)2020年轄區新生兒XX人,系統管理新生兒XX人,訪視100人,新生兒訪視率93.46%。
5.2)7歲以下兒童人數有1097人,管理人數有988人,管理率90.06%(要求90%。3歲下以下兒童數XX人,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人數XX人,管理率90.62%。。
6、預防接種管理:累計新建、補建兒童預防接種證XX人,新生兒建證率100%;I類苗接種XXX人次,I類苗平均接種率98.7%。
7、老年人管理:2020年度65歲及以上老年人XX人,已完成體檢XX人,完成率70.05%。
12、傳染病及肺結核管理、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
12.1)2020年共登記報告各類傳染病XX例。管理肺結核病人XX例,傳染病上報率100%,管理率100%。
12.2)腸道門診和發熱門診正在修建中,預計年后完成 .
1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2020年xxx轄區常駐人口XX人,其中城鎮XX人,農村XX人,重點人群XX人。
二、目前存在的問題
我鎮基本公共衛生工作從總體上已經步入了正常運轉的軌道,但從人事、考核、督導情況來看,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公共衛生科人員主觀能動性不夠,工作效率、質量欠佳,工作無規劃,缺乏主動查找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個別崗位有依賴心理,需要他人配合、協助完成工作。
2、組織功能發揮不到位。部分村衛生室村醫人數少,工作人員超齡在崗現象嚴重,個別村衛生室在工作中不配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工作進度甚至工作質量。
3、措施不夠扎實。各村衛生室雖然都按要求開展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但大部分村衛生室的工作流于形式,在居民健康檔案建立、慢性病人管理、各類隨訪工作等方面沒有全部進行入戶,部分信息通過自己打電話進行核實,未起到正面宣傳效果。此外,村衛生室宣傳欄未及時更新,更新達不到標準要求;宣傳資料儲放混亂、不全,健康教育宣傳資料沒有按要求發放、登記備查。
4、慢性病患者真實隨訪數據未及時核實,影響后續隨訪工作開展;慢性病患者電話變動頻繁,間斷導致慢病門診隨訪不及時或次數不夠,只能通過電話追蹤等方式補充其隨訪記錄;此外,未實際開展對慢性病患者健康問題分析、提供干預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
2、加大宣傳力度,認真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通過宣傳-吸引-再宣傳,以逐步改變居民的陳舊觀念,促使其自愿參與到公共衛生服務中來。
3、落實各項服務規范、強化各項規章制度,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可持續健康發展。
4、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以達到基本服務規范的要求。
第一條為了加強鄉村醫生隊伍管理,提高鄉村醫生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更好地為農村居民健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鄉村醫生考核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法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經注冊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經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一定條件和考試考核批準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參照執行。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人員管理
第三條根據服務范圍合理設置村衛生室。原則上一個行政村設立一個村衛生室。村衛生室服務范圍以步行30分鐘能到達為宜,偏遠地區和人口較多的行政村根據當地地理環境、經濟條件、群眾意愿也可適當增設服務網點,但兩個村衛生室之間應不低于步行30分鐘的距離。
第四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受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負責本轄區內鄉村醫生的行政、人事、業務指導與培訓。
根據服務人口、服務范圍、地理環境合理配置村衛生室人員,村衛生室法人實行擇優聘用制。原則上每千農村人口配備一名鄉村醫生,各地可在轄區內的村衛生室中擇優調配鄉村醫生。偏遠地區可適當減少比例。
鄉村醫生變更執業地點,應當填寫《鄉村醫生注冊申請表》,并向注冊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一)《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村衛生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第五條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鄉村醫生連續注冊時,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申請重新注冊。逾期未重新注冊的,不得繼續執業。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三)受注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2年的;
(四)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鄉村醫生工作的。
第七條鄉村醫生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執業所在地村委會或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應當在30日內報告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注銷注冊,書面通知當事人或家屬,并收回《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中止執業活動滿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八條對從事公共衛生的鄉村醫生實行聘用制管理。
(一)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個別邊遠村可適當放寬至取得衛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經衛生局培訓考核合格的,聘為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工作;
2、身體健康,能勝任公共衛生工作;
3、上年度縣級培訓與綜合考核均合格;
(二)聘用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村委會簽署意見后,報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
2、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在轄區內公示5天無異議,審核同意后報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原則上一年一聘,其身份性質不變。
第九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二)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活動;
(三)參加業務培訓和醫學教育;
(四)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獲取合理合規的報酬;
(六)對當地的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技術規范、常規;
(二)樹立愛崗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鄉村醫生職責,為公民提供連續的衛生服務工作;
(三)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四)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公共衛生、疾病控制、監督和基本醫療工作;
(五)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公共衛生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六)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七)對轄區內的公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及一般疾病的診治服務,并按要求建立健康檔案和連續跟蹤服務等工作。
第三章人員報酬
第十一條對受聘從事公共衛生工作的鄉村醫生(含聘用的村級公共衛生助理員)實行績效補助管理,績效補助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執行。所需經費由縣財政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每半年劃撥一次經費,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鄉村醫生從事基本醫療服務按規定獲得相應的服務報酬,并根據基本藥物制度的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業務管理
第十二條受聘的鄉村醫生由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在本鎮(街道)的村衛生室范圍內統一調配。
第十三條對村衛生室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之前,仍按原相關規定配備采購藥品,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按規定處置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后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逐步對村衛生室進行一體化管理。
第十五條鄉村醫生應積極做好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等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實填寫并上報有關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第十六條鄉村醫生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對超出一般醫療服務范圍或者限于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情況緊急不能轉診的,應當先行搶救并及時向有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或轉送。
第十七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嚴格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處方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消毒技術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發揮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等綜合能力。
第五章培訓與考核
第十八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地的鄉村醫生培訓計劃,組織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更新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水平,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應當為鄉村醫生培訓提供條件,保證鄉村醫生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十九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鄉村醫生績效考核辦法;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中心每年對本轄區的鄉村醫生進行績效考核不少于2次,對鄉村醫生的考核應當客觀、公正,從德、能、勤、績全方位綜合評價,同時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相應政策。
第二十條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檢查鄉村醫生執業情況,接受村民對鄉村醫生的投訴,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鄉村醫生經縣級培訓和績效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在6個月內可以申請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請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第六章獎懲
第二十二條對在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等綜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鄉村醫生給予獎勵。
第二十三條采取多種途徑,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醫學學歷教育,凡鄉村醫生取得大專、本科學歷者給予獎勵;促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取得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者給予適當獎勵;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
近年來,全縣精心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進程,群眾的健康水平和滿意度不斷提高。但是,我們提供的服務與上級業務部門要求和群眾的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環節,為進一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質量,確保城鄉居民免費享受到高質量的服務,根據全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會議要求,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提高實施力度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進一步明確各自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要提高履行基層業務指導職責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將指導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納入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績效考核內容,各職能部門、科室加強協調配合,提高項目的實施力度。
1、衛生行政部門職責
負責項目實施的領導和管理,制定實施方案。年初,對各單位下達目標任務,并簽訂責任狀,組織對各單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責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通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是承擔轄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主體,應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版)將任務明確到具體崗位,責任到人,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10類41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并指導村衛生室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
(2)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是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協助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完成和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建立項目公示制度,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項目,細化考核內容,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和效率。每年根據要求及工作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計劃,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職責
縣疾控中心、婦幼保健所、衛生監督所分別承擔轄區預防接種、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精神病管理、婦幼保健、衛生監督協管項目相關工作,并根據各自職責和業務范圍負責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行業務指導和督導。
二、加強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宣傳欄、宣傳單等方式,參照省衛生廳編印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11版)100問》,廣泛開展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政策宣傳和知識普及,爭取社會支持,引導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提高項目服務利用率。
三、強化考核,注重項目實效
1、成立專項督導考核組,具體負責項目工作的督導考核。
2、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分級考核模式,采取不定期督導和定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縣對鎮每半年考核1次,鎮對村每季度考核1次,考核后將情況進行通報。
3、具體考核每個項目的質量和數量,然后,入村抽查核實,將考核結果作為撥付資金的依據。
4、對于弄虛作假的,項目實施單位進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追究相關單位和負責人的責任。
四、嚴格管理,規范資金使用
1、年初,各衛生院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每項工作完成計劃,衛生局核定匯總,根據全縣項目工作量、結合項目所占比例和補助資金核定每項補助標準,項目所占比例具體為:健康檔案信息完善、更新14%、健康教育6%、預防接種14%、兒童保健10%、婦女保健9%、老年人保健12%、慢性病管理18%、精神病管理6%、傳染病報告、管理6%、衛生監督協管5%。
2、如單項工作未完成指標任務的,按比例扣除差額補助資金,如在上級考核中影響全縣工作指標的,扣除該項補助資金,所扣資金用作獎勵。
3、衛生院要將40%的工作任務交由衛生室承擔,并根據考核結果及時撥付相應比例補助資金。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補助資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規定使用補助資金,將補助資金用于相關人員支出以及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必要的耗材等公用費用,不得將補助資金用于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發現違規使用資金,追回等額補助資金。
一、工作目標
整合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將鎮全部村衛生室納入社區衛生服務站點建設范疇,村衛生室的鄉村醫生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業務指導,逐步改善鄉村醫生收入水平,落實社會保障,穩定基層衛生隊伍,提升村衛生室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滿足村民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和健康管理基本需求,推進地區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
二、具體措施
鎮共有村衛生室九個,2年全部完成市政府實事工程—村衛生室標準化改造,硬件設施到位,根據閔行區加強農村衛生管理實施方案,擬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鄉村醫生的聘用
由鎮社事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委代表組成鄉村醫生聘用小組,具體負責鄉村醫生的聘用工作。
鄉村醫生的聘用按照閔行區統一要求,截止到年7月1日時,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資質,并注冊在村衛生室的鄉村醫生,采取自愿和雙向選擇的原則,由鄉村醫生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也可由村委推薦。聘用小組對鄉村醫生進行資質審核和考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鄉村醫生的聘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村委會簽定村衛生室業務指導管理協議,與聘用鄉村醫生簽定聘用合同,在村衛生室從事醫療、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
根據要求,各村按每800-1000人比例配置1-1.2名鄉村醫生,并根據現有符合鄉村醫生資質實際人數確定聘用鄉村醫生編制職數。
未聘用的鄉村醫生由所在村妥善安置。
(二)鄉村醫生的待遇
鄉村醫生的工資待遇,原則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我鎮農民勞均可支配的收入水平,以后每年隨著勞均收入的改變作相應調整,年暫定3萬元/人。
1、各村鄉村醫生的工資由各行政村分擔,并于上年12月份一次性劃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戶,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鄉村醫生的職稱、資質確定基本工資,按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基本獎金、節日費等項目分類統一發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區、鎮下達的工作任務及指標要求對各村衛生室進行業務考核,并按實際完成情況發放鄉村醫生工資。
2、鄉村醫生承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派任務的,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質控合格的發放績效獎金,發放標準參照中心績效獎金分配標準。
3、鎮政府每年拔出資金,作為適當補貼,通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用于村衛生室管理工作的業務考核獎勵,獎勵按每半年度考核成績,分等次發放,發放對象為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村衛生室管理人員等。
4、此外,鄉村醫生承擔村委會交給的其它任務所給予的補貼或待遇由村委會自行發放。
(三)鄉村醫生的社會保障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貫徹<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34號)精神,鄉村醫生可納入社會保險,按照《關于本市鄉村醫生納入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指導意見》(滬衛基層[]6號)文件執行。
1、新參加“鎮保”的鄉村醫生按區、鎮有關具體規定辦理參保手續。
2、已參加“城保”、“鎮保”的鄉村醫生,原有的社會保險繳納途徑不變。
3、尚未享受“城保”、“鎮保”以及征地養老待遇的離崗鄉村醫生符合相關條件的,按閔行區加強農村衛生管理實施方案也可辦理參加“鎮保”手續,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4、截止年7月1日時,已經超過就業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離崗鄉村醫生,不愿參加“鎮保”的,由區民政部門按月發放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00元。農保的月養老金依據各村的實際情況發放。
(四)村衛生室管理
1、村衛生室是鄉村醫生為村民提供醫療、公共衛生服務的主要場所,鄉村醫生作為為村民提供醫療和健康服務的基層衛生人員,應按市、區統一要求開展基層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工作,并在行政上接受村委統一領導;各村應有專人負責村衛生室工作,落實專項經費,確保村衛生室日常運轉,保障硬件設施正常運轉,鼓勵鄉村醫生參加培訓學習和繼續教育,提高鄉村醫生業務水平。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承擔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職責,并與各村委簽定對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的業務指導管理協議,在年初根據區、鎮對村衛生室工作要求,分解工作指標下發至各村衛生室,并落實專人指導,每半年由中心組織專業人員實施全面業務考核。村衛生室按要求向鎮社事辦報送相關專業報表及其它資料。
3、各村衛生室業務工作指標完成情況、考核成績、鄉村醫生基本收入和績效獎金明細,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半年向鎮社事辦、村委會作詳細通報反饋。
健康教育是國家確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養、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為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健康教育工作,為全市居民提供優質健康教育服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一)總目標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務網絡;提高城鄉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健康教育人員專業技術服務水平;以公民健康素養66條為基本內容,在城鄉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識,培養基本健康行為,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鄉居民健康素養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標
20XX年城鄉居民健康66條傳播活動覆蓋率和重點人群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70%和60%以上。20XX年分別達到80%和70以上。
二、項目實施范圍和內容
20XX年項目在全市所有縣(區)開始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規范
嚴格執行衛生部制定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康教育服務規范》,結合我市實際,必要時制定補充規定。統一規范服務對象、內容、方式、流程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和疾病預防控制需要等,現階段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活動主要內容如下:
1.宣傳普及《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試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公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體重、適當運動、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煙、限鹽、限酒、控制藥物依賴等可干預的健康危險因素基本知識健康教育。
3.重點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婦女、老年人、殘疾人、0-36個月兒童父母等。
4.重點慢性病和傳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宮頸癌、結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點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衛生問題健康教育:包括食品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飲水衛生、戒毒、計劃生育等公共衛生問題健康教育。
(二)開展健康教育活動
現階段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開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動: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計劃,保證可操作性和可實施性。計劃應包括六個方面的具體內容:健康教育的內容、形式與時間、實施和質量控制方法、組織實施流程、人員安排、設備和材料準備、效果評價等。
2.發放健康教育資料。一是發放印刷資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頁、健康教育處方和健康手冊等。放置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候診區、診室、咨詢臺等處,供居民免費索取。每個機構每年提供不少于12種內容的印刷資料。二是播放音像資料,包括錄像帶、VCD、DVD等視聽傳播資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應診時間,在門診候診區或觀察室內循環播放。
3.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宣傳欄不少于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宣傳欄不少于1個,每個宣傳欄的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宣傳欄一般設置在機構的戶外、健康教育室、候診室、輸液室或收費大廳的顯眼處,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專欄應標有機構名稱,應根據健康教育規律、季節、疾病流行情況、社會活動等及時更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健康教育宣傳欄內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開展公眾健康咨詢活動。在各種衛生宣傳日、健康主題日、節假日,利用會議、集會、電影放映等社會活動,開展特定主題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和公眾健康咨詢活動,發放健康教育宣傳資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每年公眾健康咨詢宣傳活動不少于6次。
5.舉辦健康教育講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技能和預防傳染病、慢性病、多發病為重點內容,以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癥患者及家屬、孕產婦、0-36個月兒童家長等為主要對象,定期舉辦健康講座,引導居民學習和掌握健康知識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進轄區內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每月至少需要舉辦1次健康教育知識講座,站和村衛生室至少每2個月舉辦1次健康知識講座。
6.健康教育工作資料檔案管理。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動記錄,應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記錄、總結、評價等資料,包括文字、圖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備的工作檔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評價。
(三)健康教育服務網絡建設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區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主要服務內容,各級疾病控制機構要加強健康教育工作,各級婦幼保健、醫療機構要重視健康教育工作。
2.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按規定配齊健康教育專業人員,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配備1名健康教育專業人員,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有專人負責健康教育工作,保證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積極與大眾媒體合作。認真研究,協調各級電視、廣播、報紙等大眾媒體,開設健康教育頻道或欄目,提高大眾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設
1.健康教育設備配置。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配齊相應的健康教育設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應設健康教育室、宣傳資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傳專欄,并配備照相機、電視機、DVD機、投影儀等設備,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應設健康教育宣傳專欄,并配備必要的設備。
2.基層健康教育服務機構專業人員培訓。主要培訓對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負責健康教育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和相關醫務工作者,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論、內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設備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評價等。專(兼)職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級健康教育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不少于8學時。
3.城鄉健康教育技術指導。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要定期參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組織的健康教育活動,提供現場技術指導、質量控制、效果評價,及時掌握工作進展,了解和發現存在的問題,加以指導和糾正,為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好參謀。婦幼保健、衛生監督機構和二級以上公立醫院也要根據自己的職責、服務內容等,加強對城鄉基層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導。
4.統一制作健康教育宣傳材料。為了降低宣傳材料制作成本,節約經費,保證宣傳材料的科學性和質量,達到健康教育宣傳材料傳播效果,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服務宣傳材料主要由省、市級統一設計印刷,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發放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再發放至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
三、項目組織與管理
1.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項目實施的領導與管理,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包括制定實施計劃、人員培訓、技術指導、績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向所轄區居民提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專業機構負責組織社區和農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動,其他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自己的職責和服務內容,提供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服務。積極發揮大眾媒體在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服務中的重要作用。
3.婦幼保健及其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自己的職責和服務內容,負責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的技術指導。
四、項目執行時間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項目實施監督與考核
(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實施作為重點衛生工作年度目標考核項目,納入各級承擔健康教育任務機構的工作監督檢查和績效考核內容。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分別負責對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進行經常性督導檢查、效果評價。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定期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效果評價,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結果與評優和經費安排掛鉤。
(二)督導考核主要內容:項目實施計劃制定、組織管理、經費使用、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效果、居民滿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標
1.發放健康教育印刷資料的種類和數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資料的種類、次數和時間。
3.健康教育宣傳欄設置和內容更新情況。
4.舉辦健康教育講座和健康教育咨詢活動次數和參加人數。
5.城鄉居民健康66條傳播活動覆蓋率和重點人群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